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
建筑工程合同在本质上属于特定的承揽合同,可以定义为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承揽合同类型。其中,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是其最为重要的组成内容之一,通常用于建筑工程建设方与承包商间为了能够完善约定的建筑工程、明确合同双方的权责而达成的协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本文将对两者进行分析。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重要性
(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1、在当前建筑市场经济体系下,建筑公司想要在建筑市场中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就需要应用法律工具约束市场竞争中不同参与体的行为,促使市场竞争环境更为公平、公正。承包商与业主之间也需要基于施工合同进行规范、统一双方间的权责,这不仅仅对双方的行为有着明显的规范作用,统一还能够发挥当前国内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权威性,确保违约者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当前建筑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企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然会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履行之前所约定的合同内容,因而,建筑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然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要求建筑企业时时遵守所签订合同的约定内容,造成承包商在追求其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需确保其行为符合合同管理,必然要求其行为是基于合同内容所发生的,这样才能够稳当地获取其预期的经济利益。3、由于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再加上建筑市场环境对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自从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后,经济发展呈现出更为强烈的全球化发展趋势,这必然要求更多的建筑公司走出国内市场,踏入到全球化的建筑市场竞争环环境中,以谋取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样也会导致国内建筑企业面临着更多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竞争压力,面临着市场份额被抢占的发展危机。国内建筑企业在踏入建筑行业国际竞争市场过程中,其最为薄弱的环节便是合同管理能力,由于缺乏积极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造成其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屡屡发生各种操作失误,使得国内建筑企业难以在国际竞争市场中保持主动位置。因而,国内各建筑公司应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严格遵守国际管理,切实推行工程监理体系,减少或避免发生因合同管理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为国内建筑公司全球化发展提供重要的发展基础。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也是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也是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关键构成部分,直接决定了建筑工程在实际施工工作中不同工作内容的分工与协作,决定了建筑工程项目实际运作中经济费用支出与管控,因而,合同管理效果的好坏对承包商的经济利益高低有着紧密的关联关系。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其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在建筑施工中所有的实施环节均需要开展完整的合同管理工作,再加上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需与其他管理工作进行更为紧密的配合工作,以构建更为系统性的建筑工程监理体系。因而,关注合同管理工作,也是建筑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过程。
二、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管理能够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起到重要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并且还能够根据其合同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做好保障措施,对于一些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难点问题很多都能够从合同文件中找到对应的解决办法。
(二)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该聘请专业水平较高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才,以确保在合同签订阶段就能够及时发现合同所存在的管理风险以及所可能存在的履行困难点,以最大化地降低合同履行及后续工程款支付等环节中所面临的风险,尽可能保护建设方的经济利益,避免双方存在合同纠纷而影响双方有效的合作关系,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进度及质量。
(三)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的管理还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合同文件中对于相关经济内容的规定上,比如在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竣工验收环节中,如果发现相关问题的话,就可以按照合同文件的返工与保修条款规定寻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索赔,进而追回一些经济损失,这也是合同管理重要性的一个主要表现。
(四)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的价格风险按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范围承担。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同时随之确定。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让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上升到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
三、结论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有很多种方式,不同的方式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不同的利害作用,并且导致不同的工程造价。在建筑合同拟定时,应根据当前工程相关的诸多因素进行合同方式的选择,并且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继续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合同方式,达到更好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杜磊.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分析[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3.
合同与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公正、规范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issues related to the legal system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between the strokes, and the actual problems existing in current bidding work were analyzed, in order to better achieve the bidding work fair, justice and standardized operation.
