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合同篇(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小区的下列物业:
1.商品住宅:______号楼______座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商铺:______号楼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车位(库)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上述房屋的价格
1.商品住宅:人民币每平方米 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买受人如选择公积金按揭贷款方式,商品住宅的优惠价为 ____________元,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元)
2.商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 ,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3.车位:人民币每间(位)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以上______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定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其中住宅定金______万元,商铺定金______万元,车位定金 ______万元)甲方另开《收款收据》。
四、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总房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3)第三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
(4)第四期付款:乙方必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前十天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通知延期交房的,交款时间顺延。
3.银行按揭(商品房个人按揭贷款)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不低于总房价款的______%作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余额计人民币______元,由乙方向银行办理个人银行住房贷款。(买受人的按揭申请由银行审批确定,如银行认为需要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贷,买受人须增加首付款或更换付款方式。)
(3)按揭的具体手续按贷款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仔细阅读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完全清楚合同内容并予以接受。
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次日起______日内主动到____________售楼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甲方可以另行指定签约地点。
七、乙方前来签订上述合同等法律文件时,应当携带下述证照及文件:
(1)个人购房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本协议书;
(2)委托他人代购房产的,人须另持购房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单位购房的,须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协议书,经办人不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该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八、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并交纳相应的购房款的,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并自动放弃该套物业的认购权,甲方有权将乙方原认购的物业转售他人,乙方无权收回所交定金。
九、如甲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而将乙方认出购的上述物业另售他人的,双方的认购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定金,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十、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书后,签约定金即转为履约定金。
十一、本协议书所有手书之数据、文字内容均已经乙方核对无误。
十二、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售楼合同篇(2)
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同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5条规定商业广告为要约邀请。在社会生活中,商品广告不因顾客的承诺而直接产生合同关系。但这无损于售楼书的法律作用。因为,房屋预售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法律行为,它不是现货交易,也不同于一般的期货买卖,它是将要建成的不动产的权利转让。关于该不动产,并无统一的规格和特定的标准供双方当事人参照履行,加上其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不确定性以及工程施工和装修的随意性,如果售楼书没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则欺诈性商业行为提供了条件,并且对购房人是极不公平的。因为:
(1)售楼书使购房人对所购房屋产生合理期望。在没有现房或样板房的情况下,购房人只能通过售楼书了解房屋的位置、结构、间隔、装修和设施配套情况,购房人依据售楼书产生购买房屋的意向。
(2)售楼书是预售合同的基础。购房人所以接受所购房屋的价格,是基于对售楼书的确信。在签订认购书的房屋预售中,由于认购书往往没有质量条款,质量条款一般在正式的购房合同中设定,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和支付定金的依据就是售楼书。
(3)售楼书是预售合同的补充。预售合同往往只就所购房屋的面积、装修标准和价款等作出规定,而对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质量不作规定,但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筑安装费用实际上是众多购房人共同负担的,也就是说,在购房人所付购楼款中,已经包含了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费用,合作公司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是在合同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其义务的履行只能以售楼书为准。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类似规定。该法第22条的规定是:“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法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相符。
(5)《广告法》对售楼书之类的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有明确要求。其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其第38条规定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售楼合同篇(3)
绪 论
我国售房的模式大多是期房预售制,因此需要提供一个可供买卖双方沟通交流的场所,售楼部因此而诞生。对于地产商来说售楼部不单单是一个销售场所,还兼顾展现企业品牌、文化、形象的功能,因此现在的地产商对售楼部的设计格外重视,甚至不惜重金的把售楼部设计成一个优美华丽的场所。对于购房者来说,售楼部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对购房体验及质量的印象感受。对于设计师来说,售楼部是一个灵活的设计,需要把企业文化历史,功能分布等问题合理的解决才能设计出满足地产商和购房者对售楼部的需求。以往的售楼部在设计上展现出多种的设计手法,反映着时代的潮流和文化,得到了大众的喜爱和关注,而它的功能时效性决定了使用周期的短暂,在拆除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但它又是临时性建筑,存在着对最周边环境的影响,又不得不拆除,因此体现出因建筑结构寿命趋长而功能寿命趋短的矛盾。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理性的设计,售楼部在设计之初就提前考虑了它的再利用问题,在销售完成后转型为其他功能场所的使用,比如会所,餐厅等。
一、售楼部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近些年来,我国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文明社会,由于我国正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压力增大的局面,目前我国大部分售楼部为临时建筑,随着建设材料和人工成本不断增高,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售楼部,其使用寿命有限,使用后再拆除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并且形成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地产商对售楼部建筑的使用需求已经不只局限于单一的功能需求,而是用示范区的模式开始展现居住的配套设施陈设,比如,样板间的设置,这同时也是近年来购房者所关注的重点。这种情况下地产商对售楼部建造的定位逐步开始从临时性转变为可再利用的长久性建筑,如一些开发商在售楼部结束销售任务以后,将其改为会所、超市、物业公司等。
二、售楼部建筑类型
(一)临时性
临时性售楼部一般利用项目分期的空地或租用周边的空地建造,其建筑外形较简单,选址较灵活,多设置在项目用地靠近主干道或人流量大的一侧,在项目销售结束后即将建筑拆除,这也是售楼部建筑产生以来应用最多的一种建筑模式。临时性售楼部造型简洁利于项目的包装,在正在施工的工地背景下会显得十分醒目,在临街位置同时发挥项目广告的作用。
(二)永久性
永久性售楼部在建筑设计阶段还是以售楼部功能的使用需求为主进行设计,而没有考虑建筑后期再利用的应对措施。这造成售楼部建筑虽然在销售结束后被保留继续使用,但还需对建筑再利用的方式进行二次设计,有的甚至在售楼部交接后由业主自行改造,导致出现建筑空间与室内空间使用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三)再利用
随着临时性、永久性售楼部问题的爆发,地产商对售楼部的设计要求也逐渐趋向于可再利用的建筑。再利用的售楼部近几年来开始广泛应用的一种建造类型,常见的做法是将售楼部与未来项目建成后的服务设施结合,如会所、配套商业等。在项目销售结束后按照预定设计对建筑进行功能转换,实现建筑的再利用,这种设计相对于临时性而言不存在拆除浪费的问题,相对于永久性而言不存在室内外不搭配的问题。所以适宜投入较大力量建设,提升售楼部品质,又可以实现建筑的可循环性。
三、售楼部再利用策略
(一)当下售楼部建筑规律
湖南大学的毛续前、魏春雨教授曾这样对售楼部下结论“在笔者眼中,售楼部正从一种临时性建筑,逐渐向结合了多种功能,合理融入环境,兼顾远期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的特殊产品转换”[1]。为了调查当下地产市场售楼部的建筑模式,本文选取了新开盘(共13个)售楼部作为调研对象并得出以下规律
1.现在新开盘的楼盘部分采用了再利用设计,在建设之初就与销售之后的使用功能结合。
2.调查中发现个别楼盘,如万科、中铁的项目在开盘时已明确售楼部建筑未来的产权所属关系,有利于建筑的再利用效率的提高。
3.标准化设计的体现,有些地产商对这种类型的进行品牌化的标准化设计,包括示范区,售楼部、样板间、以及销售顾问的着装、介绍用语都经过深度的研究形成标准化的参照标准,以便于快速的异地复制,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典型的比如万科的金色系列等。
(二)再利用策略
1.充分的前期策划,结合建筑功能转换前后的空间需求。
售楼部的再利用设计是建立在对建筑功能转型前后空间需求的充分结合,包括售楼部建筑转型前后所属权的确定、功能的确定、运营方式的确定等。提前确定可以更加明确售楼部建筑在功能转型之后的使用模式及需求,在建筑的初始设计和建造中就加入融入。比如新都翠微湖售楼部的设计在建造前期就已经确定了后期使用的业主,在销售结束后设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修改设计成了游泳健身会所。
2.建筑场地的选择
在场地范围不变的情况下针对功能转换前后的不同需求对场地进行不同的划分设计。都市实践合伙人王辉在一场关于售楼部建筑设计座谈会中说道“售楼部拆与不拆很大程度上与建筑建设位置有关”。建筑的选址不同,会导致其后期使用功能不同,面对人群的不同。
3.固定功能转换前后建筑空间的交集
