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业务篇(1)
一、引言
我国商业银行办理个人理财业务始于90年代中期。近年来,随着外资银行开始介入我国境内个人理财市场,个人理财业务越来越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焦点,成为其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领域。
所谓个人理财是由专业理财人员通过明确个人客户的理财目标,分析客户的生活、财务状况,从而帮助客户制定出可行的理财方案的一种综合金融服务。近年来,我国居民的个人可支配资产快速增长,居民金融需求多样化和个人金融资产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这为个人理财市场带来了广阔前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迅速,各银行纷纷创立了个人理财业务品牌,个人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出现了“个人理财中心”、个人理财工作室、金融超市等机构形式。利用现财知识、先进的金融工具为个人客户提供银行服务,将是我国商业银行提升竞争实力、全面创新的突破口。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1、经营***策层面的限制。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作为构成金融市场的三大分市场,银行、保险、证券都在为各自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客户资金一般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而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商业银行也只是在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的产品,自己无法推出的特色产品进行金融创新。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门槛设置过高。我国商业银行几乎都设定了20万元人民币或5万美元的底线个人理财服务的起点,对VIP客户的要求则更高,如招行的“金葵花”对客户的要求是日均存款不低于50万元。问题是,能跨过50万门槛的人,很大程度上并不需要银行理财,而是有自己的经营基础和赚钱手段;真正需要理财的是那些持款额度在一二十万的中小客户。在目前利率较低的状况下,这部分中小客户由于几乎没有其它增值渠道,也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充裕的时间亲自理财,因此对银行的个人理财服务抱有极大期望,但银行却将他们拒之门外。
3、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业务缺乏特色,同质性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有几十种,但其中的多数产品都只是将传统的金融业务稍作改进,如为客户代缴各项费用,定期提供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金融***策、股市行情等信息,做出“理财建议书”等,而不是按市场细分设置服务内容,使得各家银行在产品种类、结构和服务功能上趋同。这种无差异性竞争不能满足广大客户和金融市场的需要,也不能促进商业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4、银行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理财服务要注重个性化服务,根据客户的理财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及实际的财务状况进行理财规划,推荐合适的投资组合,并跟踪客户的整个理财过程。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服务中对客户细分策略、量体裁及的产品设计方面做得还不够。如中国银行,它对个人客户仅根据其综合金融资产余额来进行划分,并没有将客户的职业、年龄、性格、金融产品需求考虑其中。这样设计出来的理财产品自然缺乏个性、不具吸引力。
5、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不完善。个人理财业务分为生活理财和投资理财两个部分。生活理财主要是通过帮助客户设计一个将其整个生命周期考虑在内的终身生活及其财务计划,而投资理财是在以上客户的生活目标得到满足后,追求投资于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工具、黄金、外汇、不动产以及艺术品等投资工具的最优回报,加速个人及家庭资产的成长,从而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国外银行只要个人告诉其财产状况、预期目标和风险能力,就能量身定制理财方案,并操作。而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只是在储蓄产品上进行功能扩展,把存贷资产组合起来,通过结算工具帮助客户保值、增值,或者对购买国债、基金提供简单的咨询和建议,至于综合理财、证券买卖等事项,很多还得由客户自己操作。这事实上是一种技术服务,而不是智能服务,从而导致个人理财产品一是档次低,只停留在服务式理财阶段,缺乏智能化高档次理财产品,二是理财产品结构不合理,功能单一,不能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服务需求。特别是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
6、缺乏专业的理财人才。近年来,随着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加快了理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由于理财涉及到税收、财务、会计、法律、投资、银行、保险等各方面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没有全面及规范的财务分析能力及金融专业知识,很难确保质量。目前市场上优秀的理财人才本身就不多,即使培训也要花费很长时间。这些决定了银行不可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个人理财服务。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途径
1、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银行业务经营制度并不是一个新话题,随着金融业本身的发展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混业经营的推动力正在日益加强。客户要求银行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既包括理财方案,又包括理财操作。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只能设计理财方案,但我们也能同时探索混业经营的方法,以期适应市场的需要。另外,银行还可以和其他金融同业合作,绕过***策的限制,把分业经营的影响减到最小。如招商银行和招商证券推出的一种介乎银行存款和开放式基金之间的代客理财产品——招商受托理财计划。客户与招商银行、招商证券签订三方合同后,客户把自己的储蓄存款转入招商证券在招商银行开立的专户,由招商证券负责理财。招商银行可以把自己的优质客户介绍给招商证券,在一定程度上充当担保人角色。
2、细分客户市场。巴曙松博士指出:“究竟应该设置多高的门槛,什么样的门槛,取决于这个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市场上的定位。那么如果我们在现实的调查显示,我们的居民有这么庞大的理财需求,而我们的银行又设置了过高的门槛,这更显示了我们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它还不能合理地驾驭和掌握他们的理财需求,合理地确定一个门槛。可能比如说,5到10万可能是一个大众化的理财服务,那么到50万以上的可能是一些个性化理财服务,它进行一个市场的细分和区分。”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也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准确进行市场定位。比如可以将服务对象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高端市场,即按照“二八”原则能为银行带来高回报的优质客户;第二层是中端市场,即个人金融资产在5-20万元的客户,其数量众多,集合效益明显,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开发的主要层面。对于这个层面,银行应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的价值贡献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分析,针对客户的不同特点,提供差异性的理财服务,以吸引和培养客户;第三层是低端市场,即个人金融资产在5万以下的客户,对于这类客户可以提供简单的基本结算业务。
