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1
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职业病防范的法制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306号)文件精神及省总工会有关要求,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公司工会高度重视,以宣传周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开展职业病防治相关活动与宣传,现将活动开展及宣传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统筹安排宣传工作
为把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把《职业病防治法》贯彻落实到工作生活中,促进各单位在注重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也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形成良好的工作生活局面,云南交投集团公司工会根据文件指示精神,要求各单位工会要积极利用公司现有宣传工具,善于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双重宣传功效,做到线上线下全面宣传,尽可能覆盖公司大部分职工群体,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一线,进一步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认知水平和防范技能。同时,要求各单位工会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单位员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要组织策划一些有互动性的互动,提高员工参与力度,促进《职业病防治法》入脑入心,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宣传形式花样百出,活动开展各显本领
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主题为“职业健康保护 我行动”,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工会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公司实际,利用微信、QQ、LED显示屏、横幅、宣传栏、公众号、抖音等宣传工具,利用会议学习、专题培训、知识竞赛、问卷调查等活动,及时把《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点宣传到位。经统计,集团公司范围内共开展会议学习30余次、培训讲座10余场、利用宣传栏200余处、悬挂横幅300余条、制作宣传页8000余份、印发调查问卷3000余份,宣传覆盖率达到70%。活动期间,各管理处积极利用高速公路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在做好对管理处员工进行宣传的同时,也通过收费窗口给行人发放宣传页,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出去,积极展示公司员工服务社会的美好形象。
三、职工意识大幅提升,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本次宣传活动,各单位工会有效整合各方面宣传资源,形成人人关注职业健康、争做健康达人的文化氛围,通过培训讲座、海报宣传、知识竞赛、会议学习、视频观看等,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职业病的危害及应该如何预防职业病,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广大职工对职业病防护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职工的职业健康法律法制观念,提高了职工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搞好职业病防护管理的自觉性,真正做到了“职业健康保护 我行动”,也为公司后期职业病防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知识基础。各项活动的开展,体现了各单位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的企业人文精神,在增强员工自我健康保护能力的同时,也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2
今年以来,我单位根据县防治艾滋病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工会防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在全县广大职工中广泛各种形式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并积极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宣传方式和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职工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保健讲座培训。据统计,今年我单位共组织开展各种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3次,其中举办培训班2次,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1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达5000多份。为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和拒绝***的良好社会环境,增强职工预防艾滋病和远离***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发挥了工会组织应有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开展活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目标责任制
今年来,为进一步开展好职工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县总工会专门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县总工会领导十分重视职工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职工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并坚持把防治艾滋病宣传活动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职工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好落实。及时成立了县总工会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由县总工会***组书记梁春伟任组长,负责县总工会防治艾滋病宣传总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专门指定一名副***具体分管负责此项宣传活动工作。在宣传活动过程中,主要由县总工会的女工部、宣教部、法工部、组织部等部门积极组织参与实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作。
二、利用各种渠道,深入基层开展活动
2、结合企业实际,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今年4月16日,县总工会针对民营企业农民工较多的情况,积极联合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到武利制糖有限公司开展艾滋病预防传染病传播流行卫生健康知识调查宣传活动,并免费对该公司45岁以下的男性员工进行了艾滋病预防体检。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对员工进行抽血化验;二是以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员工对艾滋病预防卫生健康知识的水平及日常行为的情况,来普及艾滋病预防的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员工的防艾滋病预防卫生知识水平。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该公司的许多员工进一步认识到了艾滋病传染病的概念、传染病的特征、传染病的传播方式和传播的途径,也知道了如何保护自己。更感受到了预防艾滋病传染病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有意识的规范自己的行为,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珍爱生命!据统计,当日该公司共有187名男性员工参加了此次问卷调查和艾滋病体检活动,充分体现了***和***府以及工会组织对员工(农民工)的关心和关爱。
3、借助市县疾控中心开展活动机遇,积极邀请专家到企业开展讲座活动。今年4月27日,县总工会根据工会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计划安排,又再次联合市疾控中心邀请自治区艾滋病研究中心主任、区医科大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博士梁 浩,专程到县武利制糖有限公司为男性员工讲授艾滋病防治知识及包皮环切手术推广讲座活动。当日县总工会分管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的副***陈媚及县武利制糖有限公司的领导、工会***参加了讲座开班仪式活动。该公司280多名男性员工参加了这次讲座活动,开展这次讲座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推广包皮环切手术,控制艾滋病***情的蔓延。同时,这次讲座活动还专门配备了投影仪、电脑及有关宣传手册300多份、宣传展板二套,特殊宣传音像1套,艾滋病宣传防治知识资料500多份,让员工们通过听讲座和观看有关的宣传资料,从多方面了解艾滋病的防治知识。讲座活动结束后,教授、专家们还专门为员工解答、咨询凝难问题,百问不厌地向员工们解答提问,帮助员工们了解一些艾滋病防治知识,为保障员工们的身体健康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 全员行动,扎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3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探索适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模式,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被确定为全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区。