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1)
引言
艺术批评对于当代艺术批评而言,其理论根据和方法来源脱离不了对当代艺术创作以及对当代人精神生活产生影响的哲学和美学思想。这些思想流派的主要源流是西方启蒙主义兴起后产生的两大思潮,即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前者以人为本,强化了人作为“主体”的地位;后者偏重于理性,希望用科学逻辑来认识世界、解释规律。现代性是伴随二元对立产生的,如康德的优美与崇高的对立;尼采“酒神精神”与“日神精神”的对立等,在这种对立矛盾中,人开始发现自身主体性的价值,从对客体的崇拜与再现回到对主体性的反思与表现,艺术在其间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媒介,审美思想的变化也表明人在不断寻找本源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艺术批评思路正是在这样的美学思想变化下,不断调整和改变的结果,将审美活动本身变成一个历史性的过程。
现代主义美学的基本特征
进入20世纪后,现代主义美学和艺术将“表现”作为一个起点,以对客体世界的无视、否定和人类主体性的凸显为核心。艺术的方式不再是对一个客观的自然对象的模仿,而是主体***创造或构成形式的呈现。艺术与审美获得独有的根基和***的形式,不再凭借外部的权威(自然、神性、集体)建立起自己的主体性。浪漫主义的从主观性向主体性的转化使艺术成为生命实体,从而去寻找自我存在的方式。这种以生命主体为哲学根基的美学思想――如从狄尔泰、齐美尔的生命哲学到伯格森的绵延说和创化论、沃林格的抽象艺术意志论,再到克罗齐“直觉即表现、表现即创造”的理论和佛洛伊德本我与潜意识的精神分析理论等,均将生命本身的原创力(originality)放到艺术创作的核心,把艺术视为生命本身的同一性活动,是生命的升华。
现代主义美学分为两个交叉的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确立“表现”作为艺术与审美活动的内在原则,回答了“‘表现’原则所依据的本源是什么”的命题,其所涉及理论包括移情说、生命哲学美学、抽象艺术意志理论、精神分析美学、直觉表现说等;第二阶段,确立了“表现”艺术本身的***性,回答了“艺术最终实现什么”的命题,其所涉及理论包括克莱夫・贝尔的艺术论、英美新批评派文本理论、完形心理美学、卡西尔和苏珊・朗格的符号形式哲学美学等。延续形式美学与实证美学同唯意志论美学的“理性”与“非理性”之争,分离出形式结构与人文社会两条泾渭分明的理论流向,也出现精神心理这样从实证走向对非理性的讨论的思想线索。
精神分析美学及其代表人物
走得更远、影响更深的是精神分析美学,它分为弗洛伊德和阿德勒、荣格等的精神分析以及拉康和德勒兹为代表的后精神分析筛鼋锥巍G罢呷妨⒘宋抟馐对谌说木神构架中的核心地位,并通过对无意识精神架构与诸多外在因素的关系的分析,向其他人文社会领域辐射;后者把结构语言学和解构主义引入精神分析,产生了深具后现代性质的精神分析理论。精神分析理论从研究方法上借助了实验心理学的方法,具有实证科学主义的一些特征,它和医学及生物学的原则有所交叉,但当其跨入纯粹的精神和文化的领域时,就不得不与实证科学的精神发生分离,而成为披着科学和美学外衣的表现主义理论。
在回答“表现”的本源的问题上,从实验心理学出发的精神――心理批评思路,如立普斯等人的移情说,由视觉审美心理为一种器官运动的内模仿理论发生一定程度的偏转,得出美不可能是客观的而是存在于观照者心灵与观照对象发生的共鸣时的结论,故而审美观照应是一种主观活动。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作为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在美与性的结合上承袭了尼采的一些思路,他认为性冲动对人类心灵最高文化的艺术和社会的成就具有最大贡献。其后,弗洛伊德用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 ego)①的结构替代潜意识前意识意识的结构。本我是被压抑的原始本能,相当于潜意识。超我是幼年时由对父亲或是母亲的自居作用生成的理想自我和良心,为自我建立好坏、善恶、美丑等价值判断,社会的理想与价值观也是由超我传递到后代。自我在本我之上、超我之下,其任务就是把外部世界的影响施加到本我之上,并试***以现实原则取代本我中的快乐原则,其功能就是自我保护。对本我的压抑就是通过对自我的控制来实现的。在这一结构中,每一方面都具有自主的人格,本我虽具有本源性,但自我取代了它成为中心。从某种程度而言,弗洛伊德将压抑合法化,被压抑的力的能量成了文化、艺术等创造性精神活动的能量来源,文化的改造和发展来源于不断出现的个人为公共利益牺牲其本能的享乐。这种促使本能冲动舍弃直接获得满足的目标,转向其他更为高尚的社会目标的状态,弗洛伊德称为升华,并认为艺术和审美就是通过压抑获得的动力。自主性无意识成了艺术创作的本源,创作主体不再是具有意识的作者,作者自身只是受无意识力量左右的被动工具。在这种无意识的自主状态下,艺术创作就是古代神话运作中的“神性的迷狂”,弗洛伊德将这种“神性的迷狂”视为一种最高的创造力。他认为,幻想是本能或者无意识领域所保留的对付压抑和痛苦的有效特权。幻想被艺术家所拥有,是艺术和审美活动的基本内容。在普通人那里,它则以梦(白日梦和夜梦)的形式出现。弗洛伊德把艺术创作与梦、游戏联系起来,对儿童就是游戏,对成人则是幻想。艺术家与作家的敏锐知觉能帮助他们透视他人的潜在情感,揭露其潜意识心灵,而他们仍要对幻想加以美学规约,这样或许将减弱其表现无意识的力度,但允许在艺术中出现本能的越轨表现。可见,无意识的自主性和其自行对于对象的创造才是精神分析美学作为表现主义美学的真正内在动力和根基。
弗洛伊德将审美和艺术置于非理性的本能之下,摆脱了道德和理性的束缚,将叔本华、尼采的非理性美学向前推进了一步。
瑞士精神分析学家卡尔・荣格(Carl Gustav Jung)同弗洛伊德一样,给予无意识极为重要的地位,所不同的是他对形而上的本体不感兴趣,认为弗洛伊德的“个体无意识”限制了力比多(libido)的概念范围,而将历史文化传承和环境影响等诸多因素纳入观察视野,提出了“集体无意识”的概念,认为这是比“个人无意识”更深的层次,并来自先天的存在。荣格认为原始人将心理活动“客体化”,诞生了“集体无意识”,这个过程是集体的、客观的、历史的。他强调集体无意识是超越个体的,是具有本体意义的先验存在的心理存在,它也像意识一样有知觉、感受和思维,也同样具有目的和直觉。荣格同时提出了“原型”的概念,认为集体无意识作为一种深层心理结构,其呈现或者存在形式就是“原型”(archetype)或者“原始意象”(primordial image)。他的原型概念受宗教和哲学两方面启发,如宗教讲上帝造人,上帝即为人的原型;柏拉***讲,世间万物都是按照理式仿造而成的,理式即为万物原型。荣格就说:“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原型实际上就是本能的无意识形象,如果换句话说,也就是‘本能行为的模式’。”②他归结出原型的三个特点:①原型具有自主性;②它不断从隐匿中复合并不断重复;③它被激发后具有强制性。为了说明原型的概念,荣格把神话研究中的“母题”关联起来,他认为神话、传说、宗教圣迹、文艺作品中反复出现的原始意象就是集体无意识原型的自画像。他指出,梦是我们象征系统知识的主要来源。③无意识不会以理性语言来描述自己,只有用象征的言语来言说;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各自有不同的象征语言,后者意义更为深广;所有原型都是真正、真实的象征,无法用符号和语言彻底翻译和描述,它们含糊暧昧、不可穷尽。荣格对象征的理论分析,改变了象征只是作为修辞学范畴的历史,扩展了审美和艺术活动的认识,并由此发展了原型批评的理论。
荣格在谈到集体无意识对艺术和审美活动发生作用时,选用歌德创作的《浮士德》为例。他认为,当集体无意识及其原型在诗人或艺术家的无意识世界里被激活时,它们就构成一种有自身生命的东西,这就是“自主情结”(autonomous complex)。它是艺术家心里分离出的一部分,在意识之外,即可表现为对意识活动的干扰,又可表现出一种权威性,驯服自我去完成它所设定的目标。
荣格还从精神分析角度将艺术家分为外倾性和内倾性两类,进而把艺术创作分为心理学型和幻觉型两类。按照荣格的解释,心理学型的创作类型主要局限于生活经验的范围,可以被意识所理解;幻觉型的艺术则针对集体无意识及其原型构成的艺术领域,其不依照日常经验,超越人的情感和理解范围。心理学型和幻X型艺术创作的划分正是理性与非理性审美意识的分野,凸显了现代艺术转型期的审美变化。
雅克・拉康(Jaques Lacan)是继弗洛伊德和荣格之后最有影响力的精神分析学家,他提出了“回到弗洛伊德”的口号。他认为精神分析应该是一门人文科学,是以结构语言学为方***基础的文化――符号阐释学,这是他与弗洛伊德理论的区别。拉康通过人对追逐镜像的幻觉和“能指覆盖所指”命运的揭示,为后现代的思想注入悲剧和虚无的底蕴,以符号秩序、想象秩序和真实三方面构成的人类存在之境,隐含着人类面对现代社会困局的某种启示。
精神分析美学对艺术批评的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弗洛伊德与荣格对语言隐喻、符号象征背后隐藏的本能冲动的揭示,成为“语言转向”的一条路径,影响到其后的艺术批评及思想理论。在受形式美学和实证美学影响产生的形式――结构思想路线中,更是将形式语言作为一个***的主体加以研究和考查,摈弃传统批评中的形式与内容二元论的思路,将艺术批评从社会历史的外在性转向文学艺术的内在性。在这一线索下,影响了从现代转向后现代时期的形式艺术论、文本美学、结构语言学、新批评理论、分析美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等艺术批评及其理论思潮。“有意味的形式”“形式先决”“艺术即媒介”等著名的批评学说在此基础上依次出现,构成了从现代到当代的美学流派百家争鸣的格局,精神美学分析成为20世纪重要的批评理论及方法的基础,对西方和中国艺术批评的体系构建起着重要作用。
注释:
①弗洛伊德著,傅雅芳译:《文明及其缺憾》,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21页。
②荣格著,冯川译:《荣格:心理学与文学》,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第96页。
③荣格著,张月译:《荣格:人及其表象》,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年,第42页。
参考文献:
[1]荣格著,冯川、苏克译:《心理学与文学》,北京三联书店,1987。
[2]弗洛伊德著,张唤民译:《弗洛伊德论美文选:作家与白日梦》,知识出版社,1987。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2)
中***分类号:G444 文献标识码:A
复旦投毒案尚未告破,大洋彼岸的象牙塔内又惊闻***声。令人深思是什么原因让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选择非理性甚至是极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在社会舆论广泛探讨高等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出现的问题之时,大学生的自我意识也是悲剧的主要成因。本文结合时事事件,从现代心理健康的标准出发,就社会文化(social culture)和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两个因素,阐述两者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以期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参考。
1 现代心理健康的标准
心理健康(mental health)又称心理卫生。从国外研究看,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心理健康就是“爱与工作的能力”,“勤勉地完成任务、做好工作”;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心理健康是个体在适宜的社会化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与其自身特点相符合的结果;人本主义理论认为,自我实现、自我接纳是心理健康的基本元素。从国内研究看,林崇德(2003)认为心理健康是一种个人的主观体验,既包括积极的、消极的情绪情感,也包括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核心是自尊;姚本先(2010)认为,心理健康是指个体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生理、心理和社会性方面达到协调一致,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功能状态。尽管,社会文化大相径庭,但国内外就心理健康的标准的核心思想是可比较的。参考相关文献,现代心理健康的标准应为:智力水平正常、自我意识正确、人际关系和谐、生活平衡积极、社会适应良好、情绪乐观向上、意志行为健全、人格统一完整、心身特征一致。①
2 社会文化与心理健康
“文以化之天下”,文化本义就是通过社会性的规范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②它是社会里一群人共同遵循的特殊生活方式, 表现在其传统思维、信仰、生活习俗、价值观念等,经由世代相传而保留,也是群体人们所遵照的行为准绳。③“人在本质上是社会性动物,社会实际上是先于个体而存在的,不能在社会中生活的个体、或者因为自我满足而无需参与社会生活的个体,不是野兽就是上帝”。④因此,人的行为深深的打上了社会文化的烙印,受社会文化的控制和影响,个体的心理健康也不例外。这种影响可分为三个方面,(1)对人的知觉、思想、情感以及行为方式的潜在影响;(2)价值观的影响;(3)可观察的外显特征的影响,如语言、风俗等。同时,社会文化通过两个途径,即规范化的社会文化教化和非规范化的社会文化渗透,对心理健康产生影响。⑤
价值观是个体行为因素的主要动力。集体主义的价值观表现为:个体与他人的合作;对集体尊崇,遵从公共规则,追求公共价值;与他人、集体利益矛盾冲突时的牺牲。⑥个体主义的价值观表现为***性和自主意识,提倡实现个人的目标和愿望, 反对任何外来的影响和压力。⑦东西方文化的碰撞,是集体主义价值观同个体主义价值观的碰撞。高等院校作为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理念的阵地,价值观冲突在所难免。由此引起的心理健康标准的变化使得个体面临更多内在的挑战。社会舆论在此背景下,对校园悲剧的反思,将悲剧的形成看作是学校缺乏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更多是从集体主义的价值观进行考量,认为个体出现问题源于社会。
3 自我意识与心理健康
自我意识也称自我(self),指个人的反身意识,即以自身为对象的意识。⑧与其将之看成一种概念,不如看成一种体系,包含功能、结构和发展三部分。Burns(1982)认为自我意识的功能是,保持内在一致性、决定对经验的解释、决定人的期望。⑨ Freud认为自我包含在人格结构中,可分为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Rosenberg(1979)认为自我概念结构可划分为:现在自我、期望自我与表现自我。⑩关于自我概念发展,其核心机制是不断提高认知能力及与他人的相互作用,Cooley(1992)称其为“镜像过程”形成“镜像自我”,Mead(1934)称其为“一般化他人”。豘总之,自我意识对个体的行为有着调节和定向的作用,体现着人的自主性。同时,自我意识同社会化紧密联系,共同指引着个体的行为。
大学生是拥有自我意识的个体,一方面,可以自由支配个体的行为和自主思考,另一方面,也明晰社会规范对于个体的约束,接受教育对其社会化的改造。复旦投毒案中嫌疑人林某,高学历,为人谦虚,因与室友发生口角,遂投毒谋杀,死者刚直博。从心理健康的标准看,与人的摩擦便产生如此极端行为,心理不可谓健康。同时,人际交往的挫折情境下,便动杀人念头,其社会适应能力较弱,亲和性差。此外,死者黄洋的直博经历也成为悲剧的诱因。总之,人际交往挫折及“妒忌”心理折射出林某自我意识的不完善。
4 小结
人的行为导向机制有两个方面,一是依赖于外部情境,如社会文化,二是在个体自我意识的发展下实现的自主性。校园悲剧的成因既是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也是行为个体的自我选择,甚至是毁灭。在现代心理健康的标准下,浮躁的社会气息、成功学的泛滥以及成绩动机(performance goals)的教育模式等社会文化因素与自我心理健康意识等自我意识的长期忽略的教训是深刻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能空谈,须从以上两个角度深入。
注释
① 姚本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新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6-9.