Key words: bidding; contract; justice; specification
中***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 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 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 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 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府建设行***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2000年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2003 年7 月1 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三、加强注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 索赔工作做得好, 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 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 相反, 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 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索赔难以成功。所以, 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 并对资料归档保存, 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 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 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 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 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 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 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 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 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2版) [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合同与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 合同履行; 预算管理; 有效结合
一、企业简介及管理工作实施背景
河北电力设备厂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是河北省电力公司的分公司。1969年4月建厂,作为原国家电力工业部机械制造局50家骨干电力机械制造单位之一,多年来为电力工业生产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产品服务。近两年电力设备厂实施产品结构调整转型,2011年产品全面转向电网产品,总体订货跨进亿元规模,实现做大电网产品的第一步。但企业各类资源在适应电网产品快速增长趋势上还存在短期难以解决的客观矛盾。在预算管理方面仍面临着很多矛盾和问题:1.企业无法有效地分配各类资源。具体体现在合同履约滞后,对市场开拓无法提供有效保障。2.预算管理是静态的,基本上是“财务部的全面预算”,而不是“全员的全面预算”。各部门及员工自主参与预算执行控制管理的积极性不高。3.无论是合同履约滞后还是预算执行不及时,更多的是事后分析,而非过程跟踪、监控和管理。无法做到提前防范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合理堵塞漏洞。预算执行分析评估只能与阶段预算比较,预算执行无法实施动态管理。4.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信息数据分散,没有形成全面、有效的信息流共享,生产组织及经营管理决策缺乏畅通的信息支持。
二、“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管理工作描述
企业如何在逆势中崛起?如何构建一套高效的管理体系?如何用标准化方法解决问题?
以企业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并结合企业实际将“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是行之有效、简单易行的方法。
作为市场化企业,合同是收支预算编制的前提,而合同的履行状况直接关系到预算的执行情况。合同的履行,标志着合同从静态向动态的转化,合同也正是通过一系列动态的过程最后固化为合同利益。合同履行开始后,是合同管理的最艰难阶段。合同履行的监督工作就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而防范是重点。如何将监督的“关口前移”,使问题被提前发现并化解,以保障合同正常履行?产品结构调整后,如何有效地调控资源,进一步发挥预算管理的引领和调控作用,努力实现预算管理由静态到动态的突破?我们将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以预算实现为目标,切实加强合同履行过程跟踪、监控和管理。通过对合同履行的监控与召开预算分析会,将预算执行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形成全面的预算责任体系,确保预算执行到位。经过不断摸索、钻研和创新,全面预算动态管理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逐步向全员参与、全时段控制的目标迈进。
三、“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具体实施方法
作为成长期的企业,年初以销售预测目标为起点,分别编制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成本预算、利润预算、现金预算等表格。以销售收入为主导指标,以利润和现金回收为辅助指标。而日常通过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的有效结合以保障企业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建立以“合同履行”为载体,全员参与、全程控制的预算管理体系,实行预算执行的实时动态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营销部具体负责合同履行的过程管控,具体职责:(1)负责订货统计工作。每月月末要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对于交货期等合同变更后的内容要及时反馈和更新。(2)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每月梳理合同的履行状态。(3)严格按合同交货期做好下月收入的预测,对于不能按期实现的收入,要在预算执行分析会上说明原因,相关部门协调解决。(4)重点解决入库产值与预算收入差异问题。如与用户沟通解决已入库或已发货而未开票的问题。
2.财务部负责预算管理过程管控。具体职责:(1)负责制定分月收入预算进度表。(2)负责分析产值与销售收入进度匹配情况。(3)负责审查各业务部门的收入预测表及合同履行情况表,汇总编制全厂预算管理报表。主要包括合同履行及损益预算执行情况多个表单。(4)每月负责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以日常管理、检查与月度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控制,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及效益的实现。
3.生产部具体职责:(1)负责制定分月产值进度表。(2)负责分析产值与销售收入进度匹配情况。
