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1
第13号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治素养和***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纪***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纪、***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2
下面分别从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责任认定和审计建议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归纳报告中常见的几类问题:
(一)审计评价部分:客观性把握不够。
一些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评价内容大而全,却没有相应的审计取证作支撑,有抄袭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总结之嫌,客观性和公信力不够。
如,在某县审计局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报告上,写道:某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市委、市***府的工作重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一是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确保全县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在财***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方面立足本单位实际,严格***程序,非税收入征收和罚没款项收缴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加强财***财务支出管理……审计结果表明,该局向审计组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的财***收支情况,各项财***收支行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县药监局在固定资产及部分车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次审计涉及的账面资料中,未发现某同志个人有违反廉***规定的问题。
这个审计评价相对于一些审计报告的审计评价部分还是有长处的,不仅关注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财务收支问题,还关注了其财务制度以及该局职能履行情况。不足之处在于:对于“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句缺少有力的支撑。翻阅项目档案,对该局职能履行绩效的取证不足,且缺少量化评价。如,没有明确该局应完成哪些工作任务,有哪些主要职能,为完成工作任务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还有哪些措施应采取未采取,已经采取的措施有哪些不足,制度措施采取的绩效如何,“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与采取的措施有无必然关系,是否还存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取证程序,审计评价只能以谈话、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总结为依据,语言表述就显得空洞,缺乏审计的职业判断。另外,评价中说“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后文的问题全部是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前后矛盾之嫌。这样的审计评价显然缺乏客观性和公信力。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层次不高,不能有效体现审计目标。
根据《******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不仅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还关注业务的效益性,所要监督和评价的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活动,领导干部遵守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只是基本的义务,是否依法履职、尽责担当、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才是衡量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根本标准。
然而目前很多审计报告仍然主要反映财务问题,如上例所举的报告中列举的都是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总体评价关联度不够大,不能使报告读者对该局长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形成清晰的认识。
还有的问题没有科学抽样,让人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不能反映整体情况。如,一个教育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这样描述“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如:某年至某年区教学仪器管理站在学校仪器设备专款中列支区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购买设备款200万元……”。该部门一共有多少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例是多少,均未在报告中说清楚,如何给读者提供客观的信息,如何与审计评价挂钩得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预算执行方面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呢?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也就无从体现。
(三)责任认定部分:标准不够统一,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
一是标准不够统一。如,同一个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报告,某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某局本级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某办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某同志应负主管责任;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分析上述两个报告中定责的合理性,勉强可以理解为两个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不同,前者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分管财务、后者的分管财务,但是后面的单位同样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为何领导分别负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呢?即使有下属单位负责人对具体问题承担直接责任或是主管责任,如果这个单位财务未***核算,被审计领导干部也应该承担主管责任,而非领导责任;若下属单位财务***核算,审计过程只需重点检查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机制健全与否即可,具体的财务问题无须作为上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而写上报告。
二是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通过对某省市县级审计机关的抽查,发现大部分报告发现的问题,被审计领导干部以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为主,直接责任很少涉及。《实施细则》对直接责任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媒体报道的已查处官员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可以看出官员以权压法、独断专行、,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的情况屡见不鲜,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形势大好”的局面形成鲜明对比。这种现象无疑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公信力。
(四)审计建议部分:建议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