区卫生局、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工业经委、财***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把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作为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要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契机,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逐步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职业病防治有关内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咨询和信息收集等功能,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劳动者、农民工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区卫生局、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工业经委、财***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九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市*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卫生局张基建局长任组长,区卫生局、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工业经委、财***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主管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卞福生副局长兼任,九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在区委、区***府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作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要把基层职业病防治网络建设和能力建设作为夯实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好。要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管理,发挥医疗卫生资源整体优势,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机构网络建设。要着力加强,基层卫生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局要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培训中增加职业病防治的有关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职能建设,完善我区监管体系与网络;工会组织要从关心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作用;经济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强化职业病源头管理,同时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
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要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用人单位责任意识。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经验,推广普及
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接受市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职责分工:
卫生部门: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结合,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和预防治理工作,监督企业依法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对经营单位进行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宣传部门:积极推动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
发展改革部门:加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职业病防治的关口。
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在所属企业的项目审批过程中强化职业病源头管理,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
***门:负责职业病防治项目的经费支持,加大对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财***支持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劳动合同的订立,推进工伤保险覆盖率。
工会组织:及时指导企业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4
关键词:职业卫生 职业病防治施工期管理
中***分类号:C913.4 文献标识码: A
职业病防治现状
人类自从有了生产活动,就有可能接触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性危害因素,就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相应的就需要用人单位、***府、社会、职业病防治工作者等各方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以来,我国在1950年代开始立法,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至1980-90年代,许多地方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我国颁布较为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新的《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工作步入快速道,专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有两大类,一大类提供职业卫生服务,一大类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发病情况逐步好转,但迄今仍然不很乐观。据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我国现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约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
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根据最新公布的《职业病分类与目录》,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32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最多,卫生部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尘肺病676541例,占比90.21%,病死率超过20%。但有关专家调查发现,能够做职业病诊断并在疾控中心登记的,仅为尘肺病患者的10%~20%。
二.建设施工期职业病防治现状
经济日益发展,但建设项目施工期的职业病防治却长期被遗忘,而保护施工期职工群体的职业卫生权利是必要的。自《职业病防治法》修正后,国家安监总局陆续颁布了47-51号等5个总局令,其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新法对建设项目施工的要求,做了相关规定。
由于各种原因,建设施工单位一般缺乏职业病防治意识,在项目的施工阶段忽视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要求,建设过程中没有做到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如没有配备应有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得施工作业人员接触了很多的职业病病危害因素,大大加大了施工作业人员患职业病的风险。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最新办法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写导则都对建设施工期的职业病防治做了相应的要求,把建设施工期的职业病防治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可见建设施工期的职业病防治是职业病防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职业病防治工作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
建设施工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多,如施工作业人员会接触到:噪声、高温、手传振动等、苯、甲苯、二甲苯、锰极其无机化合物、甲醛、石油沥青烟、其他粉尘、大理石粉尘、电焊烟尘、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众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也导致了施工作业人员职业病多发的原因之一。
三.建议施工期职业病防治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急速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扩大,城市和企业不断开始建设, 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的涌向大城市,他们很大一部分人就职于建设施工单位,从事建设施工工作。这些劳动者大多来自比较贫困的农村, 文化知识水平偏低, 对所从事工作及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 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没有足够的急救常识。如果企业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 未对这些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教育和职业健康监护,未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 劳动者将会因职业健康知识的贫乏和缺少管理制度而遭受职业危害。同时, 如果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者对职业健康知识了解甚少, 将会缺乏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采取保护措施的意识和自觉性, 这也是造成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原因之一。因此, 职业健康教育对于提高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目前建议施工期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百姓也逐步奔向小康生活,但与此同时劳动保护力度薄弱积累下来的职业病隐患特别是建设施工期的隐患进入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建设施工期的职业安全和健康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由于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技术和能力落后、预防性工作审核不严、部分建设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劳动者对自身保护意识薄弱等原因渐渐形成了建设施工单位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多、涉及面广、职业病患者多的现状局面。
