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论文篇(1)
本文所采用的居民微观调查数据来源于2010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同时,本文还将用到4个直辖市及78个地级市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数据库和200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由于一些被访问者的数据缺失,本文最终收集到了9189个居民样本用于实证分析。为了检验社会保障情况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本文建立了如下的基准回归等式:其中,下标i表示第i个居民样本,ε表示随机扰动项。因变量为happiness,是度量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指标。在公式(1)中自变量为medicare,表示医疗保险;pension表示养老保险。β1、β2分别是两者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在公式(2)中自变量为社会保障项目指数social_security。X和Z是控制变量,X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矩阵,Γ是其相应的回归系数矩阵;Z是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宏观环境变量矩阵,П是其相应的回归系数矩阵。
(二)变量定义
1.居民主观幸福感(happiness)。被解释变量happiness的取值来源于CGSS问卷中被访者对问题“总的来说,您认为您的生活是否幸福?”的回答。答案分为“很不幸福、比较不幸福、一般、比较幸福、完全幸福”,分别对应1-5的赋值。表1显示了居民主观幸福感调查结果的分布情况。在最终的9189个样本中,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分布情况与全样本并不存在明显差异,回答“很不幸福”和“比较不幸福”的比例为2.14%和7.66%,而样本中有18.01%的被访问者选择回答“一般”,另外56.55%和15.64%的被访问者选择了“比较幸福”和“完全幸福”。这样的分布情况表明删除数据缺失的样本个体后实证结果不会有明显差异。2.社会保障(medicare、pension和social_security)。本文用来衡量居民社会保障情况的指标medicare和pension分别来自居民对调查问卷中的问题“您目前是否参加了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社会保障项目?”和“您目前是否参加了城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项目?”的回答。当访问者回答“参加了”即赋值为1,当回答“没参加”时赋值为0。Social_security的取值为medicare*0.5+pension*0.5,是分别赋予medicare及pension各0.5的权重再相加的综合指数。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分为两类,一类是被访问者的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另一类是其所在城市的宏观数据变量。个人及家庭特征变量包括:性别(male),男性取值为1,女性为0;年龄(age),是居民在2009年的周岁;民族(nation),汉族取值为1,其他为0;(religion),有取值1,无取值0;教育情况(education),即根据学历推算的接受学校教育的年数;***治身份(communist),中共***员取值为1,其他为0;健康状况(health),来自被访问者对问题“您觉得您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的回答,答案“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分别取1-5的整数值;户籍(urban_hukou),适用于调查结果“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居民户口、***籍”的取值1,其他为0;工作情况(work),有工作取值1,其他为0;收入情况(income),即2009年该家庭总收入的自然对数;婚姻状况,分为两个变量divorced和married,分别表示离婚和已婚状况,当离婚和分居时,divorced取值1,其他情况取值0,当已婚时married取值1,其他情况取值0;收入公平(fair),来自于问题“考虑到您的教育背景、工作能力、资历等各方面因素,您认为自己目前的收入是否公平?”,回答“不公平、不太公平、一般、比较公平、公平”分别取值1-5的整数。居民所在城市的宏观数据变量包括:收入差距(inequality),是2009年该城市城乡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值;经济增长率(growth),是2009年该城市GDP的增长率(%)。
(三)数据描述
表2显示了模型中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用于实证研究的9189个微观样本涵盖了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82个城市,其中东部32个,中部30个,西部20个,说明研究样本具有一般代表性。描述性统计结果表明,主观幸福感happiness的均值为3.76,处于中等偏“比较幸福”的水平。医疗保险medicare的均值为0.87,说明样本中87%的居民参与了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项目,养老保险项目pension参与的居民却只有46%,低于医疗保险的参与率,这两个变量的标准差分别为0.33和0.5。社会保障综合指标social_security的平均值为0.66,标准差为0.33。
二、实证分析
(一)基本结果
由于在本文的回归模型中,被解释变量happiness的取值是1-5的整数,是一个表示程度的有序变量,因而本文采用OP模型对其进行估计。实证结果如表3所示。表3不仅列出了解释变量的偏回归系数,还列出了解释变量对happiness的边际效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变量social_security变量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能够显著增进中国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具体来说,当社会保障指标提高一个标准差(0.33),能使居民感觉“很不幸福”、“比较不幸福”和“居于幸福和不幸福之间”的概率下降0.21%、0.83%、1.42%,但却可以使居民感觉“比较幸福”和“完全幸福”的概率上升0.85%、1.61%。通过对以上实证结果的分析,本文认为社会保障可能主要通过以下三种路径影响居民的主观幸福感。首先是经济路径,社会保障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并在某些方面增加个人和家庭的收入(如领取低保),从这个方面社会保障对幸福感有促进作用。其次是心理路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防范于未来的风险,给人们心理上安定的感觉,还可以增加社会信任,从而提升了居民幸福感。最后是社会路径,社会保障可以使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了社会公平,从而提升了居民幸福感。对于其他控制变量,除了工作情况(work)和经济增长率(growth)两个变量不显著以外,其余变量都对居民主观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并且各控制变量的估计结果与既有文献的研究发现大体一致。
(二)分项结果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分量最重、人民最为关注的当属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所以为了考察这两个指标各自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以及影响程度的差异,现将其作为单独的变量同时放入回归模型中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从实证结果中可以看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对主观幸福感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根据边际效果的数据来看,医疗保险对幸福感的影响程度高于养老保险。实证结果进一步说明,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对提高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意义。医疗保险影响大于养老保险影响的可能解释是:首先,医疗保险的覆盖度大于养老保险,从全体样本中就可以看出,有87%的居民参与了医疗保险,只有47%的居民参与了养老保险。其次,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医疗保险的重视,因为健康对个人会产生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影响。最后,健康问题贯穿于人的一生,而养老保险的作用一般突出体现在老年生活方面。
(三)分群体结果
为了进一步探讨社会保障对于不同群体幸福感的影响,本文按不同标准将被访问者分为不同群体,以观察社会保障对其幸福感影响的差异性。首先,按照被访问者所处的地域,将样本分为东部和中西部居民两个子样本;其次,再按照CGSS问卷中的问卷类型将被访问者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子样本;最后,根据被访问者家庭收入是否达到平均收入将其分为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两个子样本。分别对以上子样本进行OP回归,实证结果如表5所示。对于每个子样本,社会保障都显著影响其幸福感,但是对中西部地区居民的影响大于东部,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大于城市,对低收入居民的影响大于高收入群体。这个结果可能的解释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当低层次的需求被满足以后,人们更重视还未得到满足的更高层次的需求。生活在经济相对发达城市的高收入居民其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影响其幸福感的因素中高层次的需求可能占比较多。并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更倾向于照顾普遍大众及弱势群体,故对生活环境较差的居民影响较大。
医保制度论文篇(2)
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因此,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因其关系到我国社会***治、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便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简要介绍和分析,提出如何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路。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关于医疗保险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论,对医疗保险的提法、表述及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从医疗保险的范围大小来看,可以分为广义的医疗保险和狭义的医疗保险。我国以往和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表面上看只支付医疗费用,但实际上通过其他制度也补偿了由疾病引起的误工费用,即是一种广义的医疗保险。我国计划要建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向着“健康保险”的方向;但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短期内的医疗保险只能是努力完善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所以,本文所指医疗保险,其实质即是狭义的医疗保险。在此,有必要区分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这一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特别是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进行了立法规范。目前,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按照医疗保险费用来源的不同,可以将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国家医疗保险时期,二是社会医疗保险时期。
1.国家医疗保险时期。我国国家医疗保险时期的保险,按不同的对象,又可以分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学生实行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我国公费医疗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仅在部分地区以及某些疾病流行区的范围内重点实行。1952年***务院颁布了《关于全国人民***府、***派、团体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措施》的规定,自此,便在全国实行了公费医疗制度。随着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不断增加,公费医疗费用呈现较大幅度增长的趋势。1965年10月颁布《关于改进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治病的门诊挂号费和出诊费改由个人缴纳,不得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1966年以来又相继出台一系列对药品的限制。1960年规定的不予报销的药品为6种,1966年时达到102种,1975年达175种,1982年又进一步规定凡标有“健”字的药品一律不予报销。总之,公费医疗制度使每个职工不论职位高低、收入多少,凡患疾病者均能享受免费医疗,解除了职工对疾病的忧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健康。