3、加强品牌建设,提供差异性、个性化服务。银行要在市场竞争中获胜,就一定要有自己的品牌。在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的今天,银行要在个人理财业务中立于不败之地,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就势必要在进行市场细分的前提下开发差异性、个性化的个人理财服务,保持市场生命力。个人理财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在尽量规避风险的情况下,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投资组合方案,以达到个人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优质的个人理财服务除了这点之外,还应当根据接受者的年龄、行业、收入状况、目标方向等具体情况设计方案,不同人之间不可以将理财方案进行套用。如交通银行推出针对学生族的“志学理财”,针对年轻一族的“精英理财”,还有针对两人世界的“伉俪理财”等。这种个性化、品牌化的服务满足了不同人士在不同阶段的需求,推动理财市场走向成熟。具体来看,品牌建设工作包括以下几点:其一,明确目标市场,推出个性化产品;其二,采取有效的品牌传播策略,让客户了解其产品的差异性;其三,加强品牌形象管理和产品的跟踪反馈,以便随时改进、创新。
4、建立网上理财平台。网上理财平台是基于网络银行的全能型理财业务平台。网络银行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现在的网络银行不仅能提供储蓄、贷款和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还可以开展投资、保险、咨询等全方位金融业务。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如果能在现有的网络银行的基础上拓宽业务范围,增加金融品种,整合证券、基金、外汇、国债、保险等个人理财业务,就能搭建一个全能型的理财业务平台。这样的平台不仅能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也能面向更广的客户群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5、建设高质量的理财专业人才队伍。理财人员的业务素质将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市场的开拓,高素质的理财人才必须在具备良好素质的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首先,要加大从事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实现CFP(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个人金融理财师)认证。在国外商业银行业,拥有多少CFP已成为衡量该行个人理财策划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但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师却极其缺乏;其次,要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实行业绩考评制和等级管理,以此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6、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这是加强风险管理,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力保证。尽管与公司业务相比,个人理财业务风险较小,但由于我国并没有真正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必须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徐栋立:浅析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瓶颈及解决对策[J].上海金融,2004(9).
[2]刘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控析[J].经济师,2005(5).
个人理财业务篇(2)
反观国内,自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在国内最早挂出“私人理财中心”的牌子至今,个人理财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不争的现实。早期受传统理财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把余钱全部放在银行,尽管知道银行存款实际利率为负,尽管知道要交利息税。大多数人把银行存款视为“家有余粮”,实际上这些“余粮”在不断缩水。金钱的两个基本属性(不断贬值和复利)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上常常表现出惊人的效果,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银行利率赶不上通胀率,更赶不上社会整体财富水平的提高比率――把钱存在银行,是无法充分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大势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人们手中的余钱越来越多,理财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据美林集团的全球财富报告显示,2003年中国内地百万美元富翁所掌握的财富总额已经达到9690亿美元,中国大陆将超越香港和台湾成为理财市场成长趋势中的领导力量。如何理好财,用好自己的钱,使之能够不断保值、增值,发挥更大的作用已经成为越来越多逐渐富裕起来的国人所共同关注的话题。
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时至今日,国内各家银行拓展中高端个人理财业务的脚步一直未曾停滞。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外银行纷纷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并在个人高端客户市场和金融产品创新上展开了异常激烈的竞争。
而“私人银行”这个名词就与“神秘”、“巨富”等词语密不可分,多数人只能在电影、小说中管窥一二。而随着中国新兴高收入人群数量的迅速增长,习惯于在欧美发达国家为最富裕人群服务、通常门槛在100万美元以上的私人银行业务已经登陆中国市场。“目前在国内,无论是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还没有一家银行称得上是在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私人银行服务。”招商银行总行研究部连建辉博士这样表示。
银监会在今年5月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已经对私人银行有了初步定义,即“私人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与特定客户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合同,客户全权委托商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计划、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
潜在的巨大需求牢牢的吸引住了外资银行的目光。从2005年起,一些专门从事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如瑞士友邦银行、法国私人银行集团LCF洛希尔金融服务公司等就已纷纷表示有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处,并准备在法规逐步放开后,慢慢引入私人银行业务和产品。更多的外资银行则是从外汇理财开始,将目标瞄准了高端客户和超高端客户,一旦今年年底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将驾轻就熟将现有的外汇理财客户转化为私人银行客户。
尽管从2005年以来,国内各家银行相继成立了专门为高端客户服务的组织机构。但与外资银行在私人银行领域的高歌猛进相比,中资银行似乎已经落在了后面。而在业内专家看来,中资银行当前最需要的是尽快建立起相关技术、人才以及管理的创新激励机制,从零售银行做起,不断开拓传统业务以外的市场领域,并积极探索综合经营发展模式。当然,通过与海外资本融合、组建合资品牌的私人银行机构,也不失为一种现实的选择。
理财的目的是在不影响现在的生活质量的情况下来为未来做准备,能力一般时投入一般,有能力时加大力度,理财与生活质量的关系是人类与地球的关系,理财需要为生活提供保障,而生活必须为了理财而有所改变,但变的不是生活质量而是生活习惯。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新兴业务,具有多方面的优点和长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对客户来讲,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将成为个人理财的首选。首先,在现代金融市场上,投资渠道和金融产品种类繁多,对于一个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来讲,合理地选择投资渠道或优化金融资产组合都是很困难的。其次,投资需要关注多方面的信息,个人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消息闭塞,信息不灵,投资风险较大,很难有好的投资回报率。再者,及时准确地获得投资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对于普通的上班族来说,原本用来休闲的时间就很宝贵,再花太多的精力用来收集信息,关注投资市场,会失去很多个人时间,机会成本很大。