一是建议不完整,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中都很少有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使用的建议。二是建议针对性不强。例如,在某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理顺体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首先,书记一般全面负责市委工作,在发展战略和决策思路上面发挥重要作用;县长一般主抓各部门工作,对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建议应在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出现。其次,建议对象不应是部门,而应是市委、市***府,建议着眼于该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制度、体制建设和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三是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所翻阅的审计报告中,尤其是******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建议基本上都是:加强内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等,与所在部门所承担的具体经济职责联系不够紧密。如,某县教育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发现了“企业职工培训重复享受***策”的问题,与当地《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中“我县企业职工参加***府扶持的职业培训项目,每人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府经费补助(含其他行业经费补助)”的规定不符。对应的审计建议是“要求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上报电子版培训资料,以强化审查监督”。这个建议只是提出了在现有***策下,避免重复享受***策的管理手段,却未对***策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以培训次数作为享受补贴的限制条件与鼓励职工参与培训的***策目标是否相符?现行***策下,由培训学校在培训实施环节发放补贴是否存在制度漏洞?因此,提出的建议是治标不治本的,仍然为违规享受补贴埋下了隐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既有系统性的原因,也有市县级审计机关自身的原因。
(一)系统性原因: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尚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尽管《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但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本身的复杂性,关于审计范围的科学界定、审计样本的合理选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配合使用、审计定责的准确把握以及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等问题,都处于探索研究的过程。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程度地面对这些难题,需要经过实践的发展和各级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逐渐总结经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二)市县级审计机关队伍状况与项目安排上的矛盾。
市县级审计机关,尤其是县级审计机关,长期面临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与此同时,由于地方干部任免更换频繁,组织部门每年都会安排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的县局一共十几名审计干部,每年要承担十几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完成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等例行项目,参与审计署、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审计项目。这种情况下,一些审计机关为了完成审计任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能审深审透,仅浮在表面的财务问题上,如果没有举报线索或是上级领导要求,很多审计程序未按照审计准则和两办《规定》要求执行到位,仅取信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未进行必要的测试,未合理怀疑、充分适当取证,审计报告的公允性和客观性难以保证。
(三)市县级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理解不到位。
上述两方面原因均属于客观原因。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一些市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理念有待更新。在认识上,未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要义和主要目标,仍然将财***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作为审计目标,以财务管理问题作为主要的审计内容。一方面,财***财务收支只是经济活动的载体,仅关注财***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经济活动的绩效性无法得到科学合理地评价;另一方面,我国***府部门的财务核算体系尚需不断探索和完善,***府及其部门掌握的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未完全纳入财务体系,因此完全依靠目前的财务信息为切入点审计业务活动,明显是不完整的。
(四)在技术手段上,未能将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思路方法有机结合。
一些地区,仍然采用“大海里捞针”、“盲人摸象”的审计思路,不考虑整体的审计范围,不研究科学选定样本,先抓问题,由“事”及“人”,问题能与人勉强挂钩则已,挂不上就是没有问题。这种审计思路和方法,极大地降低了审计质量,提高了审计风险,必然不会产生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三、提高市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上述问题,一要依靠实践地不断发展,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操作指南、规范不断完善;二要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它审计项目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利用其它项目成果,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年度报告等制度为补充,精简项目数量,每年有重点地安排1、2个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确保审深、审透、审精;三要更新审计理念,正确理解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
按照《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目标体系,从层次上说,直接目标是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根本目标是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从维度上说,实际上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运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过程和结果的一揽子评估,既要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的合法合规、经济高效、科学合理,也关注其经济结果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和安全性。
根据上述目标,被审计地区、部门(系统)、单位实际所用和使用的经济资源都应该作为审计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支配、使用的经济资源作为审计重点。如,区县、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该是全部***府性资产及资产形成、使用、分配的全过程,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含专项资金)、***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府性债务、自然资产资源、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及形成的固定资产(含使用、出租、出借资产)等内容。审计中,不仅应关注上述资产的存量状态的完整性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还应关注与资产有关的决策行为、使用行为、分配行为以及最终的经济绩效。
(二)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提高评价的客观性。
为保证评价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可比性,根据各类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的共性事项和问题,抽象出具体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计算,尽量以审计样本值与总体值相比、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相比、末期数与基期数相比的方式计算;将综合指标值划分若干评价档次,根据每位领导干部的得分情况确定其履职档次。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前任遗留的工作基础,以及本地区、单位(部门)的资源条件,运用职业判断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适当调整量化打分的评价结果,最终做出客观公允的审计评价。
(三)科学公正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
第一,确定审计重点时,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的管理幅度和管理跨度。对内部控制测试和决策合理性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小的经济事项、***审计、决策权力较大的下属单位经济行为(如无明显线索怀疑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等可判断为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无明显直接关系的内容,则不应作为审计重点,保证审出的问题一定能归咎责任,避免问题与责任两张皮。
第二,总结规律、审慎定责。总结各类问题所对应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证据要素,梳理各类责任的取证规律及适用的取证方法。一旦发现领导干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错作为,以及个人廉***方面的问题线索,运用访谈记录、会议纪要、文件批示、账户资料、职责分工、经济后果等证据,审慎确定经济责任。