2.社会医疗保险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如医疗费国家和企业包得太多,超出国家生产力水平;缺乏有效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疗保险覆盖面窄,仅能覆盖全国20%~25%的人口;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程度低;企业负担不均;劳动力流动不畅;医疗服务追求高成本,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重复建设等等。自1984年起,在***府的指导下,各地试行了一些小幅度的改革。1998年12月14日,***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由此,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社会医疗保险时期。1999年1月14日,***实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就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规则,加上各种地方的地方***策法规以及试点经验,已经构成中国医疗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三、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由于目前我国处于医疗保险的转型时期,因此,医疗保险制度在医保范围、医疗保险金的筹集方式和渠道、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其突出问题主要有:
1.保险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现行的医疗保险,由于制度不统一,使得我国公民有的有医疗保障,有的则得不到保障,造成了社会不公平现象。全国医保不平衡,启动城市多,覆盖人口少;中等城市参保多,大城市参保少;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多,困难企业参保少。这与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一规定相悖。由于缺乏统一的调剂机制,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极为低下,既影响企业市场经济中的平等竞争,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也不利于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和发展。
2.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由于享受人数的增加,老年职工的增多,疾病的变化,医疗技术的发展,药品和各项医疗费用的调整,各种高技术医疗设备的引进,加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对医疗需求的变化,使医疗费用开支不断增加。同时医疗费提取比例低于实际开支,使得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比例过高,负担过重。
3.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机构或定点医疗保险药店的行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出现了为了各自经济效益各自为***的局面。对于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由于管理不善,部分人员乱开医疗费用或用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购买生活用品。这些现象造成了新的医疗保险腐败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减少。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对策加以解决:
1.实行“部分统筹与单位自管相结合”。即住院和大病实行统筹,同时个人也要承担部分费用,以利于从利益机制上促使单位、个人关心节约医疗费用;而一般的门诊、急诊就医由单位管理,各个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不强求统一。这个办法有几个明显优点:首先筹资比例低,统筹资金容易到位。其次有利于用好管好统筹资金。由于统筹只管易于界定的病种,操作比较简单,监管成本低,控制方便。再次在一定阶段内承认并允许不同单位的职工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所享受的医疗保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单位和职工易于接受。此外有利于各单位自管的医疗机构发挥作用,提高监管效率。
2.保费的收取可以尝试“成本倒推”,即从医院方面的医疗收入倒推算出各个单位应缴纳的保费。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简单易行,操作方便。二是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投保额与给付额相一致,即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关系。三是有利于扩大医保覆盖面,创造“多赢”格局。
3.同时设立两种形式的个人账户。(1)实际储存制的个人账户,让职工在年轻时为年老时的健康储备一定的资金。(2)现存现付制的个人账户,以鼓励职工节约统筹以外的医疗费用。此账户由各个单位自行管理,具体形式、管理办法、自付比例等都可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以上两种账户国家均付给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且都可以结转和继承。总之,既要通过调节个人自付比例来制约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又要使节约医疗费的职工在个人账户上得到适当的利益。
4.采取按标准病种定额付费(DGR)的办法,即不管患者看了几次门诊、急诊,也不管住院几天,一律按患病的种类定额付费。国际上德国搞了100多年的医疗保险,从1996年开始改为按标准病种定额付费,美国是从1983年开始的。采用此法可以避免按单元服务定额付费的大部分弊端,有利于疑难杂症的诊治;有利于医院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发挥各级医院的作用,有效地改变患者在大医院看病“三长一短”现象;有利于加强医院间的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管理部门对医疗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当然,实行按标准病种付费的测算工作是比较复杂的,但我国几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病案资料,又有国际上很成熟的经验可做参考,借助现代化的计算机等工具进行统计计算,是完全有条件将各个病种的标准费用测算出来的。
参考文献:
1.覃有土,樊启荣。社会保障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王先林,李坤刚。劳动和社会保障仲裁与诉讼。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医保制度论文篇(3)
一、道路的选择:意识与经验
医疗保障从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起就存在了,伴随着“福利经济学”和“福利国家”理论的兴起,它逐渐从疾病、医药保险扩展到保障健康的所有物质和服务;实践上,经济危机和战争创伤使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府采取积极的干预***策,公共财***承担了医疗保险的大部分费用。1942年的贝弗里奇计划覆盖了英国全民生活各个方面,并为大多数西欧发达国家效仿,包括战后的日本。
与此同时,在两极世界的另一端,以“苏联”为首的经合组织也配合计划经济建立国家福利型社会保障,国家负责劳动者全部的保障,保障水平非常高,但却缺乏活力,难以监控。苏联的社保体制直接影响了中国,从1932年苏区的《劳动法》已经得到体现,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覆盖了疾病、伤残、死亡、生育和养老各方面,覆盖了各国有、私营、公司合营企业94%的职工。(孙光德,董克用,2000)
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接近“理想国”的美好时光,同在20世纪70年代末,两个互相隔离的世界都面临了制度危机。西方直接表现为经济危机。当时欧共体各国社会福利开支占GDP的比重上升到40%,北欧达50%以上;当时经合组织国家外债占GDP比重则从79年的23%攀升到1992年的44%,瑞典高达80%,欧洲九国人均社保支出占GDP比重上升了10个百分点。
然而作为整体经济制度的一部分,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与***治意识形态密切相关,以致改革反过来受到了制约。从现代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由于“意识形态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林毅夫1989)从道德和伦理上判定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是否公平,从而使决策过程简化;但是,诺斯指出,在个人发展新的意识形态以适应变化了的经验之前,必须有一个经验和意识形态不一致的积累过程。西欧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当时主导各国***治的社会的支持,“全民福利”不仅成为***治目标,已经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事实,1965年-1975年间,英、法和联邦德国不仅医疗保险开支达到GDP的10%,而且平均每年增长幅度达15%左右。经济危机、失业、人口老龄化,都使社会保障支出飞速增长。然而,深谙意识形态作用的执******只能以非常缓慢的速度,对保障水平进行些微的修改。例如要求病人、退休人员和雇主负担部分保障金,延长领取疾病补助的等候期(丹麦,荷兰)。英国保守***上台执***后,进行了更多制度性的改革,例如取消双份的社会保障、加收疾病补助金的所得税,似乎更换了******的***府更有改革的勇气。
苏联的社会保险制度选择建立在纯粹的意识形态基础上,以***无产者为目标,按劳分配,故1917年11月诞生的“国家保险”覆盖全、内容齐、水平高,如退休金在原有水平的70%以上,(孙光德,董克用,2000)并以劳动贡献进行分配。社会主义国家成立初期,社会保障制度并未考虑经济承受力,而是作为对***支持者承诺的兑现,即更多基于***治理性而非经济理性。
可见80年代前,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策,受到不同的意识形态的影响,经过一、二十年的运作,又强化了原制度的意识形态。在70年代末席卷全球的改革浪潮到来之际,各国***府和人民在承受财***赤字和生活水平下降的同时,也不得不进行痛苦的反思,以形成一套能适应新全球化经济环境的制度解释。制度供给充足、或制度均衡的国家,如两***制的英国和***策设计合理的瑞典顺利实现了过渡。而制度供给不足的国家,如苏联和东欧,以全面崩溃的代价,为改革提供空间。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没有为社保改革提供配套的经济***策,在失业率上升,通货膨胀的环境下,改革彻底失败。
各国的经验表明,一国的经济实力是完善医疗体系的必要条件,对贫困人口占很大比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把有限的资源进行最广泛有效的利用是最重要的,即公平性问题;而“意识形态刚性”又阻碍了一些国家,尤其是制度稳定的发达国家为改进效率而做出的努力。
中国医疗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医改”)的失败,在越过了最初的经济实力障碍之后(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实力已经增长了10倍),也面临着意识形态刚性问题。改革初期中国农村从集体制向家庭农作制的顺利变迁,使“市场”一词受到了近似神化的膜拜,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改革者来说,将局部有效的意识形态扩大到改革的困难领域,是短期成本最小的。问题在于,如果说,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社会科学知识不足,改革初期的盲目还情有可原;那么当***府亲手培育的既得利益集团膨胀到影响社会安定(如药品市场腐败等),当***府手中的再分配权减弱到不足以减少社会不平等程度,当权者的权威也将受到威胁。此时,为追求“权威最大化”,***治制度现代化、决策民主化是成本最小的选择。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市场规则的误用
根据制度变迁的形式分,有强制性和诱致性变迁。但由习惯取代规则的操作成本相对于***治家主导的“突破式”规则变化而言,操作成本低,所以规则的边际上总有习惯在起协调分工的作用,而且,制度的执行成本越高,边际越大。“正是制度在边际上的连续演变造成了制度中正式的也是可见的规则的变化”。(汪丁丁,1999)