而在建设施工单位职业病患者中,尘肺病患者最为普遍,再加上现行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有效地覆盖农民工群体,职业病防治主体不明确,职业病防治监管没有形成合力,存在监管不力甚至缺位的问题……显然,在现有条件限制下,彻底遏制建设施工单位的职业病的危害依然任重而道远。
五.建设施工期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治,首先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提供合理的个体防护装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建设施工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进行探讨。
1.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一段时间以来,建设施工单位和建设业主单位谁才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单位一直处在模糊和争论的阶段。笔者认为以建设施工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能更好的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作用。利用对施工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的长期监护和职业病危害的防治。
2.加强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要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搞好职业性危害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参加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在进场教育同时,对其进行职业危害的安全技术教育,使他们了解基本的防护措施并执行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认识所从事的作业可能对人体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消除不必要的心理恐惧和***思想,养成自我保护的良好意识。
3.建立职业危害健康档案,定期检查。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建立起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详细记录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在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随后定期进行检查,工作结束后还应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3.制订防范措施,加强职业卫生检测。对具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消除职业危害的技术措施,以无毒或毒性小的原材料代替有毒或毒性大的原材料;改变操作方法;加大对技术设备的革新,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及仪器,在班前班后对施工现场职业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5.强化个体防护能力。根据危害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购买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发给有关作业人员,如从事粉尘、有毒作业的人员下班必须淋浴后,才能换上自己的衣服等。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项目的施工阶段按照职业卫生防护要求,配备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如通风、除尘、排毒等设施,在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做好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是一件事半功倍的大事,是职业病防治工作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
参考文献: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重点行业、按触职业病危害的重点人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我县进职业卫生齐抓共管,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劳动者和公众健康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本行***区域内存在粉尘的煤矿、火电、金属冶炼、建材(水泥、石膏、石材、瓷砖等)等企业和存在化学物质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的化工、农药、家具、制鞋、箱包等行业。
(二)工作重点
1.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督档案;
2.依法对职业病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从事接触粉尘、化学物质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监管;
3.依法查处《职业病防治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内容
1.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职业病健康监护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即企业对2007年立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是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进行职业危害评价的情况。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情况。
4.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伤保险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
5.群众性劳动保护等情况。
四、组织机构
县***府成立*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五、职责分工
在县***府领导下,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安监、劳动保障、工会、公安等部门共同实施。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加大集中***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整合各部门信息,尤其是安监部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摸清全县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人的处置情况,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情况等;组织查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未按照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职业安全培训、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向卫生行***部门通报。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检查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及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等。
***门: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和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工会组织:做好群众性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当前农民工受到职业病危害突出问题作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中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内容;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
各乡、镇人民***府:负责做好所辖区域有关企业及企业职工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做好职工健康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岗前体检、定期体检、离岗体检及建档工作;落实好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职工福利;完善职业病诊断的相关手续和程序,切实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
六、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间要加强联系,及时对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互通信息、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工作,并开展三次以上联合检查行动。