② 李平.中国文化概论[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
③ 曾文星.华人的心理与***[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1997.
④ 埃利奥特·阿伦森.社会性动物[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⑤ 张向葵,丛晓波.社会文化因素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影响[J].心理与行为研究,2005.3(3):229-233.
⑥ 杜鸿林,赵壮道.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理论与现代化,2011.4:53-57.
⑦ 李灏,翟石磊.基于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价值观的中美思维模式的反思[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119-124.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3)
学科的科学化要求学科话语***,显而易见,没有***的话语系统就不可能有话语的权力。因此,必须对学科定位,划准边界。
文学是意识形态,文学理论作为文本同样也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概念是宽泛的,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之间是有区别的,意识形态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治的主流意识形态。概念的含混不清,必然会产生相当程度的失语现象。把形形的意识形态都理解为主流意识形态,就断送了不同意识形态应有的话语权力,所谓的话语只能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诠释与注解,话语的***性完全湮没了。不可否认,主流意识形态对其他意识形态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但那是具有特殊性和阶段性的。就《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而言,以一个***治家的眼光,面对民族危亡的时刻,要求文艺从属于主流意识形态是合情合理的,国难当头,不知亡国恨的吟唱风花雪月,无疑是极不和谐的音调。此时,文学的宣传功能被转借和扩张,其合理性是不言而喻的。就此而论,《讲话》的历史地位也是无法否定的,即使在西方也同样存在着这种现象。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现代主义在西方崛起且声势浩大,然而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现代主义的声浪仿佛在一夜之间无影无踪了,这种相似显然不是偶然的。
当然,《讲话》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理论文本,在深层的意义上***治的范式在起着作用,准确地说,《讲话》是特殊历史条件下对文艺提出的***治要求。因此,它并不是文论话语,而是***治话语,或者说是特殊条件下***治话语对文论话语的合理要求。本来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理应归还的文论话语,竟找不到了话语的权力。最后只能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呜唱的合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首先不排除***治话语的强制性,其次,学科本身不成形,再者学科不成形就不可能有相对***的话语系统,没有***的话语系统,又何来话语的权力呢?所以,中国文学理论在实现学科化的今天就必须强调科学化,严格区分各种文本的话语性质,自觉地建立起相对***的话语系统,使各种不同的语码回归自己的母体,以有效地防止不应有的话语掠夺。
许明在《作为科学的文艺学是否可能》一文中说:“以***治替代学术的倾向虽然早已开始纠正,但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纠正以后眼前是一片空白。许多人在不以***治为惟一标准的原则确立以后,却不会回到学术本身。直至90年代后期,我们仍摆脱不了这种发生在深层次的失语现象。”①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是学人们长期养成的对主流意识形态那集体无意识的诉求,又不适当地把文学和文论摆在同主流意识形态并驾齐驱的位置上,怎能不出现这种深层次的失语现象呢?文学理论话语应远离中心找准自己的位置,学人们不应有走向边缘的失落,文学也好,文学理论也好,不可能成为中心话语,文学理论虽是意识形态,无可否认,它不是主流意识形态。惟有找回自我,才能消除失语。话语掠夺是不正常的,配角充主角,躲在主流意识形态的衣襟下,从深层次上说是失语,从表面上审视恐也否定不了其话语变态的事实。
没有***的话语系统也是造成这种失语现象的重要原因。话语不***,就使文论话语缺少起码的稳定性,于是就增加了转借的随机性和随意性,诚如钱中文在《文学理论的自主性问题》一文中所言:“五六十年代,前苏联的文学理论成了我们的文学理论,八十年代,美国人的文学理论中的种种概念,又成了我们文学理论中的常用语。这并不是说外国的不能用,因为它们确实具有使对象获得科学说明的能力,但我们自己在哪里?我们是否能在文学研究中形成自己的话语?”②形不成自己的话语,我们就时时面临着使我们不得不正视的文论殖民化问题,以及文论的复古问题,更避免不了其他意识形态的掠夺问题。所以,必须要建立文学基础理论话语系统,没有相对***的话语系统,就丧失了中国文论科学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了根的浮萍,又何谈中国文论的自主性。
二
建立中国文学理论***的话语系统,不仅要防止话语掠夺,还要防止话语扩张。自我膨胀也会招至话语变态,当文学理论的建构没有了边界,即会出现出卖话语的尴尬,这就要求学人们首先要对概念和范畴进行科学的学理化界定,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科学游戏规则。例如对“典型”概念的界定就是文学理论明显的话语扩张,它超越了自身的游戏规则,已不是文学理论话语而是哲学话语。即“典型”就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黑格尔的游戏规则,使我们陷入了哲学的范式而不能自拔,而且竟让我们痛苦地研究了一百年终不得要领。由于哲学范式的作祟,什么“类型说”、“阶级说”、“必然与偶然说”、“中介说”、“特殊说”等等,都是他说,不是我说。文学理论所操持的已不是自己的话语,都是他者的话语。哲学是宏观的,包罗万象的,它的抽象与空洞掩盖不了对具体问题界定的空泛。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而文学典型是什么呢?哲学什么都说了,也什么都没有说。不进行哲学的还原,我们必然要走入数学化的哲学公式,失语就成了必然,起码也会造成语境混乱。
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我们把文学最终界定在了“反映”上,反映——能动反映——审美反映。在“反映”这个语码前面无论加多少定语,还是哲学的话码,如此语境混乱,怎能使话语***呢?难道文学就找不到自己的话语方式吗?宗白华先生在他的论著《意境》中有一句众人皆知的名言,“没有想像就没有艺术创造”。即艺术所以谓艺术,是一种想像性的创造。文学是语言艺术,同样也是一种想像性的创造。这是对文学恰如其分的定位。无庸讳言,文学是用语言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感情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科学地说,它不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而是对社会存在的一种合目的的想像性创造。诚然,理论是抽象的,但理论间的层次是不同的,因此,要建立中国文论***的话语系统位置非常重要,尤其在各种学科交叉多元探索的今天,方位感的错离,话语的无度扩张,必然要带来话语系统的变态。
童庆炳先生在他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就文学理论的形态问题进行了基本的概括。他说:“文学作为一种极为复杂的、广延性极强的事物,决定了文学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多样性。视角和方法的多样性使文学理论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文学哲学、文学社会学、文学心理学、文学符号学、文学价值学、文学信息学和文学文化学等是文学理论的基本形态。”③从广义上说,这种概括是合理的,多元的探索对于文学理论的发展也是重要的。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多形态研究的目的,是为了狭义的文学基础理论的建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广义的形态应称为文学理论的研究形态,对各种研究形态的把握,稍有不慎就会导致话语扩张,我们不能使文学基础理论话语成为各种话语杂糅的大拼盘。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对于概念和范畴要进行学理性的定位。哲学的、美学的、***治的、道德的等等不属于文学理论的概念,不能进入文学理论的话语系统。
防止话语扩张,要注意命题的科学性。就文学的起源问题而论,由一尊的劳动说到上世纪80年代的巫术说、摹仿说、心灵表现说、游戏说各有道理的肯定,以及围绕着劳动所展开的各种说,使劳动说本身发生了动摇,事实亦正是如此,把文学的起源归之为劳动不无牵强,劳动说和围绕着劳动见仁见智的各种说法,都脱离不了“劳动创造了人”的先验假设。劳动——人——文学所组成的派生式因果链条,使这一命题总给人一种立论的虚假性,假使文学起源的根本原因是劳动,那么导致文学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呢?从科学的意义上来讲,这一命题忽视了主体在文学创造活动中的支配地位。鲁迅在假设基础上的推论,普列汉诺夫对原始部落精心的现象描述,无一例外地忽视了主体的内在活动。外在的研究的确需要,但最终应回到主体本身,否则,我们无法走近文艺本体。尤其对于具体的创作活动,现有的发生命题似乎是一个毫不相干的命题。我们必须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直接原因的探索上。文学是人创造的,只有回归到人,才能搞清文学发生的直接原因。在现实的存在中,人与动物最显著的区别是:人做为一个完整的社会存在,既是现实的,也是精神的,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显著标志。精神的张力场拥有无限的张力度,这种张力就与现实形成了一个悖论。简言之,现实是有限的,人类的精神需求是无限的,现实的有限性,常常使人类无限的精神需求陷入困境,于是人类那不满足的精神世界,就会对现实困境行使超越。联想、想像、幻想等都是为超越现实所采取的心理自救的途径。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对现实无奈的超越,儿童从安徒生的童话里所寻求的也是对现实无知的超越,金庸的武侠小说所以受到人们的青睐,也是满足了人们超越现实的愿望。当然,人类心理世界那强烈的超越现实困境的愿望是分层次的,有知与无知的,成熟与不成熟的。这里面也包蕴着一个背反,即对现实愈无知愈不成熟,他的超越愿望愈强烈显著。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神话只能产生在原始的不发达阶段,这是因为:“神话不过是通过人们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改造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④面对原始生产力低下的状况,神话便成了原始人类超越现实困境的形式。从逻辑上去认识“劳动创造了人”,只意味着劳动创造了创造文学艺术的主体,并没有创造文艺,换言之,文学艺术不是劳动创造的,而是人创造的。如果把文艺的起源归之为劳动,就等于取消了创造文艺的主体,不着边际的追溯扩张,只能导致科学意义上的痛苦。
三
学科的科学化要求学人们增强学科话语***的自觉意识,话语***意识的自觉与否,将直接影响文论话语的科学化进程。学科话语系统的建构,要从该学科的特殊性入手,不能简单照搬,诚如“艺术概论”对“文学概论”的诉求,“文学概论”对“美学”的诉求等,都缺少基本的话语***意识。于是就造成了“美学”对“文学概论”的掠夺,“文学概论”对“艺术概论”的掠夺,尤其“艺术概论”几乎成了“文学概论”翻版。造成这种学科话语的变态,有主流话语的强制问题,治学心态问题,学风问题,学科年轻不成熟问题等等,更有缺少学科***意识的问题。我们狂热地诉求各种话语,却很难忍住寂寞,在科学化的轨道上通过学理性的研究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
建国以来,学人们对***治话语那带有集体无意识的心理诉求,常常使我们抛开自身应有的话语,围绕着***治话语,甚至操持着***治话语去研究文论问题,致使各种文学观念的论争都伴随着浓烈的火药味而游离出文学本身。这的确是缺少话语***意识的悲哀。诚如上面所举: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现代主义突然湮没,而当大战结束,现代主义的声浪再发而不可收。这种自觉意识和我们伴随《讲话》走了半个世纪的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我们不能脱离中国特有的历史条件去认识问题,但是,我们也不能回避我们在学科意识自觉上的差距。
学科话语的***,不能只在自发的盲目状态中进行,必须要有话语***的自觉意识去制导。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对故有命题的求证,却很少怀疑故有命题,在虚拟的正确前提驱使下,采用同化的心理机制去牵强地求证,谬误自然百出。再就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关系而言,我们用对立统一法则去套化,得出的结论仍是一个哲学公式的再书写,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形式有相对的***性,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将内容与形式推至审美的统一,以减轻正常思维情况下的痛苦,斯大林的某些看法,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在马、恩的思维框架里不是对立统一,而是“同一”,“同一”的不可分割被人为地撕裂为二元对立,致使我们在研究这个问题时痛苦不堪。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绕开这个二元对立的怪圈,从“同一”的角度去认真地思考一些问题呢?就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要素的划分而言,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内容与形式的归属区分,如果将诸要素统称为构成文学作品的因素,操作起来岂不更接近创作实际?要增强学科***的自觉意识,就必须要修炼出科学的怀疑精神,世界上本没有绝对永恒的真理,更不需要人为地制造出非科学的“理念”,不断地求异和否定是科学历史的真谛,所以恩格斯指出:“科学的历史,就是把这种荒缪思想逐渐消除的历史,就是以新的然而较少荒谬的荒谬思想来代替它的历史。”⑤无庸讳言,学科自觉的***意识,离不开开拓创新否定原有“真理”的过程。
自觉的***意识还体现为自觉地吸纳和转化。实现真正的吸纳和转化,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学术心态,克服由急功近利所带来的浮躁心理。积极拓荒且精心耕耘,我们既需要治小学的严谨,也需要治今文经学的奔放,无论严谨和奔放,只有用学理性的丝线,才能放飞出科学的风筝。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4)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
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
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5)
一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P.233)。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景。“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正是由于这样,这就决定了一切进步的文艺作品也必然像其他进步的意识形态一样,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凝聚和团结群众,激励和支配人们的行动,把人们的行为引导到同一方向,共同参与和投入到社会变革中去的作用。列宁在会见埃森时提出“真正的文学”应该“教导人、引导人、鼓舞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文艺“要使群众警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号召作家“要塑造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表现他们那种有***理想和科学态度、有高尚情操和创造能力、有宽阔眼界和求实精神的崭新面貌,要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都是基于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这种实践性的内涵的理解而提出来的,都表明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所彰显的文艺不只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介入。因此作品从作家手中完成,它的价值还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把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读者的思想情感,并在读者的行动得以落实,作品潜在的价值才转化为实在的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把文艺不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实体性的定义”,同时还必须看作一个“功能性的定义”不能仅仅从作家创作及其成果一维,而且还必须从读者阅读及其功效一维来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才会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我们指出意识形态就其性质来说不仅是认识的而且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的实践,它总是以人