始于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表面上看是***府在开放后面临国际压力下采取的主动式改革,包括医疗改革。但从一些***资料看,在正规制度无法满足民间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时,首先起到补充作用的是民间自发的供给。由于医疗设施分布的不平衡,农村大多数基本医疗服务是由“赤脚医生”提供的。1980年9月,卫生部颁布了《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把个体开业行医并纳人***府管理体系,报告说,“随着城乡经济放宽***策,兴旺发展,各地广开门路安排闲散人员就业,许多地方又陆续出现了个体开业行医人员”,“同时,各地反映和群众来访中要求个体开业的也日渐增多”。事实上,农业经济制度增加了农民收入,相应的也提高了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但***府却“减少了对合作医疗体系的财***支持”。“赤脚医生”数量减少,间接享受医疗保障的农民下降了50%。(HsiaoWC,1984)许多“赤脚医生”要么继续接受教育,要么开设了私人营业,农民不得不承担几乎所有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据四川省1979年底不完全统计,各种开业人员有六千九百多人,比1978年底增加了3100人。当时,***府出台措施“允许和保护”实际上已成为重要非***府医疗供给来源的“个体开业医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0),源自竞争性非正式制度的压力,也是对制度“边际演变”的认可和利用。但这一内生制度演变在80年代的整个制度改革浪潮中没有被吸收到正式制度构建过程中,相反,雄心勃勃的改革者把市场经济原则,包括竞争、优胜劣汰和货币交换法则,放任法制意识和环境非常不成熟的自由市场提供本应届于非市场的公共产品。
强制性制度变迁既由***府主导,其变迁模式和方向有赖于统治者对强制推行一种新制度安排的预计边际收益与预计边际费用的衡量,他“想做的一切都是在他看来足以使他自己效用最大化的事情”。(林毅夫,1989)他会在意识形态教育方面进行投资,以使选民确信他的权威合法性,降低统治系统的费用。另一方面,统治者偏好函数会随国民财富增加而变化,从国民财富最大化,转为威望最大化。
1978年后的中国首先重新建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意识形态,借助强大的国家宣传机器,渗透到社会组织的各个层面,1979年出台的、被看作最早的医疗改革***策:《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了“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的强制性变迁路径。此后20年,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改革经验,在城镇中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启动了机构民营化改革。
因此,首先是规则层面的制度改革。即重新界定医疗保障中***府、个人、企业三方的责任。经历了10年探索,1988年《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标志着“医改”正式明确了市场化方向,规定了:
第一,关于激励的规则:
1)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权只限于合同内。
2)下放医疗机构合同职责外的业务收入分配权。
3)鼓励医疗机构差异定价。
4)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医疗服务企业减免税
第二,关于惩罚的规则
医保制度论文篇(4)
重点解决农村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理论,在这里体现的非常好,目前我市新农合起付线为1000元,二次以上每次入院递减20%,报销比例55%,全年报销10万元。开展的14种大病住院费统筹的起付线一年只收一次,二次以上住院不再收起付线,报销比例85%,年内报销15万,这样住院费花费金额小的也可以纳入报销范围,不会因为起付线而被挡在报销服务的门外,患者总体报销比例真正得到了提高,此***策让农民患者确实见到了实惠。
1.2意外伤害在我市职工医保中明确规定不予报销
但是新农合规定无责任意外伤害在报销范围内。商业保险介入前采用的办法是:以患者住院期间做的病历首程记录来判断患者是否属于无责任意外伤害,医院新农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再进行外伤过程询问,共同确定是否属于无责任意外伤害,确认后在出院时提供病历首程复印件进行报销工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仍有漏洞,
(1)患者了解***策
如果有意隐瞒出事经过,将有责描述成无责,医院的工作人员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这势必会成为农合基金的不安全隐患;
(2)上级核管办在审查资料时
会出现看过病历首程后,不经过与患者或到当地进行实际调查,就进行不理性判断,认为这份病历不属于无责任意外伤害,他会即刻扣掉医院垫付的补偿金额,让医院独自承担风险;
(3)在没有第三方监督核准的情况下
医院对于不确定的案例很难判断是否属于无责任意外伤害,而有些案例也是上级医保部门也很难确认的,这种情况发生时,造成的后果就是患者的所有不满意都将直接加载到医院,造成医患矛盾被提升。但是经过与商业保险介入后,成立了新农合联合办公室,将调查审核的责任交付联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他们出面来核查界定,医院只需负责治病救人。而且无责任意外伤害的报销比例也较之前高了很多,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85%,全年报销12万元。
2应保证商业保险与新农合中心合作经办医疗服务的基本规范
2.1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
是一项农民的初级医疗保障制度,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介入后与新农合相辅相成作为患者的依托。商业保险机构与新农合中心应合理确定各方职责,分工协作,保障新农合制度顺畅运转。成立的新农合联合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各项新农合规章制度和***策要求,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给医疗机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我院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每月将已报销患者信息、资料、明细报表、月报表按时上报新农合联合办公室,直到6月下旬联合办公室才将之前每个月的审核反馈表一并发回医院,其中对医院的扣款项目大部分是因为与新农合诊疗项目对照不准确造成的,如果联合办公室可以按新农合中心的要求按月发回反馈表,医院在次月就可以避免再次发生同样的错误,而保险公司这种办事拖沓的做法给医院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这种工作上的不严谨应该及时纠正。
2.2强化信息监管、改进服务流程
***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机构、队伍,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商业保险机构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改善经办服务质量。自今年开始执行重大疾病和无责任意外伤害保险以来,我们发现保险公司将自己工作中管理的失误与不足所造成的后果全部让医疗机构承担,年初联合办公室下达的文件中未需要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和诊断病情的检查报告,但是七月初让各家医疗机构追要上半年已出院患者病历复印件和诊断病情的检查报告,其中诊断病情的检查报告成了医院的难题,因为这14种大病大部分是恶性肿瘤,需要复印诊断病情的病理报告,患者初次确诊医院可能在任何地方,医疗机构因为病理报告与新农合中心和联合办公室进行协商,最后的结果是年内二次住院的只提供医院的诊查报告即可,初次住院的还须提供,这种做法让医疗机构很难接受。保险公司不应该将自身的管理经验不足所产生的后果让医院承担。而目前没有关于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的部门,造成了医疗机构在工作上被商业保险公司牵制。
2.3我市的重大疾病和无责任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
设立即时结报点,医院其实是在代替商业保险公司为患者报销医疗费用的业务,做了商业保险公司应该做的工作,并先垫付了资金,那么商业保险公司应该协助医院共同完成,保险公司应该做好每日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从医院每日在网络上上传患者住院医嘱和产生的费用清单上检查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与医院沟通纠正避免错误,而不是找医院的错误和麻烦。医院与保险公司是合作单位,不是上下级单位,医院应该不必要接受保险公司的考核。但我市目前就是这样一种状况,没有第三方监督考核单位,医院为了方便患者替其做了很多工作,结果是接受很多扣款,导致各家医院怨声载道。
2.4商业保险机构应当在统筹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能够组建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管员队伍,在工作中我们发现联合办公室扣款错误的情况,就是医学专业知识不过硬,遇到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不一样时,对药品比对情况存在疑问的时候没有及时与医院联系咨询,而是把所有的疑问全部变成肯定,结果是自己的错误。发现错误不及时纠正,不补救错误,将扣款免去,而是反问医院:“你们就保证以后不犯错?再犯错不扣你们就是”。这样不严谨、不谦虚、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管理医院,医院目前也只能忍受。
3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管理
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确立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部门,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压力,保障商业保险介入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3.1合理确定职责
提议确立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与指导,督促商业保险机构严格履行委托经办协议,强化财务管理,不断提升经办管理水平。协助定点医疗机构工作,自觉接受***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商业保险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和新农合运行管理机制。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参合人员医药费用审核,因商业保险机构违规操作、审核不严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的,商业保险机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应该将责任转嫁到医院。
3.2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
强新农合信息共享,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缩短结报时限。要做好医疗费用报销的调查、审核,并自觉接受参合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医保制度论文篇(5)
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进入了老龄化时期,65岁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过7%,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21世纪中国老龄化有加剧的趋势。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令人堪忧,三级医疗网络濒临解体,乡镇卫生院1/3基本瘫痪,1/3仅能维持生计,1/3能够发展(***发展研究中心,2005),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造成了我国分明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国家对城乡间医疗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乡居民面对的是统一的药品定价和医疗服务费用,造成了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研究表明,医疗消费在中国农村有着奢侈品的性质,农民对医疗存在着潜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约,医疗需求的满足尚处于从属的地位(卫龙宝,2005)。有以问卷形式对中国内地六省310个村庄进行了直接入户方式的调查访问,结果显示,有79.7%的调查对象反映,他们所在村庄存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岳书铭,2005)。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中国农村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户数占了很大的比例,该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别为21.61%和33.4%(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更有学者认为,在中国的不同地区,疾病导致了20%~70%的贫困(Jiang,2004)。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医疗制度能够提高整个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公平性,这一点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作医疗能为大多数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自费看病相比,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花费相同成本的条件下能享受更多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中国10个贫困县进行的调查,合作医疗覆盖的低收入人群比没有参加合作医疗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率,他们的经济负担(个人在医疗方面的支出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也相对低。这表明合作医疗提高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资金筹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另外,以历史的观点考察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演进,发现合作医疗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且执行层有历史经验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总结经验,少走弯路。根据[2003]3号文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保大病即在农民患大病的时候给予医疗费用保障,防止农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贫困,有利于实现卫生资源在不同收入水平农户之间的合理分配。这种观点认为,农村民众更加关注医疗合作制度对大病的保障程度。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会的综合绩效和社会整体福利,同时也是农民当前所需要的。关于保大病还是保小病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有所争议,笔者认为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