作为永久性存在的功能空间,如垂直交通、卫生间厨房等不便于改造的空间。因此在设计中要考虑建筑改造前后最固定功能的使用需求,设置能够满足前后空间转换布局的形势。
4.可变功能转换前后变换
作为临时性存在的空间,功能转换过程中通过移动、置换、拆除等方式来实现新功能的使用需求。常见于独栋别墅、住在、商铺等小面积建筑与售楼部功能转换的情况。
结语
售楼合同篇(4)
一 售楼处景观
近年来,售楼处,作为一个项目的销售和展示的中心。在由于建筑设计同质化现象严重,因此景观成为给类楼盘提升自身价值品质的一个重要途径。楼盘销售环节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 该类景观设计产品的主要特点
居住区景观设计与资本运作关系密切,作为一种商品化的供应,在设计链条上也秉承了地产运营与操作的贴点。就售楼处景观这类景观产品的设计,基本体现出如下几种特征:
1注重效果,立刻见效
售楼处景观可以采用丰富的 多样的手法。在景观设计之初 通过苗木种植,各类景观元素的夸张和拼贴,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鲜明的商业特点与商业特色。可以使用较新颖和大胆的设计手法,和富有创意的材料使用来达到吸引眼球的广告效应。
在较小的空间尺度内提供最丰富的景观感受。水景,铺地,色叶植物的使用,灯光与背景音乐的使用。运用材料、颜色、质感等细节来丰富视觉体验,满足商业产品的消费属性。
2低养护成本,便于物业管理
建设与未来养护成本同样是商业设计产品需要考虑的因素。通过分配环境中软景和硬质景观的比例来确保效果;软质景观在苗木的选择,形态的把控上更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硬质景观在实际中的操作性比较稳定,对于工期比较紧张的售楼处项目而言,更具有值得推广的意义。
3与地产销售周期一致
售楼处景观为销售服务。销售周期决定了售楼处景观使用期限,不同的景观使用期限,造价必然有所不同。另外销售旺季的主要时间段也决定了售楼处景观的最佳展示时段。如果销售时间为冬季,在景观设计中也必然将冬季景观作为重要的造景时段,给予足够的技术支持和设计考虑。
4多专业领域的协调
由于售楼处景观设计涉及因素较多,因此在设计过程中涉及到多个专业的交叉与合作。因为服务销售的原因,该类型的设计主要受销售要求的影响较大。近年来,作为标志物的“精神堡垒”的设置,更是会在入口区,主导空间构成模式。这就要求设计工作者在工作的过程中,突破传统技术工作的局限,协调营销、广告、业主需求等多个因素。最终在设计中体现众多矛盾的协调、博弈甚至是冲突。
三 工作方法
1 建筑风格的阅读
售楼处建筑较为多样,多为体现楼盘整体品质,而***设计;也有充分利用楼盘建筑,临时将功能设置为售楼处。建筑风格是售楼处周边环境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诚盈中心售楼处建筑体块分隔明显,具有强烈的空间构成感,建筑外皮所使用的铝板色彩夸张。从建筑意境中品读出清晰、俊朗的现代建筑风格。现代建筑的简约风格成为整个售楼处周边景观风格的基本调子。
2建筑空间的延续
楼盘整体的气质格局在售楼处建设之初就已经明确。因此售楼处的建筑质感也是整个楼盘气质的综合体现。欧式楼盘的巴洛克扭曲与变态的审美倾向,在户外空间中也有足够的体现。
售楼处周边景观设计虽然具有鲜明的商品标签属性,但是同样遵循着一定的设计逻辑与设计语言。配合体验式消费的景观环境,倡导一种体验的商业消费环境。通过售楼处景观设计,景观设计与客户的相互互动,具备较强的相互体验。如开盘或者展示活动等。景观设计中对于相关活动提供足够的空间,这些活动参与人群较多,售楼处景观的设计应参考城市公共景观的设计手法,提供一定的开放空间。
3种植软景与硬质景观的使用
景观构成,基本分为种植为主要元素的软质景观和以小品、铺装等为主要元素的硬质景观。在售楼处这样的特定空间中,为了满足销售效果,硬质景观与软质景观分布较为集中和分区域。通常软质景观用于划分用地界线,塑造***自我的空间氛围,将城市嘈杂的界面与场地进行适当的分割。硬质景观集中为观览人群提供较为集中的场地,并配合相关的产品设施。
四 景观设计措施
1铺地
铺装颜色以暖色系为主,与建筑相呼应。铺装是重要的景观构成元素。不仅仅具备导向性,也具备空间划分的功能。通过铺装交接的线条,引导人群在户外空间的不同的运动趋势。在诚盈中心售楼处设计中,建筑整体为简约现代的风格铺装是重要的景观构成元素。不仅仅具备导向性,也具备空间划分的功能。通过铺装交接的线条,引导人群在户外空间的不同的运动趋势。
2 水体景观
水是景观设计中的重要元素,具备灵动与活力,是活跃场地氛围的重要景观要素。通常园区除了局部集中水面,其余均采用小尺度亲水设计。水体景观的边界处理,在北方城市尤其显得重要,着重考虑是在冬季排空水池之后,水体景观的视觉效果与空间感受。根据项目特点,采用浅水面,水体深度为20-50公分。黑色光面花岗岩贴面硬质池底,石材表面凹刻楼盘名称,保证无水期的观赏效果。同时水景结合造型小品及涌泉的设计,增加立体效果;配合灯光照明等综合设施,将夜间景观效果给予展现。
3植物配置
因为该类项目的特殊性,种植设计要求迅速见效。通常使用较大规格的苗木,通过合理配置园林中各种植物,以发挥它们的园林功能和观赏特性。苗木尺度注重与场地空间关系相互呼应; 具备较高观赏价值的物种,放置在重要的场地出入口位置,同时园林植物配置要充分利用植物季相特色,让物种的色彩与建筑的外墙色彩相互呼应。
考虑到景观环境的现代建筑风格,以具有金属质感的钢板形成种植区域的边界,因此对于种植的使用控制在适当的规模下,通过硬质景观与软质景观的配合来展现场地环境风貌。
4相关配套设施
良好的景观环境需要调动多种感官的体验,因此也就需要多种相关配套设施的配合。近年来,该类项目配合市场营销,在入口处设置较为醒目的“精神堡垒”,虽然为广告公司设计,但是在景观设计之初也需要进行较为充分的考虑,对竖向空间关系上给予足够的呼应。此外,在灯光、背静音乐、综合管线等领域的协调设置也是项目顺利的关键。
五 结语
售楼处景观设计作为一种与销售行为密切关联的景观设计产品,它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一方面展示出它商品的属性,以销售为核心,为销售服务;另外一方面,它面向广大受众,具有一定的城市公共景观的属性。这种矛盾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它承载了多种使用行为,因此值得相关从业工作者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参考文献
售楼合同篇(5)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楼盘地点:
二、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 ” (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 ㎡,商业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 ㎡,车位物业委托销售总数为 个。)的销售总,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90%止。
四、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费和溢价部分的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35%;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55 %;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70%;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 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90%.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情况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费标准及支付:
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费结算,包括基本费及溢价两部分。
a) 基本费:
(1)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1 % 结算基本费。
(2) 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 %结算基本费。
b) 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30%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费支付:
i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费的70%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25%的销售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5%销售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 期满,甲方应在30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费(包含基本费及溢价部分)。
ii. 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费。
iii. 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 年 月 日封顶,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 年 月 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主建筑单体***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查字典合同范本频道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DM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a) 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b) 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制作。
c) 各类楼书、海报、效果***、VI等宣传品的印刷。
d) 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e) 各类媒体广告。
f) 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a) 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b) 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c) 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d) 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e) 售楼部电话费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查字典合同范本频道
2、在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合同五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费;若在乙方未进场前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按6万/月支付乙方作为相应补偿,补偿总额为6万/月*月数(月数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确认合同终止日)。
4、广告及促销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规定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应于终止合同5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费。
6、如因甲方原因,该项目缓建或者停工,则期相应增长。
7、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户退定、退房的处理原则
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费退还给甲方(甲方从未付的费中直接扣除)。
十三、服务期限和提前解约的规定
服务期限:
1.双方按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界定期限。
2.在整体销售率未达到该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终止销售活动。
3.在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90%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继续销售的权力。
4.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本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类似甲型流感等应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阶段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结清已售房源费。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查字典合同范本频道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费的且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售楼合同篇(6)
自己都不热爱所售的楼盘,又如何能说服置业者接受呢?
