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1)
中***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公路工程施工的投资往往都比较大,并且有着非常长的周期和特别广泛的涉及面,这样管理起来就非常的困难。因为公路工程的施工是建设项目的最后实施阶段,它关系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以及施工单位的利益,所以需要做好公路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但是在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1 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对合同单价随意调整或者是对公路验收的标准进行随意的提高: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比如在某个地方的路网工程中,公路行***主管部门是业主,而公路行***主管部门下属的一些单位则是施工单位,这样就会出现过多的行***干预,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行***主管部门就会随意的抬高合同中的单价,并且对公路验收的标准也进行了提高,比如将合同中规定的三级标准的公路替换成二级公路标准,这样就会增加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和工程投资。
市场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是分开的,阳合同指的是发包人在选择承包人的时候是按照正常的招标程序来进行的,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承包人进行签订;但是在有形建筑市场之外,和承包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这份协议是双方承受的,虽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备案,但是依然存在着法律效力,就被人称为阴合同;阴阳合同在表现形式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差异,最明显的差异就是发包人不正当的利用建设工程中的有利地位,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承包人的身上。
施工企业的合同意识有待加强,并且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的缺乏:主要表现是在施工中不依照合同,或者是在施工中出现问题之后也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解决,他们采取的方法往往是找领导,这样就不能正确的解决问题。有很多的施工企业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并且有着一定水平的合同管理人才也是十分的缺乏;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自然就会影响到动态合同的跟踪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它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并且需要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全局进行综合的考虑,所以就需要非常高素质的人才来担任这项工作。
合同索赔工作的难以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因为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策社会、自然环境等等,所以就容易出现一些合同索赔的事情。索赔是受损者正当的权利诉求,是法律和合同明确规定的,从本质上来讲,其实就是重新分配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方向的比例。所以索赔对于承包人来讲,其实就是在对自己的正当权益进行保护,但是目前因为行***过多的干预着公路市场,这样就会影响到索赔工作,增加合同索赔的难度。
2 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要加强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力度:因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合同管理,并且合同管理在建设的全过程中都有体现,比如工程的招投标、履行合同的过程、变更和索赔以及处理一些争议等等,所以就需要建立起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要想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就需要一些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人才,施工企业可以定期经常的对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可以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职工的施工技术、工程的造价以及财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该对一些有着较高***策观念和合同管理理论并且有着很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还应该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和把握,从而有序高效的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合同中重要的条款进行仔细的分析:这主要指的是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应该做的事情,合同的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要特别注意一些将重大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的条款,要对此提出修改的要求,如果达成了修改的协议,就需要将其作为谈判纪要加入到合同条件中去。如果是一些不公平的条款,比如加重了施工企业的责任,但是却减掉了一些必要的权利,那么就需要在投标阶段就进行协商,从而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没有协商成功,那么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合同的风险,比如增加投标报价的费用等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应该特别注意一些开脱业主责任的条款,比如没有将索赔条款列进合同中、没有一个拖期付款的时限、没有利息,以及业主如果不满意部分工程,就可以扣减工程款等等内容。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着一定的模糊,就可以要求业主进行澄清,这些澄清的文件要将其作为合同文件的补充部分。公路的施工合同应该在一般条款的基础上,比如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等内容,还应该包括其他的一些必要因素,比如保险、税收、文物和专利等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对这些方面综合考虑,因为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很重大的影响。要最大限度的明确合同中的条款,不能存在着含糊其辞等情况,因为这样会对工程的施工以及交工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甚至会埋下一些隐患。
在合同谈判的时候,施工企业应该挑选一些具有较好应变能力的工作人员,还将谈判的原则和主要的目标牢牢记在心中,如果是一些特别重要的问题,比如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应该制定出必要的谈判策略,对一些有些风险和苛刻的条款应该积极的争取,从而签订出双方权利和义务都比较平等的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给按照程序化和合法化的原则来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要想减少施工过程以及交工中的纠纷,就需要保证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严密科学的。
复核工程量清单,认真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招标阶段所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往往只是简单的依据设计的***纸,这样就会与施工阶段的设计***纸存在着很大差异。而且公路工程往往有着十分复杂的地质条件,并且因为某些情况还需要变更工程,这样招标工程量清单就会在很多方面和竣工工程量清单存在着不同;但是,如果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中,业主只要发现单项工程量累计量大于了招标清单工程量,就会停止支付工程款;复查清单之后才继续支付增加工作量的工程款,这样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比如出现一些资金积压等状况;因此,施工企业就需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及时的符合,如果工程量出现了变更,应该及时的向有关部门申报,这样就可以有效的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
公路工程的工期往往比较长,这样长的时间跨度就会产生非常多的清单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并不能有效地沟通和交流,所以难以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漏计工程量的状况,这样就需要做好计量台账的工作,从而有效的指导复核清单工程量。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对施工企业规定了一定的义务,比如,施工企业在施工的时候应该遵守合同要求的进度,还应该按时移交工程,工程的质量应该符合要求;需要变更工程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业主,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等。
对索赔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和整理,及时进行索赔: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公路工程的施工索赔,这是法律赋予施工企业的权利,从而保证施工企业能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大降低工程的损失。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中,施工企业仍然是弱势群体,这是因为竞争太过激烈,所以为了获得机会,就可能采取一些低价中标的策略。这时,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变更与索赔等条款是否能成立,这对企业的亏损和盈利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在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经常的到施工现场中收集施工的相关资料,在对现场施工动态及时把握和了解的基础上,帮助业主对因为种种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比如设计的变更以及现场签证等等,从而保证工程总结算的顺利进行。