比较而言,商业银行拥有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它们具有详细的投资、金融业等相关信息,可以更准确合理的选择投资领域;另一方面它们拥有专业的投资理财人士,可以根据客户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需求,以专业的眼光,帮助客户选择合理的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这样,既节省了客户的时间,又可以使得安全性和盈利性得到很好的保障。
对商业银行来讲,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金融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市场的完善,使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大的问题得到缓解,进而资本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向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而以存放款为主要业务的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挑战,来自传统业务的空间减少,生存受到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不得不在存贷款业务之外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于是,以个人理财为主的业务迅速发展。国外银行在提供理财服务时,收取服务费、交易费、管理年费、信托保管费等数项费用,费率从0.07%到0.1%不等。根据资料显示,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年平均利润率达到35%,年平均盈利增长率约为12%~15%,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
除此之外,由于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不需要垫付资金,多数业务是接受客户委托,从中收取手续费,不像资产负债业务那样要承担大量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此,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能大大降低经营风险。时至今日,国内各家银行拓展中高端个人理财业务的脚步一直未曾停滞。中外银行纷纷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并在个人高端客户市场和金融产品创新上展开了异常激烈的竞争。
对整个经济来讲,个人理财业务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加快资本循环。通过理财业务,可以使得资金快速有效地返回到生产领域,加速了资本循环,增加了社会总产品。另一方面,促进资本合理分配。把富人手中的闲置存款合理的投入到资金短缺的经营项目上,以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但会使双方受益,还会使整个经济运转畅通,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
对社会发展来讲,个人理财业务同样发挥很大的作用。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将对世界各国***府造成沉重负担。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人口老龄化问题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冲击,造成社会震荡。虽然目前***府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但不足以应付人口老龄化问题。因此,人们应及早储蓄和进行有利的投资计划,以应付退休时的财务需求。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将人们的资产合理分配,分散投资,最大化的规避风险,从而保证人们稳定的收益。从长远来看,个人理财业务给整个社会减轻了压力,使得社会整体福利大大提高,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每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它的缺点与不足,要在逐步完善中发展壮大。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如何做好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关注的焦点。
首先从大环境来讲,应加快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我国银行体制落后,市场化改革不够,银行主要由***府管制,缺乏自主性,应建立自负盈亏的经营体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样才能使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
其次从小环境来说,应当健全管理机制,实现科学管理。目前,个人理财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完整的管理体系和明确的发展战略。银行的大部分业务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经费开支、收入分配等方面管理不善,使得业务不能充分开展起来。应建立个人理财专门机构,负责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工作;建立各项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业务操作;积极学习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此外要进行业务创新,完善服务种类。银行的发展离不开创新,金融创新是银行在个人理财领域竞争的主要手段。首先,在个人金融产品上创新。我国居民在消费习惯和投资理念上与西方国家有着很大的差别,如果一味地照搬照抄国外的金融产品种类和运作方式,效果不会很好。应该仔细研究我国居民的理财心理和投资市场需求,在此基础上,设计出真正适合我国居民的个人金融产品。其次,还要在服务上有所创新。应该提高服务层次,满足客户全方位、多角度的金融服务需求。只有这样,个人理财业务才能在我国蓬勃地发展起来。
最后要重视人才,加强培训。客户都希望选择一家提供高质量的个人理财服务的商业银行,这样才能使得理财有保证。市场需要的是一大批全面掌握银行业务,同时又具备丰富的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要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人士。个人理财业务涉及广泛的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一个优秀的理财员除了熟悉银行业务,还必须精通证券、保险、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各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培养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积极抢占人才高地,拥有雄厚的人才储备是21世纪金融业制胜的法宝。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各家银行近期纷纷推出各具特色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以满足潜在客户的理财需求。预期收益率也越走越高,但是收益率的不断抬高,也让银行将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因此部分银行开始不去刻意追求高收益,而是侧重通过加强理财服务来吸引客户。有银行高层人士断言,将来银行理财的竞争,主要是服务的竞争。
个人理财业务篇(3)
具体来说,本人全年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务工作:
一、按照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统一公司财务核算方面度量衡,统一财务管理标准:一是建立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全年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7个规范性财务文件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保证了公司在几个主要费用标准上的统一。二是制定了年度费用预算的统一标准,针对具体的岗位给定具体的标准,并每月反馈给各部门,要求各部门每月进行分析,对全公司各单位的管理费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分析,并上报局财务部。管理费用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一年以来,预算的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个人理财业务篇(4)