下面分析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构建简单评价社会总体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维坐标体系,分别以X轴表示参合的居民人数,Y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Z轴表示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社会用于医疗保障的全部资金;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的曲线积分表示Q(社会总体福利效益);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轴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轴所构成的二维平面中,把从消费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的一个额外的数量中所获得的额外的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定义为边际效用,假设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0时,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0;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确定Y(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医疗费用)与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之间的函数关系Z=Yb,其中(0b,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A/B)b,社会总体福利效益为Z(社会平均单位参合人员福利效益)在X(参合的居民人数)轴上的积分,Q1(社会总体福利效益)=AbB1-b.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a×B,其中a为患大病或住院的参合居民人数与全体参合居民人数的比值(0Q2.结论为实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比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医疗保障模式更能够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机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过小、制度缺乏可持续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设立了严格的起付线,只有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才能纳入补偿范围。而1993年和1998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刘***民,2005)。这么低的受益面显然无法激励农民积极参加,而且这种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们获取以预防、初级保健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自愿参加的条件下,即使参加以后也会有人不断退出,最后造成制度无法持续。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真正影响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许多农村居民因无钱医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我国不同地区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医疗制度安排,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实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确保把农村居民中无力支付合作医疗费用的低收入者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当中。
四、筹资措施
从2006年开始,国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财***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的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从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也相应增加10元,这样***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而农民缴费标准不变。然而,即使***府给每位农民补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的费用支出,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医疗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发达地区120~27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100~119元,经济贫困地区60~99元(王向东,2004)。农村医疗费用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目前的一个焦点,农村医疗保障费用的筹措成为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瓶颈。
从历史上看,中国农业对工业贡献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表现为劳动积累和资本积累,以及城市扩张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市理应成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担者。自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国有企业后,农民对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积累贡献被淡化,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呼吁保护工人权益的同时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农民成分。由于国家具有强制力和财***资源的支配权力,所以以各级***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行为主体的工业反哺农业行为的***府反哺,应当是工业反哺农业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学者研究了***府反哺实现机制和社会化反哺实现机制,认为工业反哺农业应当视为农业对工业的早期投资所形成的历史投资的一种“期权收益”和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给农业的生态建设基金(朱四海,2005)。农业应当获得对工业的历史投资所形成的期权收益以及农民应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利润分红,同时农业应当为提供生态产出而获得工商业提供的生态投入及生态建设的基金。
农业为工商业提供生态产出,工商业为农业提供生态投入,生态消费者支付生态生产成本,这就是工业化背景下分摊生态责任的基本逻辑、基本思路。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有不断恶化的趋势。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恶化主要是由于工业化的进程造成的。工业对农业有负的外在性。工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自然资源耗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种种后果。农业在承受工业发展带来的生态恶化恶果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单纯对生态环境的作用而言,农业对工业具有正的外在性,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不仅在从事生产实际的农业产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农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创造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并不能阻止城镇居民享受,因而农民无法向城镇居民收取应该得到的生态建设资金,城镇居民无偿地享受了由农村居民生产的良好生态环境。所以应该由国家强制执行这一操作,以实现工商业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的生态建设基金。这样不仅可以为农村保障制度进程的推进筹集到所缺乏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总成本,有效解决外在性导致的无效率。当工业对农业存在负的外在性时,工业的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差额就是边际外部成本。工业为了实现行业利润最大化需要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行业边际生产成本,而有效的生产应该是行业平均价格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了社会总成本。同样道理,农业对工业的正的外在性也会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效率,增加社会总成本。所以发展农业必须从过去单纯注重其经济意义向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并重的方向转变,工商业必须为获取对农业生态产出的消费而支付生态建设基金。
医保制度论文篇(6)
一、发展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现实需求与意义
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分散医院或医生的赔偿风险,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利益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该险种自2000年全面推出以来并没有受到医院的青睐,相反医院普遍对其反应冷淡,投保的积极性不高,从而使医疗责任保险面临发展乏力的困境。究其原因,医疗责任保险所存在的自身不足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当前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中存在医疗机构投保的积极性不高,逆向选择严重等问题。例如北京市拥有各级各类医院(含中央直属和部队医院)共计551家。2003年投保医疗责任险的医院不足20家,其中部分医疗机构具有很高的赔付率。即使在我国保险市场最发达地区之一的深圳,在1999年—2003年的四年间,医疗责任保险累计保费收入仅200多万元,投保医疗机构比例不足5%,这与深圳保险市场接近20%的年保费增长率是极不协调的。
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滞后不仅使社会化的风险分担机制难以在医疗行业内普遍建立,也使得患者的损害得不到充分弥补,从而不利于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而当前医疗责任保险的运行所存在的问题证明:完全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难以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应建立一种新的医疗损害赔偿给付机制和保险制度,即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一种保险制度,确立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强制投保义务,以分散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并使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得以补偿。强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符合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强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是发挥医疗责任保险维护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需要