七、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7月21日前)各地、各部门、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科普知识,让劳动者充分了解自己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权利,掌握职业病防治科学知识,提高其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树立其是企业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企业认真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
2.整治阶段(7月21日-10月下旬)各地、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在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底数,建立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后,对有关企业、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需要整改的企业,要对其落实整改意见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整治工作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3.总结阶段(11月上旬)各职能部门就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写出书面总结,连同有关报表于11月5日前送交县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县卫生局负责汇总、统计,并写出专题总结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县***府和市有关部门。
八、工作要求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6
2009年7月26日,对河南小伙张海超来说,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只不过,“高兴”的背后,代价过于沉重。
这一天,在卫生部专家的督导之下,河南省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对张海超的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最终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这标志着,因为无法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尘肺”而毅然冒着生命危险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的张海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赢得了关键性的一步。
无奈的“开胸验肺”
2004年6月,张海超到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乡以生产硅砖、耐火材料为主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几年时间里,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
2007年8月,还在振东公司上班的张海超开始出现胸闷、咳嗽、多痰等不适症状。刚开始他以为是感冒了,也没有过多在意,但***一段时间后仍没有效果。
2007年10月,从振东公司离职后不久,张海超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怀疑是肺结核,但不能确诊,建议到大医院复查。随后,张海超来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排除了肺癌和肺结核的可能,怀疑是职业病――尘肺。在医生的提醒下,张海超这才意识到,可能和在振东公司的那段工作经历有关,因为当时车间粉尘很大,防护措施仅仅是戴一个口罩,有时候甚至连口罩都不戴。他告诉医生,在振东公司期间做过3次体检,但从没有人告诉过肺有问题。医生建议把当年体检的胸片透视拿来看看。
于是张海超到体检单位新密市卫生防***站查询,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肺在2007年体检时就已发现异常了,只是,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
为了弄清病情,张海超先后到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6家医院反复求证。专家们一看片子,都说患的是职业病――尘肺。
尘肺是我国最常见的职业病之一,患病人群主要是煤炭、冶金和建材等工厂的粉尘作业工人。长期吸入高浓度有害粉尘,会引起肺组织广泛纤维化;患者最终可能会因呼吸衰竭或合并感染而死亡。目前医学对此无能为力,只能保守***维持现状。
按照现行的职业病防治办法,职业病必须由属地职业病防治所或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来认定。医生建议张海超赶快到地方职业病防治部门做鉴定,然后找单位讨说法。
然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诊断证明,却让张海超大吃一惊。鉴定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也就是说,鉴定结果认为是“肺结核”。这引起了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走进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不顾医生劝阻要求“开胸验肺”。
艰难的维权路
张海超是不幸的,为了证明身染职业病,不惜以自己的身体为代价。然而,他又算是幸运的,在媒体和相关部门的介入下,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事实上,这仅仅是揭开了我国职业病患者现状的冰山一角,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形势十分严峻。
浙江省人民医院的专家介绍说,法定职业病种类繁多,主要有尘肺、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而纺织、机械制造、电镀、焊接、塑料工业、印染、制鞋、造纸等十几个行业,是职业病的重灾区。早在2005年初,卫生部就透露,全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曾指出,“目前我国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就达2500万人以上,每年全国的尘肺病患者就有约1万人”。
目前,随着大量中小企业和私人企业的涌现以及劳动力人群的大量流动,我国职业病防治形势变得更加复杂。由于技术条件、经济条件的制约,这类企业中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设施,有的甚至采用最原始的生产方式,导致职业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但是,由于职业病患病群体往往局限于特定行业和特定工种,加之绝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者,患者维权意识不是很强,一度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直到近一两年来,随着媒体有关报道的陆续出现,尤其是随着如云南省水富县返乡农民工患矽肺病的发生,张海超的“开胸验肺”,湖南百名“尘肺”农民工深圳维权等事件的报道,职业病及相关问题才最终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根据卫生部此前的通报,中国2008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3744例。据报道,浙江省职业病正以每年新增600多例的速度上升,2006年至2008年,浙江省共报告职业病880余例,而报告之外的可能还有不少。今后10年,浙江乃至全国将进入职业病高发期。目前全省已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有24034家,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557993人。
其实,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早在2001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为一种补充和细化,2002年卫生部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然而,看似“有法可依”的背后,职业病患者的维权路却是布满辛酸。
几年前,徐志辉从家乡湖南省耒阳市导子乡到深圳当风钻工,闯荡几年挣了钱,然而,这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却让他得上了尘肺病。如今,为了讨说法申请赔偿,他和几个老乡正在深圳四处奔走。作为到深圳维权的湖南100多名风钻工代表之一,徐志辉一语中的:“职业病维权,最难的是鉴定。”
一是资格与权威的疑惑。按照现行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府卫生行***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这就意味着,患者如果要认定职业病,只能去属地法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如果没有获得卫生行***部门的批准,哪怕是再权威的医疗机构给出的鉴定结论,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所以,张海超辗转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多家具有医学权威性和科学性的国家重点综合医院,获得的诊断结果却不能作为呈堂证供,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胸验肺”之后的证明,也未能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郑大一附院还因为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受到了河南省卫生厅的通报批评。
然而一个事实是,当地具有鉴定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最初给出的结论,后来却被证明是错误的。医学权威部门的鉴定不被法律认可,法定单位的鉴定结论却存在瑕疵,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二是患者举证的困难。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这个条款,《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员徐迅雷评论其为“致命条款”。“这些材料,得由用人单位出具,想想吧,哪个企业会那么傻,给你出具此等资料?”面对劳动赔偿的风险,企业主当然不愿意提供“损己”的工作证明“自证其罪”。而缺少工作证明,自然也就不能到法定机构做职业病鉴定。
另一个制约维权的要素是维权成本。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然而,在现实层面,这一规定却并不能如法律条文所框定的那样有效落到实处。张海超此前已经花去了大约9万元的诊疗费用,其中“开胸验肺”就需3万元。回忆整个事件,他不得不感慨,“劳动者维权的成本太高”。
防治的新契机?