自2004年11月光大银行推出“阳光理财计划”开创国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先河以来,我国银行理财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经历了8年的发展历程。特别是2006年以来,随着客户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银行理财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随着金融市场对于个人理财产品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产品结构的日益复杂。如何才能实现人民资产的保值增值,降低金融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是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个人理财业务的含义及特征
1.1个人理财业务的含义
2005年9月,为了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规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哲行办法》,其中将个人理财业务定义为“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做了明确界定。
1.2个人理财业务的特征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具有以下3个特点:
1.2.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针对客群为特定的中端及高端客户。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对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作了明确的规定,例如,该起点金额可能为5万元、100万元等。有些商业银行,除规定客户首次购买的起点金额外,还要求其在该银行拥有一定数量的存款或资产并附相应的财力证明。
1.2.2从设计到运作的各个环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都具有明显的专业化特征。在理财产品的设计环节,商业银行有按照产品市场需求进行创新的专业研发团队;在理财产品的推广环节,商业银行有拥有CFA、 CFP、 AFP、 RFP等理财师资格的顶尖专业人员进行答疑和解惑;在理财产品的运作环节,商业银行通过专家型团队来达到理财产品的专业化管理。
1.2.3作为一种根据市场需求创造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具有多样化特征。商业银行的研发团队在创造某种个人理财产品时,一般会根据经济环境变化、客户风险及投资领域偏好等做出判断,并据此设计和推出不同的理财产品。例如若经济环境较为低迷,则商业银行主要设计预期收益率较低、期限较短、投资风险也较低的理财产品;若客户的风险及投资领域偏好保守,则商业银行主要设计保证收益类、保本收益类及货币市场类等理财产品。
2.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主要面临的主要风险
2.1市场风险
所谓市场风险,指的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各类市场价格的变动,致使相关标的物的价值遭受潜在损失的不确定性。由此可见,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有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变动风险、商品价格风险等。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主要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要素等紧密联系,因而市场各种价格要素的变化直接影响了产品收益的高低。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控制而言,其理财产品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商业银行需要考虑的主要风险之一。
2.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受银行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影响。内部因素是由于银行内部管理系统、人员、程序、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造成,外部因素是由于与法律相悖、缺失信誉和一些其他影响操作风险的银行外部因素。如按照个人理财产品的理念,银行应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设计资产组合。但实际中,在营销网点从事理财产品销售的“理财规划师”多由一线员工担任。营销人员缺乏专业的理财知识和对理财产品的充分认识,而且在银行业务指标的压力下,很多营销人员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的产品。理财产品不能真正实现投资者的目标。这些操作的不规范导致了大量的消费者投诉。
2.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被称为违约风险,指的是由于交易对手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从而使得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如果其理财产品或计划包含的交易工具涉及到信用风险,则个人理财业务也面临着对应的信用风险。一般而言,在上述情况下,只要没有发生信用违约事件,那么银行理财产品就可以获得预期收益。
2.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是资产能否低成本的转换成现金的能力,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是由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决定。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首先,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不能提前赎回或终止,即使可以也需要缴纳巨额违约金。一旦理财产品不能提前赎回或终止,客户资产的流动性就会受到限制,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比较突出的风险。其次,影响理财产品流动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理财产品在经营管理期间能否质押。
3.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根据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在开发设计环节做好相关准备。由于理财业务通常都是一个产品组合或投资组合的开发过程,商业银行应制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设计管理规定,事前评估和管理理财业务的风险。商业银行在开发设计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当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制定业务创新活动规划,制定责任清晰、职责明确的新产品设计开发程序,要综合考虑业务创新活动对系统资源、专业人才和业务支撑能力的要求,避免“一哄而上”。
二是在投资顾问环节了解客户需求,做好风险揭示。要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要求,客观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意向,提供符合客户利益的投资顾问服务,并充分揭示风险。
三是在营销环节合规营销,防止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商业银行要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能为了短期的局部利益,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损害市场的持续发展。
四是投资操作环节,要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按照客户的指示或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活动。
五是后续服务环节。要保持文件和数据记录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六是商业银行要能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新业务的风险,完善有关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建设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系统的实用性。商业银行应当在积极借鉴和吸收国外优秀风险管理体系内在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探索创新业务风险管理规律,尤其在成本核算、产品定价、风险识别和监控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参考文献:
[1] 陈睿,金红卫.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J].企业导报.2009.05.
