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1)
奖 励:
一、 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 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 罚:
三、 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 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 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 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 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 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 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 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细则二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细则三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Ø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Ø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Ø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Ø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Ø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 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 财务考勤制度
1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 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贪污、盗窃、、营私舞弊;
(2)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 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 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 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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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2)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19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19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19—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渎职,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3)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4)
1、 月销售任务20万,100%达成者,个人按照10%提成,团队按照0.5%进行奖励。
2、月销售任务达成80%100%的个人,按照5%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3、月销售任务达成50%80%的个人,按照3%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4、月销售任务达成0%50%的个人,没有提成。
(二)专业奖项
1、月、季、年销售冠***,年度销售金银铜牌奖。每月季度年度根据销售业绩办法月度季度年度销售冠***奖,奖项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2、新人奖
公司年中年终总结表彰时,对业绩突出,业务水准高而入司未满一年的员工颁发新人奖,将近为:1000元
3、三好销售员
对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的销售员奖励1000元。
4、专业服务大使
服务态度好、熟练账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设立专业服务大使奖项。奖励1000元。
5、合理化建议奖
对项目、部门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奖金为1000元。
(三)其他奖励
1、各级主管做好员工职业、技术等培训工作,培养达到上一层的职务能力或技术标准、同时可以该级别职务的,酌情奖励。
2、见义勇为或抢救公司财产,使得公司财产、人员安全免受损失者,酌情奖励。
3、公司不定期举行节约增效专项评比,对节约材料、节省经营成本、销售成本等费用成绩突出者,一次奖励100~1000元。车队司机享有节油奖。
4、参加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到高级别的荣誉,奖励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6、所有员工都拥有监督、检举他人(含上司)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与义务,公司将对有效监督、检举者酌情奖励。
7、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酌情奖励。
二、处罚
(一)行***违规处罚
1、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警告处分
(1)不爱护公物,未经办公室允许随意变更办公区内家具或其他设施的使用部门或个人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衣冠不整(敞怀、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浓妆艳抹、穿着过于暴露,男士蓄长发或染色发,一经发现,首先劝说并限期整改,再次发现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电话铃响5声无故不接者,一次罚款30元。
(4)员工使用公司电话拨出、接听私话,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手机无故不接听或不开机者,一次罚款100元。
(6)工作期间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乱涂乱画者,一次罚款50元。
(7)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酗酒、抽烟、串岗聊天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财年内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一次违反一次者,双方各罚款50元。
2、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做降薪处罚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销毁、丢弃业务资料者,根据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遗失业务资料者,根据业务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20~100元。
(2)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
(3)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态度消极或能动性差者。
(5)一月内2次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时间打架斗殴的,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
(7)下班时未能及时关闭门窗、切断水电设备电源者,一次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违反公司用车规定、公车私用的,司机有权拒绝,否则司机一次罚款100~200元并与使用人承担相关费用,使用人一次罚款200~400元。
(9)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没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11)旷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双方各罚款50元。
(13)虚假加班、虚假考勤等伪造出勤记录内容的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除扣发相应工资,各罚款50元。
(14)浪费公司资源,金额小于500元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3、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管理规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的,发现一次罚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另予辞退;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3)薪资保密是公司的***策。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有关自己或他人的薪金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导致被解雇。