对经验进行总结,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每一个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都应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对合同管理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并且进行推广,对于一些失败的教训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比如一些不严谨的条款等等,应该进行及时的修正,从而不断的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路工程的数量越来越多;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管理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应该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本文简单介绍了目前在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法,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王洪彪.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12):123-125.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2)
1合同管理概述
1.1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招标阶段,首先要根据工程的可批复建设期,科学地对标段进行划分,标段划分的合理与否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在划分标段时,责任者要对工程的人文、地理、周边等环境因素以及工期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合理的标段划分有利于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防止延误工期造成成本损失等。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编制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齐全,与合同管理能否顺利实行息息相关。根据公路工程项目招标的相关文件中的各清单细目的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单价所包含的费用内容等,建设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应针对有多个设计单位的大项目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协调,按照公路设计***纸和招标文件的计量规则,将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单统计出来,使整体公路建设的工程量清单和计量单位保持一致。并且建设单位应预先在工程量清单中,对施工期间可能会出现的工程但施工设计***纸中未包含的工程,合理预估其数量并给定细目名称,尽可能减少工程出现变更的情况,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全面性。标底是衡量投标报价的尺子,能够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同时标底也是衡量投标单位能否中标的依据,并且还是建设单位投资控制的手段[1]。在标底编制前,需要相关人员对招标的文件、技术说明、施工***纸等方面有详细了解,并认真勘察公路沿线的物理价格与分布情况、地质环境等方面,根据工程所在地及工程条件确定费率,结合现场调查结果,确保编制的标底科学合理,为项目建设和合同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1.2参建单位的合同管理
参建单位的合同管理包括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
1.2.1设计单位的管理
公路工程设计的质量优化,能够有效减少工程出现变更以及索赔的问题。工程的设计会对公路工程施工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应选择一个报价合理、施工质量和信誉较好的设计公司,以更好地管理合同,提高建筑质量。
1.2.2监理单位的管理
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符合高速公路项目承建要求以及合同内容更加科学合理,从而更好地控制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确保公路工程合同的落实,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考核标准,对监理工程师的能力进行审查,从而确保监理人员具备专业素质。监理人员应时刻保持工作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公路合同管理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2.3施工单位的管理
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招标时,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守相关公路工程建设投招标的法律法规,在竞争性公开招标的企业中选取具备较强施工专业素质,并且誉高、价格低的施工承包单位。在竞争性公开招标过程中,最低价中标容易造成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得不到保证,所以我国现阶段的合理低价中标是最能实现建设方和施工方“双赢”的合同授予方式[2]。这就要求评标小组的专家具有较强的分辨能力,从合格投标书中的技术、管理、机械设备等方面详细辨别,选择各方面均优的施工单位,从而保障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单位为了保障公路建设的质量,可以通过合理配置施工资源和工期,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动态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从而保证施工单位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给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2计量与支付
承包商给定的合格工程量或者按照合同计价的工程量及其支付的过程为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项目及索赔、价格调整等。
2.1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的计量和支付
合同清单包含的工程量在支付过程中,必须符合一定的流程,即首先由承包商提交中间交验申请、试验报表等计量资料给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格,支付双方在现场签字确认工程量。在支付过程中,需注意支付工程款必须具备齐全的手续才给予支付,否则不予以支付;支付时需扣除预付材料款、开工预付款以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
2.2变更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的变更将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确定需要变更时,应制定相应的变更程序,在经得业主及设计单位的同意后,确认变更规模的大小是否符合预算,超出预算或合同暂定金额的需要报给主管部门,获得批准后才可实施变更。规模变更的原因往往是施工设计、标准或进度等造成的,业主在变更的过程中,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商变更费用。变更工程费用的计算应遵循相关原则,在变更工程单价确认后,即可按核定的变更工程量进行计量与支付。
3工程索赔
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中存在一方人员违背了合同的要求,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内容,而导致工程发生实际的经济损失,另一方就有资格提出索赔的要求,这就是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正当的权利要求,要得到工程索赔,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索赔依据。工程索赔的存在是保证合同实现的依据,是约束合同双方的重要工具,用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并及时履行义务;另外,工程索赔也可以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可以采用工程价款补偿或工期补偿两种方式进行工程索赔,索赔费用是用来赔偿工程实际损失的,因此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计算。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改善措施
现阶段,在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缺乏一定的管理制度和机构、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的现象、合同价款引发纠纷、施工索赔难等问题亟待解决,下文将对上述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4.1管理制度和机构的缺乏
由于部分投标单位领导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或者合同管理的实施力度不足,造成施工现场偶有出现实际情况与合同内容不符的现象。另外,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都是委托给监理单位全盘负责的,使得合同管理容易出现相应的纠纷。针对这一情况,投标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序化。***府应设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4.2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的现象
相关法规中明确提出禁止公路工程承包人将承包的项目非法转包给其他人,并且禁止将承包工程分解,并分包给第三方。虽然转包和分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这种现象在我国依然频繁发生。非法转包和分包的第三方普遍是自身实力水平不足难以凭自身实力得到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因此可能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另外,这种不守法的现象会危及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强化施工的合同管理,在进行合法分包的过程中,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审查并进行记录,防止不良企业参加合法分包。对于已经合理分包的工程,应当加强对其施工的管理,防止分包单位再次进行非法转包和分包。
4.3施工索赔难
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物价和工程量等都会对施工单位造成影响。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一方若是未能及时履行合同,则会对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且难以在有效时间内索赔,从而影响工程的正常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的索赔涉及情况较为复杂,常受到工程行***管理机构的干预,索赔时可能会因各种原因使得索赔难度较大,给公路工程承包人带来严重损失。因此,应在公路建设施工的合同管理中积极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使得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能够更好地规避和转移风险。合理的工程索赔能够保障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从而有效地制约双方责任,是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路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前提。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3)