个人理财业务篇(5)
中***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2-0201-02
1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 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 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 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 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 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 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 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4.3 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 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怀筑.个人理财[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徐燕.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1).
[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个人理财业务篇(6)
市场容量大、业务范围广、风险低、经营收入稳定是个人理财业务的显著特点,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的主导产品和重要收益来源。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深入到每个家庭,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带来了丰厚的收益。而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在规模和内容上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特点
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业务在瑞士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该国银行在海外享有“资产管理人”的美誉。在西方国家,个人理财已经深入到每一个家庭,并成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的重要分支。在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下,国外个人理财业务获得了飞速发展。从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来看,个人理财业务以其业务范围广、风险低、经营收益稳定等优势占据重要位置。
个人理财在国外
个人理财在美国。20世纪30年代,美国保险营销员是最早提供个人理财服务的职业,他们可以为客户提供简单的生活规划及有关综合资产运用的咨询,也是个人财务策划师的前身。1969年美国成立国际理财协会,该协会是世界上最早、规模最大的理财团体。随着理财行业的不断发展, 理财师相关资格认定也日趋完善,想要获得理财师资格,就要修完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试,同时社会上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也为规范理财师的职业道德奠定了基础。
个人理财在日本。20世纪70年代,日本最先引入理财的是野村投资贩卖,它是国际证券株式会社的前身。80年代后期,随着个人金融资产的增加,人们对于理财的兴趣越来越高,开始探索如何利用理财使价值增值。90年代人们的理财需求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都相继引入理财系统,发展个人理财业务。
个人理财在欧洲。1957年法国最先成立了理财师协会, 当时成员大约有500人,该协会的入会条件非常严格,不但要求会员在知识领域有成就,还要有经验和业绩等,这就使得当时的理财业没能迅速发展起来。之后英国、意大利也相继成立了理财师协会,英国的理财师协会将教育与实务相结合,把理财师分为1~6个级别。意大利的理财师协会当时成员约有6000人,远远超过法国当时的规模。
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
国外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发展重点,面向中高端客户的个人理财业务竞争十分激烈。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个人理财业务呈现出服务内容多样化、理财方案个性化、服务手段科技化、服务水平专业化的特点。同时,国外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注重“以客户为导向、以市场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客户分层及市场定位。
服务内容多样化,理财方案个性化。国外各类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品种多样的个人理财业务,以及与旅行、居家生活、保健相关的服务。这些金融机构还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综合的理财咨询和个性化的理财方案,帮助客户实现财务目标。在这种理财模式下,金融机构能够充分满足客户每一阶段的不同理财需求,把建立并维持“一生”的合作关系作为个人理财经营的重要原则。
服务手段科技化、服务水平专业化。科技化的服务手段为商业银行扩展个人理财业务创造了条件,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无线接入设备等途径办理相关的理财业务。银行可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管理,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理财服务。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从业人员具有专业化的知识水平以及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都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各种理财工具的使用,能够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可以实现财务目标的综合性理财方案。
以客户为导向、以市场为中心。商业银行如何给自己定位至关重要,随着竞争的加剧、消费者购买行为的转变,国外商业银行确立了“以客户为导向、以市场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在“以市场为中心”的营销观念指导下,国外商业银行非常注重研究客户的消费心理。银行通过调查客户购买前、中、后所进行的全部活动,研究客户活动周期的过程,从而描绘出客户追求他们想要的结果所经历的几个关键增值阶段,然后对每个关键阶段的增值机会进行评估,进而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
客户分层及市场定位。国外商业银行越来越注重在个人理财业务中进行客户分层和市场定位。一般而言,占客户群20%的优质客户,往往能够实现总利润的80%,这使得银行越来越重视优质客户的价值。国外商业银行注重客户关系管理,重要客户可由专职客户经理为其提供服务。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个人外汇理财和专业化的投资顾问服务。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属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且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走低以及资本市场走高,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种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产业投资市场和股票市场。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票和实业投资。另一种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
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国内商业银行把中高端个人理财业务作为发展目标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外资银行也纷纷投入国内个人理财市场,展开激烈的竞争。
中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比较
第一,个人理财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目前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处于发展阶段,理财市场规模较小。而外国银行业的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步入成熟期,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人员素质等方面都优于国内商业银行,能够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个性化的全面服务。鉴于我国个人理财市场潜力巨大,外资银行已经开始抢占我国的个人理财市场,打着“量身定制”、“优先理财”的口号为国内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第二,理财产品的种类和多样性存在差异。国外的商业银行可以承销证券、基金和保险业务,可以直接销售自己的产品。客户只需将钱交给银行,就可以坐等资产保值与增值。而国内银行能够提供的理财产品相对单一,多为存款组合或储蓄加投资类的理财服务,且同行间的相互模仿使得个人理财业务不具有个性化差异,不能为顾客提供量身定做的理财服务。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议
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国内商业银行对于“以客户为中心”的理解一直以来都流于表面,不能从深层次挖掘客户的需求,对客户的无差别服务使其失去了很多优质客户。国内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为客户提供终身的理财服务。银行应将客户的需求和利益应放在第一位,以客户的满意度作为工作效果的衡量标尺。
个人理财业务篇(7)
1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 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 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 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 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 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 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 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4.3 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 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怀筑.个人理财[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徐燕.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1).