(4)未经允许损毁、涂改合同、文件、资料或盗用公司印鉴、资料者,罚款200~1000元,同时公司予以辞退并通过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辞退。
(6)在仓库和其他禁烟区内抽烟,发现第一次者。
(7)再次出现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行为者。
(8)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予以辞退。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诈、刁难客户者,予以辞退,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0)任何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各种机会变相收取下属单位或合作单位的贿赂。如私人活动需邀请合作单位参加,须报所属部门主任与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批准,不得收取超出常规数额的礼金或超出常规价值的礼品。
(1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者。
(12)向公司虚报假账、做假报表者,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13)受***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者。
(14)偷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力。
(15)提供虚假资料和不实履历者。
(16)据以请病假的病历不实、伪造病假条,虚假请假者。
(17)肆意浪费公司资源,一财年内累计造成500元以上损失者。
(18)连续旷工5日或累计旷工三次者。
(19)一财年内记过三次及以上者。
(20)举报不实,泄私愤,恐吓、威胁或危害公司任何员工者。
(21)工作时间内干扰工作秩序、无理取闹、制造员工间矛盾或传播虚假负面言论者。
(22)阻挠、破坏公司改革进程、寻衅闹事者。
(23)员工必须坚决遵守***府计划生育法规,一旦发现有违反者,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违纪行为。
2、业务违规处罚
(1)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50元。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5)
1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综合办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
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综合办从被罚部门或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科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财务科掌握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综合办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
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200元和100元。
4.2.2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各奖励100元。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
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2000元和5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4.3.2
违章违纪处罚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的罚款。
对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元的罚款。
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20元的罚款。
对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4.3.3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对各种安全装置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4.3.4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
对设备长久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方案施工造成事故的。
0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4.3.5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具体减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部门以外其它原因的。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
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并能配合制订防范措施的。
4.3.6
其他处罚
发生事故时,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事故需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罚款后的剩余部分,不应低于当地***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直至逐月扣完。
5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
总则
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区域)、承包经营单位。
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2.1对于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
2.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及其它显著成绩者;
2.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2.4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2.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2.6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2.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
3
处罚
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3.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3.1.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作业部门或个人50—1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3.1.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200元/人,在禁烟区内的各部门辖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部门100元/个;
3.1.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50/人,穿带钉鞋进入易燃易爆等区域罚款100元/次;
3.1.4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10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50元/次;
3.1.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3.1.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
3.1.7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部门100/人、次;
3.1.8各类事故隐患未限期整改的,扣罚50—100元/项;
3.1.9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3.1.10各种作业票、证未经监护人、安全负责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部门50元/次;
3.1.11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部门200元/起;
3.1.12进入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50元/人。
3.1.13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50—10000元/人、次;