(四)审计建议效用最大化。
审计建议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使用建议和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发展建议。对领导干部使用的建议要与对其评价相结合,为组织部门提供明确的信息,如,该干部在决策、执行、管理等方面,哪方面的能力较强;其是否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基本规律和工作重点;该同志适合现任岗位的工作,如不适合,更适合从事哪方面的工作等。
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3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
1.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概述
1.1基金托管业务
商业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是指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投资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受托职责,并收取服务费的一项很有潜力的中间业务①。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理财工具,实质上是一种隐含的契约,体现委托、、监管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关系。根据基金契约,投资人指定基金管理人为其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依据其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报酬。无庸讳言,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中存在委托—关系和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使得投资人经常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基金托管人的出现,部分弥补了基金治理结构中这一缺陷。
1997年我国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必须由依法设立并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目前,我国批准经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一共有12家银行,共托管了506只基金,其中共有309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于12家银行,合计基金份额达七千亿份,基金资产总额达到近万亿元。
1.2商业银行在托管业务中的权利义务
作为托管人的商业银行,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及证券交易清算等。国外对基金托管人的资格条件有严格规定,某种意义上,托管人是受益人、管理人以及其他有关银行的联络中枢②。
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商业银行作为其保管机构,功能除上述以外,还有有关披露义务,报告义务等③。我国商业银行在基金托管方面的职责履行的较好,但是在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作用上体现的不够。
2. 商业银行完善该业务的法律思考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类似于英国和香港单位信托基金治理模式。它的弱点是实际运作基金的过程中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关系界定不清,其各自的角色及其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明晰,另外,由于基金管理人实际上负责基金管理和运作,而作为监督者的托管人难以对管理人实施及时有效的监督。本节拟通过分析相关制度的缺陷,对相应的托管人应如何有效监督的问题提几点思考。
我国在引入证券投资基金制度时,由于《信托法》等一些相关法律付之阙如,因而我国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2.1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缺位。从投资基金的内部构造看,托管人与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须依信托法理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管理和处分基金资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托管人具有保管基金资产的职责,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但并未明确规定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监督,因而,在实践中究竟由谁作为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代表者存在含糊的看法,多数对此采取回避的态度。
2.2受托人与保管人角色混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法》规定了托管人的职责,但其主要侧重对有关资产保管事项的规定,而缺乏对基金托管人在监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明确规定。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在实践中基金托管人重保管功能,轻监督职能。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对违规基金管理公司的调查报告,四家基金管理公司也多少承认在管理基金资产中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但是托管人在2007年基金年报的《托管人报告》中却均出具无意见的托管人意见报告。另外,基于许多基金的投资组合不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如,安信基金2000年年度报告披露其持有东方电子达资产净值的13.4%,明显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10%的投资限制,但托管人报告和内部监察报告均出具合规意见。各个托管人的报告如同一辙,内容空洞,缺乏具体细节。
2.3规制基金托管人监督权力的空白。对基金托管人所负的职责究竟是一项监督权还是义务,现行法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多数基金契约既将其作为基金托管人的一项权利,同时又作为其一项义务来进行处理。但是,这并未解决其权利和义务来源于何处?如果基金托管人未履行这项职责,其应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因其失职行为造成基金持有人的损失,是否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现行法规及基金契约中也不得而知。
依现行法律,在投资运作监督过程中,托管人监督限于基金的投资比例和品种是否符合基金契约的规定,什么价位买入,什么价位卖出,作为托管人没有权利和能力去干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现存的制度框架下,托管人根本无法履行这一职责。因为目前的基金投资运作,是基金管理人直接通过席位到交易所进行交易,在基金的买卖交易指令下达到之前不经过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基金托管人只有在对交易所闭市后所传的基金当日已经发生的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后,才能够得知基金当日投资行为是否违规。交易所的交易交割是无条件的,因此即使托管人发现基金的投资违法违规,但是己经交割也必须执行。因而,尽管相关法规规定了监督,但是这种监督只能是事后监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效果大打折扣。
由于我国现行法规对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和对托管人在处理交易时总的原则规定,因此一旦出现基金管理人从事一些现行法无明文规定的交易,托管人是否应进行监督,监督时应遵循何种原则均不得而知。为保护持有人利益,中国证监会于了《关于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人选制度的通知》。《通知》借鉴了美国投资公司中的***董事制度,在基金管理公司设置***董事,要求***董事在维护基金公司股东的利益的同时,亦负有保护投资人利益的责任。而我国现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制度的职责的规定,从法理上讲不通,从实践上亦不可行。
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中,无法有效体现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问题是固有的。投资基金与管理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是两个完全***的法律主体,其各自均有自己***的利益,希望通过强加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来解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显然是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因而,在设计保护持有人利益的制度时,首先应考虑的是要区分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基金的治理。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是为了保护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利益,而基金的治理主要是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的保护问题主要应从加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控与制衡来解决。
注释:
① 中间业务概念是我国所特有的,但截止目前国内外对中间业务定义尚无统一认识.
② 段建新主编:《证券投资基金》[M].法律出版社,2000:24.