[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个人理财业务篇(8)
中***分类号:F83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6-0047-02
一、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始于1996年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建立的银行个人理财中心。经过2004 年到2005 年上半年短暂的调整后得以迅速发展,已经确立起银行在个人理财市场中不可替代的主导地位,其中以“阳光理财”、“金钥匙理财”等为代表的理财品牌脱颖而出,带动了整个银行业的战略转型,并推动了金融监管理念和方式的创新。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需求。从消费者角度讲,个人理财服务就是确定自己的阶段性生活与投资目标,审视自己的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在专家建议下调整资产配置与投资,并及时了解自己的资产账户及相关信息,以达到个人资产收益最大化。在我国,国内个人理财规划行业目前还处于新兴阶段,但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目前有74%的人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表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可见多数居民希望自己的金融消费有个好的理财顾问。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虽然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几年来已有了长足发展,并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是,从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运作情况可以看出,真正能与外资银行相抗衡的理财业务内容并未能开展。目前,个人理财业务主要还停留在形而上学阶段,个人理财理念及业务发展还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金融业分业经营现状,明显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受到制约,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二)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因此,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于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在个人银行业务部。但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而上述业务当前又是分别由个人银行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管理,造成前台业务条块分割,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缺少系统支持
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而不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银行可以通过整理和分析客户资料,如客户资金增减、资金流动趋势、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同选择等等,及时了解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筛选优质客户,确定理财目标群体,并以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实现客户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但多数银行的运行系统是建立在账户的基础上的,且客户信息极为有限,因此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导致理财业务的开展犹如“盲人摸象”,始终无法确定目标群体。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保险、证券公司之间的有关客户信息资料库还不能相互间形成共享,有时甚至还产生相互封锁,客观上造成了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四)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
由于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对从事理财业务的客户经理要求极高。目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已成为开展理财业务亟待解决的困难之一。
三、我国商业银业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积极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建设和培育
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建设和培育,既包括***策环境的建设与培育,也包括市场环境的建设与培育。当前,由于***策、法律的限制,我国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业务,也就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另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代客户理财,只能给客户提供理财建议。从总体的情况看,同国外相比,我国的个人理财概念相对比较窄小。
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格局还未发生大的变化的时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能较好地融入现行体制,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
(二)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技术性研究
从有关调查显示,由于主要存在着以下四方面原因导致未经专家理财的家庭有90%以上存在财务不合理,因而普遍希望有专业机构提供关于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金融资产的最佳组合方案。这些原因包括:一是出于自身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难以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理财方案;二是按照自身的水平,很难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必须借助专业金融人士的帮助;三是专业的金融机构在信息、设备方面有优势,能为自己提供便利;四是由专业的机构指导个人理财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因此,根据上述客户普遍存在的个人理财业务需求,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技术性研究包括:
一要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内容的研究及客户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化需求的研究。一般而言,由于在人生的不同理财阶段表现出明显的各自特点,并在人生理财规划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有针对性的提供个人理财业务方案具有十分现实的可操作性。换言之,在单身期、家庭形成期、家庭成长期、子女教育期、家庭成熟期、退休期等不同阶段中,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需求表现了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提供适合其资产增值或保值的愿望,这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的十分关键的环节。
二要确保个人理财业务内容充实,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业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个人理财将呈现出以下的发展趋势:首先,投资品种将真正多元化,家庭将面临更多的投资选择;其次,信用消费将大大普及。我们的生活将因个人信用的建立而发生巨大的改变,通过信用将长长一生的消费均衡安排;再次,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将得到推广和普及,人们将会逐渐普遍认同并接受个人理财服务。因此,个人理财业务将不再是简单的为客户提供单一的储蓄或者国债咨询,而是真正的使客户资产得到科学理财,最大化的客户资产得到保值和增值。
(三)做好客户经理的培训工作
当前,由于市场上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交易、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的全能型人才,因此,商业银行培养熟悉多方面金融业务的理财专家方面显得尤其迫切。
(四)分步骤、分阶段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提升我国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竞争力
一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是为那些账户余额在规定标准之内的重点客户提供的一种个人理财咨询和投资建议。从当前可操作性方面考虑,银行还无法从个人理财咨询和投资建议中得到回报。因此,目前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应采取由点到面、由大到小、由重点客户到一般客户思路,真正使个人理财业务在满足客户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同时,为银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二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目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一种不成熟的初始阶段,与国外成熟的个人理财业务相比,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还是简单的、表面的。因此,从为客户提供以差别化服务为手段的理财建议到成为一种相对***的投资咨询业务到成为代客投资理财,需要得到***策上、技术上、环境上、人材上多方面支持和配合,特别重要的是:当前,个人理财客户经理的培养,已成为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个人理财业务篇(9)
1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1满足个人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1.2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1)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2)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1.3适应变化的国际竞争环境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3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因素
3.1分业经营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3.2金融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3.3银行自身业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4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4.1要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2)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4.2要加大理财市场的培育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4.3要提高理财人员的整体素质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4.4要加快金融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怀筑.个人理财[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徐燕.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1).