4.相关部门具体职责:积极参与预算管理,认真分析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直接或间接因素,重点查找影响收入按期实现的工期、质量、发货、售后服务等问题。
(二)每月各部门通过编制“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专业管理系统的多个表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具体设计为三张合同履约状态统计表及五张预算管理附表,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依据。
1.合同履约状态统计表
统计合同基本信息及预算、产值实现时间。主要有合同编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订货时间、交货时间、实际需求工期、预算实现时间、产值实现时间等内容,同时揭示预算执行差异。通过监控合同是否按期投产、是否按期完工、是否按期发货、是否按期实现收入来提示是否有工期原因、用户原因、质量原因造成预算的差异。
2.预算管理附表
(1)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分析月度收入、利润完成情况。
(2)利润预算表。对下月及全年预算实现情况进行预测。
(3)下月收入预算明细表,每月安排、统计收入预算明细。
(4)订货及预算情况相关统计。统计已有订货及预算实现情况。
(5)已入库未开票明细表。分析预算未曾实现原因,并落实责任人。
(三)每月月末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
以日常管理、检查与月度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合同、预算、产值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以保证合同的履行及效益的实现。企业日常通过执行“设置预算/修改预算、记录实际结果、预算与实际结果对比、必要时采取控制措施”等四项行动来保证在预算过程中有可靠的控制行为,从而实现监控预算。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预算管理,认真分析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直接或间接因素,重点查找影响收入按期实现的工期、质量、发货、售后服务等问题。这将使合同履行的监督的“关口前移”,使问题被提前发现并化解。通过加强合同履行过程跟踪、监控和管理,来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四、借助信息平台实现“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的有效结合流程固化”
初步构建“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信息管理平台。针对企业实际特点,设备厂自行构建了“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信息管理平台,使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流程固化。根据预算执行数据的特性,初步建立了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数据库和多个数据表,开发了预算执行数据上传及维护接口,规划了各职能部门的数据访问权限以确保数据安全性,并建立各职能部门合同履行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表,实时监控企业合同履行与预算执行情况。信息管理系统所提供的合同履行及预算执行的明细、汇总及对比分析数据为企业生产组织及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全面、动态的信息支持。
(一)“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信息管理平台简介
1.首页界面(如***1所示)。
2.“合同基本情况”界面(如***2所示)。
3.“预算执行及合同履行情况”界面(如***3所示)。
(二)管理信息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
1.基础数据的填报。每月由市场营销部根据新增订货情况填报订货统计信息,主要有合同基本信息及补充信息。有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到期日期、合同金额、预计边利率、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对方单位、回款方式、预付款、货款、质保金、履约保函的金额及预计实现时间(如***4、***5所示)。
2.合同履行状态统计表的填报。日常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每月要更新系统数据和信息,特别对于交货期等合同变更后的内容要及时反馈和更新。每月月末由市场营销部根据合同履行状态填报。每月清理合同的履行状态,分为未投产、未完工、已完工未开票、已发货未开票、已开普通票未交用户等(如***6、***7所示)。
3.财务部按照输入合同的各类信息编制出多个管理报表,提供合同履行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各类信息。主要依据“合同交货期”与“实际交货期”的比较来检验合同的履行情况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的有效结合流程固化”,实现了预算管理由静态到动态的突破。财务部、市场营销部、生产部等建立以“合同履行”为载体,全员参与、全程控制的预算管理体系。通过管理体系的流程固化并有效运行主要实现如下功能:
1.通过合同履行及预算执行等信息动态的展示,实现全面、有效的信息流共享,为生产组织及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畅通的信息支持。通过对合同履行情况的梳理,通过对预算报表的编制,使原有的订货、投产、入库、发货、开票以及收入实现、预算分析等各类分散于各部门和各环节的信息有效的衔接。
2.能够有效地加强内部控制,协调和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改善物流和资金流,真正实现“大营销”理念,从而最终全面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1)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工期,使技术准备、物资采购、分厂生产等生产组织更有依据。比如合同变更等市场信息的及时传递对生产组织的重要性。(2)使资金统筹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3.预算管理向全员参与、全时段控制的目标迈进。将预算执行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形成全面的预算责任体系,实现预算的动态管理,确保预算执行到位。(1)原预算、产值进度及缺口主要与时间阶段预算比较,现在可以按合同的履行实现预算、产值的动态管理。(2)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中揭示与解决问题更有依据。如财务部的损益分析、生产部的工期分析、质量管理部的质量分析都可以依据合同履行差异与预算实现差异展开。
4.变事后分析为事前防范与过程控制。通过加强合同履行过程跟踪、监控和管理,来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对于履约滞后或预算执行不及时的合同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做到提前揭示问题与矛盾,及早防范风险与解决问题。
六.持续改进
1.不断完善合同履行与预算管理系统。从精细化管理出发,深化、细化预算管理,拓宽预算管理的空间、细化预算的内容、完善预算管理的手段、监控预算执行过程,发挥预算的预测、监控、分析、修正等作用,确保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合同与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 新型劳动关系