中***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公路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而普遍的适用意义。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公路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然而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改变公路设计***纸。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随意改变公路设计***纸。1.2文字表述不严谨、条款不齐全的合同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就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1.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2.1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如***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赔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应规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员也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2.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2.3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在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2.6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
3结束语
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洪彪.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12):123-125.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4)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ust grasp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way engineering, make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o ensure that the project smooth implementation for the enterprise and strive for the biggest economic benefits.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分类号:U4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公路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而普遍的适用意义。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公路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然而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改变公路设计***纸。目前在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随意改变公路设计***纸。1.2文字表述不严谨、条款不齐全的合同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就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1.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1.4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FROM:无忧培训 培训无忧1354afd5誎:JFD() $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2.1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如***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赔程序、分包商的账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应规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员也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2.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2.3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在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5)
中***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公路行业现在存在的合同管理存在着的问题很多,亟需得到改进。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加强合同管理即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从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它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它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干预作用越来越小,需要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在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过程中,合同作为调节发包人和承包人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确定了双方的项目实施目标。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任务,明确相互利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认真贯彻合同法律制度,严格规范合同履约行为,严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不仅能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各项违约行为,还能够很好的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主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一些施工单位也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很好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2、施工企业本身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问题
施工单位缺少专业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甚至不设立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合同管理是覆盖工程整个过程的,高智商型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特别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非常高。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业务不精通,文化水平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不能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合同管理人员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很多施工单位合同的起草、签署、管理均由经营部门负责,一旦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便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没有对合同情况进行详细的交底,而项目负责人也疏于对合同的学习,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也即合同违约,引发承发包双发之间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4、“阴阳合同”的签订
“阴阳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进行施工单位的选择,同时按照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要求,与中标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 而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另一份施工合同,与前期签订的合同条款并不相同,而这份合同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备案,可是在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同。“阴阳合同”的种类有很多,但是一般来说合同主要是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优势,想要把自身的风险移到施工单位身上。
5、施工索赔难
公路工程往往存在着***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主要作用是对工程索赔、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和转让、工程延误、争端与仲裁、合同违约、保函与保险等相关事情的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主要包含有投标书、招标文件以及在工程中双方的一些信件等。而合同支付项目的主要内容包含有: 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预付款、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工期延误违约金和保留金等。而对于以上的项目的支付和计量,要求需要完整的施工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同时按照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所以完整的保存全部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是十分重要的。