为物质载体的。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这样,实践也就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运动,而首先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实践不仅仅是由理性观念所支配的,同时还必须要有一种感性心理能量,如人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等因素所驱动。所以如果我们赞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是认识性的,同时也是实践性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表明了意识形态不是纯理论的,它与社会心理以及它的具体表现领域——日常意识、个人意识和人格无意识有着先天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6)
〔中***分类号〕B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4-0049-05
对众多熟知西方心理学理论和历史的学者来说,把弗洛伊德(SigmundFreud,1856-1939年)和米德(George H. Mead,1863-1931年)放在一起进行研究,似乎是件不伦不类的事。虽然他俩生卒时间相近,又都是世界近代心理学领域里的泰斗,但他俩毕竟在研究方向上有别,在创建理论的动因和概念框架方面相异。然而,如果我们并不拘泥于他们各自树起的理论大旗的称号──一个是心理分析学,一个是社会心理学,而是从他们建立理论的出发点、理论体系构架,以及理论术语的运用来进行比较研究,那么,就会发现很多有意义的东西。这种发现不仅有利于加深我们对他们的心理学说的理解,而且有利于我们在研究心理学过程中对方***的运用。
一
就理论而言,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并不难理解,但他对心理学的研究不仅使他得出了石破天惊的结论,而且重要的是其结论极大地影响了整个社会科学领域。
自心理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的学科之后一段时期里,心理学家们总是把对意识的研究视为真正的、最中心的内容。而弗洛伊德并不以此为然。他承认,关于对意识的研究,在他之前有很多哲学家、心理学家已作出了令他基本上同意的论述。但他相信,意识活动只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一部分,而且不是主要的部分;假如要“把意识活动同心理活动等同起来”,那则是错误的。[1] (P287) 此外,他还坚持认为,在人的心理方面,“意识一般说来是十分短暂的状态。意识之为意识,只是一种现象。”[2] (P20) 意识源自经验,而经验又源自外部世界,不是或纯然来自心灵、或自我的先天理性。因此,对于这种内容的意识,无论作出怎样深的研究,其结果并不能说明人类心理的真谛。基于如此之观点,弗洛伊德一反前人,凭藉在工作中的经验与体会,把意识放置于他的研究兴趣之外。
那么,心理学的研究内容应当是哪些?或者,依从弗洛伊德的看法,在整个人类精神活动中,什么内容是最主要的、最值得心理学家们去研究的?弗洛伊德以其毕生的精力对此问题作出了挑战性的回答。在他看来,由于人类的心理结构由两部分构成,即非意识(unconsciousness)(“unconsciousness”国同译文多为“无意识”,笔者认为此译文不妥,如果将之译为“非意识”则较佳。理由是,从英文的构词法来说,“只有“unconsciousness”可译为“无意识”。另,从弗洛伊德对其心理学说的解释来看,“unconsciousness”之意为“不是真正的意识”,但它具有可能变成意识的性质。) 和意识,虽然对意识的研究业已有之,但由于意识仅是心理结构中的部分内容,因此重视对非意识的研究才是最有意义的。
依据他自己的研究,弗洛伊德认为人类心理的真谛是非意识。他认为,所谓非意识,其内容“是一种不能为意识所知的特殊心理活动”,[1] (P290) 一种自在的、从来没有进入意识、未经自我感知、自我确认、而又非常活跃的心理活动。因此,如从静态或纯理论方面来说,非意识与常规心理学中所说的意识之关系是:彼此间互不相干地存在着,无冲突、无矛盾。究其性质而言,非意识不具有词语的形式,它不能作任何形式的价值判断,只有在能量上的强弱。但弗洛伊德相信,非意识的这种性质则是人类心理深处最根本的、最原始的、裸的欲望和冲动,决定了一个人的个性与人格。
虽然人类的心理由非意识和意识两部分构成,而且非意识不为意识所知,但弗洛伊德确信,此两者并不是毫不相关的,而是在生命能量的散发过程中构成了一个统一体;而且在这种统一体中,还有一种介于这两者之间、时时起着桥梁功能的“东西”。他把这“东西”称之为前意识。
前意识(preconsciousness)是弗洛伊德的一个创造,一个在他的心理学理论中极为重要的概念。他认为,前意识是一种有可能变成为意识的东西。其变化过程是:由于非意识如同滚沸的水,具有非常活跃的能量,因此时时要向外溢出,实现自身。但这种溢出并不是随意的,它要受到“稽查官”的阻碍。虽然弗洛伊德并没有对“稽查官”的属性作系统而明确的说明,但这不妨碍他对“阻碍”的重视。他认为,正是这种“阻碍”产生了人们常说的心理“压抑”。因此,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如何减弱、去除“压抑”就成为了心理学家们一项极有价值的工作。
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结构可由下面的***形说明:
弗洛伊德不仅系统地构建了他的心理学理论,而且在此基础上顺理成章地发展出他的人格理论(见上***的右方)。总体上说,他的人格理论是与他的心理理论相一致的,即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
二
米德的专业兴趣是哲学与心理学。1894年应杜威的邀请米德执教于芝加哥大学哲学系,但他开设的课程内容则是属于哲学分支的社会心理学。他执教的课因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原创性(originality)而大受研究生青睐,以致很快就成了该校社会学学科的规范教程。[3] 与他的同事、朋友相比,米德一生刊出的文章并不多,唯一的一本专著《心灵、自我与社会》还是在他去世后由其学生整理出版的。但就是这本小册子,使他构建了象征符号互动理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米德去世后不久,由于他的思想有其独到之处,并且自20世纪60年代后美国社会学的功能主义在年轻一代的失宠,使他创建的象征符号互动论对美国的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而为他在学术界赢得了极高的声誉。[4] [5]
米德的社会心理学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心灵。由于他深受心理学流派中行为主义的影响,他认为人的心灵有其特殊的功能,在处理与物理世界的关系过程中,心灵从来就不是受动的。心灵纠缠于生理性的冲动(impulses)和反射性的理智(reflectiveintelligence)的紧张关系之中。在生理性的冲动方面,人与动物没有本质性的区别。生理性冲动是活动的动力;没有这种动力,所有性质的动物就没有生命。但在反射性的理智方面,动物因没有此功能对外界的刺激只能作出本能的反应;[6] 人则因具有此特殊的功能而能作出有意义的选择性反应。例如,狗对外在的刺激,可能的反应是欢快或恐惧;但人对外在的刺激,其反应则没有必然性的对应,一切由当事人对刺激在特定情景中的意义而选定:应当是欢快的,但实际表现则可能是悲伤的;应当是恐惧的,但表现于外的则可能是平静的。诚然,就动物具有的敏感性本能来说,人是难于与一些动物媲美的,如狗对气味的敏感反应人是达不到的。但在表示或传递气味是什么时,任何种类的狗则无法能像人那样实现这些要求。
米德相信,人所具有的生理性冲动与反射性理智构成了人在其生活世界里不停地想做某事、做好某事的动因。理论上,心理学家可以分说生理冲动与理智,而一旦外化于现实,两者总是因彼此互动而以一个整体──人的行动(action)表现出来。显然,米德所说的“行动”,其性质有两重性:既有生物性的本能又有人类特有的反射性理智。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行动之所以被他人指责为非人性之举,而有的人行动则受到他人赞赏,其原因就是因为当事人在行动时,或者是生理冲动、或者是理智占据了主导性的倾向之故。据此,对社会改革极有责任感的米德,特别强调作为公民个体(individual)在“行动”时理智的重要性。他认为,理智性的行动不仅能使个体的生命得以维持,而且能帮助个体再建立自由的选择。[7]
如果说“心灵”是米德所建立的社会心理学的基石,那么,这种基石在他的心理学理论体系中仅是个“起点”而已。正是基于这个“起点”,米德首创性地在心理学与社会学之间构建了关联性的桥梁。而这座桥梁的胫骨就是“自我”(self)。
在米德看来,任何作为个体在现实中生活的“自我”,究其性质来说都是生物性与社会文化性的集合。生物性本能具有的生命张力使其成长发展,直至生命终结。在生命展现的过程中,物理性的生命机体以生、死作为周期呈现于外,但作为特殊性动物的人,其反射性的理智虽然依附物理性的生命张力在生、死周期中运行,但又在历史-文化的动态情境中不时地变化、发展。米德对前者没有作深层次的论述,但他对后者则作了划时代的贡献。他认为,人总是社会性的人,生命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要与其他的个体发生关系。正是自我与其他自我的关系,使每个自我都具有两种既统一又对立的性质。对于对立双方,米德称之为客我 (me)与主我(I)。自我以“主我”作为个体在社会舞台上有着“这一个”的标志(英语中,“I”总是以“主语”形式出现的),以“客我”体现着个体在他人关系中的价值。因此,依据米德的观点,在现代社会的构建与发展过程中,如果说在总体的趋向上要时时保持其良性,那么,没有理智性个体为基石那是难以想象的。但是,有理智的个体是靠个体的自身修炼还是“他者”的培养?米德相信的是后者。在实践中,与他的挚友杜威不同──杜威试***通过教育去培养有理智的个体,而米德则以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去影响他人,影响社会。(注:如查说在美国社会学发展史上,作为“芝加哥学派”的代表如W.LThomas、Robert Park等人在20世纪20年代前有着极大的影响,那么,在之后的十多年里,米德的思想则深受他的学生及其同仁的青睐。参见“米德论社会心理学”(Anselm Strauss,1977))
就其体系来说,米德社会心理学理论的结构是清晰、严谨的:从心灵到自我、到社会。但曾在德国学习过3年的米德毕竟深受辩证思维的影响,因此,如从动态的视角去理解米德的思想,其理论起点的“心灵”性质实际上是历史-社会的产物,即是说,当下任何个体的心灵,在它出现之前已受到发展性的历史-社会影响了。正因如此,有学者在评论米德的社会心理学理论时才说,米德的《心灵、自我与社会》也可变为《社会、自我与心灵》。[8] 在实践层面中,个体与他人的互动构成了社会的运行。
米德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可由下面的***形说明:
三
从形式方面看,弗洛伊德与米德在构建心理学理论的逻辑层面上有着极大的类似性。例如,他俩的理论体系都是系统的,都有明确的逻辑起点、清晰的理论构架和理论发展的归宿。此外,在理论发展的指向性上,他们也陈述了很类似的内容。例如,他们都论及了“自我”,都对“自我”的发展如何受社会的影响给以极大的重视,都认为个人的外在行动不同程度
地受到社会或超我的影响,而且都相信正是这种影响,自我才能生存,才能发展;否则,自我就不能被“他人”接受,以致成为“有病的人”或“难为社会接纳的人”。 但是,如从本质性的内容来说,他们的心理学观还是有着明显的不同,从而导致了他们各自发展了不同的心理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同时,决定了他们的理论在实际运用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一)理论方面:如果说弗洛伊德对“非意识”的说明还与米德对“心灵”中的生理性冲动的解释有着极大的类似性,那么,再向前一步,他俩关注的兴趣就大相径庭了。弗洛伊德以“非意识”作为研究的焦点,并对“非意识”、“前意识”与意识各自内在的质的规定以及彼此间的关系都作了独到的说明。作为事实,虽然时至今日,从理论的科学性方面来说,弗洛伊德的学说仍招惹一些同仁的批判,但它对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如心理学、社会学、文化学、教育学等领域的影响则是极大的。而米德,尽管也重视对“心灵”的探索,而且也解说了它所内含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内容及其功能;但由于学术兴趣不同,由于受到如詹姆斯(W.James)、库利(C.H.Cooley)、杜威(J.Dewey)等同仁的影响,则更重视研究“心灵”中受社会影响的“反射性理智”内容,并把它视为理论起点,视为构建社会心理学理论大厦的基石。其结果是:米德的社会心理学理论一方面天才地概括了社会与个人的种种相互关系,对研究有社会意义的符号互动和“他者”提供了有益的指向;另一方面,由于他对心灵中的生理性冲动的作用与功能没有作进一步的探索与说明,从而在如何理解“意识”层面的内容以及为什么不同的个体在社会互动中有着变异的多样性模式时,与弗洛伊德的理论相比就大大失色了。据此,从单一性学科的影响来看,如果说米德是社会心理学的泰斗,那么弗洛伊德则是心理学大师;从交叉性学科的主导性质来看,如果说米德的思想归属于“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sociological social psychology)”[9] (译后记) 那么弗洛伊德的理论则倾向于“心理学的社会心理学(psychological social psychology)”。
(二)研究方法:什么样性质的理论必然要有与之相应的方法在实际研究中来支撑;同样,运用什么样的方法自然能有益于发展什么样性质的理论。理论与方法间的这种关系总是辩证的,而且这种辩证的关系又总是体现于它们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过程之中。由于弗洛伊德关注的是“非意识”和“前意识” ──没有表现和正要表现于外的人的“动机前奏”,因此,从方***的角度来说,他所提倡的研究方法属于“个体主义的(individualistic)”。[10] (P10) 因为唯有研究特定的个体,对他(她)的心理变化、发展方面的信息有着较全面的掌握、理解,研究者才可能揭示“动机前奏”的奥秘。显然,这种方***的性质、要求是从属于方***学科中的“现象学性的定性研究(phenomenological qualitative research)”的,这就决定了在研究实践中只能偏重于艺术性的观察和访谈性的研究方法。作为事实,怎样去评论由米德的心理学理论所要提倡的研究方法,这在美国的社会心理学界也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其原因是,虽然米德的理论兴趣确实侧重了一种综合,── 一种不是从外到外,也不是从内到内,而是从外到内,重视动与静、个人与集体、历史与现时的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而且在处理互动关系的指向性方面,也明确地重视在社会客观性层面的追求,但无论怎么说,由于其逻辑起点毕竟是“二元的”,这就自然留下了容易引发人争论的一系列问题。问题之一,也是最主要的一个是:米德的社会心理学研究方***的真谛应当是什么?是以布鲁默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还是以库恩为代表的阿依华学派?[8] 从对美国学者的实际影响来看,他的心理学理论中的“实在主义(realism)”性质在方***方面还是占据了主导性地位,以至于使众多的研究者接受了这种性质的方***要求,在研究实践中偏重于收集那些客观性的研究资料。
(三)实践运用:理论与方***的指向性从来就是理论家、方***家们毕生追求的旨趣。然而,社会内容毕竟是既多样又复杂的,这就决定了理论与方***的指向性在研究实践中运用的限度。自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学术界引发的方***大战之后,一些新理论、新观点之所以能渐渐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例如,以定质法(phenomenological)为主的心理咨询、心理***[11] (P2) 也同时结合运用了具有实证主义(positivism)和实在主义(realism)性质的定量法。至于在微观社会学研究的实践中,以量化的手段去对“会话分析”、“过程分析”、“意义分析”等方法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则更是比比皆是。因此,就本文讨论的内容来说,虽然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是基于“整体性的(holistic)”方***原则,但在前意识向意识的转化层次方面,其“整体性的”方***实施显然要受制于实在主义的研究方***。这种情况自然为关注研究社会现实的工作者们提供了使用研究方法多样性的空间。例如,在“多向度分析”、“意义分析”之后,在如何使所得的结论概括化、理论化方面,很多研究者又同时运用了定量的方法。同理,如在以定质法指向下收集的资料,虽然一方面为所研究的“个案”提供基石,但在解决“这一个”问题的同时,无疑又为解决同类性的“这一个”问题提供了参考性因子。而这些因子自然又能为定量研究提供可量化的数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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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ead,G. H.‘Mind,Self,and Society:from the Standpoint of a Social Behaviorist’[A]. Charles W. Morris(Ed.). ‘George H. Mead: Mind, Self and Society:from the Standpoint of a Social Behaviorist’[M].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2.