法律经济学认为,任何一部法律都是通过利益的再调整对社会的构成因素综合造成影响和发生作用,立法者的规制意***与价值取向也便在此中逐渐展现和践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也不例外,这部法律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矫正劳动关系双方势力的失衡为显著特点,通过赋予劳动者相当的权利、施加用人单位以相当的义务来体现国家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实现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目的。这种权利义务的再分配,改变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行为预期,必将给用人单位的原有管理模式造成强烈的冲击,尤其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规则与运行。研究《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与融合,揭示二者的内在联系,可以为用人单位应对挑战、重塑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提供策略性建议。
一、《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
《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二者之间的冲突可分为显性冲突和隐性冲突两种。显性冲突是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则与运行在现象上的非一致性与非协调性,而隐性冲突则是指《劳动合同法》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在本质上价值指向与利益追求的分歧性。
一般认为,《劳动合同法》是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强制性介入,意在用“有形之手”纠正劳动关系的扭曲,平复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失衡,以实现社会整体状态下的公平与正义,使国家在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中提高效率。显然,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出台是国家主体的运作,其价值指向是公正前提下的社会效率,目的在于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下的社会整体利益。而人力资源管理则是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的获取、整合、保持激励、控制调整、培育开发等规则与规则的运行,通过对以劳动者为载体的人力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发挥劳动者的智能或体能,以使人力资源的开发和运用与用人单位的宗旨和战略相吻合与促进实现。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用人单位有其利益诉求,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其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也必须围绕其利益目的运行,不可避免地,与同样是市场主体的劳动者在利益追求上有相冲突的地方,与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左的倾向与表现。角度不同、立场相异、利益***,二者的冲突在所难免。
由于用人单位与国家利益追求的内在分歧性,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合同法》在现象上的显性冲突也就有不同的表现。例如:用人单位为招录适合自己的劳动者,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违法录用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或者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规定的特殊人员;为自己适应市场竞争与变革,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随意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为发挥劳动者的能力或潜能,违法让其加班加点,或违法约定服务期,或违法强制劳动以及在危险状态下工作;为能留住胜任本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不合理地约定劳动期限以及违约下的惩罚,要求劳动者交纳保证金,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限制其正常流动;为使本单位能规范管理,任意制定规章制度,使劳动者陷入不合理的“制度陷阱”;为纯粹降低劳动成本,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工资以及约定或法定的报酬,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及时足额支付补偿金等。由于新《劳动合同法》是对人力资源管理旧秩序的破坏、新秩序的构建,旨在维护旧秩序的原有人力资源管理规则和行为与《劳动合同法》必然产生冲突,所以显性冲突是新法实施后初始阶段的必然表现。
二、《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融合
《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有潜在的动因与现实的表现,但二者之间的冲突并不是完全不能调和与化解,二者的融合点在于《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终极追求。认真分析二者的冲突,特别是显性冲突,可以发现这根源于用人单位利益追求的短期化。从根本上看,《劳动合同法》必将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也最终使劳动者可持续、甚至发挥超能为用人单位愿景的实现心能合一,对用人单位作出积极的创造性回应,道理很简单:人力资源的特殊性――可塑性与能动性。《劳动合同法》近期目标在于保护失衡弱势的劳动者,一旦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起来,惠及的不仅是劳动者,更是用人单位和社会整体。二者的融合一般要经过两个阶段:强制性融合、自然性融合,新型劳动关系便在两个阶段的融合中逐渐培育与成熟起来。强制性融合是初级阶段的特征,自然融合是在强制性融合的基础上的高级境界。需要说明的是,基于社会的结构性与分层化,二者的融合只是相对的,存在时空与程度的差异。
1、强制性融合。强制性融合是指《劳动合同法》依靠国家强制力实施,改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规则与运行,逐渐消除《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二者间的显性冲突。在这个阶段,国家占据主导,国家有关机构运用新法施加用人单位以“价格影响”,用人单位根据遵守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比较,从而逐渐改变人力资源管理的行为方式与运行规则,达到与国家《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一致。强制性融合意味着国家对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则及其运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强制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则及其运行与《劳动合同法》相冲突,法律责任便会接踵而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经济补偿或赔偿。此法律后果会转化为违法成本,促使用人单位改变行为预期和行为模式,也使《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在不断消除中融合。