尽管医疗责任保险在维护和实现患者利益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医疗责任保险却面临极为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医疗机构赔偿能力不足已严重影响到受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保险制度予以解决。事实表明,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医院的规模偏小,经济效益不高,自我积累不足,有的甚至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在发生医疗事故后这部分医院可能由于无力承担赔偿责任,而使受害人得不到充分的救济。通过责任保险制度来实现医疗损害的赔偿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另一方面,尽管医疗责任保险已推行多年,但在自愿投保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机会主义选择而拒绝投保,从而导致医疗责任保险无法在医疗行业内普遍建立,患者在发生医疗损害后仍面临索赔艰难、损害难以得到弥补的困境。
基于医疗损害赔偿风险的普遍存在和患者损害赔偿无法兑现的现状,有必要通过立法确立医疗机构投保的法定义务,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充分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方面的作用。
(二)发展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是分散医院赔偿风险、降低赔偿压力的需要
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现行医疗损害赔偿模式的另外一个突出弊端是:医疗机构的赔偿风险高度集中,从而承受较大的赔偿压力和经营风险。尤其是随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损害赔偿范围的扩大与赔偿标准的提高,医疗机构的赔偿风险和压力将进一步加剧。为此,应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通过保险实现损害赔偿的转移,即把集中于一个医院的侵权赔偿责任分散于社会,做到损害赔偿社会化,以降低医院的赔偿压力。
尽管如此,不少医院和医生对医疗责任保险缺乏认识和了解。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医疗责任保险的存在;有的医院尽管对医疗责任保险比较感兴趣,但仍持观望态度,或者因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而对医疗赔偿风险抱侥幸的态度,或者是基于短期内的成本效益分析而拒绝投保。在自愿投保不积极的情况下,通过强制手段推进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健全医院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医疗损害赔偿的社会化,从而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强制投保是解决当前医疗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足的有效手段
当前医疗机构投保的积极性不高,逆向选择严重,从而导致医疗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固然与医疗责任保险自身不足有关系,但是医疗机构自身的原因也不可忽视。首先,不少医院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认为自身的医疗技术水平过硬,不太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因而也就缺乏通过保险机制分散风险的内在动力。其次,在医患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医疗诉讼败诉概率小、赔偿金额低的情况下,医院普遍对于医疗损害赔偿存在侥幸心理,从而缺乏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的内在动力。最后,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保险需求的错位也抑制了对责任保险的市场需求。很多医院不仅希望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转嫁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而且希望实现医疗纠纷的转移,使自身从医疗纠纷的困扰中解脱出来。很明显,医院对医疗责任保险的期望存在错位,实际上超出了医疗责任保险所具有的功能。
对于医疗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足的问题,固然可以通过培育市场、完善市场竞争、更新产品逐步予以解决,但这种模式完全依赖市场的自我演进,故发展缓慢而缺乏效率。在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时代,市场需求的培育、竞争机制的完善都离不***家的适当干预。因此,医疗责任保险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国家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适当干预是不可或缺的。通过立法将医疗责任保险规定为法定保险,强制医疗机构投保,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自愿投保模式下所存在的市场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迅速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
(四)强制医疗责任保险适应了现代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客观化、损害赔偿分担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现代侵权法已由损害分散的思想逐渐成为侵权行为法的思考方式,认为损害可先加以内部化,由创造危险活动的企业负担,再经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功能,或保险(尤其是责任保险)加以分散。可见,现代侵权法在追求损害弥补的同时,更加关注损害赔偿风险的分散,即如何实现将集中在侵害人身上的风险通过一定的途径由多数人承担。对于高度风险的行业和职业而言,具备一定的风险分散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仍然将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赔偿风险全部由医院和医生承担,无疑会提高医院的经营风险和医生的职业风险,对于医疗机构及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在这种背景下,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体的风险分散机制是实现医疗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五)发展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是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府已将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全面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医疗损害赔偿给付和医疗赔偿风险的社会化分但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医疗价格体制改革紧密相连。仅仅通过价格机制转移医疗赔偿风险,不仅会直接导致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从而损害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更会导致医患关系的恶化和矛盾的尖锐。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定的风险分担机制,实现医疗机构赔偿风险的社会化分担,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卫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
医保制度论文篇(7)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在***府和集体的帮助下依靠农村居民自身经济实力而建立起来的对农村居民健康状况进行保障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我国对农民实施的社会保障主要立足于农民的自我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必须随着我国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而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已经成为当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传统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正处在调整和重构时期,它所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原农村合作医疗是社员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医疗体系,是社员群众的集体福利事业。建国后,我国***府十分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农村逐步建立了三级(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卫生服务网络,基本解决了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另外,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部分农村开展了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共同筹资,为农村居民提供疾病***和预防的一种社区型医疗保障体系。合作医疗和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相互配合,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问题。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由建国前的35岁迅速上升到1996年的71岁,这一巨大成就的取得,为占总人口80%的农村居民提供健康保障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功不可没。
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医疗保障发生了严重的衰退。随着集体经济体制的解体,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不复存在,于是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发生了大幅度的滑坡,到1996年,全国农村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由1976年的90%锐减到5%左右。绝大部分农民失去了医疗保障,退回到家庭保障状态。
(二)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各级***府为恢复合作医疗体系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成效不大。1998年卫生部进行的“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与80年代末的5%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70年代90%以上的合作医疗覆盖率相比,有很大差距。这说明合作医疗的作用大大下降,相当规模的农村居民失去了社会或社区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障,不得不恢复家庭保障和自我保障。1998年城市居民自费医疗的比重为44.13%,农村居民自费医疗的比重达到了87.44%。通过上述数据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很多,局势严峻,未来一段时间必须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加大对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重视,尽快促进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对重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策资源投入不足
一项社会***策出台之后,需要***策资源的支持才能运作和执行。一般地讲,***策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支持。目前,农村的医疗保障***策主要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府的财***投入。虽然国际上对卫生支出应占GDP的份额一直没有定论,但是大部分国家的卫生支出大于GDP的8%。我国一直以来在医疗方面的支出明显偏少,卫生总费用及其占GDP的比重近年来虽有所增长,但依然不足6%,且这一比例还在缓慢降低,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我国的卫生总费用的支出结构也存在着很大问题,城市和农村的卫生投资出现严重的不均衡局面。