楼盘开盘上市就像新出炉的面包,地域需求、新盘上市、从众心理、升值期望、炫耀需求、投资获益等等消费需求,使新楼盘上市迅速进入销售的高速增长时期,这一阶段通常持续三个月左右,三个月以后,楼盘销售进入平稳时期,约半年后销售进入逐步下降时期。通常,楼盘40~60%的销售量是在销售的高速增长时期完成的,楼盘销售进入平稳时期的三、五个月,应该完成20~30%销售量,即楼盘80%以上的销售业绩应在八个月内完成,一年内完成整个楼盘95%以上的销售量。
当楼盘面对有效需求,开发商有效供给,售楼人员却不能有效销售或者说不能高效率销售,一旦错过楼盘销售增长期、平稳期,就只剩下漫长的等待,让人扼腕而叹。尤其是所售楼盘与竞争楼盘处于同质水平时,业务人员的有效销售就成为竞争成败的关键。
日本市场营销专家曾做过一个关于购买LD机激光头清洗光盘的实验研究,来考察销售人员行为表现对顾客最终购买行为的影响。顾客被分为五组,销售人员被分为两类:专业性及亲和力。所谓专业性,就是销售人员对所售产品的认知程度;所谓亲和力,就是销售人员与顾客交流沟通的能力。
高专业性,销售人员对所售产品有深入的了解,向用户推荐很有把握,他会说:这是一种工具……按照我介绍的方法清洗激光头,能使***像更亮丽。
低专业性,销售人员对所售产品不很了解,向用户推荐很不自信,他会说:据说……能净化激光头,我没用过……,你可以看说明,可能会有用,要不要买一个试试看?
高亲和力,销售人员会留意顾客的LD机品牌及他们喜欢的影、音作品,称赞他们的鉴赏能力,并说自己也有同样的爱好。
低亲和力,销售人员对顾客的兴趣爱好表示一种消极的态度,只希望尽快结束这一销售过程。
第一组,顾客没有接受任何该产品的销售说明,但产品放在展示货架的显眼处。13%的顾客购买了这种产品。
第二组,销售人员表现出高专业性低亲和力时,53%的顾客购买了这种产品。
第三组,销售人员表现出低专业性高亲和力时,30%的顾客购买了这种产品。
第四组,销售人员表现出低专业性低亲和力时,13%的顾客购买了这种产品。
第五组,销售人员表现出高专业性高亲和力时,80%的顾客购买了这种产品。
虽然这个结论不能推广到房地产销售领域,但已经充分说明销售人员的个人专业素质与心理素质是整个销售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
售楼人员是企业形象、开发商的信誉、楼盘的品位与质量的门户,是楼盘与用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他们向顾客提供楼盘、提供信息、提供服务,同时了解顾客对所售楼盘的反应,为楼盘营销战略修订提供决策依据。因此,销售人员的个人素质与能力,不仅直接影响楼盘的销售速度与销售量,直接关系到开发商这只“木桶”的装水量——盈利水平,同时也将给楼盘的市场形象和开发商的品牌形象带来长久的影响。
有效的售楼人员应该是半个地产专家,对所售楼盘有高涨的热情。不仅对所售楼盘本身的特点(品位、文化、规划、景观、设计、风格、结构、户型、面积、功能、朝向、便利、价格、公建设施、设备、社区管理、社区文化等等)有根本了解,而且对所售楼盘地段、周边环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发展趋势、开发商实力等有足够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对竞争楼盘优劣势有清醒的认识,能够与竞争楼盘进行使人信服、恰如其分的比较。在比较中,无原则的贬低竞争对手楼盘的做法极易导致置业者的逆反心理,因此,既要实事求是,又要扬长避短,轻描淡写与重彩泼墨处理妥当,相得益彰。同时为顾客提供置业意见,使顾客对楼盘产生信任感。
有效的售楼人员能够向顾客传达出我们的楼盘能更有效的满足他的需求的信息。能够告诉顾客:为什么买我们的楼盘比买别的楼盘更有利?我们的楼盘能给客户带来什么样的利益与效益? 二、国内外专家的经典研究
国内外专家从自然生理素质、心理素质、社会文化素质三方面分析了有效销售人员的基本素质。
H·格罗普曾对不同种类公司35000多名销售人员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大多数成功的销售人员通常显现出以下特质:魄力、活力、可信任性、果断、情绪能自控、自负、自信、乐观、外向、乐意劝说、能面对困难、渴望成功、能承认和接受制约等。
P·科特勒认为,诚实、可靠、有知识和会帮助人是优秀销售代表必须具备的素质。
C·加菲尔德认为超级销售员具有下列品质:能承受风险、强烈的使命意识、有解决问题的癖好、认真对待顾客和仔细做好每次访问。
D·梅耶和H·格林伯格提出有效的销售人员至少应该具备两种基本素质:①感同力Empathy,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善于站在顾客的角度看问题,即关心顾客需要什么。②自我驱动力ego—drive,想达成销售的强烈的个人意欲。即能根据顾客的爱好,随时调整和引导他们的介绍以符合顾客的期待。
R·迈克默里认为:高效率销售员是一个习惯性的追求者,有赢得和抓住他人好感的迫切需求的人,同时有把各种异议、阻力或障碍当作挑战的竞争心理倾向。
台湾学者钟隆津认为优秀营销人员的基本素质可分为内在素质和外在素质两类。内在素质有:①忠诚服务于公司;②丰富的商品知识;③良好的道德习惯;④识别他人的能力与独到的敏锐见地;⑤幽默感;⑥良好的社会公共关系;⑦判断力与常识;⑧对客户需求的满足,以及发自真诚的关心;⑨悟性;⑩说服能力;⑩机警善变;⑩忍耐力强,精力充足,勤勉过人;⑩见人所爱,满足其要求;⑩乐观,富创造性;⑩记忆力;⑩顺应性。外在素质有:①善于接近顾客,引起顾客的注意;②善于表达自己和有关商品;③善于激发顾客对商品的信心;④善于唤起顾客对商品的占有欲望,并博得顾客信任;⑤把握顾客占有欲望,促成购买。
三、有效售楼人员的基本素质与条件
那么具备什么样素质的售楼人员,才是有效的售楼人员呢?根据专家理论研究与笔者的经验,挑选有效售楼人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外在形象有可信度
笔者曾经对多家大型企业进行销售诊断,分析销售人员的素质与业绩的关系,发现销售业绩名列前茅的的人,男性80%以上外表和举止多少有些木呐,女性则多是相貌平平,那些看起来精明强干的人,销售业绩总是位居末列。许多人想不透各种缘由,实际上这种现象符合人才学基本原理。从心理学角度上说,这实际上是销售人员与顾客下意识的智商较量。敦厚朴实是富有可信度的外在形象,能从心理上解除顾客的防范,并能迅速成为顾客的朋友;精明清秀、一看就像做生意的人,会引发顾客高度的戒备心,所以给人可信感不强的人是绝对做不好房地产销售员的。漂亮的女性在社会上总是能得到比一般人更多的权利、帮助与自由,在攻关上往往给人造成所向披靡的印象,实际上这局限在一部分领域,在工业品销售尤其是房地产销售中,销售业绩粉碎了这种错觉。在国外,房地产销售中年女性几乎占半数。漂亮的女性固然赏心悦目,但在工业品尤其是房地产销售中,却给人以什么也不懂、不可信的印象,特别是投资房地产,投入的往往是自己一生的积蓄,有时还要由后代承担部分债务,为赏心悦目而交出自己身家性命的人恐怕不多。
2.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市场知识
房地产产品的特殊性要求销售人员有较深的产品知识与专业知识。尤其是所售楼盘周边有竞争楼盘存在、而楼盘差异化又不大时,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的销售人员是战胜竞争对手的决胜砝码。商品房往往是顾客倾起一生所有购买的大宗产品,反复比较、犹豫不决是常见现象,顾客对楼盘能察觉的使用价值做了反复比较依然拿不定主意时,如果售楼人员能就顾客难以察觉的楼盘使用价值做一番说明,如可以告诉顾客:“我们的楼盘不是……结构,而是……结构,具有……特点,这种结构能降低……,能提高……”;“内墙涂料别人是……,而我们采用……,是……环保产品,有……功效”;“插座是……产品,是……材料,有……特点”等等,就有可能争取到顾客的认可,实现销售。
售楼人员应付的是整个社会,是不断变化的各类人和事,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改变命运,因而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因此掌握市场营销学基本原理,了解国家、当地***府颁发的各种房地产***策、规定,具有一般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知识、消费心理学等的基本常识,附之于自己的专业知识,是销售人员自信的基础,也是销售技巧的保证。
3.人缘好人气旺
一些人的面孔就是被大多数人所喜欢和接受,即所谓人缘好、人气旺,这在演艺界特别明显,同时也是目前社会心理学家尚无法解释清的现象,我们只能说这是个人内在素质的外在综合表现被多数人认可。首先将这种现象实际应用于人员招聘的是美国西南航空公司。成立于1971年的美国西南航空公司最突出的成功标志是它的高效率,除最初两年外,是近30年来唯一一直赢利的航空公司。它在招聘空姐的时候,请常飞乘客与普通乘客分别做评委,结果却惊人的相似。确保乘客对空姐满意,就是将用户满意放在首位。我们同样可以把这个原理应用于房地产销售人员的招聘与评价上,即请入住者做评委,而入住者可以是本楼盘的入住者,也可以是周边楼盘、甚至是其它品牌楼盘入住者。