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4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廉***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三)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实行微机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拓宽信息收集来源,特别要增加高管人员履职期间行为监管的资料;二是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档案管理软件,对监管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对高管人员及时将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的违规违纪情况、责任案件或事故等记录在案,并作为对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提高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效率。
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5
关键词:基层央行;金融管理;依法履职
中***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9)-0079-03
“两管理、两综合”是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在新形势下为更好地履职进行的有益探索。笔者以相关法律依据为基础,从“两管理、两综合”的法律内涵及其关系出发,对如何完善基层人民银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提升履职能力和效果进行了探讨。
一、“两管理、两综合”的内涵及其内在联系
(一)“两管理、两综合”的内涵。人民银行开展“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具有以下的属性:
1、法定性。法定性是指人民银行依法行使开展“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的权力。《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章“金融监督管理”中列明了九个方面的金融监督管理检查权,赋予了人民银行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议检查权和特定情况下对金融机构的全面检查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对各级人民银行的相关监管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开展“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就是把各项分散的检查监督权进行整合,是依法履职的体现。
2、宏观性。宏观性是指开展“两管理、两综合”的目的包含着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2008年金融危机后,发达经济体以及一些新兴经济体吸取危机教训,不断强化宏观审慎管理,我国“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出,要“构建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人民银行通过探索开展“两管理、两综合”等履职的新途径,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更加密切的联系,从总体上把握金融体系的运行和风险情况,为构建和设计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提供决策参考。
3、社会性。社会性是指人民银行开展“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不仅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涉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组织和个人,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将分散于十多个业务部门的金融管理资源整合运用,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特别是新设金融机构成本和费用。同时,借助整合资源、归口管理的方式,不断提高人民银行金融管理的有效性,从而更好的服务金融机构和社会大众。
(二)“两管理、两综合”的内在联系。“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人民银行***策12类59项,13个专业,以及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多个部门。
开业管理是事前的管理,营业管理主要是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是事中的管理,而综合***检查、综合评价是事后的管理与评估。开业管理是报备性管理,备案完成即终结。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机构经营过程中的管理,主要依赖于机构自发的预警性报告。综合***检查是四者之中的“重型武器”,既是对金融机构一段时间经营情况的检测,也是警示问题的窗口,是根据机构的经营状况而定,具有非特定性、影响力强的特点。综合评价是以年为单位的常规性的工作状态评估,是促进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
“两管理、两综合”的四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体。四者之间的管理结果相互促进影响,违反规定报送开业管理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的机构,可能会在综合评价中扣除较多的分数,而综合评价的结果是综合***检查的重要依据。反之,在日常工作中经营规范、及时报备有关工作情况、未检查出问题的机构,在综合评价中则可以获得较好的名次。
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特点分析
近年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全面铺开,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进一步规范了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了区域金融稳定,增强了基层人民银行履职效能,也得到了地方******部门的肯定。“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普遍重视且工作积极性高。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对“两管理、两综合”工作都高度重视,人民银行36家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均明确了“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的牵头部门,地市中支有270多家分支机构出台了“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制度。有的分支机构积极创新管理措施,如济南分行特批滕州市支行增设管理检查部,专门行使对县域金融机构的管理检查职能;重庆营管部对新设金融机构提供一对一辅导,全程专人跟进。
(二)各地管理方式不尽相同。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开展的“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多是因地制宜,在管理权限划分上,有的是将审批权交给地市中支和县支行,要求新设金融机构开业仅需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申请;而有的中支坚持属地和层级管理相结合,筹建向上一级人民银行申报,加入金融服务体系则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在申报事项的报送上,有的行确定统一的报送时限,有的行要求金融机构分事前、事中、事后报告。在综合***检查方面,大多数行是根据属地原则开展检查,而有的行之间实施异地交叉检查。
(三)管理对象有向外延伸的趋势。在综合评价中,综合评价的对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渐拓展至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在综合***检查的工作内容中,有的行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其中,还有近年来开展的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反洗钱、征信管理等有关文件要求,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加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逐步开展了对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非金融支付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信息的规范管理。
(四)不断加大综合***检查力度。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综合***检查逐渐常态化、制度化,有的制定了3-5年全辖的工作规划。在开展检查中,将综合***检查优于专项检查安排,对于在工作中配合程度不高的金融机构,偏好于运用综合***检查加强管理。有的行积极创新检查方式、拓展检查内容,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考虑,将检查内容延伸至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效能没有充分发挥。综合***检查的范围和处罚手段都存在局限性,如县支行没有反洗钱工作的检查权、处罚权,加之基层人民银行受检查时间、金融机构数量、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并非每次综合***检查都能全面、深入地查出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深层次问题。由于人民银行的监管未能与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开发、金融业务的增长保持同步,综合评价多数是各职能部门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对有关情况进行整理,牵头部门汇总,缺乏对金融机构前瞻性强、参考价值高的评价,评价结果虽然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对于证券业及保险业金融机构而言约束力很小。
(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缺乏统一的标准。“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先例可循,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无论是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还是在综合评价指标的掌握、适用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选择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有时甚至同一地区的人民银行之间、人民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要求和流程差别都很大。