(四)农村医疗保障所需资金筹集困难,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仍然很低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仍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合作医疗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户、县乡***府、村集体和农村企业。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地方***府财***困难,农村企业不发达,所以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农户出资反而成了合作医疗资金的主要来源。不少基层县、乡***府财***紧张,导致对合作医疗的投入严重不足,财***投入启动资金缺乏,前期的医疗保障得不到很好保障,农民参保率不高,基金规模太小,医疗体系覆盖率偏低。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在不少地方有过两次恢复合作医疗的努力,但是重建的合作医疗体系往往由于筹资困难、设计缺陷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持续时间很短。所以广大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率现在仍然很低,现存的合作医疗也主要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
(五)农村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实行财***分级管理体制后,不仅对卫生院投入减少,也使卫生行***部门对农村卫生机构缺乏有效的调控和监督,原有的医疗卫生保健网功能减弱了,依照农村行***设置的医疗卫生网点中,有不少网点业务量不足。同时,县乡医疗卫生体系机构重叠、人员臃肿的现象也比较突出,造成农村卫生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的现象。乡镇除了卫生院外,还有计划生育站等机构,这些机构大多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不少非专业人员,提高了机构运行成本。
(六)农民素质局限,文化于扰因素很大
由于农民自身思想认识的局限性,看问题只看到眼前利益。一些年龄结构比较年轻、成员身体较好的家庭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认为合作医疗保障的水平太低,也不愿意参加。只有那些年龄结构比较大、健康状况比较差、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才是合作医疗的积极参与者。由于允许自愿参与,这导致合作医疗面临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合作医疗的积极参与者,往往又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人,造成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到账率不高,使本身实力不厚的基金更加雪上加霜。面对高风险的参保人群,合作医疗基金很难支持。
(七)农村医疗市场体系不完善
1.个体诊所遍地开花,由于体制因素、经费不足、人员培训困难、医疗成本的提高等原因以及医疗卫生人才的流失和个体诊所的挤压,乡镇卫生院大多门庭冷落,拖欠人员工资比比皆是。卫生院设备陈旧,设施不齐全,只能应付一些较轻的常见病。农民是小病上药房,大病上市医院。而个体诊所因为医疗成本低,行医准入门槛低,利润丰厚,纷纷涌人社会,现在个体诊所一个村三四个,一个乡镇七八个,甚至更多。
2.个体诊所医药用品进货混乱,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多。个体诊所大部分从小的、不正规的药店进廉价药品、注射器、输液器、检验试剂,甚至购进国家明令禁止的***苗,并高价出售。为应付检查,个体诊所只从正规药店进少量药品和医疗用品。此外,个体诊所多数没有行医许可证,而上级主管部门对违规经营者仅作罚款和没收器械等轻微处罚。
3.医疗卫生知识水平低,技术设备落后。农村卫生院多数没有阅览室、***书馆,医务人员也不订阅专业杂志,医疗技术水平低下。而个体诊所医生更是胆大包天,唯利是***,“包治百病”。由于不少病人得不到及时、对症***,小病被看成大病,最后出现病危。有些个体诊所缺乏必要的消毒灭菌输血设施也敢开刀,做阑尾、胆囊的切除手术,这种乱医乱治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其进行整治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我国农村传统医疗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未能得到及时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瓦解了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导致了农村合
作医疗的大面积滑坡。时至今日,新型的行之有效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这一切都是因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步伐没有跟上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所致。
(二)农民认识观念上的误区和滞后
农民普遍认为***府不会把农村医疗卫生问题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来抓,同时也不认为***府有能力解决农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从而不能够积极主动地与***府部门进行配合,导致***府部门对农村工作效率低下,同时也影响到建设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进程。
(三)农村居民经济收入水平不高,个人在医疗保障上的支出能力较为低下
巨大的就业压力、家庭压力和收入压力,以及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压力,使得部分农民还不会在医疗保健方面投入很多。医药费用上涨幅度过快,医疗保障制度尚没有建立,农民绝大部分属于自费医疗群体的现实,使得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降低,进一步制约了农村医疗卫生的发展。
(四)农村地区落后的历史文化因素影响农民的就医行为
传统的生活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上传统文化中讳疾忌医的习惯和中华民族隐忍的特征,在不威胁到生命的情况下,对疾病采取的是能忍则忍、能拖则拖的态度,另外各种各样的民间验方、处理某些疾病的约定俗成的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就医行为。
三、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货币化的程度加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进入一个体制创新时期。由于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有较明显的二元经济特征,农村医疗制度创新也受到许多约束性条件的制约,如农业生产特点、经营模式、家庭结构、收入水平、文化习俗乃至医疗条件、医***管理体制等等。因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能一蹴而就,应根据农村自身的特点和今后农村经济的发展从局部人手,逐步推进,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
(一)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医疗保障的资金筹措机制,实行***府、集体经济与农民三方合理出资的办法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首要的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必须建立长期稳定的筹资机制。农村医疗保障资金可以分为医疗救助基金和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医疗救助是***府社会救助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由***府民***救济机构负责。***府应该建立***的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府投入、社会捐助和发行福利等方式筹集。对于基层***府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经济实力不足的,中央和省级***府应给予补助。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的筹集则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筹措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单靠***府、村集体经济、农民哪一方都是比较困难的,必须三方齐心协力,共同出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不同的地区三方出资比例可以有所不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府出资的比例可以少一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出资可以多一些;其他地区,***府出资则应多一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出资可以少一些。
1.各级***府都应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目前,全国大多数农村经济还不发达,大部分农民还不太富裕,对医疗保障可以出资的程度十分有限,没有***府的出资支持,单靠农民自己出资,大病医疗统筹很难办好。各级***府都应将对农民医疗保障的支持资金纳入同级财***预算中每年有所安排。从2003年起,中共中央、***便由中央财***对中西部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给予资金补助。省、市、县、乡四级***府也应对农民的大病医疗统筹给予资金补助,上下齐心协力,这件事才能办好。在补助资金使用上不应“一刀切”,上一级***府对所辖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有一定的重点支持。
2.农民个人应出资才能加入大病医疗统筹。这样做有利于增强农民的责任意识,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普遍做法。对于农民的出资在现阶段应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当前,如何增强农民的互助意识和保险意识,调动农民参加医疗统筹的积极性,是各级***府特别是县乡***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的卫生机构、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都应配合基层***府做好农民参加医疗统筹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应通过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增强农民抵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切实让农民感受到新制度的好处,从而自觉自愿地出资参加医疗统筹,以不断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的人口覆盖面。
3.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也应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农民的医药费用是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应该支付的劳动力成本,同时,大病医疗统筹制度的建立也关系到“文明村”、“小康村”的建设,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理应出资。比较富裕的地区,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还应尽量多出一些钱,适当提高当地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1.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仍应继续推广和完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当前我国农村的实践来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模式有福利型合作医疗、风险型合作医疗、福利—风险型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健康保险等多种。但实践证明,现阶段我国的各种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已不具备普遍适应性,不可能成为新时期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合作医疗制度有其特有的优势,在农村不发达地区尚具有适用性。广大农村落后地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均收入和医疗支付能力还将处于低水平线,维护“低水平,广覆盖”的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初级医疗需求的合理机制。同时对原有合作医疗机制实施中暴露的问题,应采用相应的完善措施。