1、开工预付款
业主提供给施工单位用于开工费的一笔无利息款项。施工方提交了开工预付款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之后,监理人需要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支付建设单位70% 的工程预付款,在施工单位保证的相关设备进场之后,付清所有预付款。当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金额累积到合同价的30% 后,按照工程进度以一定的比例从每月的进度付款证书里扣回,在进度付款证书的金额累计达到80% 时全部扣完,累积金额没有达到签订的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
2、材料设备预付款
材料设备预付款是业主为了给施工单位支付购进工地的各种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和设施而提供的一种无利息的款项。而扣回的方式是把进度付款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减去上期证书中的材料预付款,它的扣回期不可以超过3 个月。
3、工程变更
产生工程变更的因素非常的多,所有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有可能会产生变更,所以变更支付就会变得相当复杂。在实际工作中各方对单价的合理性通常无法达到一致,尤其是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在各方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时候,需要进行暂付。而且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支付的方法也各不相同。
4、保留金
保留金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5、做好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明确合同中的索赔问题,以减小施工单位的意外损失,避免出现亏损状况。施工单位应增强索赔意识,签订合同时要注明索赔条款内容,明确索赔计算法则。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片等资料,为施工索赔准备好证据,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
结束语
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始终贯穿于从投标到竣工的整个工程,只有合同管理员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才能提高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和公司的效益。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6)
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就开始进入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为了确保经济效益的实现,在施工阶段要对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其中与计划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索赔、计划统计、责任成本管理等方面,从这些方面的基础工作再延伸交叉到整个施工阶段项目管理的各个区域,才能更加有效地做好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第一,一般情况下,公路工程项目上场后首先要对施工阶段设计***纸工程量进行复核、整理、汇总***纸疑问,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深入了解设计意***,然后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所规定的计量规则,对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确保施工***纸工程数量足量入清单,而且对于施工***纸增加的合同清单范围之外的新增清单项目,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并确定合理的批复单价,这是保证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对建设单位的计量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好的前提工作。
第二,根据设计***纸工程量清单复核的结果,同时制定物资采购及机械设备上场的总体计划,这是工程项目物资设备管理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条件。
第三,设计***纸工程量清单复核的结果,同时也是一份齐全完整的工程量台账,对建设单位计量的工程量和对劳务施工队伍计量的工程数量就可以对比分析,进而对工程数量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施工生产的持续开展、设计变更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进行相应的调整,所以要在整个施工阶段将其作为计划合同管理的重点工作加以重视。
二、合同管理
第一,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灵魂。招标文件及补遗书、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纪要、施工***纸、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等文件都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整个施工阶段必然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的相关事宜及处理方式都进行了相关约定,要充分研究和深入了解这些合同条款,才能在施工生产中通过有效管理从而实现质量、工期、效益等关键指标的实现,才能对变更索赔管理起到纲领性的指导实施意义。
第二,与劳务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租赁方、其他协调单位、专业分包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与施工生产密切相关,要通过充分调查、货比三家后慎重选择,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价格,同时充分考虑合同条款,做好这些方面的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确保经济效益不流失,同时做到资金周转、材料供应、人员机械调配、环境协调等各个方面管理意***的实现,为施工生产提供良好的氛围。
第三,对建设单位发生的计量和变更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劳务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租赁方、其他协调单位、专业分包商等单位发生的验工计价、资金支付是合同管理的延伸部分。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尤其是验工计价的管理,要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数量、物资材料消耗节超分析、合同外补充单价及费用控制等方面重点加强控制,这都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难点,要持之以恒。
三、变更索赔
第一,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会对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工程造价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要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就是要在充分了解施工项目设计意***、合同单价、成本单价、施工方案经济比选、现场施工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通过有意识的引导,争取更多的批复,对工程施工质量、工期、效益三个目标完美结合。
第二,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索赔费用成立的条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往往会有明确的约定,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就是要通过对合同条款深入了解,有方向、有目标地去收集整理编制索赔事项资料,合理的挽回损失,确保效益。
第三,变更索赔工作是计划合同工作的核心。在项目施工前期,要充分调查分析项目实际情况,通过有意识的主动寻找,指出变更索赔方向,列出变更索赔纲领,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调整,积极落实,通过有效的管理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计划统计工作
第一,制定施工计划是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制定周期性施工生产目标从而确保整个工期的进行,通过对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的奖罚可以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达到实现工期的目的,在施工阶段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在阶段性施工计划的基础上,可以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阶段性物资采购计划和人员机械调配方案,更加有效地控制对资金周转、材料供应、人员机械调配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追求的目标,工程统计为项目建设管理决策层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情况提供了最直接的信息,是管理者决策的关键。统计工作的特点是:工作繁琐且及时性要求高。因此,在统计分析时掌握一定的技巧和加强责任心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同时,统计工作争取能更深入一步,搜集各个施工项目消耗的小型材料、机具、水、电、燃油、周转性材料、临建设施投入等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实际的消耗情况,通过整理,做到对单项工程施工成本的精细掌握,是施工成本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工作。
五、责任成本管理
第一,责任成本管理总的概念是通过强化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制度,限制施工成本,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浪费,以达到增加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济收益的目的。责任成本管理的实施就是在遵循目标一致性和成本可控性原则的基础上,将包括上述的工程量清单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索赔、计划统计等方面在内的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范围用制度确定下来,将责任划分到具体业务的管理操作人员身上,在施工^程中动态调整,以实现管理目标。
第二,公路工程在施工阶段,各项成本支出冗杂,责任成本管理就是通过将各项成本支出归纳到每个成本控制中心,以此达到确保经济收益的统一目标。责任成本管理体系可以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责任成本总预算目标明确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各个成本控制中心,每个成本中心在一定的范围内控制其成本支出。
