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申请书例1
三、办学规划: 在现有办学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完整教学设施,现有中型轿车一辆,接送学生充实体育器材,以便更好的让学生锻炼身体,教室内有彩电、VCD等现代化的教学工具,以便让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现已增建一层四间教学楼,让更多的儿童方便就学,逐步把学校办成现代化的规模,为国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材,把自己毕生精力和有限的资金献给***的教育事业。
尽请有关领导批准。
办学申请书例2
我们分别是2011级物流管理和2011级法学专业的学生。现在向您申请在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成立“红楼梦爱好者协会”社团。现在我将本阶段的筹备情况和宗旨意义向您汇报如下:
为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本着服务学生的宗旨,特申请创办“红楼梦爱好者协会”,通过这个平台,我们可以更加感受到《红楼梦》,这部鸿篇巨制带给我们的艺术魅力,可以交流大家的思想,启发大家的智慧;通过这个媒介,我们可以更好地丰富校园文化,使其朝着多元化多彩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拓展更大的文化空间,有利于开展更高层次的文化交流。而这一系列的活动充分的展开与进行需要借助于“红楼梦爱好者协会”这个平台。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有“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的赞誉,更有“开口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的说法,《红楼梦》自成书以来,就像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着广大的读者,使其痴狂不已,引起众多学者的为之皓首穷经。研究它已成为一个专门的学问,是为“红学”,它是三大显学之一。
“红楼梦爱好者协会”不是作为一个文学社的分支,它是***的,它是创新的,它是活跃的,正如研究《红楼梦》能够成为一门***的学问一样,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什么研究《水浒传》的“水学”、研究《西游记》的“西学”和研究《三国演义》的“三学”。周汝昌先生曾经把《红楼梦》定性为“文化小说”,而不是狭隘的“文学作品”,由此可以窥见其一斑——证明《红楼梦》不同于普通一般的小说,由此及彼,我们创办的“红楼梦爱好者协会”也就不是简单的一个文学的交流平台,而是一个推广扩大到文化这个高平面,深境界,远天地上的社团机构。
我国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应该肩负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责任,应该具备一定的人文素养。著名红学家周汝昌曾说过:“要想了解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最简单,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阅读《红楼梦》”。所以我们认为《红楼梦》是当代大学生了解中华文化和发扬中华文化的最好载体,而红楼梦爱好者协会得到成立无疑会为此创造一个很好的契机。
我们交大理工学院,顾名思义,主修课程侧重在理工科目上。但许多教授学者都说越是理工科的学校和学生就越是要加强人文知识的积累好人文精神的锻造。所以我们创办这个“红楼梦爱好者协会”就为了实践和落实这个要求与标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
我们交大理工学院的校训里有句“求实创新”。我们创办的这个“红楼梦爱好者协会”就是完全遵照这个校训而立,首先谈“求实”,这自然是“实事求是”的略词缩语,我们就是本着“求实”的初衷,怀着“求实”的理想而心有所动,行有所为而创办该协会,我们就是为了更好地丰富大学校园文化、强化大学生人文修养和精神的本旨而创办该协会;再说“创新”,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活的灵魂和进步的动力,理所当然,也是校园革故鼎新的要求和学生思想进步的要求。我们创办这个协会本身就是创新之举,它并不是与文学社进水不犯河水,更不是分庭抗礼,而是通力合作友好并存的组织机构的关系。它的创新之处就在于通过《红楼梦》这个看似普通平凡的文学作品来搭建一个交流思想启迪智慧的舞台,更在于这个协会是一种高度人文精神的浓缩和广度自由空间的扩展。
我们通过创办“红楼梦爱好者协会”,旨在更好地传播知识,交流思想,启迪智慧,当然更重要的是服务于学生,造福于学生。