(三)履职的内、外部环境尚需进一步顺畅。“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涉及工作事项多、部门广、综合性强,但有时容易出现因内部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了对金融机构的管理真空。在外部,涉及的综合性工作需要金融机构确定牵头部门与人民银行进行对接,涉及到具体工作,需要人民银行各部门与金融机构对口业务部门对接,需要探索形成既便捷开展工作又能够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是对金融机构的一个有形且较为全面的监管抓手,对于如何能够加强与***府部门的联系、让管理的结果更好地促进执行货币***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四)“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的人员保障是制约发展的瓶颈。“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对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较高。在开展综合***检查、综合评价的具体工作中,基层人民银行既懂金融理论和业务、又熟悉金融法律规定的复合型人才不多,尤其是各县支行人员年龄结构基本都在40岁以上,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四、完善“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相关法规***策。建议对现行的涉及“两管理、两综合”的金融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制定统一的工作规章,以中国人民银行令的形式下发,增强“两管理、两综合”制度的约束力和效力等级。在规章中明确适用对象、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管理权限等,构建起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协调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层人民银行开展工作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同时,积极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赋予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权、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职权等;重新修改《账户管理条例》、《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国家金库条例》等,增强各项法律规章的可操作性。
(二)强化信息应用提高金融管理效能。将“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搭建成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的通讯平台、维护金融稳定预警中心,在人民银行内部强化信息共享,促进金融机构报送的数据资料转化成人民银行的监管信息、判断金融***策落实情况的评价信息。更重要的是,通过开业、在营管理,专项、综合***检查,现场、非现场监管,及时了解金融机构的运行状态,强化人民银行的综合监管能力及预警分析金融风险能力。
(三)建立标准化的“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机制。建议定期或不定期总结“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经验,将“两管理、两综合”中比较成熟的做法、注意事项、格式文书、工作要求等制作成指引,建立起一套规范统一的工作流程、规范的登记簿格式,规范现场检查和现场核验内容、综合评价量化考核标准、档案管理要求等,为基层人民银行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提供必备的监管手段和履职依据。
(四)加强基层人民银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检查程序、现场检查技能、相关法律知识和检查处理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夯实功底,做到问题定性准确、处理合法。必要时可建立综合***人员联系行制度,安排综合***人员深入金融机构学习和进行实务操作锻炼。建立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人才库,加强上下级人民银行之间人才的流动管理,适当抽调一些基层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参加上级行组织的较大规模综合***检查,提升基层人民银行的金融管理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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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flection on Improving “Two Management, Two Comprehensive”
of PBC Branches
HE Anrui WANG Ting
(Operations Office of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02)
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6
为充分保障基金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基金信托财产被挪作它用,各国的证券投资信托法规都规定:凡是基金都要设立基金托管机构,即基金托管人来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
所谓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二、成为基金托管人应具备的条件
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目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实行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原则,银行与信托、保险、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分别设立。基金托管业务属于信托业务,商业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这项业务,而应当设立***的基金托管部门,专门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未设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的商业银行,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和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担负着托管基金财产的重要职责,在法律中对其基本职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利于促使其严格履行职责,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主要有以下11项内容义务:
第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义务。这是基金托管人的保管职责。保管基金财产是基金托管业务的一项主要内容,因而是基金托管人的首要职责。基金托管人对其所托管的基金财产负有保证其安全、完整的责任。
第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义务。这是基金托管人开立账户的职责。基金财产通常以资金和证券两种形式存在,资金一般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为便于核算,基金托管人对分别以资金形式和证券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应当分别开立账户。资金应存入资金账户,而证券则存入证券账户。
第三,对不同的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的义务。这是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产分账管理的职责。基金财产是信托财产,基金托管人是受托人,根据信托财产***性原则,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同时,受托人应当对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记账。因此,为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基金托管人对由其托管的每一支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应当分别设置不同的账户,也就是说,为每支基金都应分别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同时将不同基金的资金和证券分别存入为该支基金所设置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中。
第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的义务。这是基金托管人保存资料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对其进行的基金托管业务活动应当作出记录,登记账册,编制报表以及其他反映基金托管业务情况的资料,以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了解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有关信息,为投资、管理或监督决策提供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这些记录、账册、报表等资料往往需要保存一定时间,因此,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保存上述资料的职责。
第五,办理清算、交割事宜的义务。这是基金托管人的清算、交割职责。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必然会发生资金或证券的清算、交割事宜,而属于基金财产的资金和证券都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因此,办理清算、交割事宜的职责当然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
第六,办理信息披露事项的义务。这是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有关信息,是反映基金运营和基金财务状况的重要资料,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充分、完整地了解基金财产的状况,应当予以披露。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披露基金托管业务活动信息的职责。
第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这是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的职责。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和基金报告是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由基金托管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和基金报告进行审查,可以起到监督基金管理人履行职责的作用,也可以保证基金财产账面价值与实物相符合,有利于保护基金财产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第八,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义务。这是基金托管人的核查、监督职责。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出来的,为确保计算准确,减少、消除错误,并防止基金管理人弄虚作假,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进行复核、审查非常必要,这样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义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共同受托人,当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基金托管人应当负责召集,以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持有人大会行使权利,对基金运营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因此,明确规定基金托管人具有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职责,是非常必要的。