3.2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3.2.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施、设备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6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3.2.7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3.2.8在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6)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是: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逶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公司总经理”评审后为C级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X%—X%)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公司总经理”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X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X%)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公司总经理”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3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X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X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X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X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X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X—X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2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X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5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6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1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2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3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4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5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审计监察室和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4.13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任何有权发现问题的人,落实人必须是其直接上级,核实人必须是审计监察员。核实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惩戒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处分处理程序”。
4.14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从当事人的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审计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7)
2008年8月25日,小王进入上海一家汽车电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9月12日,双方签订了自2008年8月25日至2009年8月25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小王的薪酬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补贴”等项目构成。双方还明确,公司的规章制度已向员工公示,一旦小王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009年2月18日,公司出具了一份对于小王与另一位同事的处罚通知,公司认为他们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故记过一次并罚款100元。后公司在要求小王交纳罚款100元被拒绝后,出具了辞退通知,内容为:因小王拒不执行处罚通知且总经办人员多次劝说无效,违反了公司《离职管理规定》,故决定给予其辞退处理。小王当天即离职,之后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336元。
【律师答疑】
公司是否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
这是一个争论已久的话题,在实务中有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并曾向劳动者公示过,就可以根据其进行罚款,但罚款后发给员工的工资数额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仍有地方存在类似规定,如《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单项和当月累计处分金额不得超过该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且对同一违纪行为不得重复处分。实施处分后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市***府公布的特区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罚款是一种行***处罚权,实施罚款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机构,企业无权对员工实施。同时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不一定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运用罚款手段缺乏合理性,还不一定能达到教育员工的目的。
这一案件的二审法院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行使用工管理权。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获得的工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后所应支付的基本对价。用人单位无权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将减扣工资作为处罚劳动者的措施。据此,公司制定的《奖惩管理规定》中关于减发劳动者工资的处罚内容缺乏法律依据,不能被适用。在此前提下,公司进一步实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根据小王在职时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及其实际工作期间核算,其获得赔偿金的数额应为1977.14元。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8)
2、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
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4元/M2;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元/M2;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2元/M2;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1元/M2;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1元/M2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9)
第二条坚持重奖重罚。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考核目标实现后给予重奖;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造成事故与否均给予重罚及行***处分。
第三条根据上级下达年度轻伤控制指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风险程度分配到所属单位,作为单位年度轻伤控制目标值,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见附表一。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当季全公司无死亡事故、无各类重大事故,经理、***书记、主管副经理各奖励2000元,其他公司领导、安环办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及专职安全人员)各奖励1500元;对直接参加安全管理的安委会成员及安委办成员奖励1000~1300元。