我们坚信“红楼梦爱好者协会”在学校团委的领导下发展一定能成为务实、创新、合作、友爱的团队。我们协会会成为交大理工学院最具实用性和发展潜力的组织,为学校树立良好形象。因此请学院相信我们这些为了爱和理想而奋斗的年轻人能说到做到,同时也请相信我们把坚韧和持之以恒的中国精神发扬在协会的各项工作中!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我们有努力不够做得不好的地方也恳请学院团委给予指正,力求完善,使得我们在交大理工学院这片土地上真正学会自强、自立、自信;真正把包容和理想升华。申请这个协会的目的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更多的大学生可以勇敢地去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用行动来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真正把创新的中国精神继承、把优秀的中国文化传承,并且把在团队中培养的合作、友爱带向社会、带进生命的每个阶段。因此我们恳请学院团委能批准并给予支持。
办学申请书例3
当时,社会上有些人对民办教育存有歧视态度,很多人认为民办学校不规范,根本比不上公办学校,我在谢绝了众多亲朋好友的引荐和规劝之后,毅然选择了在阳光学校工作。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我有幸遇到了一位德高望重,勇于创新、决策科学、为人谦和,具有相当人格魅力的钟校长和观念先进、勇于改革、治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赵副校长。在你们的鼓励下,我学会了自信;在你们的关怀下,我体会到了快乐的滋味;在你们的教导下,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教育的全部秘密在于热爱学生。伴随着阳光学校走过的一个个成功、美丽而又难忘的岁月,作为阳光学校的老师,我无不为之感到骄傲和自豪。在学校里,我有欢笑,有收获。学校里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让我感到幸福。人处陌生的城市,可在阳光学校,我找到了家的温暖。
记得我刚踏上工作岗位时,担任了音乐、数学老师兼副班主任的工作,但在领导的鼓励和支持下,我第一次开始正式地成为班主任并担任语文、音乐老师。当时心中多了一分欣喜,也有那丝丝的担忧。我爱自己的事业,从学生渴望的眼神中,我能感到肩上的责任和使命。于是,我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因为我懂得,只有努力,工作才会精彩;只有工作成功,生命才会成功。转眼间我已参加工作6年了,我送走了一届活泼、健康的孩子。看着他们离开阳光学校,到更广阔的天地里翱翔,我很充实、很满足、也很快乐!
阳光学校看重的是老师的品质和能力。 “爱心、尽心、耐心、细心”是我们阳光老师们的座右铭,在这六年中,我所做过的一点一滴,所走过的每个“脚印”,实实在在,无愧于心,这也正是钟校长在例会上常对我们说的做人之本、从业之道。这六年教学的点点滴滴将成为我人生宝贵的财富,不管今后生活道路怎样曲折,我都会铭记钟校长对我的谆谆教诲,都要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奉献!这是我的真心,也是我的承诺。现在,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继续把我本学期的工作做好,坚持做到“安全第一、健康第一、学习第一、向上第一”。下个学期,我将充分地利用时间好好回大学去看书、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修养,今后,我还是会当一名人民教师,当我更加成熟、业务水平更上一个台阶的时候,我还希望能回阳光学校工作,我想,阳光学校总有一天会有初中、高中……也希望有一天我能像钟校长一样,成为一名出色的人民教师。在此,我衷心地感谢钟校长,谢谢您对我的关心,谢谢您对我的栽培,谢谢您给了我家的温暖,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您的恩情!我永远都会想念您!借此机会,我深深地向您道一声祝福:愿您身体健康!永远幸福!我也深深地祝福阳光学校所有的领导和老师:身体健康、生活美满、工作顺利、桃李满天下。
此致
敬礼!
办学申请书例4
我是XX专业自考生XX。我于XX年X月取得XX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我在本科阶段平均成绩为xx分。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并于XX年X月通过天津市学位英语考试,符合XX大学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特向贵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望贵校给予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学位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
我是法律专业自考生xxx。我于xxxx年x月取得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我在本科阶段平均成绩为xx分。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并于xxxx年x月通过天津市学位英语考试,符合南开大学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特向贵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望贵校给予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硕士学位申请报告的时限通常应该怎样计算?