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7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自觉加强学习。一是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双促进”,自觉遵守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学习***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精神,准确掌握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努力用所学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进工作。学习之余,适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为依法履职,为民办实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强对***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和国家的重大方针***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策水平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做到在***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反复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监督条例,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坚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念,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通过参与视察、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认真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加强对县情的认识,积极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好思路、好办法,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作风建设,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始终坚持“***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分管和联系的工作。一是加强与部门的联系,督促联系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围绕***会工作重心,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就相关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为***会审议各项报告提供参考。三是积极参加***会会议,认真对县人民***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利建设、妥乐银杏、坡上草原旅游开发、高中教育发展、县乡村公路建设及管护、财***、计划,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等20个专项工作报告,***府办主任、各局局长、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29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一府两院”提出的任免职报告进行审议,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推进了工作开展。四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强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各次***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人大***会主任会议报告、向“一府两院”通报,提出建议,促进问题解决。五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了红果城市道路白改黑工程回购资金和xx土地储备中心6亿元土地储备贷款纳入县级财***预算进行偿还、撤县建市、撤乡设镇及街道办事处等有关事宜的审议,正确行使了表决权。六是积极参与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及代表小组活动,认真开展了工作,正确履行了代表职责。七是加强对分管工作机构的管理,热心帮助解决困难,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加强***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意识
自己能够注重***性修养,不断加强***性锻炼,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增强自律。认真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常修为***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做***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自觉遵守《中国******员领导干部廉洁从***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和县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没有经商办企业、没有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家属及子女谋取私利,切实做到勤***廉***。十分重视对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廉***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所分管的委员会在廉洁从***上从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家属及子女能够自觉遵纪守法,从未做过违纪违法和损害***和人民利益之事。
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8
镇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一:
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请选民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我自从当选为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治敏锐能力和***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工作汇报等等。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
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共提出了《关天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建议》《关于完善古雄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与生活管理》的建议,目前小区已经建好了垃圾中转站一座、菜场和车站已经在建之中有望在年底可能完工;《关于把板桥新城范围内住户学生纳入本学区的建议》,目前还没有被通过,我准备下一次将继续建议此议案;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
五、收获和体会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第一,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负的职责。第二,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弹钢琴,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
要把真实的意思表达好,就要尺度到位,在讲究方式,选择履职角度上要多琢磨,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同时要真心实意,要让人听得进去,提高履职的实效。同时还应该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学习***的路线方针***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的基本知识,特别要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才能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民生,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学会虚心求教,积累资料,丰富自己。
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较好地分析把握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紧扣发展大局,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更好地履职议***。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善于总结。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述职人:xx
述职时间:xx年xx月xx日
镇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二:
各位选民代表:
本人被选举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以来,能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现述职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任职以来,我一直坚持自觉认真地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宪法、法律法规知识,***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的方针***策等。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涵和意义;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推进民主***治建设。
围绕***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本人写出了一些学习体会、心得感受等,还组织本单位***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上理论法律法规,利用宣传栏、文件、横幅、案例教育等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多样的学习,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无论是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务,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一、较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一)大会期间积极履行代表职权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等32件议案和《关于加强房屋出租综合管理问题的建议》等14件建议。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兴建铁仔山古墓遗址博物馆和铁仔山郊野公园的议案》、《加快公共卫生有关单位立项建设的议案》,其他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件。
积极参加了本届人大的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二)认真积极地开展各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走访选民、接待来访、座谈等形式,经常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其愿望和要求并认真回答询问,保证在执行职务时的针对性,使自己的行为真正反映群众的要求,并使其了解自己执行职务的情况。
先后走访、接待28名退休职工代表,多次与其座谈,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的实际问题;多次与外资、三来一补等58家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走访等,听取反映的情况,调查了解工业区社会治安状况等,整理出工业区治安情况书面材料向市、区两级人大进行了汇报。与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和完善了工业区治安办及企业内部的保安措施,改善了工业区的治安状况。积极参加了各项检查、视察和调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
二、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被选举和担任了人大代表职务就必须向人民群众负责。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同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既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方针,使区***府、街道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也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府各项***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为解决退休集体职工的参保困难和退休金较低、部分人生活困难的问题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本代表领衔提出了013号议案《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职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