强制性融合主要依靠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两种途径。(1)私力救济是劳动者或其工会在劳动者法定权益遭受用人单位侵害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与程度内采取自救措施的行为,具体措施有以下六种:与用人单位的协商、利用单位调解组织或社区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所在工会主动或收到申请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劳动行***部门进行举报要求查处、向国家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或要求处理等。(2)公力救济是强制性融合的主体与最终归宿,当私力救济遇到障碍或没有效果或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时,就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和解决。公力救济有行***救济与司法救济两种,司法救济是最终防线。行***救济的部门主要有劳动行***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管理部门、部门,其中劳动行***部门是主体。劳动合同法定权益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相冲突的问题一般通过劳动行***部门进行解决,劳动行***部门通过主动查处与被动介入两种方式进行;涉及身份证扣押、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的资格非法性、行为非法性等问题时则需要公安、工商部门的介入;作为社情民意一般的沟通桥梁,部门有时也可能是劳动冲突的参与解决者。对于司法救济,法律规定有特殊救济与一般救济两种:特殊救济是指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劳动者的支付令申请;一般救济是指其他方式无法解决双方权益冲突时,由人民法院受理一方的。
2、自然性融合。自然性融合是指用人单位在适应《劳动合同法》后,对《劳动合同法》的价值指向与利益诉求有深刻的领悟,自然地把人力资源管理的“人本管理”与之相融合,国家《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使命相统一。在这个阶段,用人单位占据主导,《劳动合同法》已经在人力资源管理规则与运行中自然渗透与施行。自然性融合是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自然行动,以人为本、尊严至上在此种得到体现和张扬,“大道之行,行于自然”道理即在于此。自然融合的结果就是新型劳动关系的逐渐生成与不断成熟,其主要标志有以下几个。
(1)劳动关系双方的市场势力逐渐达到动态均衡。随着自然融合,劳动合同成为双方利益平衡的平台,双方的***主体地位将得到确立,劳动者组织化功能逐步发挥,集体合同、三方协商机制有效运转,一种双方市场势力均衡的机制将逐步建立并顺利运行。
(2)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需求在共同的组织运行中得到满足。劳动者通过自己的智力与体力换取自己与相关人的现实与长期保障的利益需求,将与用人单位运用人力资源创造最大财富、实现组织使命不断得到交汇,双方的利益追求在组织载体的运行中持续得到满足。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趋于稳定。双方劳动合同长期化,双方各得其所、合作共赢不断得到加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诚度不断增加,劳动者的职业生涯规划与用人单位的战略规划相吻合。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谐度持续强化。企业的规章制度更为人性化,双方行为的自觉规范会使法律责任在自然融合中逐渐隐去,双方利害冲突不断减少。人力资源的可再生性增加,其能量将得到不断扩张和合理利用。
(5)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将更为便捷有效。自然融合状态下的劳动关系双方较少对抗性矛盾冲突,出现的协调不适当会在双方认可的调整机制中化解,利益协调机制的结果将得到各方承认并顺利执行。
三、结论
任何一部法律都是国家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形势的变化,国家与社会的价值观与利益追求也会随之有所变动,法律也会按照历史的、***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规律而演变。但是法律一旦生成,就会在一定时间内对所规制的社会主体或对象有稳定而强制的单向影响,包括管理在内的社会活动也便在不断冲突中融合,最终达到行为规范、秩序井然的状态。以此而论,《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是常态,冲突的减少就伴随着融合的增加,二者的融合则是社会控制的理想境界。
《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融合是一个系统工程,二者的融合就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问题。基于我国经济增长业已强劲、劳动关系相对扭曲而生成的《劳动合同法》,制定以后能否完全作用于人的行为,取决于诸多因素。其中包括配套的法规或规章的出台,形成一个相对完备而协调的法律体系;法律权威在依法治国方略推动下的确立;发达的法律文化的生成与成熟;健全的法律运行机制。我们期待着人力资源管理在与《劳动合同法》的融合中不断升华,使“人”有生存和发展的广阔空间,使“单位”也有持续存在的社会理由。
【参考文献】
合同与合同管理范文5
1 成本管理方面
成本、合同管理工http://作是整个工程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和经验。以下是本人就成本、合同管理方面经济技术作出的总结:
1.1 成本管理方面
1.1.1 树立一个节约意识:对于成本管理必须从小事抓起,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成本节约人人有责的意识,并且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当中就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因为成本管理关乎所有人的切身利益。
1.1.2 建立一个变化的思想:项目的工程成本从开工的时候一直到工程项目结束的时候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并且随着工程量和工期等因素的增加,工程成本大多数都是在不断的增加,只有到项目结束的时候,工程成本才能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值。所以,脑海中必须有一个变化的思想,但是这种变化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不是随意的变化和增加,而是一种符合实际、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增加。这种思想相当重要。
1.1.3 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素质:过硬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对成本管理工作高度的敏锐性,很强的观察事物的能力,是做好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同时作为一名成本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办事,严格把关,这是做好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石。
1.1.4 建立完善的控制“体系”:严格控制施工成本和劳务、办公等方面的投入,严格管理施工开支,力争工程项目的各项开支和费用在预算成本的款项内完成。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成本控制体系、框架***和组织机构体系。为成本管理提供相应的制度保证。