[7]Mead,G. H.‘The Philosophy of the Act’[M].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8.
[8]沃野. 评两种符号互动主义的方***[J]. 学术研究,2000,(2).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7)
在心理学史上,卡尔·古斯塔夫·容格(Carl.Gustav.Jung)可能算得上是最难理解和最难评价的心理学家之一。容格理论的神秘主义色彩使许多人望而却步。一般对容格的介绍和评述都是在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论背景下进行的,即以容格和弗洛依德在诸如性、梦、力比多和人格结构等一些基本问题上的分歧为线索来评介容格心理学。带着对现代心理学的基本问题的困惑看容格和弗洛依德的对立时,我隐约看到了贯穿心理学始终的两种基本取向的对立,即机械论和灵魂论、还原论和整体论、科学心理学和常识心理学以及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的对立。
一、容格与弗洛依德心理观点之比较
谈起容格,不可避免地要说起弗洛伊德。众所周知,在弗洛依德眼里,一切皆性。对他来说性是一种神圣物,一切不能被直接解释成性的东西,都被认为是心理上的性。弗洛依德要求容格永远不要放弃性理论,他认为性是所有事物中最本质的东西,必须使它成为一种信条和一座不可动摇的堡垒。然而在容格看来,若将弗洛依德的性假说引申到其逻辑的结论,将导致一种对文化的毁灭性判断。文化成了一出丑剧,一种被压抑的性能量的病态产物。弗洛依德认为这正是人类无力与之抗争的厄运,但容格不同意此观点。
弗洛依德的科学信条是牛顿式的,他相信存在着确定无疑的终极真理,他认为科学的结论必定是相同的,尽管它们的表达方式可以不同。作为一个还原论者,他倾向于把事物简化,用简明的结构和规律老把握事物。而容格却是酷爱沉思冥想的人,喜欢事物的原始丰富性,不愿把完整的世界打碎。美国学者施陶德说:“容格是一位有直觉的思想家,气质上属于自然神秘主义者。”①他把承认人类理性的有限性视为人类至高的智慧。
弗洛依德崇尚理性,执意坚守19世纪科学理性主义思想,他付出毕生精力揭示人类无意识心理,把无意识看作是存放意识弃置物的仓库,其性质完全是个人的;而容格则认为无意识是“母体”是意识的基础,具有其***性和创造性。他将无意识分成两个层次:表层的、具有个人特性的个人无意识,其内容主要是情结;深层的、非个人的集体无意识,其内容是原型。个人无意识一度曾经是意识,而集体无意识从来不曾在意识中出现过,它是彻头彻尾的客观性,它像世界一样宽广,向整个世界开放。情结具有心理能量和引力,能把一些观念和情感吸引到自己的周围。情结可以意识到,也可能没有意识到,有些情结既是个人无意识,又属于集体无意识,有些情结人人都有,但并非个人的而是集体的,如救星情结,它是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在我们这个充满灾难、迷惘的时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来。”②原型即原始模型,表明了集体无意识中无数确定形式的普遍存在。它是本能的无意识形象,是本能行为的模式。生活中有多少个典型情境就有多少个原型。无数次重复的祖先经验嵌进了人类的心理结构,但它们在心理中并不呈现为有意义的形式,而首先是“没有意义的形式”,一旦出现了符合某种原型的特殊情境时,该原型就会复活。原型本身是空洞的、纯形式的,只是一种先验的表达的可能性,就像晶体的结构和轴系。
至此容格又将已被弗洛依德简化了的无意识推向了复杂和神秘。容格将无意识的范畴从个体的生命历程扩展到整个人类历史,这事实上使他的理论超越了心理学研究的范围。他的学说对于年轻的“科学心理学”来说无疑是有力的***。从方***的角度看,弗洛依德是一个还原论者和决定论者,其理论的目标依然在于将无意识现象意识化,进而寻求对人的心理世界的控制。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他也坚信这种控制是可能的,因为他相信个体的所有的心理和行为都可以从其过去的经验中找到原因和理由。这实际上是大多数乐观主义心理学家心中的信念。容格的集体无意识说和原型说虽然看起来也是在寻求某种因果联系,但其理论的复杂性和神秘性从事实上否定了某种决定人类心理和行为的简单的因果关系的存在。
对于整个人类心理而言,意识只是冰山之一角,人类心理的绝大部分都隐藏在无意识的黑暗之中。而对于心理学家来说,无意识无疑是可怕的噩梦,特别是如果如容格所说,无意识中存在着从来不曾或不能呈现于意识的集体无意识的话,那么我们就只能回到冯特的原则:心理学只研究意识。
二、容格的人格理论
容格在《心理类型》一书中首先提出了个性心理的外倾型和内倾型的分类。并认为内倾型具有更高的心灵价值。容格认为人们在天性上就是倾向于按照自己的心理类型的指向来理解每一件事的。他指出唯物与唯心、经验与理性、现实与浪漫在心理学上的根源正是外倾与内倾的对立。由此可知,与通常心理学家将自己当作旁观者不同,容格的人格理论中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研究者观察者自身,这与量子物理将观察者纳入到科学活动中的原则是一致的。容格进而强调差别,他指出,不包括“人差”的心理学是“没有灵魂的心理学”,“有灵魂的心理学”必然会因人们在观察上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因此,“有灵魂的心理学”可以有多种而非一种,不同类型的人可以建立不同的心理学,不同类型的人可以建立不同的哲学和美学。站在今天的视角来看,容格心理学基本立场显然是后现代的。
容格作为划分内外倾心理类型的鼻祖,他对于内外倾的褒贬与我们现在通常的看法是相反的。现代心理学家虽然表面上同意人格无好坏,但实际上有意无意地倾向于认为外倾型更好。这种对外倾性的偏爱反映了现代文明和文化的特点,这种文化的基础是唯物主义、科学主义的以及基于科技进步带来的征服和控制自然的盲目的乐观主义。据此容格认为现代人要注重自己的精神生活,否则非常危险。威胁人类的不是自然灾害,而是人类自身的心理病态。容格把外在的意识人格称为“第一人格”,而把内在的、神秘的无意识的人格称为“第二人格”。第一人格使它倾向于科学和医学,并取得成就;第二人格使他不断地返回到自己的内心,返回到人类精神和灵魂的历史极其奥秘。容格针对科技文明下人类的心理病态,强调向内投射,强调内在精神生活,这无疑是切中要害的。
三、容格的梦
容格的“梦”与弗洛依德的“梦”是不同的。和弗洛依德一样,容格也非常重视梦,但是他认为梦并不是过去经验的复现。容格认为人有许多梦是指向将来的,梦常有预言的作用,是对将来某些事件的预示和对个人、社会与人类的提醒。容格的这种指向未来的、预言性的梦对于长期习惯于用“科学”战胜“迷信”的我们来说是很难理解的。古老的神话中有无数的关于神启、预言和占卜的故事,这些故事早就被我们理所当然地当作与科学事实格格不入的迷信而抛弃。因此我们很难“科学地”理解容格的梦,也无法在“科学的”框架内对其加以评说。
在容格的三种精神***法,即联想试验、梦的解析和主动想象中,他认为梦是通向无意识的最佳途径。对梦的最好的解释,不是向后追溯被压抑的幼年期的记忆,而是要向外与类似的神话形式相比较,以便是受到困扰的人能够学会从人类精神之镜里看到他自己人格的形成,并通过类比来找到其自身实现的途径。在容格心理学中,对梦的片段的联想是最重要的,不要让他任意自流,而是进行有指导的放大。什么话接着什么话说出来是很重要的。技巧在于能看出琐碎片段之间的联系和模式是否恰当。艺术性则在于做一些简单的评论,强调病人在理解这些信息方面的智慧力量。容格的分析要求你用挑剔的眼光看待你的心理和梦,看待你所居住和生活的这个世界。它要求你能够赏识象征的世界,并且能够忍受模棱两可的解释和奇怪的梦。
四、容格的神秘体验
容格是一个孤独的沉思者,他试***在神秘的古老宗教传说中找寻他所说的“原型”。在容格看来,***教的基础是Eros爱神,是女性原则;基督教的基础是Logos(圣子、耶稣或理性),是男性原则。太阳与月亮两个天体是上述两原则的原型。容格推崇东方宗教并认为《圣经》是一部崇拜病理的书,并非真正的信仰。他需要有一丰富的象征和仪式体系以满足表达灵魂的需要。当今生活太多枯燥,物质生活太过平常。人要求转变,然而那是理智所不能达到的。我们应当超越平常的价值,以新的价值标准来判断转变价值的价值,而不能被困在某一概念之内。我们每天都要经过“转变”的过程,最伟大的象征是“我们自己的象征”。
容格认为所有外界的知识,一定要拥有内藏的原始模型和知识,否则世上万物是不可知的。每个人都是一小宇宙。男女两性趋向于综合性而非分析性。我们的文化和宗教鼓励我们追求外界的成就,这是我们精神问题的根源。因此人生问题切不可简化,不能说“neither,nor”。社会带给人温暖,孤独带给人光亮。
容格认为我们的头脑使我们异化,人是很顽固的,当人们看到自己的盲点,或产生出某一种视野,就把它集体化为一种崇拜。往往是单轨(onesided)地崇拜神秘主义,达不到周全的信仰。例如对《圣经》的病理崇拜。实际上,他人的表情上有我的救主,我们看到是我们想看的,我看到的你实际上是我想象的你。他引用了诺斯替教的说法:人赋予生活以意义,意义是我们的房子,意义是人的粮食。人是生物,虽是被创的,却是整一的、周全的一。世界是人带来的,人乃创造者和毁灭者。容格说“我是我的命名者”③。
五、容格与东方文化
国际分析心理学会***ThomasB.Kirsh.M.D.曾经列举了容格心理学与道教相关的四方面:1、把心理世界的真实性放在首位。2、宗教的核心是精神世界的体验而非信仰或宗教教条。3、个人通过努力可以实现自我转变。4、心理完整性的基础乃是对立互补的双方之创造性相互作用的过程。他还指出了分析心理学与道家思想极其冥想方法的关系并认为容格具有道教随遇而安的气质。
容格与中国佛教也有很深的渊源。佛教重视人性中的佛性,注重内心体验,尊重个人修养的独特性,关怀的不是一种、一族、一国、一类,而是一切人、一切生命、一切有情与无情。在容格看来,佛教各派的目的都是提升意识以达到彻悟。佛的本义即“觉”、“觉者”,觉悟的能力和品性就是“佛性”。自性即佛性,原本精神无染,但由于无知无明的遮蔽和各种欲望的缠绕,以至于固执于谬知妄见或一己的贪欲而不能自拔,陷于困扰而掩盖了自性的清明。
容格看到了他的“自性”与“佛性”之间的共通之处。因此他对人性的假设是非善非恶的,他认为追求纯粹的善是危险的,主张善与恶的调和。容格认为内心矛盾对心理健康有害,但又是精神发展的必需。对年轻人而言,矛盾产生于外界;对成熟的人,矛盾常由于不能在内心塑造一个己即自性,这是因为他不能或不愿意和他所感受到的威胁或“阴影”妥协,而这阴影正来自于他的无意识。他同时认为对于人的心理健康而言,宗教是必要的,他说,人的最不理性的需要莫过于上帝,外界的宗教给人以内心的满足与行动的榜样,使他信守道德,有一定的行为标准。
容格相信,道家的“无为”可以使人自救。两极相合乃道,在太极***中,两极遵循相互恭维与补足的原则而非相互对立。相合就是“超越”。容格认为这是一种原始模型的需要。
容格在推崇佛教和道教的同时断言,在21世纪,只有东方才会有伟大的思想家出现。他认为宗教中往往蕴涵着有关人类深层心理的深湛智慧,并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维护心理健康的方法。宗教修炼本身就有利于身心健康,因为它兼有教化和***的作用。他认为,对于灵魂健全的人来说,一种超出纯粹的自然人极其尘世存在的精神性目标是绝对必要的。他视该目标为阿基米德点,经由此点,人得以从个人的个性存在走向超个人的集体存在,超越时空,从而返回到永恒的宇宙生命的终极存在。这不是一种理性,而是一种经验,不是一种思想而是一种心理状态和精神境界。这是一种类似爱与美的内心体验,是一种净化、升华和神圣的愉悦,这也是自性的存在。
容格在《金花的秘密》的评论里认为,科学思想是西方心智的基础,科学是优良的,不可缺少的,但它是工具,而不应当作目的。科学的单一发展是片面的,单一的“科学理解”是“博学之士悲惨的空虚”。而东方宗教给了我们更开阔、更深奥和更高级的理解力,即通过生存而获得理解力。东方智慧并非怪诞和迷信,而是高度发展的知觉领悟能力。关于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可理解性问题,容格认为集体无意识的发现,已经揭示出人性的共同基础。他说“正如人类身体具有超越一切种族差异的共同结构一样,人类心理也具有超越文化和意识的一切差异的共同根基。”④集体无意识的存在,提供了人类心理沟通、相互理解的可能性。阴和阳两极对立统一的原则,正是一种原型意象,“道”是理想的状态,这种状态正是大智慧者努力争取的状态。而西方盛行物质主义,沉湎于享乐,而中国传统教育以伦理为基础,注重深奥秘传的内省。他相信东西方可以从彼此的互补中找到各自的出路,他认为西方要找回anima,而东方则要寻求健全的animus。
长期以来在经典物理学成功的鼓舞下,心理学家也试***将意识对象化,将心理学自然科学化。简言之,心理学试***用意识“科学地”把握意识。这种企***是不恰当的和虚妄的。人类意识将是人类面临的最后一个难题。聪明的爱因斯坦早就断言意识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换句话说就是心理学永远不能成为象物理学那样的科学。量子物理首先将作为主体的观察者引入到科学观察和实验中,从而彻底打破了牛顿物理学客观性和精确性的迷梦。而心理学的对象——意识(更不用说无意识)是比量子现象更加复杂易变的现象。容格批评科学主义心理学是19世纪后半在科学唯物主义影响下发展出的“没有灵魂的心理学、没有精神的心理学和没有心理的心理学”⑤,所有这些,实际上都不过是“意识心理学,对于它们来说,无意识精神生活根本不存在。”他指出,以为意识能够支配一切,不过是一种自我陶醉,生活是有“灵魂”的生活,应该建立有灵魂的心理学。从这点来看,容格作为后现代心理学的鼻祖,是最早一个拥有心理学家头衔却从根本上解构了“科学心理学”的人。
参考文献:
[1]张红梅,1969年生,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讲师,心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教育与发展心理学。
[2]刘亚,1970年生,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讲师,心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普通心理学和人力资源管理。
注释:
①刘耀中、李以洪著《建造灵魂的庙宇—西方著名心理学家容格评传》37页
②容格《分析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174-175页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8)
在心理学史上,卡尔·古斯塔夫·容格(carl.gustav.jung)可能算得上是最难理解和最难评价的心理学家之一。容格理论的神秘主义色彩使许多人望而却步。一般对容格的介绍和评述都是在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论背景下进行的,即以容格和弗洛依德在诸如性、梦、力比多和人格结构等一些基本问题上的分歧为线索来评介容格心理学。带着对现代心理学的基本问题的困惑看容格和弗洛依德的对立时,我隐约看到了贯穿心理学始终的两种基本取向的对立,即机械论和灵魂论、还原论和整体论、科学心理学和常识心理学以及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的对立。
一、容格与弗洛依德心理观点之比较
谈起容格,不可避免地要说起弗洛伊德。众所周知,在弗洛依德眼里,一切皆性。对他来说性是一种神圣物,一切不能被直接解释成性的东西,都被认为是心理上的性。弗洛依德要求容格永远不要放弃性理论,他认为性是所有事物中最本质的东西,必须使它成为一种信条和一座不可动摇的堡垒。然而在容格看来,若将弗洛依德的性假说引申到其逻辑的结论,将导致一种对文化的毁灭性判断。文化成了一出丑剧,一种被压抑的性能量的病态产物。弗洛依德认为这正是人类无力与之抗争的厄运,但容格不同意此观点。
弗洛依德的科学信条是牛顿式的,他相信存在着确定无疑的终极真理,他认为科学的结论必定是相同的,尽管它们的表达方式可以不同。作为一个还原论者,他倾向于把事物简化,用简明的结构和规律老把握事物。而容格却是酷爱沉思冥想的人,喜欢事物的原始丰富性,不愿把完整的世界打碎。美国学者施陶德说:“容格是一位有直觉的思想家,气质上属于自然神秘主义者。”①他把承认人类理性的有限性视为人类至高的智慧。
弗洛依德崇尚理性,执意坚守19世纪科学理性主义思想,他付出毕生精力揭示人类无意识心理,把无意识看作是存放意识弃置物的仓库,其性质完全是个人的;而容格则认为无意识是“母体”是意识的基础,具有其***性和创造性。他将无意识分成两个层次:表层的、具有个人特性的个人无意识,其内容主要是情结;深层的、非个人的集体无意识,其内容是原型。个人无意识一度曾经是意识,而集体无意识从来不曾在意识中出现过,它是彻头彻尾的客观性,它像世界一样宽广,向整个世界开放。情结具有心理能量和引力,能把一些观念和情感吸引到自己的周围。情结可以意识到,也可能没有意识到,有些情结既是个人无意识,又属于集体无意识,有些情结人人都有,但并非个人的而是集体的,如救星情结,它是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在我们这个充满灾难、迷惘的时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来。”②原型即原始模型,表明了集体无意识中无数确定形式的普遍存在。它是本能的无意识形象,是本能行为的模式。生活中有多少个典型情境就有多少个原型。无数次重复的祖先经验嵌进了人类的心理结构,但它们在心理中并不呈现为有意义的形式,而首先是“没有意义的形式”,一旦出现了符合某种原型的特殊情境时,该原型就会复活。原型本身是空洞的、纯形式的,只是一种先验的表达的可能性,就像晶体的结构和轴系。
至此容格又将已被弗洛依德简化了的无意识推向了复杂和神秘。容格将无意识的范畴从个体的生命历程扩展到整个人类历史,这事实上使他的理论超越了心理学研究的范围。他的学说对于年轻的“科学心理学”来说无疑是有力的***。从方***的角度看,弗洛依德是一个还原论者和决定论者,其理论的目标依然在于将无意识现象意识化,进而寻求对人的心理世界的控制。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他也坚信这种控制是可能的,因为他相信个体的所有的心理和行为都可以从其过去的经验中找到原因和理由。这实际上是大多数乐观主义心理学家心中的信念。容格的集体无意识说和原型说虽然看起来也是在寻求某种因果联系,但其理论的复杂性和神秘性从事实上否定了某种决定人类心理和行为的简单的因果关系的存在。