2.在发达和中等发达的农村地区应推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当前,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情况出发,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由***府组织引导农民建立大病医疗统筹上,即建立一种民办公质的、以分担农民大病医疗经济负担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府、农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集中有限的经济力量,重点解决农民患大病无钱医治和因***大病导致返贫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民大多数是温饱有余,但抵御重大疾病的经济能力还十分脆弱,我们应该集中有限的财力,解决农民医疗保障中的主要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不很富裕,农村集体经济和地方***府可以拿出用于农民医疗保障的资金十分有限,大部分农民能够对医疗保障的出资一般也比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农民的医疗保障既“保大病”又“保小病”,在经济上难以兼顾到。应该集中有限的财力去分担农民的大病医药费负担,这样就可以在缓解或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明显的效果。同时,“保大病”不“保小病”也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只需要在乡镇设立管理人员即可,管理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因此,全国农村建立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从总体上应推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各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疾病谱不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筹资水平、报销比例也应从实际出发,不要求一致。对比较富裕的地区且已经实行了“保大病”又“保小病”的农民医疗统筹、又受到农民欢迎的,应该支持他们继续进行下去,不强求全国统一。
3.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等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的富裕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应采取措施,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应纳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范畴,农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向城镇过渡,甚至结合。目前,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已经开办了各种各样的医疗保险项目,可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需要。但是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一般来说保险项目的保险费较高,且缺乏社会共济性,在承保时往往排斥健康状况不良的人群参保,这使得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不具备普遍推广的条件。但是,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满足富裕农民较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时,农民可以自愿寻求商业保险的保障,以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要。
(三)建立对农村低收入患病人群的医疗救助制度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大病医疗统筹的重要补充措施。目前,我国农村有贫困人口2820万人,还有几百万五保户家庭,在广大农村建立起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帮助低收人人群解决医疗负担问题,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医疗卫生社会公平性的重要体现。
农村医疗救助应由基层***府负责。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的患病人群,应该包括四部分人,一是贫困户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二是五保户;三是因患病等偶然原因造成返贫的家庭;四是为公众安全受伤而又没有医疗保障的人。农村医疗救助的形式,对于上述前三种人,在建立了大病医疗统筹的地区应该首先资助他们参加当地组织的大病医疗统筹;在这些人患病按有关规定报销了部分医药费后,经济上仍然有困难的应该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在没有建立大病医疗统筹的地区,可以直接对救助对象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四)应该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的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健全的工作系统。中央已明确卫生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工作机构的建设必须尽快到位。目前,国家卫生部和省级卫生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尚不包括这一项工作职责,也没有负责这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及人员编制,大部分市县也是这种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的工作必须从组织上落实,有机构负责,形成从上到下的工作系统,农民的医疗保障事业才能走上正常的工作轨道。对于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在制度上应该明确其性质。在目前的体制下,建议将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明确为民办公质的社团组织,纳入相应的法规管理。
总之,农村医疗保障工作一直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农村经济还不够发达,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不可能由国家和集体全包下来,也不能完全依靠农民自己负担。过去我国一直实行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解决90%以上农村人口的医疗问题。然而,从合作医疗纵向的历史和横向的现实情况来看,在新的条件下,其运行在大部分地区是不成功的。但是合作医疗的不成功并不代表农村不需要医疗保障制度。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制度的选择问题。而今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是要让该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符合民众需求、具备完善的制约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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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制度论文篇(8)
现行的《湖南省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以下简称《报销范围》)是医保用药报销的依据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参保后自负金额的多寡。
1、个人自负比例较低的甲类药品范围较窄报销范围将药品划分为不同报销比例的甲、乙类,看门诊,甲类能报销70%,乙类要在扣除10%之后才能报销70%,实际上只能报销63%。列入《报销范围》的甲、乙类药共个品种,其中甲类药店436个,乙类药1006个,甲类药品比例仅占30%。如果把非常用药和滋补保健药剔除后,甲类药所占比例还不到25%。
2、甲、乙类药品划分不尽合理。比如安乃近、复方氨基比林、乙酰螺旋霉素等是医生最常用的常规退热、消炎药,却都划为乙类药品。
3、《报销范围》中少数品种偏离实际。如:青霉素甲类药中的凯德林、舒氨新、凯兰欣、优普林并不是大多数医生的常规用药,有的医生对此药还闻所未闻。相反,医生对划入乙类的苄星青霉素、羧苄青霉素情有独钟,病人也乐用这类常规药。价格便宜、纯属国产的也分出了甲、乙类,不利于医生因人施药,及时***。
二、具体操作有诸多不便
1、报账、转院手续烦琐。报账要经过初审、复审、核审、审批四关,有的是同一部门几人分别审,有的是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审。对因无法确诊的患者要求转院的,还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后经主治医生、医务科、医保科、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2、结账程序不便于快捷操作。现有的医保出院费结算程序让操作人员无法做到快捷方便。据调查,每个病人结账最快的要40分种,复杂点的要半天时间。
3、对特殊病种病人的处理缺乏灵活性。一是要求申请者到医保中心见面;二是要求提供近期切片检查报告。第一点尚可理解。第二点对癌症恢复期病人来说,则很难做到。因为不可能为提供一个报告又去开一刀,所以有的患者只好作罢。
4、对参加医保的病人硬性规定诊疗地点,不利于患者及时***。
三、医疗单位工作难度加大
医疗改革给患者提供了看病时“货比三家”的条件,对医疗单位(医院)来说,则面临很大的挑战。特别是在医保配套服务方面,给医疗单位增加了一定的负担与难度。
1、经济负担增加。以岳阳市一医院为例,该医院实行医保专门增设一个科室,新增5名工作人员,除新增人员经费外,每月还要增加与医保中心的电脑联网费近2000元,杂项费1000余元。
2、工作量增加。实行医保后,从医生到一般工作人员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还需加强医保知识的学习。药品、特检、特治、一次性医用材料、腹腔镜手术费、服务设施等有1500多个品种或项目都需要不同人员掌握,最多的一个项目需分类三次。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疗单位的工作量。
3、扩大医保就诊网点难度较大。近3万元一台的刷卡机以及每月近千元的电脑联网费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就诊网点的铺开。
四、医疗单位、医保机构、患者之间产生摩擦
1、医保机构下达的费用控制定额,医疗单位(医院)执行起来有难度。医保机构以收定支,对参保医院分别下达了床位周转率和住院金额两个指标。为确保完成任务,医院将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但从执行情况看,难以达标。其原因主要是近几年住院的危重病人比例呈上升趋势,费用飚升,难以控制。仅以费用中等的乙肝***为例,如用效果比较好的干扰素,一个***周期就需4500元左右。仅以岳阳市一医院为例,60%的科室超定额。
2、医院对医保机构扣结算预留金意见较大。医院与医保中心结账,需扣10%的结算预留金,视该单位医保工作业绩好坏、年终评比结果再考虑返还。医院普遍认为,此种做法严重影响其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对此小医院反应最为强烈。
3、医护人员与患者矛盾增加。由于医保宣传力度不够,一些患者对医保***策、医保用药不甚了解,加之对检查项目公费范围减小、自负金额增加的情况不清楚,医务人员的解释工作不到位,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
五、一些费用收取欠科学
1、住院“门槛费”的收取标准过高。岳阳市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6400元,按此标准计算的住院“门槛费”最高应为640元。而现在该市市级医院住院“门槛费”最高的750元,最低的也要650元。近年来,除行***机关和少数事业单位略为加薪外,大多数单位收入减少,这实际增加了个人负担比例。
医保制度论文篇(9)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劳动法》的普遍实施、***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病人选择医院、医药分开、全新的医保***策,都将医院推入了市场竞争。目前城镇医院的就医患者仍以公费医疗为主,且私立医院的不断扩张,已使医疗市场面临供大于求的局面。能否适应医疗市场的变化,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将决定医院的生死存亡,每位医院管理者都应有清醒的认识。
1当前医院管理与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
旧的公费医疗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规律,以前是卖方市场,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医院可以通过扩大规模来满足自身的发展要求。患者与医院间的关系是“求医”与“被求”的关系,医院始终有种衣食无忧的感觉。随着***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医保***策,并且新的《社会保险法》亦在制定之中,随着法制的完善,医患间的关系亦随之改变,患者作为消费者有了很大的选择空间,并且中间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对医院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医院必须转变立场,重新定论,加强自身管理以适应市场。加强医院管理,主要在于管理好人才、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3个方面,培养和吸引高级人才是医院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前提,也是决定医院能否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的保障,而物美价廉则是吸引客户的不败策略。绝大多数的医院提供的是普通医疗服务,同样是阑尾炎,很难区分出不同医院的医疗质量,而在此时价格则成为病人的首选。在降低成本方面,以前医院做的远不如企业,这也是由行业特性决定的,而随着医改的普遍推行就迫使医院进行改革,以适应市场,医院应当在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吸引病人的基础上,还应该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根据***的精神,各省纷纷出台了不同的医保***策和实施细则。在城市享受医保***策的职工人数在不断地增加,这就成了一块巨大的奶油蛋糕,谁能把这块大蛋糕的主体弄到手,谁在医疗市场上就占有了主导地位。于是医保定点就诊医院的确定及适宜于医保***策的管理模式就成了各医院的竞争与改革的方向。