1、自考本科生(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者),均可报名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考生可连续报考四次,四次均不及格,则不能再报考,本科毕业后也不能申请学位;
2、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也不能申请学位;
3、自考本科取得的外语水平统考合格成绩四年内有效;
4、自考本科生应在每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向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参加外语水平统考。统考时间为六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
授予学位的基本程序:
1、自愿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并参加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后。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位申请表(其中毕业生鉴定一栏由单位填写)、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标准照片两张。同时,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编码。
办学申请书例5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或个人提交筹办学校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举办者、办校(园)宗旨、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拟办校(园)名称等)。法人申办要盖有法人单位公章和署有法人代表人签字,公民个人申办要署有开办人本人的签名与联系方式;
2.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先到民***局或工商质监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根据举办者自愿原则,拟申办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民***局进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拟申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工商质监局进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举办者应将核准后的办学名称交至民办学校审批部门报审。
3.举办者的身份、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简历;若是两个(含两个)法人联办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公民合办,应有合法的联办或合作协议,并说明主要开办单位或主要举办者;
4.递交办学资金验资证明,明确注册资金数量和经费来源;启动资金和运转资金的来源、数量、使用计划;
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门组织考评组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报批的各种资料及察看场地),写出考察意见提交县教科体局***会议讨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二)申请正式设立学校,需提交的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用作校园的房产证及校园校舍平面设计***、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租赁协议或同意借用的证明及房舍使用性质证明,在住宅小区内开办的要提供小区的有关规划文件。
6.消防建筑工程许可意见书(备案)、消防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备案)、食堂卫生许可证,校舍建设竣工验收合格证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7.校(园)长、教师、财会人员、保健员等资格证明文件。
8.购办校、办公设备资产总账。
布点在乡(镇)的幼儿园,须由乡(镇)中心小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教育局***策法规股。
***门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三)审批程序
1.举办者提交筹设申请;
2.审批机关审核与签署意见;
3.举办者按设置标准筹备;
4.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5.审批机关对同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放办学许可证民***局法人登记公安局刻印章物价局核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二、变更(终止)程序
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地址、名称、层次、类别发生改变和终止,均须事先向县教科体局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县教科体局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变更。
(一)变更程序
1.举办者更改程序
(1)应由举办者向教育行***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写明变更的项目、原因及涉及到的人员安置、财务结算、确保安全稳定等情况),填写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财务清算资料(由会计事务所整理造册),新旧法人代表办理交接手续。
(2)申请变更的要提交变更协议,新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新法人代表学历证书、个人简历、承诺书等材料及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公众媒体登记事项的证明。
2.更改办学地址程序
(1)由举办者向教育行***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变更原因、原校址关于校舍所属权、债权债务、设备处置情况;
(2)新校址资料法律文书(房产性质、租赁协议等)、新办学校办学地址及校舍平面设计***;
(3)消防建筑工程许可意见书(备案)、消防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备案)、食堂卫生许可证,校舍建设竣工验收合格证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新学校采购的设备资产总账;
(5)填写变更申请表。
3.办学名称更改程序
(1)由举办者向教育行***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注明变更原因;
(2)在公众媒体登记变更事项,提交资产资产明细表;
(3)填写变更申请表。
4.其他变更程序
书面申请及变更内容所需的材料。
(二)办学终止程序
1.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办学的程序及依据
(1)向审批机关提交理事会(董事会)关于终止办学的会议纪要。
(2)向审批机关提交终止办学申请书(需写明终止原因、财务清算情况、教职员工安置分流情况、学生安置情况)。
(3)向审批机关递交申请时,必须携带财务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交给教科体局***策法规股审验后退还,留复印件存档。
(4)审批机关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下发终止办学决定并收回办学许可证,同时销毁印章,注销登记。
以上四点依据:第1点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条;第2.3.4点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的第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条。
2、民办学校因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抵债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程序及依据
(1)审批机关组织对学校进行资产清算。
(2)民办学校清偿所有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法规的规定处理。
办学申请书例6
2014年12月10日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部负责的农药正式登记的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办理时限、结果公开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药正式登记审批项目。
2 审批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许可法》。
2.2 《农药管理条例》。
2.3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4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3 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和办理时限
3.1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初审。
3.1.1 审查内容
a)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策;
b) 申请人资质及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可信,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清晰、准确;
c) 申请产品为新农药的,其通用名称是否经相关机构确认及依据;
d)产品摘要资料、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产品安全数据单、其他资料等是否齐全、有效,装订是否规范;
e) 各项登记试验是否由农业部认可的单位完成,申请人是否与试验单位签订委托试验合同,试验单位受理试验的时间是否在有效资质时限内;
f) 对产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初步审查。
3.1.2 办理程序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
3.1.3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2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接收材料并受理。
3.2.1 审查内容
a) 申请内容是否属于农药正式登记受理范畴;
b) 申请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清晰、准确;
c)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各方面初审意见是否完整、清晰和真实。
3.2.2 办理程序
3.2.2.1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通知书,同时将申请材料和材料接收单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进行形式审查。