1.1.5 加强成本管理制度“考核”:在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强成本考核,实施阶段性成本控制考核。为了加强成本控制考核,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做好成本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可依据性,具有可比性,保证统计人员的专业、可靠、廉***,保证在实施整个统计工作中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成本考核提供原始的记录资料。
其次,要加强成本考核目标或考核标准的准确性,做到考核标准的客观、公平、公开、公正,杜绝主观臆动性,进一步完善成本管理制度考核机制,不断创新成本考核的思路、方法、措施,把成本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做实做好成本管理考核工作。
再次,要加强成本管理考核的实效性、可操作性,将成本管理考核工作深入到每个环节和细节当中,切实做到不留余地,不留死角,扎实稳步推进成本管理考核工作。
最后,成本管理考核工作必须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奖惩得当。这是成本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重点,也是推进成本管理考核工作的难点。
1.1.6 加强后期成本管理工作:项目后期成本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应该引起大家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切实做到成本管理工作人人有责,贯穿始终,为后续收尾工作有序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1.2 合同管理方面
1.2.1 工程施工的“先行者”:合同是进行一切工程施工工作的先决条件,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成本管理的前提条件。
1.2.2 工程合同类型的“鉴定”:对于合同类型,现在有很多种分类,标准不同,类型和内容也就不同。对于业主而言,主要有三种合同类型:①总价合同:就是在确定一个完成该项目的总价,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类型;②单价合同: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的确定,应用广泛,它可以让风险分担。③成本加薪金合同:即由发包方想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并且按照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薪金的合同形式。对于劳务作业队伍而言,主要有四种合同类型:①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大包形式,就是相对于把工程项目内容全部承包出去;②劳务承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小包形式,就是相对于工程项目内容部分地承包出去;③专业分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专业形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分包出去的合同形式;④工程分包合同:就是将部分区段工程全部分包出去的一种工程分包形式,它不只是劳务的分包,包括材料、机械等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这是工程大包的形式。
1.2.3 合同内容约定的“框架性”和“限制性”:合同的好坏主要在于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可靠及是否具有真正约束性。一份全面、完整、可靠、约束性较强的合同对发包方是极其有利的,也能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的发生或者刑事责任。合同内容的约定一定要符合现场实际,包括现场的全部工作内容不能有遗漏的现象的发生。合同内有关承包方的工作内容、责任、权利、义务、验工计价、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的供应、违约等方面的内容更是重中之重。形成合同框架和范本,让合同内容不断的更新、完善,并且其内容对承包方的限制性必须准确到位,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纠纷。
1.2.4 合同资格预审及签订的及时、有效:对于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工作:首先,由相关领导对劳务作业队伍进行推荐或者项目部自行引进劳务队伍,审查劳务作业队伍提供的“五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同时需要对该公司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施工能力和信誉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审查。然后将资料送回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其次,审查合格后,填写劳务协作队伍劳务分包推荐选择表,办理中铁二局劳务分包准入证。再次,准入证办理完毕后,同时将上述资料送回公司成本合同部,双方即可签订合同,劳务作业队伍缴纳履约保证金,手续完善后,合同即可返回。合同签订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可违规操作。严禁杜绝先进场,先干活,后签订合同情况的发生,这样会带来许多负面或者不可避免的麻烦。
1.2.5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交底是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环节,是减少不必要麻烦和纠纷的途径之一。尤其对现场作业带班人员、技术人员及领导而言,至关重要。它关系到现场成本发生及现场费用增加问题,关系到项目收益和职工个人收益问题。首先,对于项目的现场技术人员和领导,必须保证合同内容透明、准确无误,以避免现场费用和零星点工及其费用出错,保证工作进度,保障工程质量;其次,对劳务作业队伍而言,必须保证其对合同内容理解无误、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把握得当,才能避免其它不必要的支出,积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所以项目部在引进劳务作业队伍的时候,必须坚持合同交底制度,不断创新合同交底方法,努力提高合同交底的质量,控制现场费用,提高人员和项目的整体收益。
合同与合同管理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因素
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而且施工风险也不断地提升,使得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有着现实的意义。基于合同管理内容,加强对工程施工的质量与进度等的管控,及时控制影响因素,降低风险因素对建筑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而确保工程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对项目施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工程各项施工内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规定来开展,以确保施工的质量与进度。若疏忽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则会使得工程进度与质量失控,增加施工风险。若能够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则能够避免上述问题,同时还能够为各类施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类别
2.1控制型风险