对于整个人类心理而言,意识只是冰山之一角,人类心理的绝大部分都隐藏在无意识的黑暗之中。而对于心理学家来说,无意识无疑是可怕的噩梦,特别是如果如容格所说,无意识中存在着从来不曾或不能呈现于意识的集体无意识的话,那么我们就只能回到冯特的原则:心理学只研究意识。
二、容格的人格理论
容格在《心理类型》一书中首先提出了个性心理的外倾型和内倾型的分类。并认为内倾型具有更高的心灵价值。容格认为人们在天性上就是倾向于按照自己的心理类型的指向来理解每一件事的。他指出唯物与唯心、经验与理性、现实与浪漫在心理学上的根源正是外倾与内倾的对立。由此可知,与通常心理学家将自己当作旁观者不同,容格的人格理论中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研究者观察者自身,这与量子物理将观察者纳入到科学活动中的原则是一致的。容格进而强调差别,他指出,不包括“人差”的心理学是“没有灵魂的心理学”,“有灵魂的心理学”必然会因人们在观察上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因此,“有灵魂的心理学”可以有多种而非一种,不同类型的人可以建立不同的心理学,不同类型的人可以建立不同的哲学和美学。站在今天的视角来看,容格心理学基本立场显然是后现代的。
容格作为划分内外倾心理类型的鼻祖,他对于内外倾的褒贬与我们现在通常的看法是相反的。现代心理学家虽然表面上同意人格无好坏,但实际上有意无意地倾向于认为外倾型更好。这种对外倾性的偏爱反映了现代文明和文化的特点,这种文化的基础是唯物主义、科学主义的以及基于科技进步带来的征服和控制自然的盲目的乐观主义。据此容格认为现代人要注重自己的精神生活,否则非常危险。威胁人类的不是自然灾害,而是人类自身的心理病态。容格把外在的意识人格称为“第一人格”,而把内在的、神秘的无意识的人格称为“第二人格”。第一人格使它倾向于科学和医学,并取得成就;第二人格使他不断地返回到自己的内心,返回到人类精神和灵魂的历史极其奥秘。容格针对科技文明下人类的心理病态,强调向内投射,强调内在精神生活,这无疑是切中要害的。
三、容格的梦
容格的“梦”与弗洛依德的“梦”是不同的。和弗洛依德一样,容格也非常重视梦,但是他认为梦并不是过去经验的复现。容格认为人有许多梦是指向将来的,梦常有预言的作用,是对将来某些事件的预示和对个人、社会与人类的提醒。容格的这种指向未来的、预言性的梦对于长期习惯于用“科学”战胜“迷信”的我们来说是很难理解的。古老的神话中有无数的关于神启、预言和占卜的故事,这些故事早就被我们理所当然地当作与科学事实格格不入的迷信而抛弃。因此我们很难“科学地”理解容格的梦,也无法在“科学的”框架内对其加以评说。
在容格的三种精神***法,即联想试验、梦的解析和主动想象中,他认为梦是通向无意识的最佳途径。对梦的最好的解释,不是向后追溯被压抑的幼年期的记忆,而是要向外与类似的神话形式相比较,以便是受到困扰的人能够学会从人类精神之镜里看到他自己人格的形成,并通过类比来找到其自身实现的途径。在容格心理学中,对梦的片段的联想是最重要的,不要让他任意自流,而是进行有指导的放大。什么话接着什么话说出来是很重要的。技巧在于能看出琐碎片段之间的联系和模式是否恰当。艺术性则在于做一些简单的评论,强调病人在理解这些信息方面的智慧力量。容格的分析要求你用挑剔的眼光看待你的心理和梦,看待你所居住和生活的这个世界。它要求你能够赏识象征的世界,并且能够忍受模棱两可的解释和奇怪的梦。
四、容格的神秘体验
容格是一个孤独的沉思者,他试***在神秘的古老宗教传说中找寻他所说的“原型”。在容格看来,***教的基础是eros爱神,是女性原则;基督教的基础是logos(圣子、耶稣或理性),是男性原则。太阳与月亮两个天体是上述两原则的原型。容格推崇东方宗教并认为《圣经》是一部崇拜病理的书,并非真正的信仰。他需要有一丰富的象征和仪式体系以满足表达灵魂的需要。当今生活太多枯燥,物质生活太过平常。人要求转变,然而那是理智所不能达到的。我们应当超越平常的价值,以新的价值标准来判断转变价值的价值,而不能被困在某一概念之内。我们每天都要经过“转变”的过程,最伟大的象征是“我们自己的象征”。
容格认为所有外界的知识,一定要拥有内藏的原始模型和知识,否则世上万物是不可知的。每个人都是一小宇宙。男女两性趋向于综合性而非分析性。我们的文化和宗教鼓励我们追求外界的成就,这是我们精神问题的根源。因此人生问题切不可简化,不能说“neither,nor”。社会带给人温暖,孤独带给人光亮。
容格认为我们的头脑使我们异化,人是很顽固的,当人们看到自己的盲点,或产生出某一种视野,就把它集体化为一种崇拜。往往是单轨(one sided)地崇拜神秘主义,达不到周全的信仰。例如对《圣经》的病理崇拜。实际上,他人的表情上有我的救主,我们看到是我们想看的,我看到的你实际上是我想象的你。他引用了诺斯替教的说法:人赋予生活以意义,意义是我们的房子,意义是人的粮食。人是生物,虽是被创的,却是整一的、周全的一。世界是人带来的,人乃创造者和毁灭者。容格说“我是我的命名者”③。
五、 容格与东方文化
国际分析心理学会***thomas b.kirsh.m.d.曾经列举了容格心理学与道教相关的四方面:1、把心理世界的真实性放在首位。2、宗教的核心是精神世界的体验而非信仰或宗教教条。3、个人通过努力可以实现自我转变。4、心理完整性的基础乃是对立互补的双方之创造性相互作用的过程。他还指出了分析心理学与道家思想极其冥想方法的关系并认为容格具有道教随遇而安的气质。
容格与中国佛教也有很深的渊源。佛教重视人性中的佛性,注重内心体验,尊重个人修养的独特性,关怀的不是一种、一族、一国、一类,而是一切人、一切生命、一切有情与无情。在容格看来,佛教各派的目的都是提升意识以达到彻悟。佛的本义即“觉”、“觉者”,觉悟的能力和品性就是“佛性”。自性即佛性,原本精神无染,但由于无知无明的遮蔽和各种欲望的缠绕,以至于固执于谬知妄见或一己的贪欲而不能自拔,陷于困扰而掩盖了自性的清明。
容格看到了他的“自性”与“佛性”之间的共通之处。因此他对人性的假设是非善非恶的,他认为追求纯粹的善是危险的,主张善与恶的调和。容格认为内心矛盾对心理健康有害,但又是精神发展的必需。对年轻人而言,矛盾产生于外界;对成熟的人,矛盾常由于不能在内心塑造一个己即自性,这是因为他不能或不愿意和他所感受到的威胁或“阴影”妥协,而这阴影正来自于他的无意识。他同时认为对于人的心理健康而言,宗教是必要的,他说,人的最不理性的需要莫过于上帝,外界的宗教给人以内心的满足与行动的榜样,使他信守道德,有一定的行为标准。
容格相信,道家的“无为”可以使人自救。两极相合乃道,在太极***中,两极遵循相互恭维与补足的原则而非相互对立。相合就是“超越”。容格认为这是一种原始模型的需要。
容格在推崇佛教和道教的同时断言,在21世纪,只有东方才会有伟大的思想家出现。他认为宗教中往往蕴涵着有关人类深层心理的深湛智慧,并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维护心理健康的方法。宗教修炼本身就有利于身心健康,因为它兼有教化和***的作用。他认为,对于灵魂健全的人来说,一种超出纯粹的自然人极其尘世存在的精神性目标是绝对必要的。他视该目标为阿基米德点,经由此点,人得以从个人的个性存在走向超个人的集体存在,超越时空,从而返回到永恒的宇宙生命的终极存在。这不是一种理性,而是一种经验,不是一种思想而是一种心理状态和精神境界。这是一种类似爱与美的内心体验,是一种净化、升华和神圣的愉悦,这也是自性的存在。
容格在《金花的秘密》的评论里认为,科学思想是西方心智的基础,科学是优良的,不可缺少的,但它是工具,而不应当作目的。科学的单一发展是片面的,单一的“科学理解”是“博学之士悲惨的空虚”。而东方宗教给了我们更开阔、更深奥和更高级的理解力,即通过生存而获得理解力。东方智慧并非怪诞和迷信,而是高度发展的知觉领悟能力。关于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可理解性问题,容格认为集体无意识的发现,已经揭示出人性的共同基础。他说“正如人类身体具有超越一切种族差异的共同结构一样,人类心理也具有超越文化和意识的一切差异的共同根基。”④集体无意识的存在,提供了人类心理沟通、相互理解的可能性。阴和阳两极对立统一的原则,正是一种原型意象,“道”是理想的状态,这种状态正是大智慧者努力争取的状态。而西方盛行物质主义,沉湎于享乐,而中国传统教育以伦理为基础,注重深奥秘传的内省。他相信东西方可以从彼此的互补中找到各自的出路,他认为西方要找回anima,而东方则要寻求健全的animus。
长期以来在经典物理学成功的鼓舞下,心理学家也试***将意识对象化,将心理学自然科学化。简言之,心理学试***用意识“科学地”把握意识。这种企***是不恰当的和虚妄的。人类意识将是人类面临的最后一个难题。聪明的爱因斯坦早就断言意识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换句话说就是心理学永远不能成为象物理学那样的科学。量子物理首先将作为主体的观察者引入到科学观察和实验中,从而彻底打破了牛顿物理学客观性和精确性的迷梦。而心理学的对象——意识(更不用说无意识)是比量子现象更加复杂易变的现象。容格批评科学主义心理学是19世纪后半在科学唯物主义影响下发展出的“没有灵魂的心理学、没有精神的心理学和没有心理的心理学”⑤,所有这些,实际上都不过是“意识心理学,对于它们来说,无意识精神生活根本不存在。”他指出,以为意识能够支配一切,不过是一种自我陶醉,生活是有“灵魂”的生活,应该建立有灵魂的心理学。从这点来看,容格作为后现代心理学的鼻祖,是最早一个拥有心理学家头衔却从根本上解构了“科学心理学”的人。
参考文献:
[1]张红梅,1969年生,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讲师,心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教育与发展心理学。
[2]刘亚,1970年生,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讲师,心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普通心理学和人力资源管理。
注释:
①刘耀中、李以洪著《建造灵魂的庙宇—西方著名心理学家容格评传》37页
②容格 《分析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174-175页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9)
一
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理论支点。这是因为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中反映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的总和,在阶级社会中,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是先在的,就像葛兰西所指出的,“是由每个人从其进入这个意识的世界之时起,就自动陷入的许多社会集团所强加的”(P.233)。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也就是一个进入一定文化、接受一定意识形态的过程。阿尔都塞也认为只要一个人进入社会,就不可避免地落入到“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他的思想和行动无不受一定意识形态的支配和规范,所以他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文化客体”,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赠品。出于对意识性质以及它与人的思想、行为之间关系的自觉认识,马克思主义才从根本上把文艺界定为一定社会意识形态,并要求无产阶级文艺自觉地担当起以无产阶级世界观来改造世界,以社会主义精神来教育和鼓舞人民大众的历史使命。因而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了无产阶级文艺的思想灵魂。
正是由于这样,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这个命题自它提出之后就遭到许多“纯艺术论”的倡导者的反对,新时期以来,在我国文艺理论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和否定,以致有些文艺部门的领导也回避文艺的意识形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坚持文艺的意识形态性问题,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放弃了对文艺的领导。这些年来,我们的文艺事业在走向繁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完全背道而驰的创作倾向,起着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青少年的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作用,这显然是与文艺界所出现的一股淡化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股思潮在我国出现自然不是没有原因的,分析起来大概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了西方“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想的影响。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西方有些思想家就竭力否定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否定意识形态与现实社会中个人存在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把意识形态直接等同于国家意识形态,等同于一个纯粹的***治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而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断言随着剧变,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也宣告终结。这观点很契合我国某些长期以来深受极“左”思潮压制和饱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作家和批评家的思想和心理,他们也就趁我们不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治这样的口号之机,以批判文艺界的极“左”思潮之名,跟着在我国掀起一股否定和消解文艺意识形态性的思潮,试***以文艺是一种“美”、一种“文化现象”来取而代之。这些观点在理论上自然是经不起分析的,因为“美”不可能完全脱离“真”和“善”而***存在的,所以审美评价和审美选择在根本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因此审美观的差异说到底就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它是不可能与意识形态完全没有联系的。另一方面,也与以往我们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片面性和不确切性是分不开的,这种片面性和不确切性具体表现为:一是纯科学的倾向,亦只是从意识论、认识论的观点,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关系、反映被反映关系的角度,来说明意识形态的性质,对于意识形态的价值属性和价值内涵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和阐明。意识形态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意识,它作为反映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的思想要求、利益、愿望的那一部分思想观念,是属于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信念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范畴的,它的任务就是为了凝聚人的思想,把人的行为引导到同一的方向、共同参与到对社会的变革实践。所以,它不仅有认识的属性,同时还有价值的属性,不仅有理论的功能,同时还有实践的功能。这些方面,葛兰西、阿尔都塞和晚年的卢卡契都曾有不少合理论述和发挥,并得到西方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同。如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表象体系之所以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在意识形态中实践——社会的职能比理论的职能重要得多”。卢卡契认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是使人的社会实践变得有意识有活力”,“所有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决定性问题是:Wastan(做什么)?”《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在解释意识形态时也认为它是“社会哲学或***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这些见解都是值得重视的。但是在我国过去,可能为了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以意识形态所指代的“虚假的意识”,亦即指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统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虚幻的价值观念划清界线,在阐述意识形态时都侧重于从它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方面,亦即认识论的、科学性的观点来进行发挥,而忽视从实践性的、对社会变革的功能方面来进行理解,这就把意识形态实证化了、认识论化了、纯科学化了。这理解显然是不够全面、准确的。