3.2.2.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是否受理的建议,反馈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
3.2.2.3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进行受理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详细说明理由。
3.2.3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3.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
3.3.1 审查内容
a)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策;
b) 申请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正式登记相关要求;
c)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部门各项初审意见是否完整、清晰、真实;
d) 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相关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3.3.2 办理程序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相关处室对产品化学资料、毒理学资料、药效资料、残留资料、环境影响资料和标签等进行技术审查,分别提出审查意见。
3.3.3 办理时限
9个月。
3.4 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
3.4.1 审查内容
a)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意见;
b)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策;
c) 产品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对人畜、作物、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等是否安全。
3.4.2 办理程序
3.4.2.1 ***农业、工业产品许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查并签署意见。
3.4.2.2 新农药由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评审,其他农药由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有关委员会议评审,提出审评意见。
3.4.3 办理时限
3个月。
3.5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审核报批。
3.5.1 审查内容
a) 申报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策;
b) 技术审查和综合评审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意见是否真实有效;
c)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查意见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
3.5.2 办理程序
3.5.2.1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审核意见,新农药经司长审签后报主管部长审批,其他农药报司长(根据农业部部长委托)审批。
3.5.2.2 将审批决定提交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予以办结;予以批准的,反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3.5.3 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3.6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办结。
3.6.1 审查内容
a) 审批决定与审批意见复核;
b) 不予批准理由表述是否准确规范。
3.6.2 办理程序
3.6.2.1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对审批决定进行复核。
3.6.2.2 复核通过的,及时予以办结。予以批准的,将办结通知书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反馈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将书面办结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复核未通过的,退回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重新办理。
3.6.3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3.7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制作并送达证书。
3.7.1 审查内容
a) 审批决定与审批意见复核;
b) 证书内容与审批信息是否一致。
3.7.2 办理程序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审批决定制作并送达农药登记证。
3.7.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 行***审批结果公开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在办结行***许可申请的同时,将审批结果及证书内容在农业部门户网站公开。
5 文件归档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申请登记资料、技术审查意见、评审意见等归档,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审批意见签发稿等归档,保存时间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负责办理通知书的整理汇总,并保存一年备查。
新农药、新制剂农药田间试验审批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部负责的新农药、新制剂农药田间试验的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办理时限、结果公开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农药、新制剂农药田间试验审批项目。
2 审批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许可法》。
2.2 《农药管理条例》。
2.3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4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3 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和办理时限
3.1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初审。
3.1.1 审查内容
a)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策;
b) 申请人资质及基本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清晰、准确;
c) 申请产品为新农药的,其通用名称是否经相关机构确认及依据;
d) 产品化学摘要资料、毒理学摘要资料、药效资料、其他资料等是否齐全、有效,装订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田间试验有关要求,是否完整、有效;
e) 申请试验区域是否科学合理。
3.1.2 办理程序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
3.1.3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2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受理。
3.2.1 审查内容
a) 申请内容是否属于本许可受理范畴;
b) 申请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清晰、准确;
c)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初审意见是否完整、清晰、真实。
3.2.2 办理程序
3.2.2.1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3.2.2.2 审查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将申请材料和办理通知书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详细说明理由。
3.2.2.3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3.3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
3.3.1 审查内容
a)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策;
b) 申请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农药田间试验许可证管理相关要求;
c) 省级农药检定(管理)部门的各项初审意见是否完整、清晰、真实;
d) 产品化学摘要资料、毒理学摘要资料、药效资料、其他资料等是否齐全、有效,相关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e) 是否具有试验风险,是否具备相应的防范措施。
3.3.2 办理程序
3.3.2.1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相关处室对产品化学摘要资料、毒理学摘要资料、药效资料、其他资料等进行技术审查,分别提出审查意见。
3.3.2.2 经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人审签后,提交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3.3.3 办理时限
3个月。
3.4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审核报批。
3.4.1 审查内容
a) 申报产品是否符合农药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b) 技术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意见是否真实有效;
c)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技术审查意见。
3.4.2 办理程序
3.4.2.1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审核意见,报司长(根据农业部部长委托)审批。
3.4.2.2 将审批决定提交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予以办结;予以批准的,相关信息反馈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3.4.3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3.5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办结。