人缘好、人气旺的售楼人员往往也是有幽默感的人,有幽默感的人更具亲和力。
4.成就动机高
心理学研究证明,两个智商大体相同的人,成就动机高者比成就动机低者在活动中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就是说,那些知足常乐、安贫乐道、自尊心过强、过于自爱的人是不适合做房地产销售人员的。一个有效的房地产销售人员,渴望与人沟通,善于与人周旋,具有“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个性,对成功与高薪有着强烈的渴望,因此他愿意承担容易引起争议的工作,能够承受不断的拒绝与失败,执着的向着某一特定目标行动;成就动机高的人,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具有随时将自己的左脸再次面向顾客宽容精神与忍耐力;他审慎地把握每一次机会,时时想到的是最终的结果。
5.对工作有宗教般的热情
一个有效的房地产销售人员,对工作有异乎寻常的热情,就象演员进入角色,对待所销售的楼盘就像对待初恋的情人,有宗教般的热情和执着;又像对待自己的孩子,将一切优点加诸之上,唯恐别人没有同感。他不仅对所销售的楼盘有深刻的了解,而且深信所销售的楼盘是最好的,能够满足潜在客户的基本要求,并带来超值。
6、有房地产销售经验
经验者不仅可以立即投入工作,而且可以将过去的经验带入公司;但从市场上招聘的有销售经验的售楼人员,忠诚度往往比较差,甚至损害所售楼盘形象,带走顾客,这可以通过公司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加以杜绝。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或销售公司考虑到这一点,招聘礼仪小姐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做售楼人员。实际上,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尽管有较高的IQ,但往往自视甚高,心理素质一般比较差,又缺乏心理学、市场营销学、房地产的基本理论与实战,根本不能胜任房地产销售这项高难度工作。如果开发商更重视售楼人员的忠诚度,要么招聘具有潜力者,要么就在企业内部培养自己的售楼人员。
7.创造性思维方式
销售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极强的活动,房地产销售更是如此,不同的楼盘有不同的“性格”,也有不同的需求对象,周边环境更是难以“同质”,因此,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销售方法,只有营销理论与现实楼盘密切结合,才能创造出有针对性的售楼技巧。
有效或高效率的售楼人员,善于利用新方法,新思维,从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更不放过任何可能产生销售效果的机会。他们的思维是创造性的,在售楼过程中解决问题的方法是非常规的和有效的,是标新立异、独具一格、突破传统的,并且又是为置业者所接受的。他们为了实现“销售”这个结果,销售办法层出不穷。
8.不是朝三暮四的“聪明人”
有效或高效率的售楼人员是善于与人打交道的“乐天派”。售楼人员经常在拒绝、冷落、挖苦、羞辱与失败的氛围中煎熬自己的自尊心,每一次挫折都可能导致情绪的低落,能够忍受这种结果的人,必定是乐天而又坚忍不拔、做事坚持要有结果、靠规模销售获得收益的“固执”的人,而不是经常换单位幻想不切实际收益的“聪明人”。经常换单位售楼人员,或应聘时一副怀才不遇、觉得付出与得到不平衡的人,80%以上都是能力太差,因此在任何一个单位都干不长;其余大部分则是打算为自己取得工作经历的人、竞争对手的卧底人员、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的人、测试自己能力的人等等。有效或高效率有业绩的售楼人员,根本不会轻易丢掉个人的良好信誉、熟悉的工作环境及以往的客户关系等,新的工作单位未必就更好,因为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有朝三暮四的时间,不如将现有的顾客搞定。
9.不是逆来顺受随遇而安的人
所谓被生活所打击,就是心理、性格异于常人,得过且过、逆来顺受的人。
逆来顺受与售楼人员所必备的宽容精神与忍耐力不同,宽容与忍耐的结果是要达到既定的目标;而逆来顺受的人,则是因为有较强的妥协性。
如怕妻子的或怕丈夫的人,他们在生活中仰视对方的存在,漠视自己的利益与权利,无法与对方平等相处,这样的人在售楼谈判中也会具有较强的妥协性,不善于争取自己的利益。在与顾客的交流与沟通中,极易中顾客为降价而设的各种圈套,相信客户为讨价还价而发出的各种抱怨,甚至将这种抱怨上报经理为顾客争取利益。
10.是善于倾听的洞察者
敏锐的洞察力表现在售楼人员特别善于倾听,善于倾听不是听而不闻,更不是冷眼旁观者。而是身体语言、口头语言与顾客说话内容的高度配合。就是说,不论顾客说话内容是如何的乏味,售楼人员都要变现出积极的态度和真诚加入话题的热情,爱顾客之所爱,憎顾客之所憎,用钦佩的表情、赞叹的语气、肯定的态度、到位的提问调动顾客说话的积极性,例如,只要顾客讲笑话,售楼人员的职责便是配合以朗声大笑(不是傻笑,也不是皮笑肉不笑),从而达到与顾客沟通的目的。只有深入交谈的机会,才能了解顾客的心理、爱好性格习惯。只有与顾客感情发生共鸣,才能找到降低顾客阻抗值的方法,有的放矢的对不同类型的顾客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
善于倾听另一层含义便是善于交谈,因为售楼最终是通过与顾客的交谈来达到目的,但善于交谈不是售楼人员自己侃侃而谈,而是以激发顾客对楼盘的兴趣和购买欲望为目的,应变能力与广博的知识固然对说服顾客又帮助,但应该避免伤害顾客的自尊心。
11.是善解人意的人
善解人意的基础是准确的判断力。有正确的判断力,才能迅速找出你要服务的真正客户,譬如很得体的问一些“是否要公司讨论一下?”、“是否再征求一下太太的意见?”等问题,判断他是不是决策人,否则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并很可能是徒劳无益的。一个有效售楼人员,不仅要善解人意还应该有很强的敏感性,如果仅仅是善于倾听,尽管抓住了顾客,但不善于归因,就难以准确地从顾客的细微神情变化中,把握其思想状况和内在意***,结果仍然可能在下一步的价格谈判中失败。善于倾听,并不能认识到顾客内心真正的动机;善解人意,就是顾及对方心理状态,而不是一味热情推销。准确地判断对方的心态,才能采取正确的销售策略,使销售任务顺利完成。总之,就是有目的地接待顾客。用最快的时间发现客户并最快成交,用最快的时间打发掉不是自己的客户。
售楼合同篇(7)
头天得到售楼员通知签购房合同,武先生昨天一早就来到售楼处。然而他发现合同所写的交房时间竟然从售楼员承诺的明年底延后到了后年10月,这意味着他必须再多租10个月房并多付10个月的月供,因而整个购房计划全打乱了。此时来签约的购房人聚到100多人,相同的境遇让大家集合起来要求开发商负责人出来给说法。而负责人正在主持研讨会,见面的要求一直没能得到满足,其间还发生肢体冲突,纠纷持续到下午3点多,购房人才渐渐散去。
销售总监告诉记者,他们一些售楼员的承诺有虚假成分,造成购房人有明年底交房的假象。然而他们已经把工期排好,不太可能按照售楼员的说法改,但他们可能会提前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交房,尽量让购房人满意。他向购房人表示,购房人可向客服部递交书面的申诉,他们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肯定会给出令购房人满意的解释。
售楼合同篇(8)
1 对楼盘开发商的审查要点
(1)审查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楼盘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否经工商行***管理机构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和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
通过审查企业营业执照,可了解开发商的经营是否合法,掌握开发企业的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了解开发企业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确定项目开发、销售是否在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内;通过审查开发商的开发资质证书来判断其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
(2)通过审查开发商的资质等级、资信等级、纳税情况、企业会计报表、还款纪录等来分析判断开发商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信誉状况:
①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是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通过审核资质等级可以了解到公司的开发规模、技术力量、资本规模等一系列重要的信息,一般而言,项目公司及新注册成立的开发商领取临时资质证书。开发商的资质有高有低,从四级到一级不等,四级为初始资质,依次递增至一级。开发商开发历史越长、开发量越大、开发记录越好、开发经验越丰富,资质就越高。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应倾向于与开发资质高、开发记录良好的开发商进行信贷合作。
②资信等级是企业信用程度的形象标识,通过审查资信等级证书,可了解开发商守约或履约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能力。
③税务登记证是企业依法纳税的依据,通过税务登记证,了解企业按期纳税的情况,结合企业的财务报表,可较准确地掌握企业的经营业绩和依法纳税情况。
④企业的财务报表是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综合反映,通过审查企业财务报表,了解企业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从而对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担保能力作出判断。
⑤贷款卡资料是企业在金融机构负债和履约情况的记录,通过查询贷款卡的信息,可以了解开发企业在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已有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及过往履约的情况,了解开发企业自身有无发行企业债券、有无逃废债记录等情况,判断企业的资信状况、融资能力、担保能力。
⑥对于集团性质的开发商或关联企业众多、关联关系复杂的开发商,除了审查上述要素外,还要重点了解开发商与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和资金运作、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并分析其对开发楼盘的影响。
(3)审查开发商领导层的履约诚信度。通过审查开发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股东、领导层主要成员的情况,通过对其法人代表、主要股东、领导层主要成员的言谈举止、道德修养、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企业的制度建设、经营管理的规范性、财务核算的真实性的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开发商对履约责任的意识诚意,并了解其过往任职的经历和有无逃废债的记录。
(4)审查开发商的开发记录。开发商过往开发了哪些楼盘,楼盘的建设进度如何,资金到位情况如何,支付材料及工程款情况如何,销售及资金回笼情况如何,有否烂尾,有否拖欠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等,做到对开发商过往的一切记录了然于胸,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过往开发的楼盘数量多、质量好、建设规模大、建设速度快、交楼准时、无不良纠纷的,则说明开发商实力较强。
2 对拟合作楼盘的审查要点
(1)审查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楼盘有没有经我行楼盘核准部门核准同意。主要看是否取得我行楼盘核准部门核准同意的批复。
(2)项目开发的合法性审查。楼盘项目的开发必须合法、规范,有关手续齐全,要求“四证”齐备,“四证”是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下简称“四证”)。“四证”审查中关键应注意土地使用权是否已被抵押,对土地使用权已被其他银行抵押的项目,应在抵押注销后才为该项目提供商品房按揭贷款。
(3)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定项目的销售是否经当地***府房管部门批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被抵押,楼盘项目必须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给予按揭贷款,在审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还要注意其销售面积是否在项目工程规划面积内,按规定销售面积应在项目工程规划面积内,对于销售面
积不在项目工程规划面积内的,必须详细了解原因,看是否有有权部门批准的文件。
(4)项目工程进度审查。由于商品房预售都需经过当地***府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一般***府部门对商品房预售时的工程进度都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决定是否进行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时需对项目的工程进度进行审查,对其项目进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作出判断。按要求,楼盘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必须达到人民银行规定的预售按揭标准才能给予办理按揭。
(5)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审查。项目开发资金来源的保障程度,将直接影响到楼盘项目能否按期建成,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部份,一是企业的自有资金,二是银行贷款支持,三是楼盘销售再投入,其中,自有资金最重要,自有资金比例越高,楼盘如期建成的可能性越大,贷款风险越小,因此,在审查楼盘项目时,要高度重视项目资金来源分析。
(6)项目价格审查。审查楼盘项目所处的区域、位置,楼盘的规模、档次、配套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品牌、周围的商贸环境等,并与当地区域、档次、规模、环境等相近的楼盘价格相比较,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购买能力、二手楼交易的价格和活跃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楼盘的按揭平均价格。
(7)项目的定位审查。主要是从项目规划设计、配套设施、周边的环境、价格等分析项目的定位是否合理、明晰。一个开发项目市场定位愈准,则项目愈接近成功。在具体分析项目的定位时,需参考开发商过往的项目定位是否准确到位、其新开发的项目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配套、周围环境如医院、名校、交通、购物、周围风景等对项目的拉动,了解项目土地的过往用途、人文环境、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开发商的市场触角以及对市场反应的敏锐性等。
(8)项目市场需求审查。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发育程度;项目主要消费群体的收入水平、居住水平以及对同类项目的需求情况及变化趋势;该区域目前已建与在建、拟建同类项目的供给情况、价格水平及变化趋势,以及对本项目的影响等情况来分析判断项目的市场需求。
(9)项目销售前景审查。通过审查项目的销售策略、销售方案、销售渠道等销售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分析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判断项目的销售前景。
3 楼盘审查时必须注意的法律风险
售楼合同篇(9)
关键词:楼花按揭 法律 抵押权
近年来,商品房按揭逐渐成为银行信贷业务中一项非常重要的金融产品,特别是楼花按揭业务有逐年上升之势,楼花按揭业务已成为房屋预售中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其所代表的银行住房消费贷款业务,短短几年突飞猛进,迅速发展,为保证该项业务的顺利发展,防范风险,银行应把握该项业务的基本法律特征,正确设定和实现抵押权,以有效保护金融债权。那么,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如何把握该项业务的法律属性,最大限度地实现抵押权,进而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就显的尤为必要,现对楼花按揭的法律特征、楼花按揭的条件及银行抵押权的实现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正确稳妥地发展该项业务,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确保资金安全。