西乡街道企业28名集体工退休人员一直以来由企业发放退休工资,多数人员退休工资较低,且无医疗保障。为使他们安享晚年,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经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同意了为他们补缴养老保险,表达了***府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2014年9月这批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局领取退休金及享受医疗保险,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企业总计为这批老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差额90多万元,使西乡街道企业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大大增强了企业员工对***府工作的信任。2014年全公司为下属企业聘用临时工办理了社保参保手续,实现了参保率100%。
三、在本职岗位及履行代表职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作出表率
首先,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其次,个人带头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结合企业特点,通过深入开展***风廉***建设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员干部廉***准则,做到从不参加施工单位宴请,不拿红包,不吃回扣,不行贿受贿,廉洁自律,为全体***员、员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再次,在本职工作中模范遵纪守法。主要表现在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企务公开,严格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西乡镇2014~2014依法治镇工作实施计划》,依据《深圳市依法治镇工作纲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这一中心,坚持将依法治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依法治企作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公司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到位,在组织上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了《各部门及工业区管理处岗位责任制》、《接投诉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每月公布与企业员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如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情况表、工资表、财务报表、车辆费用一览表、新增投资项目和工程招投标,提高依法治企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开展依法治企自查、监督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月报表,确保依法治企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建设工程投资方面,坚持对新建项目、维修工程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投入,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基金管理人履职报告范文9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按照区人大***会的安排,现将自己从20xx年任期以来履职履责及勤***廉洁情况进行述职,请予评议。
20xx年2月换届以来,在区委、区***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协的监督支持下,依靠全局职工的支持配合,与班子成员一道,尽心竭力,尽职尽责,带领全体审计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审计,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构建成都工业高地,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时刻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在加强财***预(决)算审计;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府投入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
搞好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等方面,强化审计监督,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计质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敢于审计、善于审计,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经济秩序的维护者、经济运行的监督者、经济决策的参谋者和廉***建设的促进者的作用。同时,规范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年来,共完成国家审计项目 183项,计划内43项,交办项目140项。其中:财***审计16项,行***事业及专项审计26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2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10项,企业审计3项,外资审计2项,金融审计2项,审计调查2项。共查处违规金额6042。47万元,应纠正金额1521。00万元,收缴财***入库2759。87万元,为财***节约资金2218。56万元。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始终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审计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从1971年参加工作,到1995年5月担任审计局长。自己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干部和群众对我的信任与重托。尽管自己先后从事过农业财务、部队财务、财***管理工作,对审计业务比较熟悉,又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何在新形势下创新审计方法,抓住审计工作重点,提高审计质量,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廉***建设,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因此,自己始终将全面提高个人素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治理论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与时俱进。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的各项决策和决议。积极参加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报告,保持***员先进性教育必读文章、省八次***代会和市十次***代会报告。在西南财大会计与审计专业研修班,系统地学习了新形势下审计、财***、税收、金融、经济和行***管理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与探索,提高了认识,开拓了视野,更新了观念,业务知识得到了更新与强化,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着力搞好七个方面的审计工作。
1、注重四个结合,推进财***一体化审计,使财***预(决)算审计力度更大。一直以来,审计部门在规范财***预、决算审计,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向区委、区***府报送了较高质量的综合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一是按照《审计法》的规定,紧紧抓住财***审计这一重点,强化预算执行审计一体化工作思想,紧紧围绕增收节支,强化预算约束,促进***门分配行为公正、透明和规范,以严格预算管理,制止铺张浪费,提高财***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工作中注重抓好四个结合:即预算执行审计同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同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同投资审计相结合。实现了由收支审计并重转向支出审计,保证了预算收支审计任务的完成。
按时向区***府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及时向区人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根据人大***会的决定,认真抓好问题的整改和落实,为维护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乡(镇)财***决算审计,三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战略目标,把理顺上下级财***分配关系,清理银行帐户,三农资金使用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注重上、下审计相结合,严肃查处了挤占挪用、截留上级收入、固定资产不上帐等违规问题。使水利建设资金、微水治旱、扶贫开发、抗旱救灾、乡村道路、天然林保护、两免一补等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维护了财经纪律,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了财***财务管理水平。
2、突出重点领域,创新审计手段,行***事业单位审计面更广。三年来紧紧围绕领导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在改进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在提高工作质量上做文章。一是加大对支农资金、农网改造资金、环保资金、民***资金、国土资金、教育资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社保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揭露了截留、挤占挪用、隐瞒等问题。二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的审计和银行帐户清理,为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财***集中支付,创造了条件。切实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了专款专用,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了一审、二帮、三促进的积极作用。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
审计局局长述职报告范文二
20xx年,在县委、县***府及市局的领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及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治理和遏制经济领域违法违纪、促进机关***风廉***建设、推进依法行***等方面作用。05年,我局再次被省厅授予全省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组织、***风廉***建设先进单位等。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力度