3.5.1 审查内容
a) 审批决定与审批意见复核;
b) 不予批准理由表述是否准确规范。
3.5.2 办理程序
3.5.2.1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对审批决定进行复核。
3.5.2.2 复核通过的,及时予以办结。予以批准的,将办结通知书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反馈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将书面办结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复核未通过的,退回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重新办理。
3.5.3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3.6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制作并送达证书。
3.6.1 审查内容
a) 审批决定与审批意见复核;
b) 证书内容与审批信息是否一致。
3.6.2 办理程序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审批决定制作并送达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
3.6.3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 行***审批结果公开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在办结行***许可申请的同时,将审批结果及证书内容在农业部门户网站公开。
5 文件归档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申请资料、技术审查意见等归档,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审批意见签发稿等归档,保存时间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负责全年办理通知书的整理汇总,并保存一年备查。
农药正式登记审批标准
1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2 审批内容
2.1 申请人的资质;
2.2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策的规定;
2.3 申请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数据是否真实、有效;
2.4 产品是否有效、质量可控,对人畜、作物、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和其他生物是否安全。
3 审批依据
3.1 《农药管理条例》。
3.2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3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4 办事条件
4.1 境内申请人的资料应当经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签署初审意见。
4.2 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其中1份应为原件):
4.2.1 《农药正式登记申请表》。
4.2.2 申请原药正式登记的资料:
a) 产品摘要资料;
b) 产品化学资料;
c) 毒理学资料;
d) 环境影响资料;
e) 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f) 产品安全数据单;
g) 其他资料,包括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毒理学、环境影响试验和登记情况资料或综合查询报告等。
4.2.3 申请制剂正式登记的资料:
a) 产品摘要资料;
b) 产品化学资料;
c) 毒理学资料;
d) 药效资料;
e) 残留资料;
f) 环境影响资料;
g) 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h) 产品安全数据单;
i) 其他资料,包括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试验和登记情况资料或综合查询报告等。
4.3 不同类型农药正式登记资料具体要求按《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提供。
5 办理程序
5.1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审查申请人或省级农药检定机构递交的《农药正式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5.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5.3 新农药产品,经***农业、化工、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
5.4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审核意见,报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6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7 收费标准
2500元/产品(变更使用范围:100元/作物)
――《国家物价局、***关于农业系统行***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452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农药登记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6]1718号)
――《国家计委、***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新农药、新制剂农药田间试验审批标准
1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2 审批内容
2.1 申请人的资质。
2.2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策的规定。
2.3 申请资料和数据是否真实可信。
2.4 产品是否有效、质量可控,对人畜、环境和其他生物是否安全。
3 审批依据
3.1 《农药管理条例》。
3.2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3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4 办事条件
4.1 境内申请人应当经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签署初审意见。
4.2 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其中1份应为原件)。
4.2.1 《农药田间试验申请表》。
4.2.2 产品化学摘要资料。
4.2.3 毒理学摘要资料。
4.2.4 药效资料:
a) 作用方式、作用谱、作用机理或作用机理预测分析;
b) 室内活性测定试验报告;
c) 对当茬试验作物的室内安全性试验报告;
d) 混配目的说明和室内配方筛选报告(对混配制剂);
e) 试验作物、防治对象、施药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4.2.5 其他资料,包括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田间药效、毒理学、残留、环境影响试验和登记情况资料或综合查询报告。
4.3 不同类型农药的田间试验申请应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要求提交。
5 办理程序
5.1 农业部行***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审查申请人或省级农药检定机构递交的《农药田间试验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5.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5.3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审核意见,报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6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办学申请书例7
申请时间
2018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申请时间: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逾期不再办理。
申请方式
毕业生登陆“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zxkssecond)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申请条件
1.毕业生需在“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课程成绩(包括:市内并档成绩、省市转档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
2.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证,须有专科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可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毕业生要认真阅读并按照“招考资讯”(zhaokao.net)网上有关毕业申请要求进行操作。
3.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修改具体办法见“须知”第七条)。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与学信网(chsi)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要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认证,认证成功后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5.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于7月30日(周一)到所属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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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申请书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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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与学信网(chsi)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要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认证,认证成功后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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