二、是纯理论的倾向,侧重强调意识形态是自觉反映一定社会存在的思想(理论)体系,而无视它与社会心理、个人心理和日常意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认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观念,不但是从对社会心理加工、提升而来,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是以社会心理为“共同根源”的,同时还表现为只有经由社会心理,意识形态才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这样,就把意识形态混同于意识形态理论和意识形态科学,视意识形态为远离生活、高高在上、只是少数意识形态专家在研究的纯思辨的、理论形态的东西。尽管我们在理论上都承认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之间是相互影响并积极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但由于对这种反作用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没有足够的注意和深入的揭示,从而使得我们对意识形态的反作用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说明上,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几乎显得无所作为。而我们之所以强调要真正阐明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反作用的道理必须深入分析揭示它的内在机制和内在环节,就是由于马克思所说的:“思想从来也不超出世界秩序的范围”,因为思想不可能直接打破现实关系实现对社会的变革,所以“思想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表明意识形态总是以现实的人为物质载体的,它要在现实中发挥作用,首先必须融入生活、融入大众、融入社会心理、融入人们的人格无意识之中,唯其这样,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实践的精神动力。在这方面,葛兰西、赖希、弗洛姆等人都曾做出许多有益的探讨,如葛兰西提出:必须革除“哲学是一种奇怪而艰难的东西,认为它是由特定领域内的专家或专业的和系统的哲学家所从事的专门理智活动”的观念,“不应把所谓‘科学的’哲学的东西,同只是观念的和意见的片断汇集的、日常的和大众的哲学分割开来”。他批评当时意大利流传的以克罗齐和金蒂雷为代表的“内在论哲学”,认为它的最大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它们不能在上层建筑和底层之间、‘普遍人’和知识分子之间建立起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这些探讨对于我们克服对意识形态理解的纯科学、纯理论的倾向,全面、深入理解意识形态性质,实现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是有突出贡献和积极意义的,它应该被吸收到我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中来,并作为我们探讨文艺意识形态性的重要理论依据来加以研究。
鉴于以上认识,我认为,要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有一个准确、全面的理解,就必须从克服以往对意识形态理解上的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和纯理论化两方面入手。首先是纯认识论化、纯科学化的倾向。
对文艺的性质作纯认识论化和纯科学化的理解在我国由来已久。早在“五四”时期,有些作家和理论家在介绍西方现实主义(当时叫“写实主义”)的时候,就没有分清现实主义和在实证论哲学和实验医学理论基础上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然主义之间的差别,把现实主义混同于自然主义,认为它是“经过近代科学洗礼的最值得提倡的写作态度和方法”。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随着苏联文艺理论的引入,当时苏联广为流传的“文学和科学、哲学一样,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和认识,所不同的只是文学通过具体形象达到客观真实”的文艺观,更是被当作文艺的经典定义被我国文艺理论界所接受,以致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与六十年代初,我们在试***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编写我们的“文学概论”教科书,把文艺的性质界定为意识形态时,根据当时哲学界对意识形态的流行观点,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也完全作了纯认识论和唯科学主义的理解。如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一开篇对“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学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如何”这一问题的回答时认为它仅仅就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这样一种理解,以往在我国流行的前苏联的文艺观,也就很自然地被吸收和整合到我们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解释中来,致使纯认识论与唯科学主义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成为雄霸我国文艺理论界的一种主导观念,至今影响尤存。
要说明的是:我们不赞成把文艺的性质纯认识论话,并非认为文艺不是社会生活的反应,因为一切艺术的东西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从根本上说都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生活,只不过认为文艺的反映与一般的认识,特别是科学(非意识形态)是不同的,所以,把文艺意识形态性做纯认识论的解释,不仅从普遍性层面上不足以揭示意识形态本身的内容,而且在特殊性层上更与文艺的特性相悖。根据辩证唯物主义所昭示的任何事物的性质都是多重的,相对的可以区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层面的思想,同志提出:“对于事物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这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那么,文艺不同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由于作家的审美反映所赋予文艺的审美特性。审美不同于一般的认识,它是以主体的审美情感为心理中介与客体建立联系的。这种情感的反映形式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认识具有以下不同的特点:就反映的对象来看,认识的对象是不以主体自身利害和好恶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是事物的实体属性,而情感作为人们面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态度和体验,总是以事物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的和精神的)为转移的,它反映的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事物的价值属性;就反映的目的来看,认识既然是为了达到对事物客观属性的把握,它所要判明的是“是什么”,目的是给人以知识,而情感反映的对象既然是事物相对于人的需要而言的,因而它离不开人的喜好,它要判明德不仅是一个真与假、而且是一个善与恶、美与丑的问题,所要把握的不仅是“是什么”,而更是“应如何”;就反映的方式来看,由于“是什么”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它一般通过陈述判断的形式表达出来,一般是以概念、抽象、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的方式来加以表述,而情感反映的由于是“应如何”,是人们对事物的一种评价、选择、意识和愿望,所以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正是由于情感反映不同于一般认识反映的这些特点,使得文艺作品看似像实际生活那样不带任何主观倾向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实际上无不蕴含着作家对现实人生的态度、评价、理想和期盼,在不同程度上无不打上作家思想倾向的烙印。尽管历史上有些作家标榜他是纯客观的,但只要他被自己笔下的人物和事件感动了,他就不仅会把自己的思想倾向融入作品,而且由于情感机制的激发,还使得作家自己长期潜伏在心灵深处,支配、驱使着自己行动的那种潜意识的追求、企盼和梦想也都浮现出来,在作品中得到集中的流露,从而使得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往往比作家所意识到的要深广得多。所以,出现在作家笔下的艺术形象往往也就成了作家审美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载体,一种他内心期盼的“应如何”的人生***景。“应如何”是一个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过人的行动去争取的,所以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实践的意识。当然,对于这种实践意识,我们不能像西方现代人本主义那样把它完全主观化和个人化,看作只是作家个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意向和精神向往;这是由于意识有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之分,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向来是指社会的意识、集群的意识而言,而非纯粹个人的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文艺作品中,这种“应如何”的人生***景虽然以作家个人理想、愿望、企盼和梦想的形式表现出来,但由于作家是社会的人,他的思想情感总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在接受社会的教育和熏陶过程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这样那样地受着他所处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的,因而在他的作品中也必然这样那样地以个人的形式反映着一定社会、时代、集团和群众的思想愿望,如同普列汉诺夫所说的伟大作家“最主要的个人特性,‘最高的独创性’表现在这里,就是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比别人更早或更好、更充分地表现了他那个时代社会的或者精神的需要和憧憬”。愈是伟大的作家,他与社会、时代、群众的这种联系也就愈紧密、愈深刻。所以,就文艺的性质来说,毫无疑问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的。
正是由于这样,这就决定了一切进步的文艺作品也必然像其他进步的意识形态一样,在社会生活中都起着凝聚和团结群众,激励和支配人们的行动,把人们的行为引导到同一方向,共同参与和投入到社会变革中去的作用。列宁在会见埃森时提出“真正的文学”应该“教导人、引导人、鼓舞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的文艺“要使群众警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辞》中号召作家“要塑造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表现他们那种有***理想和科学态度、有高尚情操和创造能力、有宽阔眼界和求实精神的崭新面貌,要通过这些新人的形象,来激发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他们从事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创造活动。”都是基于对文艺意识形态性的这种实践性的内涵的理解而提出来的,都表明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所彰显的文艺不只是对现实的反映,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介入。因此作品从作家手中完成,它的价值还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读者阅读,把作品中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读者的思想情感,并在读者的行动得以落实,作品潜在的价值才转化为实在的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把文艺不能仅仅看作是一个“实体性的定义”,同时还必须看作一个“功能性的定义”不能仅仅从作家创作及其成果一维,而且还必须从读者阅读及其功效一维来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我们对文艺的意识形态性才会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我们指出意识形态就其性质来说不仅是认识的而且是实践的;而实践是人的实践,它总是以人为物质载体的。在对人的理解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黑格尔等德国思辨哲学家把人看作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认为他首先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这样,实践也就不像黑格尔所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运动,而首先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同时也决定了实践不仅仅是由理性观念所支配的,同时还必须要有一种感性心理能量,如人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等因素所驱动。所以如果我们赞同社会意识形态不仅是认识性的,同时也是实践性的话,那么也就等于表明了意识形态不是纯理论的,它与社会心理以及它的具体表现领域——日常意识、个人意识和人格无意识有着先天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10)
传播理论集中体现了现代知识的综合,这种综合体现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和开放性上。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既可以指狭义的创新和发展(指传播理论自身),也可以指广义的创新和发展(指影响到传播理论体系的建立),由于学术界对后一个问题论述不多,本文主要论述影响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谈到的基础理论主要分为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文化问题等3个方面,这3个方面不同程度涉及到传播理论。理论界选择什么样的基础理论,传播理论相应地就会带什么样的印记。就目前有影响的传播理论来看,主体哲学(对哲学的基本问题偏于主观的理解)及相应的社会学理论和文化理论的影响更大。今天,审视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根基之上,继而创新和发展传播理论,是传播学界面临的一项基本任务。
影响传播理论的几种主体哲学
在当代,哲学思想对传播理论的影响通常是通过社会学为中介的,我们在评判一种社会理论时,总是在评判一种哲学思想。为了叙述的便利,我们首先分析影响到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然后分析其相应的社会理论和文化观。众所周知,主体哲学在西方哲学中更为典型和明确,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其长久的历史背景。自文艺复兴以后,绝大多数哲学流派都是以主体意识的第一性作为理论的起点。在20世纪,从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到解释理论,从精神分析到现象学,从存在主义到“法兰克福”学派,主体第一性的观念以各种体系表现出来:心灵、心理、直觉、精神、体验、理性观念、人道主义等等,它们都指代一个实体——主体,是主体赋予了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信念在现象学哲学、解释学哲学和“法兰克福”学派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它们在社会——文化理论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它们也通过社会——文化这个中介间接地影响到传播理论。至今,我们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的争论仍是这些方面的延伸。