第三,责任成本管理的核心理念是将成本控制与具体的管理操作人员的责任挂钩,通过绩效考核的兑现,充分利用利益分配这个杠杆激发员工在成本管理中的积极性。所以,制定的责任成本管理体系的成本可控的操作性一定要强,责任成本预算编制要细化,分解到每个员工的责任上,充分重视责任成本管理的宣传,克服畏难情绪,通过全面的绩效考核来落实管理目标,提升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7)
中***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1、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未建立合同管理体系
在我国,对于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在许多建设行***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等都没有成立。对于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通常情况下,建设行***主部门都是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相应的负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纠纷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单位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地展开。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只注重工程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工程中标后,对施工合同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同时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且部门之间没有厘清权力、分清职责。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机制没有形成;对于合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查,以及有效的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执行合同的力度不够
在起草、签署、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通过经营部门进行负责,一旦工程项目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通常情况下,将施工合同通过文件形式转交给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详细地对合同情况进行交底,由于项目负责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学习,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发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3、合同价款引发纠纷
在我国,由于公路建设市场依然比较混乱,缺乏规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业主与施工企业之间,在地位方面出现不平等,导致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出现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损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在经营管理范畴内,事前基本上没有纳入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合同条款比较齐全,但是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对于内容通常情况下只有原则性的约定,对违约责任缺乏具体的约定,进而产生合同纠纷时,在一定程度导致施工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补偿。
4、施工索赔难
通常情况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等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的损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润往往受到***治、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通常情况下,这些可以依法向发包方进行索赔。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和证据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情面的影响,没有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赔的难度。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1、做好对施工合同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首先,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作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几乎体现在施工的全过程,其也涉及到了诸多的方面,如变更索赔、施工招投标、争议处理以及合同履行等。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并不容易,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施工单位应结合公路工程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相关人员安排合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如工程造价、财税法律以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内容,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高***策观念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平稳、安全的执行。
2、严格审核招投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完成后的合同签订阶段,负责管理合同的人员就应开始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现某些条款是明显的把风险转移给了施工单位,那么就应及时的提出修改要求,在达成修改的协议后应编写谈判纪要,并要求合同双方签字。在合同中如果发现了某些条款明显加重了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也将施工单位的主要权利排除了,那么针对这些条款应与业主单位在招标阶段共同协商,对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有些条款可能还会起到回避业主单位责任的作用,对于这类条款也要特别注意,如拖期付款无时限、合同中没有索赔条款、没有调价公式、拖期付款无利息以及业主单位可单方面决定扣减工程款等内容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遵守施工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其会涉及到质量、成本、工期以及施工内容等一般条款,同时对于专利、税收、保险以及文物等各种关系和因素也是有所涉及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的分析每一条款,合同条款决不能含糊其辞留有活口,应绝对的明确,否则就很可能出现无法顺利完成施工并且延期竣工的情况。
3、充分的提升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后,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的总结施工合同的完成情况,总结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值得推广的管理经验,同时还应总结出易被对方索赔的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在以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标记出来,并制定出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从而真正的提升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4、按照要求收集索赔资料,及时的进行施工索赔
作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索赔工作是保护施工单位自身权益、弥补经济损失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主要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的公路行业中,基本上还是属于买方市场的,大量的施工单位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投标时就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那么在后续的施工工作中,索赔能否成立也就成为合同管理是否成功的关键指标,这也是帮助施工单位实现盈利的重要措施。因此,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应更加重视施工索赔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以便收集完整的施工资料,掌握施工中的实时动态,当出现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问题,对于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协助业主单位共同审核完成,从而为最后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
5、保留金
保留金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作为施工单位,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结束语
尽管当前我国公路建设在合同管理工作方面已经获取了一定成绩,然而,仍存在很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养,加大对合同的管理力度,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借助科学、合理的管理活动推动我国公路项目建设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8)
1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概念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合同主要是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劳务施工单位、机械租赁单位、材料供应商等签订的经济合同。它是订立合同双方在公路工程施工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各种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施工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