[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个人理财业务篇(10)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客户提供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近年来,随着金融开放加快、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国民经济增长和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理财业务得到迅速发展。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缺乏科学、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因而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表现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各种风险因素的选择、组合、消减和搭配的过程,是风险定价和金融创新的结合体。目前,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种风险情况:
(一)投资产品风险。受法律法规和金融***策限制,个人理财产品时下都以投资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为“卖点”,且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向投资者传输央行票据的“高收益”和“低风险”,甚至“无风险”概念。一些金融机构为了争夺客户,甚至不惜代价,用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来吸引投资者,加上一些金融机构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风险相应增加。央行票据与国债一样,虽然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但债券的供给量、物价指数、利率和汇率变动等都可能导致风险的产生。各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时,普遍承诺了高额的收益率,而市场环境日益变化,大大增加了银行此类业务的风险水平。
(二)透支银行信誉风险。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如果站在风险角度评估,可以说是透支银行信誉,如同多年前的证券公司在理财业务上的滥用信誉一样。对银行而言,存款与理财服务是两类截然不同的品种。前者属表内负债业务,后者属表外信托业务。表内业务在损失体现和处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计提和损失本金的承担上;而表外业务需要通过合约的完备性体现风险管理,损失处理主要依据合约的权利与义务而定。理财类产品的投资者目前是因为信任银行而把自己的资产委托给银行管理,收益来源于银行代为投资而收到的资本利得或利息收入。银行有表内与表外业务的差异,但对投资者来说,却都是银行的信誉起作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一方面是推进理财业务发展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如果滥用这种信任而漠视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将给银行酿成苦果。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把理财业务作为储蓄业务的替代品放在表内管理的业务模式和定位上,长此以往,将隐藏很大风险。
(三)产品的法律风险。受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制约,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十分突出。如果不能准确界定理财产品的性质,就有可能使理财业务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界限不清,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则面临诉讼威胁,并且还可能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我国商业银行是一级法人制,银行作为受托方,与委托方签署的委托合同必须是法人与委托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但有的基层行不具备签约主体的条件却行总行之实,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时,应准确界定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严格的法律合规性审查,明确可能会碰到的法律和***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四)利率和汇率风险。个人理财产品相对于股票、期货等投资来说风险要小,但仍然受到利率和汇率的风险影响。若遇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大幅度提高,那么客户将损失利率提高的机会收益。另外,如果银行利息再次提高后,储蓄存款客户可立即取款进行转存,而选择理财的投资者则不能取款,加息后高于理财收益的部分就不能得到。除了利率风险外,目前市场上有相当一批理财产品是双币种,即同时募集人民币和外币。因此,银行理财产品还受到汇率变化的影响。虽然目前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但升值压力仍然较大,一旦汇率出现波动,也将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产生重大影响。
三、有效控制个人理财业务风险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可以从其外部环境构造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风险控制有效实施的外部环境构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银监会对理财业务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从风险可不可控、成本可不可算以及充分信息披露三个方面严密防范和监控理财产品等创新业务的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活动,促进理财业务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在认真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有关机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现有金融法律制度,制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办法》和《指引》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监管方法、方式和程序都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此外,2006年4月18日我国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2006年6月,银监会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从产品开发设计、产品营销、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处理客户投诉机制和理财业务人员管理和培训等方面加以提示并提出具体要求。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法规依据和保障。
为规范和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2008年4月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从细化***策和部署检查两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该通知对银监会于2005年9月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细化,从健全产品设计管理机制、建立客户评估机制、加强产品宣传与营销活动的合规性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严格理财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做出更加清晰的指引,使《办法》和《指引》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防控更是无从谈起。