20xx年,我带领全局审计人员认真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在市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审计工作,全年共开展了68个项目(单位)的审计及审计调查,审计涉及部门、单位193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14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98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7万元,收缴财***72万元,应归还渠道资金1912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161万元,应自行纠正金额2690万元;审计移交县纪检***门1人;基建工程决算审计平均核减率23.36%;向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16篇,上报审计信息被纳用24篇;向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100余条,基本得到采纳和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围绕国家宏观***策,深化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及乡镇资金审计。05年,对全县近20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2个乡镇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处违纪违规资金603万元,并针对部分预算内、外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审计分别依法依律作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围绕执***为民***策及社会关注的焦点,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专项资金是有专门用途、专项使用的资金,其使用情况倍受领导和社会关注。05年,我按照上级精神,对县防汛救灾资金、移民迁建资金等十多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及调查,并采取审计公示制,将审计监督透明化。审计深入了全县17个乡镇51个行***村,调查走访农户500余户(人)。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单位及乡镇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并跟踪问效。部分审计报告得到了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对报告作了重要批示。使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将问题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促使其及时、正确使用资金,维护了国家***策、保护了人民群众利益,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较好地发挥了专项资金应有的社会效益。
(三)围绕***风廉***建设,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行***事业单位审计。根据组织委托,05年开展了16户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83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42万元,应收缴财***资金23.48万元,应追回被侵占挪用资金51万元,移交纪检***门1人;审计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40余,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作了客观公证的评价,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利的监督和制约、促进我县***风廉***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围绕整顿规范建筑秩序,加强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05年,对县交警队等部分工程及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平均审计核减率达23.36%,其中某某办公大楼工程决算审计核减额达50%,有效地节约建设资金。在危改项目审计上,审计人员努力克服阴雨、炎热天气及乡村道路不便因素,深入全县17个乡镇,110所学校及教学点,审计建筑面积8.63万平方米,审计核定金额3448.77万元,有效地控制了高估冒算、虚套冒领危改资金问题,地促进了危改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围绕县企业改制工作,抓好重点企业资产负债审计。05年,对县酒厂、医药公司等单位资产负债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部分企业资产质量低下、亏损严重,并存在费用支出比例偏大、漏交税金等现象,对此审计逐项提出了处理意见及建议,为我县企业改制提供了一手资料。
(六)积极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一是抽调骨干人员参与了全县乡镇债权债务清理、计划生育清理、教育资金清理等专项工作;二是抽调人员参与对某某镇某某村、某某乡某某村上访案件的财务清查;三是组织人员对县某某公司审计;四是根据省厅、市局安排,组织骨干力量,赴某某区对某某信用联社职工养老保险金征缴情况、赴某某区对某某蓄洪区补偿资金等进行异地审计调查。
(七)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执***质量。
一是加强学习。05年,我按照***中央努力提高***的执***能力的要求,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掌握其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努力在理论水平上获得新的提高和突破,不断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了自己的***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增强了自己明辨是非和驾驭全局的执***能力。工作上,我紧密联系某某县情及我局实际情况,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宗旨,以促进某某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来解决问题。通过学习,增强了***性观念,提高了依法行***的执***能力及开拓创新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班子的团结,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审计工作的发展和创新。
二是加强审计现代化建设。05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县审计发展情况,我带领导班子经多方努力,争取***策及资金,加强了审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审计现代化建设,为审计人员每个办公室配备一台电脑,并开通了局域网,达到了审计资源共享,初步实现了审计办公现代化,审计信息网络化。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05年,我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阅看典型反面案例,并通过分析、剖析其危害根源来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通过活动加强了审计行风建设及局机关***风廉***建设。
四是推行审计公示制度。我对涉及面大的、影响大的审计项目,积极推行审计公示制,以增强审计透明度,提高审计质量。如05年对四项资金审计、检察院系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均实行了审计公示制,将审计的对象、内容、举所电话及审计人员、审计纪律等向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公示,接受被审计单位及社会监督。
四是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审定制。对审计涉及问题较大的项目及单位,审计结论集体审定,防止个人主观意识,保证审计结论的准确无误,提高审计质量。如对县某某公司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经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依法移交县纪检***门。
2005年,我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亟待解决,如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虽已成立,但人员尚未配置到位,机构尚未正式运行,人力不足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审计人员专业化程度还不够,审计手段与现代化审计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审计***力度有待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不足等,有待今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针对工作中的不足,2006年,我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我县经济建设的中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审计的监督服务作用,使我县审计工作再创新的局面。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审计局局长述职报告范文三
XX年度,在局主要领导的团结带领下,在分管各科室积极配合下,本人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已顺利完成。根据此次的述职述廉述学述法考核要求,现将近一年的工作学习及执行廉***纪律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全年审计工作任务。在全面实施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的基础上,将重大项目的审计列为重点,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累计完成审计总投资4.3亿万元,审计核减1.23亿元。二是监督与服务并举,服务全区发展。照三主动、三服务的工作要求,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审计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整改纠正。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审计影响。加大信息宣传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提高信息宣传的积极性。在信息报送上,实行信息报送三级审核制度,统一扎口,严把信息质量关。全局在中央、省市媒体发表信息77篇,本人发表20篇,为审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廉洁自律情况
严格遵守审计纪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未发生在被审计单位有拿、卡、要的现象,拒绝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宴请等;从末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性活动和健身活动,从未在任何单位报销各项费用,坚持客观、公正审计。做为副局长,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从末在单位报销应由私人承担的招待费等各项费用,从未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遵守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未用公务车办私事;未拖欠公款,未将公款借给亲友,未在企业兼职。
三、学习情况
一是学习***的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领会***和***府各项路线方针***策,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并认真撰写了2万字读书笔记,撰写理论文章2篇。二是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自学工程审计相关知识,参加审计系统计算机审计培训,审计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学法情况
先后学习《行***处罚法》、《行***许可法》、《行***复议法》、等有关内容,重点学习了《审计法》、《xx市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业务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有了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实践中能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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