一、楼花按揭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1. 楼花按揭的概念
楼花按揭是指购房人将尚未动工兴建或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楼房的期待权抵押于银行,银行将一定数额的款项贷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的名义将款项交与房产商的法律行为。在我国大陆,楼花按揭一般均需银行的介入,被认为是购房者、房产商与银行共同参加房地产开发的一种活动。具体包括:⑴ 购房者与房产商签定房屋预售合同。⑵ 购房者、房产商、银行三方签定楼花按揭合同,按照该合同,购房者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依合同取得的对于房屋的期待权抵押给银行作为取得贷款的担保。如果购房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银行可以此期待权及以后取得的房屋优先受偿。
2. 楼花按揭的法律特征
⑴ 楼花按揭的标的是楼花,即尚未动工兴建或正在建设尚未竣工的楼房。在楼花按揭期间,楼房实际上并不存在或没有建成。因此楼花按揭抵押的是一种房屋的期待权。购房人对房屋的期待权在楼房建成后经过户手续转化为房屋所有权,期待权抵押转化为房产抵押。这种期待权因其预登记制度,具有了物权的效力,属于抵押权。⑵ 楼花按揭合同为三方合同,除借款人的义务外,担保人也承担一定义务,如回购义务。⑶楼花按揭对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具有独特性。楼花按揭权的实现方式与一般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所不同。一般的抵押权人在债权届期未实现时,可以从抵押物交换价值中优先受偿,即可以将抵押折价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楼花按揭则不同,按揭权人在按揭期间,可以代位按揭人享有房屋预售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如按揭人不履***屋预售合同,按揭权人可以代为履行,费用则由按揭人承担。⑷楼花按揭在抵押标的的风险承担上具有独特性。在我国现有法律中,抵押标的的风险责任原则上由抵押人承担。但由于期房是一种特殊的期货,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所有权属房产商,购房人只享有所有权之期待权,所以在房屋交付使用前遭毁损的,应由房产商承担风险责任。
二、楼花成为抵押标的的条件
1、楼花预售的条件
不是所有的期房都可用于按揭的,期房要成为抵押标的,必须具备预售的法定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⑴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⑵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⑶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⑷房屋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商应在向县级以上人民***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屋预售。
2、 楼花预售成交价格申报
国家实***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屋,应当将成交价格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的,有关主管部可以处以罚款。
3、 预售程序
房屋预售一般应经过以下步骤:
⑴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⑵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⑶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⑷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⑸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实践中,有些开发商为达到圈钱目的,在房屋不具备预售条件的前提下,欺骗购房者和银行,收取购房者的所谓定金、押金、或预售款,有些甚至通过银行办理了按揭,乃至事后发生纠纷,给购房者和银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其根本原因是其不符合预售条件而致无法最终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三、楼花按揭中银行的抵押权
楼花按揭业务中,按揭银行同时拥有三种身份: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及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银行参与到楼花按揭业务中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收回本金、获取利息,该目的在购房人违约情况下仍能获得实现的主要办法就是设定并实现抵押权。
1、 抵押权的设定与预登记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认可楼花可用于抵押,但楼花按揭业务已被实践所认可,司法实践中对楼花按揭合同也持认可态度。因此银行在楼花按揭合同中应明确银行的抵押权,并具体列明实现的方式。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抵押权的预登记,是设定抵押权的必要步骤之一。预登记具有如下效力:预登记效力属于物权性质,即具有排他效力。经预登记保全的请求权,不但可以对抗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其他物权人,也可以对抗任意第三人。预登记具有三项作用:⑴保全作用。即在不动产的债权行为(如不动产买卖合同)成立之后和不动产物权的移转之前,虽然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其他物权的持有人已经承担了未来移转其所有权或者物权的义务,但因为合同相对享有的债权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仅仅依靠债权的请求权,债权行为的目的并不一定能达到。而在将这种请求权依预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之后,不动产的违背预登记的变更就会无效,请求权就会得到保全。⑵顺位保全作用。预登记在保全请求权这种实体权利的同时,因为纳入登记,还保全了请求权的顺位,即依靠登记而为请求权人取得了有利的顺位,使得其请求权具有排斥后续登记权利的效力。⑶破产保护作用。预登记的请求权不但可以对抗不动产所有人和其他物权人的意思而保全请求权人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目的,而且还可以在不动产物权人破产时对抗其他的债权人而保全请求权的目的实现。
2、 行抵押权的派生权利
⑴对楼花的监管权。未经银行同意,购房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房屋预售合同,不得采取任何可能致使它无效的行为,不得让与、抛弃以及采取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房屋预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银行为第一受益人。⑵处分权。当购房人违约时,银行有权处分被按揭的楼花,也就是处分房屋预售合同中买方权益。房产商为保证银行这一权益的实现,应承认银行代位购房人享有房屋预售合同中买方的权益,保证未经银行同意不得擅自与购房人协议变更或解除房屋预售合同。⑶要求回购权。购房人违约后,按揭银行有权依合同要求房产商回购房屋,价款用于优先偿付银行贷款本息。
3. 银行抵押权的实现