“‘开胸验肺’事件发展到现在,虽然有点悲怆,但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胡伟说,“起码,让更多的人开始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予以重新审视,这也可以说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个契机。”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工人都开始关注职业健康检查。
“很多时候大家关注的都是劳动者得了职业病后无法得到救治,却没有太多人关注职业病该如何预防。”劳动法专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律系主任姜颖指出,“我国的职业病防治目前出了问题,症结之一即在于***监管不到位、事前预防不到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一度比较模糊。按照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规定,“***卫生行***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然而,2003年10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却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职能重新进行了切割、分工,把职业病防治中作业场所的监管职能划给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
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府文件的内容不一致,带来的当然是混乱。结果随着对法律优先还是文件优先的不同理解,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有的地方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有的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的怪现象。
之后,鉴于安监部门“每家工厂都能进”,而职业病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往往难进工厂门”,2008年9月,***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进行界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再次明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但责权正式移交后,部门间良好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却不可能一蹴而就。职业病防治中的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职能往往出现真空,导致从源头上防治职业病沦为空谈。
浙江省社科院法学所沈***博士认为,目前出现这种不正常现象就是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面临的问题。沈博士说,根据立法法规定,遇到国家法律与部门规定有冲突时,以法律规定为准,国家法律是上位法,部门规定是下位法,下位法需服从上位法规定,不得违背。对于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则应由共同上级***统一进行。
同时,沈博士指出,任何法律出台、实施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进行必要的修订以及及时出台一定的实施细则,是保证立法目的实现的有效途径。“在以后的立法制定时,应尽可能多地听取专家、职业人员的意见,比如安监人员、职业病防治专家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建议等,尽可能增加立法透明度,避免出现部门权限的‘打架’。”
7月30日,《都市快报》联合《华商晨报》等全国12家媒体发出倡议,建议修改职业病防治法:“作为负责任的媒体,我们无法漠视张海超事件的发生。而只有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才能从制度上保障张海超们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
在“开胸验肺”事件中,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职业病诊断手续之繁杂为人诟病,而患者维权之路更是异常艰辛。
对此,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胡伟认为,架构一个***的第三方维权机构很有必要。“咱们也有对应的机构,可是没发挥作用,原因就在于都是***府性质。试想,地方***府会愿意放弃招商引资的大计而去维护工人权益吗?为了所谓的地方利益,他们往往将立场向企业倾斜。所以一定要有***府、企业之外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来进行维权。现行体制要容纳这一块。”
2009年7月31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出《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现状调查,并对部分省市及有关机构进行抽查。随后,卫生部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
或许,职业病防治在各方争议和博弈中将掀开新的篇章。
相关链接:国外的职业病鉴定及维权
巴西:凡是“重复性劳动损伤”或由有毒物质造成的呼吸道疾病等,都自动被认定为职业病。
患上职业病的职工有权要求***,如果造成的伤害迫使其在一段时间内不能从事类似工作或者必须减少工作时间和强度,甚至永远丧失工作能力,他们可以要求得到金钱补偿。
德国:拥有相当完备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职业病的预防、认定和赔偿被纳入法定强制保险体系管理。
德国法律规定,医生和雇主有义务向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通报疑似为职业病的病例。有些疾病尽管未被《职业病条例》列出或并不满足条例规定条件,亦可被意外事故承保单位认定为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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