第五条按季考核兑现单位对实现安环目标的领导及安全员给予奖励,标准见表二。
(一)当季未发生死亡、重伤及各类重大事故的单位及治安案件,并达到表一所列考核指标的,则按表二的奖励数额兑现。
(二)表一各项考核未实现的,每项扣个人当月奖金15~20%。
第六条在生产、工作或公益事业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600元以上。
(一)突发性事故(事件)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有功人员;
(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三)积极提出安防环保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和管理、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安全培训及教育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第七条单位年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各类重大事故,轻伤事故低于控制指标,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和人员年终给予1~2倍季度奖励。
第八条公司不定期开展安环活动,在活动中取得名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年内死亡或重伤事故每超过控制指标一人次,经理、***书记、主管副经理各罚款2000元;其他公司领导、安环办正副主任(含主任助理、专职安全人员)各罚款1500元;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各罚款1000元(重伤人次减半处罚)。
第十条年度超过轻伤控制指标1人次的单位罚款1000元;季度超过轻伤控制指标1人次对单位罚款6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600元。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若发生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含治安案件),取消当季奖励资格,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发生死亡(以人次计算)按表三的数额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处罚。发生重伤(以人次计算),按表三的1/2对责任单位及个人罚款。同时承担地方***府的罚款。
第十二条重大交通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爆炸、医疗、治安等事故发生后,根据责任轻重,具体按表四处罚。
第十三条凡是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单位或个人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及奖罚细则的,不按期进行安全检查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拖延执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安全指令书的。
(三)发生事故后(含各类重大未遂事故及治安案件)不积极配合调查的单位及个人,或隐瞒不报,或不及时组织分析处理上报的。
(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五)每发现一次采购及发放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
(六)未经许可擅自拆除,无故停运职业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的(同时承担地方***府罚款)。
(七)不按规定进行劳动卫生和环境监测的。
第十四条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人员,不虚心按受批评教育和处罚,且态度不好者,除按本规定相应条款处罚外,并责令停工5天进行安全教育,停工期间每天发生活费20元。对拒不参加学习的,年内累计二次以上违规人员责令解聘。
第四章执行
第十五条按季考核兑现控制指标之内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附表二所列单位按季填报安全考核申报表报生产自救办审核。
(二)安环办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后,报主管副经理审定,由安环办下达奖励通知单,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随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三)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兑现,由安环办造表,经经理或主管副经理审批后发放。
第十六条对单位和个人罚款(含地方***府的罚款)由安环办下达罚款通知单并负责催交。被罚单位和个人收到罚款通知单一星期内将罚金交到财务部入帐,再将财务凭证交安环办备案。
第十七条对第十二条所列事故和第十三条所列处罚内容须由相应的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报主管领导同意,由安环办依照第十六条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奖罚实施细则,报安环办备案;各单位对班组或个人罚款全额上交公司财务,单独列帐,所交罚款可作为单位安全活动经费,由单位安全主管领导掌握使用,但要将罚款数额和使用情况报安环办备案。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10)
直接上级:营业经理
工作责任:给顾客提供专业的美容意见使顾客满意
一、工作要点: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讲文明礼貌,要求清洁卫生、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在经理(店长)的领导下,负责向公司贵宾提供优秀的美容服务。
2、熟悉美容、保养基本知识及操作程序,熟悉各种美容用品用具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掌握设备、工具的消毒知识。
3、掌握公司规定的美容技术,研究美容方面新的发展趋势,不断地推陈出新。
4、微笑服务,礼貌热情,接待客人主动问好,“请”字当头,“谢”不离口,耐心细致地问贵宾的喜好、要求。为其尽力服务,使客人称心如意。
5、仪容仪表要整洁,化淡妆上班(美容师要勤剪指甲不能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工衣平整、洁净,头发每二天洗一次,讲究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保持美容的高水准服务,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及声誉。
6、建立贵宾及常客档案,了解他(她)们的爱好、要求及皮肤的特性,以便更好地为贵宾提供优质服务。
7、负责保管美容及按摩仪器,随时提出美容用品的相关采购建议。
8、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擅离职守,上班时不准做与本岗无关的任何事。
9、严格按照美容顾问所下单据为贵宾进行相关美容服务。
110、定期打电话同贵宾沟以通保持良好的关系。
二、仪容仪表
1、工牌端正佩带在胸前,必须着工装,保持着装整洁、干净、大方,富有朝气。
2、头发经常清洗,保持发型整洁。
3、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
4、女员工化淡妆,忌浓妆艳抹和珠光宝气。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5、腰背挺直,两臂自然下垂,公共场合不双手交叉抱胸。
6、精神饱满接待每位贵宾,让他们感到更加亲切。
三、考勤制度
美容部:(总院、SPA店)
早班:8:00---18:00(7:50到岗打卡)
晚班:9:30---20:00(9:20到岗打卡)
美容部:(旗舰店)
冬季:早班:8:00---17:00 晚班:8:00---20:00
夏季:早班:8:00---18:00 晚班:8:00---21:00
第一条 事假
1、请事假者(原则上不给假),如有急事必须本人去的,须提前一天请假交互式说明原因,在相关领导批准后,交接好工作,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并按事假制度处理,如不能亲自请假可由亲属请假。如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开除并不返培训费)
2、请事假者:
A、1小时内扣罚20元(含1小时)经批准可用补时方法延长工作时间。
B、1小时以上扣罚50元(2小时内)经批准可用补时方法延长工作时间。
C、事假一天当月不参加工资改革。
D、事假超过三天以上者(每天扣除50元)2个月不参加工资改革(领导特批除外)。
E、当月事假累计超出一个星期(含7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一个季度不参加工资改革(领导特批除外)
F、累计月事假超过10天(含1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培训费不返。
第二条 病假
1、病假有休息日的可以串休,但必须情况属实经经理批准方可,并于第一工作日上交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及休假证明。
2、如休息日已休完不允许串下月休否则一天扣50元。
3、当月有病假者扣除当月餐补及全勤奖,如病假经核实不属实者按旷工处理,严重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返培训费。
第三条 婚假
1、在公司年满四年以上员工,男女双方已够法定年龄者持结婚证书,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给予结婚3假天,同时本公司奖励7天婚假,婚假期间发放基本薪资。