我们首先来看现象学,胡塞尔提出现象学的观念并发展了现象学的方法,现象学哲学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认识论,以现象学为框架的社会学也多以此为根据发展了意向理论及价值理论。现象学的基本任务是以直觉达到人类理性的深刻基础,这一任务的前提是直觉是一切知识的合理根源,一切在初始状态的直觉中呈现的事物将会完全地如其所呈现自身的那样被接受。这个假设中,主体的理性被赋予了不可动摇的地位,直觉是我们接受事物的外在方式,最后还会有一先验的自我来保证直觉的可靠。为了达到本质的直观,他提出了“现象学的还源”,简单地讲,这一命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的加括弧:即把我们的各种信念(不论是经验的概括还是各种现实的信念)全部悬置起来,并不对它们作是非的判断。2.存在的加括弧:放弃一切有关存在的判断,因为哲学的认识是对本质的认识,而对现实存在的判断则非本质,所以,对存在的判断也应中止。3.先验的还原:这种还原使我们从此验的自我走向先验的纯粹自我,这是世界上一切意义被建立起来的基础。胡塞尔晚期则将自我纯粹意识视为最终的绝对领域,即它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实在为前提。纯粹意识的地位确立后,即可以解释经验世界,如果人们在经验的世界找到共同之处,那么,这是因为他们在意向性上是一致的。
正是这种主体哲学的框架和意向性理论,影响到后来的现象学社会学的发展,舍勒提出的价值哲学、舒茨的意义理论都与现象学有着密切联系。现象学对现代微观社会学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只要我们看一下戏剧理论(戈夫曼),本土方法理论(加芬克尔),交换理论(雷克斯)及冲突理论(霍克斯),无不带有意向性理论的影子,无论是日常的自我还是掩盖了意***的自我,都可以在现象学纯粹那里找到最后根源。
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将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扩大到社会领域,认为对社会活动的理解取决于主体间的一致,意义在于主体赋予对象的过程上,社会互动之所以可能,也是由于主体间的一致性。和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相似,现象社会学也是以个体为基本的考察单位,尽管这些理论以互动来解释社会系统,但它们几乎都忽视了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制约。从理论上讲,社会结构的形成总是离不开个体及集体的参与,但社会制度形成稳定状态后,它总是从语言到思想、从法律到伦理、从制度到信念各个方面来制约个体。主体既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同时,又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个体的动机和行为往往是制度化的结果。离开了社会结构和制度,很难解释一些行为和动机的原因,这也是微观社会学理论普遍的局限所在。
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如符号互动论等也都是以个体为根基来解释社会,个体往往成为不受社会制度制约的个体,微观理论的共性表现在它们几乎都在表述主体哲学的一些基本主张。
解释学也存在着类似的理论。解释的根基建立在个体的体验和理解之上,为了说明解释是普遍有效的,就要说明解释在主体间是一致的,为了说明主体间的一致还要找到更基础的东西。当代的伽达默尔是用语言来解释主体间的一致,语言既是解释学的根基,也是对世界的体验,其核心观念是人类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用委婉的体验解释世界无疑要比现象学更少地依赖于主体,但体验的背后又隐含着原来的主体。
解释学赋予了个体极大的心理自由,个人的体验成为分享共同意义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对解读精神性文本来讲,由于时间的差别,也由于解读者所处社会历史背景的条件,解读者不可能得到文本的原始意义,解读总是充满了个体的理解,因而文本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所难免,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也是合理的。显然,在文本和读者的关系上,解释学以牺牲文本来迎合读者,其相对主义的结局不可避免。
“法兰克福”学派发展了一套批判理论,批判理论旨在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从认识论上看,批判理论主要对实证主义提出了批判。批判理论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对立,精神与物质的对立。批判理论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矛盾可以从近代的启蒙找到根源,启蒙精神在改变自然时从认识理性中发展了极度的工具理性,科学技术也是工具理论的集中体现,当世界都变成可度量的对象时,人也变成了被奴役的对象。在当代,启蒙精神变成一种操纵意识,这又是通过大众文化来实现的,大众文化造就了文化产品的单一化和标准化,文化工业代表了这种单一化和标准化。简而言之,“文化工业”已成为当代一种新的社会控制形式。
纵观以上几种哲学思想,无论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确定主体意识优于并高于所有一切,是他们哲学推论的前提。正因为存在着主体意识与外在世界的对立,他们的结论几乎都包含了事实与价值的对立,世界与心灵的对立,以致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对立,在更极端的态度上往往以牺牲认识的理性法则来换取意识的自由。我们在伽达默尔及“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胡塞尔那里,可以看到精神世界的无限膨胀,科学涉及到的物理世界往往被看成对意识自由是一个极大的妨碍,甚至对意识自由是有害的。主体哲学很少考虑这样的问题:即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框架中,主体的推论是否包含了局限和偏见的问题。绝大多数的主体哲学将理性看成是自明的,客体就是呈现为主体推论的结果,这个假定预设了主体不会出现任何偏差。而事实上无论在哪种意义上,这种假设都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近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主体意识不可避免地会包含着局限。思想史的发展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在未能把握其本质前,总是以主体的***式看待世界的,以人的特性解释世界注定会产生拟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不可避免地暗含了人类中心论的思想,主体哲学就是按这种推论极端发展的结果。主体哲学是在人类中心论和拟人论的框架下来看待人与世界的,这样,对世界的认识总是折射出主体的意***和限度,世界的存在往往被看作人类中心的象征。换言之,它没有实体性的地位,它的性质全靠主体意识的解释。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不仅存在于西方古典哲学中,也存在于其他民族的哲学中。当人类不能分离出单独的客体时,除了用人这个尺度解释外别无其他方式,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主体哲学一直是哲学史中最有影响的理论。
认识到人类中心论及主体意识的局限是近代科学理论的成果,这个开端就是哥白尼的天文学***,在他的日心说中,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自转并和其他行星围绕太阳公转。与地心说相比,这是一幅全新的世界***像。这里,不论是地球还是人类,都不具有特殊目的和意义,相反,他们(它们)只是宇宙系统的一部分,这种理论最早喻示了人类从中心到系统的变化。
在以后达尔文的理论中,也提供了反对人类中心论的又一种理论。按照其理论,人是生物连续进化的一个环节,人也像其他生物一样组成了一个系列。这里,人不具有特殊的意义及目的,这种理论也排除了神学理论的创世说。达尔文理论与哥白尼理论在反对人类中心论上是一致的。这两种理论都说明了人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此外,当代量子力学也提供了背离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这里,主体哲学与人类中心论有着天然的联系,正因为它假定了人是世界的终极目的,因而,它无法解释真正的客观世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理论,而科学理论总是呈现出反拟人化的结果。
现代科学理论的发展过程越来越趋向将人视为无数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如果这样看待人类,人类中心论的思想是值得怀疑的,主体哲学的观念也是值得怀疑的。
建立主、客体相协调的理论
就认识论来看,主体哲学代表了解释世界的一个方向。除主体哲学以外,一些哲学家力***使主客体协调起来,这种努力在近代开始显示出积极的成果,超越主体哲学的有效途径在于恰当地说明主客体的关系。对马克思来讲,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首先是实践的问题,因为实践包含了将两者统一起来的可能,思维的观念只能在实践中加以验证:“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①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与其他哲学的根本区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到了实践对人与世界的双重作用:在实践中,自然成了人化的自然,人通过实践也在改变自身的特性,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实践的观点说明,主、客体本性的确定是从对方的作用中获得的。
在20世纪,思考主、客体的关系仍是思想界面临的主要议题,皮亚杰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提出了认识的发生问题,再次涉及到主、客体的关系。传统认识论大多在两种态度上摇摆:一种是经验主义,往往将认识看成信息来源于客体,主体只能受教于客体;另一方面,先验论和天赋论则认为主体一开始就有内部生成的结构,然后这些结构加诸于客体。这两种理论涉及的都是在高度成熟阶段上的认识,而没有涉及认识的起源,认识的起源要比这两种理论设想复杂得多。皮亚杰根据心理研究的成果,证明了认识既不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一个业已形成的客体,而是起因于主、客体的中途,它同时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这样,充分考虑到联系主、客体的中介就十分必要。皮亚杰作了这样的设想:“如果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也不存在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又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中介物,那么关于认识的头一个问题就将是关于这些中介物的建构问题:这些中介物从作为身体本身和外界事物之间的接触点开始,循着由外部和内部所给予的两个相互补充的方向发展,对主客体的任何妥当的详细说明正是依赖与中介物的这种双重的逐步建构。”②
认识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一个建构过程,它从感知运动阶段经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到形式运算阶段,才能达到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认识***式的发展是主客体之间的同化和顺应,相互协调的结果,经同化、顺应的平衡作用,使主体的认识***式逐步接近客体的结构。
在建构的过程中,我们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客体,也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主体,顺应说明了主体会在对环境的适应中造成认识***式的改变;同化说明了主体对环境的过滤和改变,使之符合主体的认识***式。建构就体现了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过程,认识的过程就是从简单低级的结构向复杂高级的结构不断过渡,这也是一个永无终结的过程,客体意味着主体所能达到的极限。
皮亚杰的理论建立在大量心理学及生物学的实验基础上,因而,它代表了解释认识形成及发展的科学解释方向。它的要点仍是沟通主客体的中介,在中介的关系中说明主客体。如果将这个中介与马克思的实践联系起来,它们的近似就在于从联系主客体的结构模式上解释主客体。
除了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以外,语言哲学关于语言对世界的组织成形作用也作了出色的论述,这一理论涉及到的指称问题、真理问题、意义问题及言语行为对我们理解语言与认识、语言与主体及语言与社会有积极的启发作用。
此外,值得提到的还有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建立在严格的理论法则之上,它以语言模式为出发点,突出强调了结构和系统的观念。结构的观念表明了它对表层对象背后共时的关心;系统的观念表明了它试***通过关系的模式来解释对象,和语言哲学一样,它也是通过观众形态来说明主体的。就此来看,以上几种有影响的哲学与主体哲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传播体系建立在主体哲学之上时,我们很难察觉主体哲学的局限,这种局限势必通过其社会学理论内化于传播理论之中。毋宁说,主体哲学的蓝本和传播理论的摹本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主体哲学对心灵的能动作用的强调会贯穿于传播理论中。同样,它的局限(没有看到认识总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内涵在传播理论之中。因而,借鉴科学的认识论建构主、客体的关系,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哲学的社会学根基之上,是传播学界需要思考的问题。
以上我们曾对主体哲学与微观社会学的关系作过分析,确实,微观社会学对主体的动机、行为、意义是主体间的互动曾作过详细分析。然而,微观传播学理论几乎都没有考虑到既定的社会结构对主体动机和行为的作用和影响,没有考虑到社会结构与动机的辩证关系,因而无法说明动机和行为的真正动因,最终使陈述的理论趋于表层化。显然,问题的真正源头在于如何看待行动和结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一个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主、客体的问题。
目前,大家经常谈到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该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结构与主体的关系问题,与微观社会学理论不同的是结构化理论力***在更客观的立场使结构与主体协调起来。
传统宏观社会学偏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塑造上,而大多数微观社会学理论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体和行动的意义的理解上,吉登斯提出了将两者协调的结构化理论。结构化的核心旨在说明社会结构既是通过人类的行动建构起来,也是行动得以建构的条件和中介,即结构与主体存在着一种二重化的过程,结构并不是外在于主体的活动,而是通过主体的特定活动而构成;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其不断组织的实践的条件,又是这些实践的结果,结构不应简单看作对主体的外在制约,它既有制约性同时又赋予行动者以主动性。这样,结构和主体存在着一种生产和再生产的方式,对结构和主体的妥当说明,需依靠对它们二重化关系的说明。
鉴于目前传播理论更多地依靠微观社会学来维系,清醒地看到微观社会学的不足,并从社会学层面考虑结构与主体的协调关系也是传播学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客体的关系也涉及到如何看待文化,一个多世纪以来,文化研究一直是全球性关切的问题。通常大家谈到有影响的几种理论大多集中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两个领域。