2 加强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阶段的合同作为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2.2 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2.3 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2.4 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施工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3.1 工程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高速公路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施工队伍、材料、机械供应商等逐渐专业化,社会化。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甲方优势对乙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压低价格、增加额外负担等,使乙方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乙方大多委曲求全。同时,有的乙方(承包人)为确保中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公路工程施工市场,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3.2 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合同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征地拆迁不到位等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资格和数量,应投入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
3.3 合同签订工程中条文不够明确、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约束力不足。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形式化、口头协议。施工双方有的不使用公司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4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多次转包或分包现象,影响合同管理的执行。
根据公司标准合同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执行困难,工程质量很难保证,易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 对加强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对策
4.1 优选合作方,增强法律观念。
全面了解参加工程投标的合作方,优选信誉好、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合作方。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工程范围、任务、工程数量、质量要求、工程单价、合同工期、地点、违约责任、保修期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严格执行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按照合同的不同内容,使用相应的合同文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4.3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施工合作方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施工安全许可证、设备及技术条件,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4.4 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计划计量部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4.1 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4.4.2 严格遵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任务、工程数量、质量要求、工程单价、合同工期、地点、违约责任、进行保修条款的管理。
4.4.3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做好工程量签证,变更记录、协议、补充合同等资料整理保存工作。
4.4.4 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技术,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对合同完成情况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4.5 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5 结语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特别是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及时对合同进行考核,确保把合同内容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王丽.对公路工程各阶段合同管理的研究[J].城市建设,2011,1:198.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9)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已有了可喜的变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6.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10)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广西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单位。行***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 本文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已有了可喜的变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篇(11)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行***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 合同部分有失公正,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施工合同文本看,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为保护业主制定的,过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同时,由于目前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如有的业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有的业主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而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不合理的一些条款。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3.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对于业主而言也是一样的,只是目前的市场中,通常业主是用不上索赔手段的。前述问题或现象的存在,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如应及时变更索赔的没有变更索赔,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应签证确认的文件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应当重视证据(如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等,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损失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减少了利润。
4、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的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有的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上述行为同样影响了建设市场的秩序。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这些施工队伍缺乏对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度、质量,或产生隐患。
6.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把按合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合同要求,变成全员的自觉行为。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
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涵盖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等,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3.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报价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建立动态工程信息管理机制,以便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种种问题作出决定。
4.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要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的;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管理者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实际中不少承包商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往往是无条件的服从、履行,导致工程做完却不能进行变更,无法得到赔偿。
6.加强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管理。在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允许的情况下,工程可以分包,但由于目前没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外部劳务资质审查及其它综合信用审查,使用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使劳务管理符合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7.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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