2、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男女双方已够法定年龄持结婚证书,按国家就劳动法规定给予结婚3假天,同时本公司奖励4天婚假,婚假期间发放基本薪资。
3、婚后想要孩子双方须提前跟经理打招呼,经理提前安排好贵宾交接,怀孕后员工可提出休息,如想继续上班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或抚养人在本市死亡,可给丧假三天。
2、丧假期间按实际出勤计算薪资。
3、对于朋友、同事丧假、婚假公司不予给假,可用休日进行调班(需部门经理同意方可调班)。
第五条 春节假期
1、必须严格遵守春节休假制度,任何人不准提前擅自离岗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扣除当月底薪、奖金、提成等。严重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返还培训费)。
2、(农历)年三十工作时间:全员早8:00-12:00考勤按全天计算,任何人不允许请病假、事假。春节期间值班的员工值班一天薪资2倍计算。
3、公司规定每年春节前一个月,全员无休息日。如春节跨二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次月补休。
第六条 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1、无故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一个人一个月内如有三次迟到,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底薪降至300元。
2、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打卡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按迟到、早退处理。
3、如发现有代人打卡现象,二人同时处罚每人扣20元。
4、周一早操迟到者一次扣50元,任何人不允许请病、事假(丧假除外)。
第七条 关于对旷工的处理:
1、以上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休病、事假者逾期不归者。
2、串班、串休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病、事假期间从事公司以外其它工作者按旷工论处。
3、旷工一天警告处分、罚款100元,并扣罚当月提成20%
4、旷工二天罚款200元,并扣罚当月提成20%
5、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辞,取消当月工资或提成。公司予解聘培训费或委培金不退。
四、奖惩制度
为加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及使命感,真正体现公司注重人才善待员工的精神尽情发挥员工才华,确保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是为了树立楷模鼓励先进为宗旨,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真正体现善待员工。
(一)有下列表现的员工予以奖励:
1、全面优质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营业销售),对提高工作量,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得到贵宾表扬信五次以上者奖励50元,十次以上奖励100元。
2、在技术操作常规,美容设计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重大成果或业绩有明显提高者奖励100-200元。
3、对公司日常管理、经营销售、降低各项成本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100-200元。
4、员工忠于职守,积极负责,拾金不昧,全年出勤率达100%者,奖励100元。
5、年终被评为优秀及优秀工作者奖励200元(或价值200元的奖品)。
6、根据公司当月销售业绩提取相应比例奖励完成公司销售目标的优秀团队。奖金将按各岗位进行奖金分配。
(二)选举办法:员工民主推荐由部门写出事相关事迹材料由各部门经理审定后上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1、每季度评勤工奖:100元(奖品,现金均可)
2、每季度评业绩冠***奖,奖价值100-200元奖品或假期一天。
3、每半年评最佳员工奖100元。
(三)有下列表现的员工予以惩罚:
1、要应视企业“信誉”为生命,维护公司形象,保守商业秘密,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思想,严禁在店内外对顾客、对新产品、对上司品头论足,谈论或做出有损公司及领导形象的语言和行为,每次罚款50元,屡次不改者开除不返培训费或委培费。
2、员工仪容仪表:
A、工牌戴在胸前,不涂口红有损公司形象每次罚款10元。
B、头发不梳理整齐和对顾客不尊重每次罚款元。
C、头发不盘起、搭肩等每次罚款10元。
D、工服不干净有污渍每次罚款10元。
3、每天早8:00点准时在指定地点开早会,没有及到制定地点开早会每次罚款10元。
4、同事之间禁止相互打听薪资标准及奖金提成,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培训费不返。
5、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微笑上岗,对待贵宾及同事要有礼貌微笑服务。若面无表情没有微笑服务每次罚款10元。接电话时口齿清楚,委婉柔和,若发现语气不好者每次罚款10-20元。
工作时间私自会客、睡觉、办私事、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打手机者一经发现:
A、工作时间私自会客,无论店内店外,违反公司制度每次罚款50元。
B、工作时间办私事(不论求顾客办私事,利用工作之便办私事)者每次发现罚款10元。
C、工作时间接听、接转员工私人电话一律罚款50元。多次发现者将没收手机。行为恶劣者将对其进行解聘,培训费不返。
D、工作时间睡觉一经发现罚款30元。行为恶劣者将对其进行解聘,培训费不返。
6、随时提醒贵宾保管好和自己的随身物品,采取一对一的服务方式,若贵宾发现物品丢失,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如未同贵宾达成共识将转由法律部门解决。
7、不允许私自接受贵宾的任何馈赠及小费,不允许要求贵宾办任何事情。如接受贵宾馈赠,一经发现在培训费及工资中扣除原价值2倍金额,求贵宾办事的一经发现情节轻者扣当月工资(底薪)情节恶劣者扣除当月底薪加提成奖。以上第5、6点对公司造成声誉影响的将追求其责任并予以解聘,培训费不返。
8、贵宾投诉时态度不认真、怠慢、萎靡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金额为贵宾的消费金额或最低标准50元。
9、自觉保守商业秘密如发现私自泄露本公司产品及销售数据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
10、漏划卡片、不划卡片做贵宾者扣除其同等金额,屡次不改则双倍处罚,售出商品采取不退只换的原则,三日内保持原样按原价调换违者按价赔偿。
11、有欠款的贵宾由美容师负责在三个月内清回自己所做贵宾各种欠款,未清回者在工资或培训费中扣除。
12、美容室内所有物品归公司所有,严格按操作流程去做。对电器产品不得损坏、丢失,如发现故意损坏者按等价赔偿。美容室内陈列的各种护肤品、化妆品,不准私自动用。如发现一次罚款150-200元,被拿走则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化妆品丢失不明当事人全部赔偿,查不出原因的整个美容室全体人员赔偿。
13、对待贵宾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服务。帮助贵宾解决一些急难事情,
无论任何原因不得与顾客争吵,同时员工不允许私自打开打开顾客手机。更不允许私自保留本院任何一位顾客的电话号码,否则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到不到期都不返还培训费)
14、美容、前台、员工休息室等卫生保持清洁做到(地面、床面、摆台、门窗玻璃)等无死角,建立卫生承包制度、责任落实制度。谁负责的卫生区域做到随时随地清扫。经理、领班随时进行抽查,卫生不合格者罚款20元、地面10元、房间30元多次违反将严肃处理。
15、美容师要服从经理、领班的工作任务安排,如当天分配工作没有做完或做的不到位罚款10-20元。
16、实行弹性工资即完成工作的按新工资标准执行,未完成工作的按原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不享受资金兑现、养老保险、休假等。
17、不准外借公款,不允许随意降低或抬高价格,如有老贵宾有特殊情况的需由经理签字方可生效。违者按所服务项目进行五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相关培训费不返。
18、对到店贵宾要主动热情服务,不允许随意选择或怠慢贵宾违者罚款20元,如有持优惠卡进店贵宾,要严格按照优惠卡上金额服务,不准随意变动价格,若有违反则按原价罚款。
19、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工作卡上岗,发现一次罚款10元,重复发生罚款20元,工作卡丢失罚款20元,服装丢失照原价格赔偿。
20、员工在公司内争吵、打架斗殴对肇事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打架中损坏的公共物品需按原价赔偿,对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及部门之间团结的员工处以30-50元处罚,后果严重者予以解聘,培训费不返
21、公司各项制度一经执行后必须严格执守,工作安排休息由经理统一安排,不允许私自休班、串班。发现者取消员工早班休息时间,影响恶劣的将取消全体休息。
22、到下班时员工必须先检查有无客人,如果有自己的客人则必须为贵宾服务完毕后,贵宾离开后方可离店。如果当贵宾不存在自己先离开,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严格禁止在工作时间内着急下班而不能较好的为贵宾服务每次罚款10元。