按揭法律关系成立以后,购房人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或不愿清偿债务,此时银行可以对房屋主张抵押权,以保证其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楼花按揭中抵押权的实现较一般的抵押权不尽一致。一般的抵押权人在债权到期而未获清偿时,可以将抵押物变卖或者折价优先受偿。而对于楼花按揭而言,按揭银行在按揭期间可以享有房屋预售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如果购房人不履***屋预售合同,按揭银行有权代为履行。此外,按揭银行为保证抵押权的实现,有权以买方的名义参与与房屋预售合同有关的诉讼。按揭银行也可以要求房产商回购房屋并优先受偿。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据此,在我国实现抵押权的方法主要有:折价及拍卖、变卖抵押物。在这三种方式下,以公开拍卖为实现抵押权的最佳方式。因为拍卖可以通过多人的竞买使抵押物的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而且拍卖大多是由拍卖机构进行,可以避免诸多问题产生。如采用变卖或者折价方式,可能会导致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与变卖价值或者协商价值不一致的现象出现,并容易导致纠纷。如果各方对拍卖协商不一致如何处理?根据上述规定,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向法院,法院只能按照诉讼程序对抵押人的诉讼进行审理。如果抵押权人直接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并要求当事人按照诉讼程序办理。法院判决采用拍卖方式时,由法院主持或者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金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分配,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会得到保障。
四、楼花按揭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
因楼花按揭法律关系中包含房屋买卖和借款两个法律关系,并有三方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准确确定诉讼当事人,对于正确保护各方特别是按揭银行的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楼花按揭的基本特点,结合纠纷的不同情况,作以下具体处理:
1、房屋(楼花)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时,如房产商未能依约履行义务导致购房者停止向银行还款,并房产商,这种情况下,应当将银行列为第三人。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于银行的利益关系重大,银行不能等案件处理完之后再主张权利。当然,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发生诉讼,但并未影响其按时按期支付银行款项,自不必将银行列为第三人。
2、合同发生纠纷时,能否将房产商列为第三人?如果银行未能依约提供贷款,购房者即借款人提讼,房地产商自然可以申请列为第三人,亦或以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以维护其合法利益。如果购房者未能及时还款导致银行购房人即借款人的,能否将房产商列为第三人?此时应当区分对待,如果因为购房人自身的原因如负担加重或收入锐减而导致不能支付款项,银行借款人的,因为此种情形与房产商无关联,一般可以不将其列为第三人。但如果三方当事人在按揭合同中已经约定房产商在购房人不能按期支付房款时承担房屋回购或保证义务的,可以追加房产商为第三人。如果导致诉讼原因与房产商有直接的联系,如因为房产商严重违约行为及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房产商无法按时交付楼房的,而导致借款人不能支付款项被银行的,此时应当将房产商列为第三人。
五、“转按揭”对银行业的影响
1、“转按揭”的概念及现实情况
“转按揭”是指在还款期内按揭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人(银行)的转移和债务人(借款人)的变更。首先,“转按揭”是债权人(银行)的转移,即借款人在贷款银行A申请提前还款,将抵押房产卖给买家,由买家在银行B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其中部分按揭贷款再用于借款人提前还贷解除抵押,其次,“转按揭”又是债务人的变更,即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因借款人转让已抵押给银行A的抵押房产,银行A或新的贷款银行B向购买该抵押房产的买家发放贷款,同时,原借款人通过售房款归还贷款。
在实际操作中,跨行“转按揭”已基本停止,因而,现在所谓的“转按揭”基本上仅涉及到借款人的变更,即房产买卖双方在同一家贷款银行进行“转按揭”,房产交易中心允许交易双方将卖出方还清贷款、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和买卖双方共同申请转移登记三步可以并办,以前二手房买卖的“转按揭”被限制在由同一家银行办理。
2、“转按揭”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及法律规定
对银行而言,目前“转按揭”业务所占房贷比重并不高,因此,目前对银行的实际影响并不大,但限制“转按揭”会加大投机炒房者的资金成本及投机风险,一旦这部分投机炒房者的资金链条发生断裂,就有可能会把房贷风险转嫁给银行。目前,在防范房地产贷款的金融风险控制上,银行业的行动仍严重滞后于市场发展及***策信号,因而,房贷风险日后会成为银行业的一大金融风险。
目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未作具体规定,但已作了授权,该法第45条提出:“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 ,由***规定。”从我国有关立法来看,对于适度的“炒卖楼花”是允许的,但对过度炒卖应当限制,银行就资金风险防范问题上还有待于国家法律的出台。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因融资量大,投资多,故需通过一定的方式筹集资金,房屋预售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常用的一种筹资方式,不仅对房地产开发商自身筹集资金、搞活经营、避免风险起重要作用,而且在客观上活跃了银行业的房地产贷款,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促进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因此,楼花按揭业务是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要确保该项业务的顺利发展,还需要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与保护。
参考文献: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担保法》
售楼合同篇(10)
基本需要―每个个体都有需要:有些是天生的,有些是后天形成的。先天需要是生理上的,包括食物、水、空气、衣服、住所和性的需要。因为这些用来维持生物性的生活,所以源于生物的需要被认为是基本需要或动机。
习得需要―我们对我们的文化和环境进行反应所学习到的需要。可能包括自尊、威信、慈爱、权利和学习。因为获得需要基本上是心理性的,所以被认为是次级需要或动机。它们形成与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和其他人的关系。比如,所有的个体都需要庇护;因此,寻找一个生活的地方满足了重要的基本需要。但是,一位女性租或者买的房子的外形可能就是次级需要的结果。她可能想找一个她和她的丈夫能招待一大群人的地方(满足社交需要)。因此,个体最终选择的居住的地方可能同时满足了基本需要和次级需要。
售楼部在开始销售房地产时,楼盘的整体生活状态并未形成,于是售楼部就承担着宣传与描述此楼盘所能提供给购房者基本需要和次级需要的功能。一次购房行为是否能够达成,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售楼部对于购房者这两种需要的满足。
在次级需要中我们需要继续探讨的是购房者更愿意选择哪种需要。购房者以拥有一个家为重点,但是它并没有反映出个人对于居所的实际需要。相反,如果将豪华公寓标榜为可以满足购买者的自尊感、成功感和个人满足感等心理需求的私人财产,对于楼盘的销售是能起到积极作用的。例如宝洁公司给予其业务一个目标明确的定义―“为改善全球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提供更多高质量有附加价值的知名产品及服务”―而非强调企业销售的产品如洗涤剂、洗发水、尿布、家用清洁剂以及其他众多项目。罗技公司强调:“我们提供创新的人机界面产品,以帮助人们在数字世界里工作、玩耍与交流。”它没把公司生产和销售了多少鼠标、指针光标、键盘和网络摄像机挂在嘴边。