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首先,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其次,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理财产品的特点,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方法,建立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行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
2、完善风险转移和规避的技术手段。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商业银行应根据潜在客户分布,对相关理财产品的销售规模和资金成本进行测算。对理财资金和理财产品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规划,并根据对市场变化的预测分析,采用合理的方法计算各投资组合的风险价值和投资收益率。同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的阶段性剧烈变动、利率调整、提前终止(如果合同中有提前终止条款)等因素对投资组合价值的影响,测算出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率曲线及其可能的转移方式和幅度。
个人理财业务篇(11)
1.引言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收入占经营收入比重的40%-5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仅为营业收入的10%,隶属于中间业务的个人理财业务收入在银行利润的占比更是微乎其微。银行传统业务的发展空间越来越窄,个人理财业务培育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我国商业银行要摆脱单纯依赖利率差带来的收入的脆弱性,必须将个人理财业务进行创新以增加利润空间。
目前储蓄为主的单一财富结构也不能满足居民日益丰富的理财需求,尤其是近几年我国出现了负实际利率状况,财富结构的多元化势在必行。因此为了迎合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必须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自主创新。理财业务创新体现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不仅给银行带来业务收入,而且银行的职能得到了拓展,提升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2.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各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运作情况,主要还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上,具体操作仅仅是储蓄功能的扩展,将存贷款产品进行简单组合,或是只提供初级的咨询服务,并不涉及房地产、债券、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种。
2.1 产品少,服务不到位
虽然各家银行不遗余力地推出了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但事实上只不过是对货币市场产品的简单组合,把个人业务、国际业务或同业银行业务进行了分类打包,再冠以招眼易记的通俗名字,而真正创新的理财产品并无增加。
2.2 缺乏服务专业队伍
理财人员大多是原来银行职工,理财建议只能停留在提供储蓄选择等传统业务上。
2.3 缺乏创新激励机制
部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的原创型很少,多从外资银行引进一个结构,而不是自行设计,或是以模仿为主,电子化程度低,易于复制和模仿,缺乏竞争力,无法满足市场要求。
2.4 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
个人理财业务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于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在个人银行业务部。但由于个人理财业务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而上述业务当前又是分别由个人银行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管理,造成前台业务条块分割,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3.国外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况
3.1 瑞士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与特点
瑞士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信用和贷款服务、遗产规划服务、资产托管服务、信托服务。其中资产管理服务占其所有业务的比重为70%至80%,是瑞士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最重要的一块。瑞士银行私人银行部开户要求客户至少100万美元资产。瑞士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有三个特点:针对高端客户、服务专业程度高、职业道德好。
3.2 美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与特点
美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定位非常明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差异化特征,强调人性化的管理理念。特点主要有将客户严格分级,提供差异化服务:根据客户的资产收入水平将客户大致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工薪阶层,第二层级为中产阶级,第三层级为极富阶层,对不同层次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的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其次,综合性理财产品和专业化理财服务相结合:基本上涵盖了一个人从出生到去世的整个生命阶段的理财需求,提供的理财产品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4.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创新对策
4.1 个人理财方案设计的创新
根据莫迪利亚尼的生命周期理论,确定不同客户的消费函数,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客户制定差异化的理财计划。根据消费者所处的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的收入和理财需求,通过消费函数确定不同消费者的支出,用总收入减去消费支出,差值为理财支出(近似差值为理财支出,实际还会包括其它支出),总结出不同时期的消费者理财支出的差异性。
4.1.2 选择负相关较大的投资工具
尽量选择价格走势相反的投资工具。组合中各投资工具同涨同跌的现象越不明显,或者收益率呈相反趋势的越明显,则降低风险的效果越好。举例如下:考虑一个投资组合,该投资组合由两只基金构成,一只是股票型基金,另一只是债券型基金,两只基金的期望收益率(分别为12%、8%)、风险分别为(分别为8%、4%)、投资占比(分别为50%、50%),相关系数为-0.5。
4.2 营销渠道的创新
4.2.1 银信合作创新
目前银信连接理财业务中,信托公司发挥主导作用,商业银行在创新合作上还须进一步加强银行信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练好内功,进而更多的掌握相应业务的主导权,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和综合收益。
4.2.2 银基合作创新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的开放,将赋予基金公司根据机构客户需要设计特定产品、制定灵活定价机制,有助于基金公司将相对健全风险管理的优势用于机构投资领域,为银基业务合作带来新的机会,增加银行和基金公司双方在机构投资领域合作的空间。
4.2.3 银证合作创新
银行和证券公司合作可以考虑开发套利型理财产品,通过特有的套利工具,利用证券市场中各种金融产品的定价差异赢利。它主要投资于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各类基础证券及衍生证券,可投资于短期债券或逆回购及类货币市场基金,涉及ETF、权证、可转债、封闭式基金等多个品种。
参考文献
[1]谢怀筑.个人理财[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2]陈利敏.美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金融半月刊,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