医保制度论文篇(10)
一、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府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机构职责、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改为多种管理形式并存,从全国来看,多数选择由医院管理的办法。
2.劳保医疗改革。劳保医疗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劳动部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会议。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虽然只在企业进行,没有涉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它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积累了经验。
3.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4月,经***批准,国家体改委、***、劳动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并在九江和镇江进行试点,之后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个城市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在多年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2月***《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之后,全国范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3.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骗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1.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2.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3.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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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制度论文篇(11)
医疗保险又称为健康保险或疾病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2009年4月2日,按照***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中央***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份耗时近3年、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的新医改路线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强化***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不断增加投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一、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取得的成效。
1、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已建立。
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障管理职能的归并和统一,逐级建立了医疗保险行***管理和业务经办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多数统筹地区配备了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绝大多数地区从制度运行之初就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
2、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
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医疗保险改革***策的规定统一缴纳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统一使用。通过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
3、形成了有效制约与激励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新机制。
通过建立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医疗服务竞争机制和医疗待遇保障机制,增强了患者自我保障意识和费用意识,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初步探索建立了医疗消费制约机制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浪费现象有所遏制。
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1、医疗保险水平不高,个人负担重。
近年来,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截至2008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己覆盖城镇职工人口3.18亿。但城镇医疗保险水平却有一定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在这一支付段中所应承担的自付额。(注: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这一措施虽然引入了对医疗服务需求方的成本制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职工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资源的“道德风险”。但必须看到,在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覆盖家庭部分成员时,其所规定的起付标准偏高,而最高支付限额又偏低,无形中加大了个人和家庭自费医疗的比重,无法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的作用。
2、医疗费用上涨过快。
根据调查,2000年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124.5亿元,2007年达1152.2亿元,增长了将近10倍。从相关统计资料中显示,1990-2003年,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0年的4.03%,上升为5.62%,说明卫生费用增长过快,己经远远超越民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另外,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由1997年的2384.3元上升到2005年的4661.5元,可见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没有有效地抑制医疗费用过度上涨的趋势。
3、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
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中国目前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基本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民众患病在当地医院难以有效就诊,到外地、到大医院看病,不仅加重了医院负担,也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
严重的“分布两极化”。例如,西安市800多万人,有三甲医院28家。而有些千万人左右的地级市,三甲医院数量却屈指可数。而且,我国的城市卫生资源的80%配置在城镇大中医院,社区卫生资源只占20%,许多城市的医院都是按条块划分的,如包括中央、地方、部队、行业、企业等等。大城市、部分区域集中了大批优良设备和高素质人才,医疗资源配置显得很不合理而且边远区域和地段医院的床位和设备多处于闲置状态。卫生资源配置一直是重医疗轻预防。重大医院轻基层医院、重高科技服务而轻基本医疗。尽管目前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发点,实现“低水平、广覆盖”,重点明确放在控制医院成本,遏制浪费追求效率上。但由于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合理,医疗服务价格的畸形增长,医疗服务效率持续下降。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新方法。
1、继续深化医疗机构改革进程。
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行中,主管医疗保险的部门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引入竞争机制。对医院提供服务不好或医疗、收费行为不规范,可由医保部门取消其指定医院资格;病人也可选择自己较满意的医院看病***。这样可促使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为、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提供优质服务。
2、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
要坚决杜绝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行为,医院不能再靠医疗和药品费的“暗箱”进行不平等竞争,我国应逐步分离医院的医药不分家的方式。医疗既然已进入市场,就应遵循市场上最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任何一个顾客进入商场都无法容忍不标明价格的商品。尽管医疗属于特殊消费,也不能游离于市场规则之外。
3、解决好药品虚高定价问题。
药品的定价必须由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确定,地(市)级以下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药品价格。要严格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确定的***策原则审定药品价格。对药品价格的审定,不能一劳永逸。对已经制定并公布的药价,要及时了解,跟踪企业和医院、药店实际执行的情况。一旦发现企业实际出厂价、批发价低于规定价格较多时,应及时降低***府定价。对列入***府定价的药品价格,要实行定期审价,原则上每两年重新定一次。对实行单独定价的药品,企业应每年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执行情况和企业的财务状况。所有的生产企业,都要在药品的外包装上印刷***府规定的零售价,企业自己定价的药品,要印刷自己的零售价。要完善药品价格登记公布制度,并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把全部药品纳入监测和公布的范围。
4、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是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功能中心和活动焦点,是个人、家庭和国家卫生系统接触的第一环节。是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推进社区服务可以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向,可带动相关部门的改革与发展(医院机构改革、区域卫生规划、资源共享、管理体制改革全行业资源统一管理),走出一条既能满足社会需求、又能节省资源、控制费用的发展路子。
5、扩大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例如可以尝试用医保卡支付健身活动的费用。身体素质锻炼好了,才能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俗话说:治标更要治本。如果我们把防病工作做在治病工作前面,就能够达到节省医药费的目的。
2008年奥运会以后,我国把每年的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目的就是激发广大群众健身热情,提高人民身体素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四、结语。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潘常刚,薛新东。医疗领域的***府干预与声誉机制[J].中国药物经济学,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