23、隐瞒工作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情节较重,每次罚款100元,所产生严重后果由本人负责。袒护工作过失的人,并出假证者每次罚款100元,严重者予以解聘。培训费不返。为维护公司利益对举报者每次奖励200元。
24、每人吃饭时间为半小时可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轮流吃饭,但在岗位工作其间严禁吃零食进入岗位。违返者每次罚款10元,当月累计三次罚款50元。
25、领导安排的工作即使到了下班时间也要完成,全体员工以公司为重,无故不完成者或不服从管理者每次罚款50-200元,严重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培训费不返。
26、私自在家或场外给贵宾做美容收取费用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200元, 严重违反者立即解聘,培训费不返。
27、美容师在整理床铺时要将睡衣、毛巾逐个拿起检查床上是否有遗漏物品,发现有遗留物品或其它区域拾获贵宾物品不及时归还也不上交公司(包括忘记)并挪为已有者,按该物品价值的十倍罚款(不允许自动辞职)情节严重的将送公安机关处理,相关培训费不返。
28、未经公司领导许可,擅自复印公司相关资料或给他人一经发现罚款50元。情节严重立即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培训费不返。
29、私自用公司和贵宾商品,为贵宾服务时虚报商品用料,故意造成浪费每次罚款50元。
30、为贵宾服务时不按公司规定戴口罩及相关物品者,每次罚款20元。
31、对贵工作宾佩戴的项链、戒指、手机、包等贵重物品做美容时,无论自
己摘还是美容师帮助摘下的,一律由贵宾自己放入包内。如贵宾没有带包,美容师可把项链、戒指一起系在贵宾内衣带上。美容师不允许帮助存放。违反者按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如贵宾商品发生丢失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2、做护理中途贵宾要去卫生间美容师必须马上跟出房间,站在走廊外等候贵宾,并注意手机是否拿好。帮助贵宾拿衣服、包等物品时不要离开贵宾的视线。若发现没按要求工作每次罚款10元。
33、做完护理后美容师之间要做好口头交接,并提示贵宾将项链、戒指等饰品戴好。如贵宾不愿意马上佩戴包内的饰品,应主动提示贵宾饰品是否齐全。
34、外出时不更换工作鞋、工装、不签到、不按时回店的每次罚款20元。
35、站门厅进行迎宾时说话、照镜子、溜达、不服务也行礼礼仪标准不到位每次罚款20元。
公司管理奖罚制度篇(11)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公司倡导“一条心”思想,禁止任何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是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公司文化与知识和专业技术,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机会。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鼓励员工发挥才智,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6、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规范岗位职责。
7、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严肃的追究。
二、工作时间
本公司月休四天,节假日福利,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中午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三、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必须本人亲自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者早退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薪金50元,
迟到或者早退59分钟以内者,
每次扣罚薪金120元。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扣罚两日薪金。
(2)月度旷工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者予以无薪自动辞退。(回公司与行***做好工作物资交接与归还)未做物资交接与归还交警方刑事法律责任.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前即(8:00-9:00)(13.30-14.30)致电公司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
突发紧急情况可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告知公司负责人,其余请假均需要提前填写请假单,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家、婚假、产育假时,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制度
1、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第三条
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企业文化。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初次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3、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
4、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半天。
5、工作结束时,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备设施。
6、公司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9、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工具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五、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4、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离开办公室前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打理好。
3.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公司良好形象。
六、保密规定
1、公司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
3、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人员管理
1、公司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公司员工须尊重上级主管,按照上级主管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工作情况。
3、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上级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上级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专门人员负责定期采购。
2、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上级主管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九、奖惩办法
1、公司对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公司对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辞退。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奖励:(50-1000元)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奖励:(50-500元)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惩罚:(损失原价个人负责)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惩罚:(事件项目的经济损失50%后无薪辞退)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惩罚:(事件项目的经济损失50%后无薪辞退)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个人底薪100%,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十、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1、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需提前30天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十一、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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