所以售楼部的整体规划中应该把握的是销售某种愿望,这个愿望可以是教育、可以是某种生活品位、可以是爱情、亲情等等。
二、售楼部空间构成
通过观察,可见现在售楼部规模不论大小,功能空间一般分为四种:信息空间、洽谈空间、体验空间和辅助空间。信息空间指的是售楼部陈列楼盘信息所占用的空间,通常在靠近主入口的位置。主要是展示楼盘的沙盘模型和户型等楼盘等信息。休息洽谈空间是提供给购房者休憩和交流的空间。购房者在此空间内可以更深入得与服务人员交谈得到更多的楼盘信息。这类空间往往分为一般洽谈区和特殊洽谈区。体验空间,一种是我们通常所谓的样板间、一种是互动区域。售楼部通常把样板间规划在了同一个建筑单体里面,有些售楼部还专门设置了儿童娱乐区,餐饮区和专门的放映区。辅助空间主要包括洗手间,售楼人员的办公室,储藏间以及设备用房等,指的是除信息空间和公共空间之外的空间,。
这四种空间形式实际上也是根据参观者的类型而定的,根据展示设计中快速消费、中速消费和慢速消费三种节奏提供相对应的空间。给希望大致了解楼盘信息的购房者充分的信息了解空间、对于有一定意向的购房者提供洽谈空间、以及为开始规划自己生活的购房者提供体验空间来全面的构架售楼部内部空间。
三、售楼部内部空间的展示
售楼部内部的空间设计中最核心的也就是空间的展示设计。要规划好售楼部内部空间展示设计,除了应对展示材料有足够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整体设计的把握,其中包括平面动线设计、色彩设计、立体空间等方面的创意设计,并且需要做好企业品牌文化的展示工作。
(一)售楼部内部空间的视觉元素:
1.主体视觉元素:售楼部空间内的主体视觉元素通常是楼盘沙盘模型和户型模型,以及针对这些产品进行宣传的各种大的展示道具。因为他是给购房者有关建筑的最直观的印象。通常是放在正对入口位置,或者售楼部内最显眼的位置。
2.辅助视觉元素:这类的视觉元素,是在售楼部建筑中一些小品、灯具之类的造型符号,虽然很小,但是对整体环境起到烘托气氛和指示的作用。
3.分隔、引导空间的视觉元素:这类元素通常为划分整体空间或者作为引导人流走向的轻质构件和隔断。
(二)售楼部内部空间的色彩
人们对色彩的偏好更多受到民族习惯、知觉经验、情绪状态以及社会时尚的影响,因而不同民族地域,不同的个体,对色彩的偏好都有很大的差距。
售楼部的内部空间色彩设计的主要任务是售楼部内环境所包括的色彩设计,主要指空间以及平面展示中的色调设计、展示版面的色彩设计,照明的光色也属于这一范围。售楼部内部空间的色彩设计,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售楼部的色彩基调的把握。售楼部内部空间界面如天花板、墙面的色彩是大的色彩环境,作为色彩的主色调,局部微调可以运用道具、版面,以及灯光的色彩来影响整个空间的色彩基调。对色彩的喜好,因人而异,不同年龄层次、文化层次的观众也有不同的色彩偏爱。在选定大环境的色调之后,色彩设计还必须考虑到各个部分色彩互相配合所产生的对比效果。选择与沙盘模型及整体色调相协调的色彩是色彩设计的关键。色彩的运用还受到“流行色”的影响。虽然售楼部内部空间中的“流行色”现象不像服装等流行性很强的快速消费品那样明显,但在某一时期,一定文化层次及需求的观众对某类色彩的偏爱还是很明显和稳定的,而某些色彩则由于其特点一直被广泛采用。
(三)售楼部内部空间的照明设计
采光有两种形式:自然采光和人工采光。自然采光指的是直接利用户外日光进行采光,比如采用透明顶棚等。这种采光方式非常节能,经过某些艺术效果也会显得比较生动,但受自然光变化的影响非常大,展示效果和时间不好把握,一般甚少单独采用,大多只能与人工采光结合。
照明设计也是整个色彩体系中的一部分,其光色效果对售楼部空间的气氛有很大的影响。
售楼部内部的采光照明设计基本原则如下:
1.沙盘模型陈列区域的照度必须比参观人流动线的照度高;
2.光源不直接,灯具的保护角度合适,避免出现眩光;
3.照明形式一般大致可分为三种基础照明、局部照明和装饰照明。
基础照明也称为整体照明,通常采用泛光照明或间接光照明的方式。也可以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采用自然光作基本照明的光源,需要在沙盘模型展区用灯光作局部照明或装饰照明。为了突出沙盘模型的照明效果,基础照明的照度不宜太强,如可以用格片等来遮挡斜射光线,使灯具不显眼,或者选择一些有遮挡效果的灯具。在一些设有电视、显示设备的区域,还要通过遮挡等方法,减少基本照明光源的影响来突出重点光屏。在一些人工照明的环境中,基本照明的光源可以根据展示活动的要求和人流情况,有意识的增强或减弱,创造一种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光环境。
在通常情况下,为了突出沙盘模型的光照效果,加强模型与其它区域的对比,基本照明常常控制在较低照度水平下,除了某些区域为了有意识的引导观众和疏导人流,利用灯光的强弱作一些示意性的照明外,其它区域的基本照明都不宜超出沙盘模型陈列区域的照明。
局部照明的强烈定向光可突出立体感和装饰材料的质感,一般使用比基本照明要亮3~5倍的高亮度来表现光泽。局部照明的处理手法有:部分用射灯定向照明;向高处橱窗、陈列架照射时用聚光灯照明;在模型陈列橱、模型陈列架内设置荧光灯;在模型陈列橱上部设置吊灯等等。
装饰照明顾名思义就是装饰用的照明,主要起到一定的调节与艺术效果。它并非直接显示沙盘模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照明功能,而是用照明的手法渲染环境气氛,创造特定的情调,表现业务状态或调节购房者的气氛。使用装饰照明要注意与内部装饰协调起来。在售楼部展示空间内,可运用泛光灯、激光发生器和霓虹灯光设施,通过精心设计,营造出别致的艺术气氛。为避免视觉疲劳,装饰用灯具不可兼作基本照明或局部照明。
四、售楼部内部展示空间中的文化
由于楼盘针对的客户不同,售楼部内部展示所体现出来的情怀也是很多区别的,更多的情况下每种楼盘销售与其它楼盘相比都会有其固有的优势与特色,这个优势与特色加上其企业文化就构成了本个售楼部展示空间的文化。正如前面所说售楼部往往是先于楼盘空间完善之前就设计完工的,是构建的人们的需求与愿望,设计师在即兴创作的同时其实是需要解决的整体问题比较多。关注产品的文化包装更多的是关注开发商的企业情怀,有些时候这种文化包装更像企业品牌的宣传与推广。很多开发商都更愿意在售楼部显示出一种文化价值,但是文化只是一种手段,很多建筑师平时接触的项目大都必要商业化,好容易得到一个类文化的设计,总想刻意表达出什么,比如,深厚的文化价值。但很多时候,这样的表达形式往往与开发商所期许的售楼部的文化定位有本质区别。开发商所需要的文化价值其实主要是起到美化作用,通过文化的包装更多的还是为了提高产品的销量,所以他们也愿意让售楼部的内部展示通过空间和平面来彰显文化价值。
售楼合同篇(11)
艾瑞分析认为:楼市行情进入下行阶段,市场观望情绪的进一步蔓延,这些都客观反映在Q2季度用户对房产网站的浏览行为上,整个Q2的网站月度覆盖人数也同时呈现高位下行调整的态势。目前受前期调控***策的影响,房地产业消化前期调控***策尚需时日,下行态势或将继续。但综合来看,也不必过分悲观,对比历史同期数据,房产网站的月覆盖人数仍处于高位,可见消费者对房地产依然高度关注。同时,房地产市场在承压下行的背景下,一些城市已经悄然开始微调限购***策,加之随房产行业传统“金九银十”的销售旺季到来,市场有望恢复人气,2014年Q3季度房产网站用户规模仍有望恢复增长。
房产网站广告销售渠道包括直客投放、直营和外包加盟站等三种方式,除搜房网主要采用直客投放外,乐居互联网及电商集团、搜狐焦点等房产网站采用多种方式组合营销。综合艾瑞iAdTracker监测的品牌***形广告投放数据、各家网络媒体广告经营方式及企业访谈数据的判断,2014年第二季度各大房产媒体的新房广告价值(广告价值包括网站直客收入和为商和外包加盟站创造的广告收入,以及电商收入)约为20.6亿元。乐居互联网及电商集团2014Q2季度新房广告价值共计约8.8亿元,环比Q1季度增长32.6%,增长水平领先于行业均值。
另外,随着房产网站从媒体属性向电商平台的转型,代表性企业的电商服务正进入收获期。
根据财报,乐居Q2季度电子商务服务营收约合人民币4.3亿元,环比增长37.4%,同比暴增159%。
首推全国微信购房季,引领房产移动营销“微时代”
本期房地产网络营销主要关注移动端营销的持续创新,这其中以新浪乐居推出的“微信购房季”活动最具代表性。继3月份正式推出微博售楼处后,乐居又于6月28日推出首届“微信购房季”活动。乐居在移动端的创新营销不断发力,树立起房产电商行业移动营销的新典范。
据了解,自新浪乐居微信购房季启动以来,一个月时间内,活动参与人数破亿,红包浏览量达1197万次,红包参与次数391万次,特价房抽取量达到2652套,总价值超过11.2亿。这是房地产互联网行业在微信平台上的首次全国性影响力大活动,同时也给持续低迷的房产市场带来了可观的人气。微信购房季不但为购房者提供了全新的微信购房方式,也为合作的开发商提供了基于微信的全面移动营销解决方案,实现了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