基于控制程度来划分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则可以分为可控型风险与不可控风险,如***1所示。对于可控制型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采取规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关流程,来解决合同争议以及信用评价等问题,进而最大限度上确保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不可控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签订时,受到经济与***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签订或者履行等,对此则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
2.2管理型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基于管理角度,则可以分为直接管理风险以及间接管理风险。直接风险管理工作是指合同全过程中因为直接责任所造成的合同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指合同主体非风险所造成的直接责任人。建筑工程企业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若合同人员对相关条款内容不够明确或者管理不规范,缺乏对工程合同的有效监督,则会给工程合同管理,造成直接风险。当企业参与到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若工程合同相关人员,违背工程合同内容,造成合同变更,则会造成间接的工程合同风险。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加强对合同管理风险的管控,则需要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合同,明确参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而避免后期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在进行建筑合同拟定时,要做好反复审核工作,避免发生缺项问题或者漏项问题等,基于建筑工程合同范本相关内容,规范化拟定合同内容,以确保发生合同纠纷后能够最大程度上保护企业效益。在进行合同拟定时,还需要明确建筑工程正式生效的时间以及合同签订的时间,做好合同时间把控。除此之外还需要明确的规定建筑工程材料成本以及索赔相关内容等,清晰规定总体造价。做好合同文件保存工作,比如工程招标合同书,为后期合同管理,提供原始资料依据[2]。
3.2构建合同风险预警体系
针对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则需要做好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工作。建立风险评估体系,选定合同对象,将其信誉等级作为分析指标,以选拨具有较强信用资质的施工单位在。做好合同全过程的综合风险评估工作,以及时发现工程合同隐藏风险,基于风险等级,制定预警机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同时需要建立风险机构,针对合同管理风险做全面的评估分析,加强和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与研究,明确风险的诱发因素,进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好风险跟踪管理,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降低合同管理风险,进而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控,全面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效率。
3.3加强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主要包括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等,对于成本的管理,需要做好建筑工程项目预算与计划,以及成本控制与核算等工作。成本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的构成部分,其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效益,专业人员需要以生产经营为工作重心,落实项目经理成本管控体系。做好成本管理,能够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效益与质量。需要加强对施工物资的管理,加强物资采购与使用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工程量核算工作,针对极易造成工程造价变动的因素,则需要做好相应的管控,以确保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效率。
3.4质量管理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质量是工程的灵魂,是管理的核心,更是评价项目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因此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历来都是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中心。质量管理工作综合性较强,而且较为复杂繁琐,也是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难点,影响因素较多,而且多为不可控因素。从某一角度来说,质量管理影响着工程进度与工程造价管理,因此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管理,有着现实的意义。这需要施工单位做好质量把控工作,施工监理部门做好质量监管工作,若发现质量问题,则需要及时做好修正工作,以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进而确保工程建设的效益。除此之外,需要加强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好技术交底与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督促施工人员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开展施工作业,管理人员需要及时做好工程检验工作,重点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
3.5加强施工进度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施工进度管理是主要内容,与其他管理工作之间存在着较为紧密的联系,比如质量管理与成本管理,对此需要做好施工进度管理。这需要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施工进度情况,监理部门需要做好施工进度督查工作,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需要组织各方做好更改施工技术的讨论工作,研究能够赶进施工进度的变更方案,以此确保施工进度。施工单位需要做好施工组织工作,确保施工材料与人力配备充足,合理的分配施工项目,在避免发生交叉施工的前提下,开展并行施工。
4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受到各种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对此则需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人员队伍的建设,完善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进而全面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吴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探讨[J].广东科技,2014(1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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