社会学中占主流地位的理论是价值论,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到韦伯及狄尔泰,用价值解释文化的各种理论几乎都将文化视为对象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活动。现象学、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及大多数实用主义理论都代表了这个方向。它们的共性是:都给予了主体以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生命、体验、理解、自由或人与社会、精神与物质的对立,都要根据主体意识来评判,文化几乎没有自己的实体地位,文化的存在完全要看主体间的解释。本来,用价值解释文化并不是没有说服力,问题在于对主体的极端信赖除了走向自我中心论以外别无选择,此外,价值论的解释还面临着文化相对主义的危险,事实上,这两个方面的危险也是价值论所无法克服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人文科学的研究区别于自然科学除了对象不同外,还在于研究者适度的介入是可行的。但研究者介入到什么程度则是价值论和解释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以此为框架,总是面临着解释过度的问题,而解释学通常也把解释的多元化视为合理的。这样,在价值论和解释学的背后,我们看到的仍是主体哲学的主张。
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主体与世界的对立变成为精神与“物化”的严重对立,工具理性的扩张必然在制度上、精神上对人进行新的操纵,文化的单一性及庸俗性不可避免。所以,由于工具理性的极度扩张,人类未来的文明也是暗淡的。
该学派的许多主张都建立在主、客体的对立上,为了维护主体的至上性,不得不排斥非主体的存在。“法兰克福”由于把个体与社会看作完全都是对抗性关系,现代工业文明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被看作是一种倒退,与之相关的是工业社会及科技进步造就的大众文化根本不具有以往精英文化的单纯和高贵。“法兰克福”学派从主、客体的对立进而过渡到人与社会的对立,再过渡到文化的对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这样,我们除了看到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对立外,我们根本看不到它们是如何协调在一起的。
纵观以上几种有影响的文化理论,几乎都是从主体来解释文化,其结果要么是价值涵盖了一切,要么是文化存在着对立。因而,超越主体哲学的局限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大家知道,近几十年来,结构主义提出了一套与主体哲学截然不同的理论,包括其文化理论(主要集中在文化人类学),其核心是以语言模式来看待社会系统,进而解释主体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从结构主义的影响来看,它提供的超越主体哲学的途径和方式是可行的。
结构主义主要关心文化的共时性问题,莱维——斯特劳斯集中表述了结构主义的文化观,即文化不仅是共时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加以说明。文化人类学家经常可以看到大量重复出现的文化形态,是什么决定了它会重复出现?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共同的心智,这一问题也就不可能产生,是各个文化外观形态的差异重要还是内在的共同模式重要,两种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答案。
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文化,各种文化现象就不难解释了。无论文化人类学提供多么不同的文化差异,但共时态的文化是存在的,因为像亲族系统、婚姻系统、神话系统、***腾系统反复出现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中,这恰好证明了各民族具有构造文化的共同能力。它通过转换系统,成为我们可以看到的各种具体文化形式,而共时模式为这些形式找到了答案。考察各种具体文化的差异不是人类学的任务,人类学要探讨决定文化现象的深层内容——人类共同的心智。
共同的心智,在他那里也就是无意识问题,它不是与意识相对立的下意识或潜意识的概念,毋宁说它是人类先天的一种构造功能。它普遍地存在于各民族中,因而是普遍的理智功能,正是它的存在,可以解释各种文化的普遍共时。
结构主义的重要代表福柯在思想史领域提供了一种非主体解释思想的方式,福柯对思想史的分析集中在权力对知识的形成上,换言之,社会的知识型总是体现了权力的支配,主体正是在各种制度性场址的权力关系中生成的。
如果主体总由其他因素所决定,那么,确定的主体是不存在的。毋宁说主体总是由特定的知识型所决定,《词与物》表明了知识型如何决定着主体。按着结构主义的解释,它会引出许多被忽视的结论:如果文化不存在着高低之分,发达和落后之分,那么,各种文化之间的比较只能得到现象的差异,追问这种差异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很想知道热衷于中西方文化比较的研究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文化现象的差异只是表层问题,那么中西方文化在心智的创造上具有的共同性不更重要吗?难道它们不都是共同心智的结果吗?如果表层的背后确实存在着普遍的东西,揭示这些普遍性正是文化研究要回答的。知识型理论也使我们看到了思想的另一个方面:我们认为许多不可动摇的观念其实是用某种占主导地位的信念所支配的,主体不仅无法意识到这一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在强化这种信念。事实上,能超越既定知识型的人少之又少,我们通常表述的知识大多数情况下是某一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知识而已。
综上所述,建立主、客体协调的认识论是社会人文科学的可靠前提,它影响到在什么样的方式上看待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客观的社会理论直接关系到传播理论的根基问题:个体既是社会制度的结果,又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这样,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同样,非主体解释的文化理论旨在说明文化共时模式的存在,表层文化现象的对立和无序并不反映内在层次的共同模式,如果我们做深层分析,各种文化可以找到普遍的共性。
结语
近50年来,人类的知识积累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以往许多被认为是经典的理论和命题,现在被看作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知识的不断综合和更新要求我们的思维与时代保持同步,特别是像传播学这种新型的综合性学科,如何使其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近代科学反复证明了这样的事实:一门学科的成熟与否,在于其基础理论的成熟与否,而不在于其表象形态的丰富,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传播理论,相对于传播理论的应用理论来讲,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就更为重要。
目前,传播学界对狭义的传播理论讨论较多,而对广义的传播理论讨论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传播理论的深化理解。如果我们仅仅讨论狭义的传播理论,我们只能得到一个相对封闭的解释体系。问题在于对传播理论基本观念的讨论常常会将问题引向更基本的问题,例如,信息问题、语言符号问题、意义问题、传播的存在及目的等等。对任何一个问题完整的回答都会涉及到人的问题,涉及到人对世界的理解,涉及到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属基础理论的范畴。这样,借鉴基础理论的成果,无疑会强化传播理论的解释力,使狭义的传播理论更为健全。
本文谈到的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论述的。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我们建立什么样的传播理论。主体哲学曾在哲学史上产生过长期影响,而现代科学的发展愈发证明了其内在的局限性,我们只有从主、客体相协调的途径上来看待主体意识时,我们才能更好理解主体意识,我们只有恰当地说明了主体,我们才能恰当地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恰当地说明文化的本质特征。这既是我们探讨广义传播理论的目的所在,也是我们探讨传播理论创新与发展的核心所在。
自我意识心理论文篇(11)
近代以来,“西方中心论”一直是这个文明世界的“基本叙事结构”。他们掌握着“意识形态霸权”,主导着文明世界的“核心话语”,挟持技术、***治、经济、文化和***事优势掌控世界性“文明议题”。200多年以来,这个世界似乎已经习惯了用“自由资本主义”的价值标准判断是是非非。无论是处于中心地位、掌控话语权的西方思想舆论界,还是处于“非中心”地位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思想舆论界,似乎西方的标准就是历史进步、社会进步、文明进步的标准,不符合西方标准的都是“边缘国家”,都在批判、攻击、改造之列。
令人不安的是,资本主义文明主导下的当代世界,正在滑向一个“新极权主义世界”。借“信息技术***”和“全球化”两个轮子,“资本主义体系”正在把自己的价值观推向全世界。尤其是进入21世纪,在全球化和“新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引导下,资本主义“意识形态霸权”又故态复萌,企***独霸文明世界的“话语权”,似乎未来人类文明只有一种选择,就是资本主义文明。
目前,在新自由主义价值主导下的这个世界确实有点乱,世界范围内混乱的***治生态与经济生态令人沮丧。西方国家接连上演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占领华尔街运动”等大戏让人目不暇接,在国外导演的各种、“阿拉伯之春”等连续上演,“新自由主义故事”讲得不太好,西方国家在国内与国际上的“叙事情节”确实有点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中国为人类文明的未来提供了一种不同于新自由主义“药方”的另一种选择
在新自由主义者看来,随着“”剧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基本被确定为“坏东西”,好像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意识形态争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是唯一正确的“意识形态”。但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与价值,并没有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而消失,反而在中国的改革与发展中获得成功,这着实让一些“中国观察家”目瞪口呆,于是就有了对中国说三道四、评头论足的种种“捧杀”或“骂杀”的话语。这种状况其实并不奇怪,因为中国既是世界大国,又是社会主义国家,奉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国的复兴,并不仅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复兴,也是社会主义的复兴,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的复兴;中国为人类文明的未来提供了一种不同于新自由主义“药方”的另一种选择,即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的复兴,有我们自己的“路线***”。中国的发展,就是“当代社会主义”的发展,就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生命力的表现。我们在文明世界的“话语权”,其核心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说话,表达我们的观念与价值取向。如果我们“拾人牙慧”,没有自己鲜明的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国家信仰”,仅被动地反击、回应别人的“话语”,意识形态界限模糊,那我们就不会在这个世界上获得真正的“话语权”,也不会得到别人和其他国家的尊重。诚然,正在“书写”过程中的“中国故事”还不是很完美,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推敲,有许多“问题”需要认真解决。要写好“中国故事”,我们还面临着巨大的“制度建设”困难。同时,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意识形态隔阂和国家利益的刚性要求,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面临的国际环境也相当险峻,围堵中国的所谓“自由民主之弧”,在一些国家的主导下正在中国周边形成。这一新的“现实”说明,无论我们如何做,这个世界关于中国的话题会越来越多,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但无论别人怎么看,实事求是地讲,中国人的“现代叙事”确实很精彩,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
“公正社会主义”为解读中国故事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
从历史和文明发展的大背景来看,“中国故事”本质上是当代的“社会主义故事”,是与“新自由主义故事”具有不同价值内涵的“故事”。这个故事目前主要是由13亿中国人来讲。讲好这个故事,赋予它以具有现代性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意蕴”,我们就会打破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霸权”,掌握自己的“话语权”。
从实践角度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中国复兴的基础,也是中国作为当代世界重要国家“自主自立”的前提。中国社会的合理性,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蕴含的“价值原则”的合理性的现实反映,中国对当代人类文明的最重要贡献,也许就是在“社会公正”这一核心价值原则指导下,为解决当代文明发展所遇到的困境提供了一个药方。与“自由资本主义”不同,“公正社会主义”或许是人类文明未来的基本价值选项。因为意识形态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提供合理性的指导,既为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公共***策提供了目标与价值,也为解读中国故事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和概念工具。
首先,意识形态赋予“中国模式”以合理的“价值内核”,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创新性思维又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增添了新的内容。由于“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社会主义思潮受到重大冲击,社会主义形象受到重大伤害,以“自由民主”为“原教旨”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受到热捧。但在短短的30多年时间里,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成功实践及当代人类文明发展证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霸权”远远没有统治全世界,以“公正”为核心原则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正在成为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走向,是未来文明模式的重要选项。
其次,意识形态赋予中国在现代世界文明中的地位。我们知道,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多数时段,中华文明一直是世界上最稳定、最进步的文明形态之一,只是到近代落后了。目前,中华文明的复兴,只有通过以“公正”为核心原则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支撑,凸显我们的核心价值,夯实以“公正”为核心的制度安排,才能打破资本主义以“自由”为核心的“意识形态霸权”,也才能为未来人类文明的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确立我们在世界文明中的地位。
最后,意识形态赋予我们***执***地位以价值合理性。我们***执***的合理性,一个重要基础是意识形态的合理性。我们所信奉的***治价值和道德价值,符合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我们作为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就是要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中,逐步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在“制度安排”上体现出来,建立一个实现了“社会公正”的社会、人民满意的社会。中国***人的与人民利益和社会利益相一致的无私奉献精神,为人民服务精神,通过制度保障的自律精神,通过人民民主实现的民主制度和***治价值等,是我们***执***合理性的重要意识形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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