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以下是整理的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
申请人金XX,男,汉族,1971年7月7日出生,户籍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深XXXXXXx1室,身份证号码:41302XXXXXXX2。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调取“深市监质(南)商责改(20xx)XXXX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该通知书所涉检验报告。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深圳市XXXXx技有限公司、北京京XXXXX科技有限公司案,上述证据对认定涉案产品是否合格至关重要,因申请人无法调取,故申请法院调取。
此致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2
申请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A在中国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______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______管理。现______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______,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______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敬礼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3
申请人:(贵州XXX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851-XXXXXXX)
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董事长),电话:(13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调取南明区国税局关于XXXXXX号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情况。)
事实和理由:
(20xx年3月5日,申请人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李四向申请人购买网吧用电脑50台,单价2600元。李四于收货之日付款50000元,余款自收货之日起半年内支付。
20xx年3月8日,申请人依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电脑及XXXXXX号增值税发票,李四签收并足额付了首付款。后据申请人了解,李四已经将该发票用于其它公司抵扣了增值税。)
为证明案件的客观事实,申请人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申请,望予准许为荷。
此致
(南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XX年XX月XX日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4
申请人:xxx,男,生于x年x月x日,汉族。住址:xx电话:xx调查事项: 1:x年x月x日9时许原告xx与我在绵阳北收费站匝道的交通事故交警勘查该事故资料及事故照片。2:调取x年x月x日9时30分至10时绵阳北收费站匝道与绵江路***接处2组监控视频。以便确定xxxxxx面包车行车方向。
事实理由: 就原告xx与本人因交通事故, 并以我为被告提起诉讼, 原告在起诉书中就事故原因不明确。 申请人认为原告身为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原告存在故意行为。 为此申请贵院调查取证。因申请人无法从上述有关单位取到全部材料, 现根据《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 (案号:(xxxx)涪民初字第xxxx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5
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6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___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___管理。现___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___,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___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7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137117XXXX7。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电话:83858533手机: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8
申请人:XX,女,出生于19XX年X月X日,汉族,住址:X省X市X区8-401室。
被申请人: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省西安市XX区XX路X号。
请求事项:
请求XX区人民法院向XX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XX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年×月×日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9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月××日 申请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0
申请人:赵XX,男,出生于19XX年X月X日,汉族,住址:X省X市X区9-401室。
被申请人:西安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地址:陕西省西安市XX区XX路X号。
请求事项:
请求XX区人民法院向西安XX发展公司收集调取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简要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16、17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便于法庭的正常审理,特申请法院调取、审查在西安XX发展公司处的有关证据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年×月×日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1
申请人: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 县 创业园 路 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调查、调取本案交通事故事发当时该十字交叉路口的交通监控***像视频资料、交警现场勘验资料、事故处理谈话笔录等资料。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上诉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 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现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涉案交通发生时,上诉人的驾驶员 驾驶货车正常行驶通过 路与 路交叉十字路口时(当时交通信号灯为绿灯),被闯红灯的 驾驶的车辆垂直撞击货车侧面车轮。 交警部门仅根据双方驾驶员自行协商作出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书》是既不客观也不公正,且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该《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如果不经过法庭质证、法院调查就作为定案依据是不合理合法和公平公正的。基于上述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2
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3
办案人:合肥交通事故知名律师苏义飞,如有咨询,请致电XXXXXXXXXX。
申请人(本案被告):XX,男,汉族,1974年4月5日生,住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xx小区3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查夏吉所的户口20xx年5月24日因何法定事由迁入瑶海区七里塘派出所。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夏吉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夏吉所发生交通事故时一直是农村户口,20xx年5月24日其户口突然迁到合肥市瑶海区七里塘派出所,作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邵勇江有权利知道20xx年5月24日迁户口的法定事由。如果夏吉所的户口是通过熟人不符合法定条件迁入瑶海区七里塘派出所,则构成伪造证据,利用法院故意诈骗。
申请人到瑶海区七里塘派出所要求查明迁户口原因,被拒绝,特申请法院依法查明,望批准。
此致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4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xxxxxx。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 XXX 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 XXX 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 情况。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月××日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15
案号(20xx)增法民一初字第1562号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卢愿光律师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手机:13502403197、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1、请求贵院向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
社开户帐号323006001000065XXX有关存款、取款记录及余额记录,该帐号户名:禹X华,开户行: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拟证明被告禹X华帐号内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合理分割。
2、请求贵院向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调取20xx年8月28日
龙X清报警《询问笔录》、禹美华《询问笔录》,拟证明被告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事实和理由:
我们在贵院受理“龙X清诉禹X华离婚”案中,担任原告龙X清的代理人,申请贵院依职权调取有关材料,以便贵院对本案审理。
1、被告禹X华在广州市城东农村信用合作社黄埔支行新港分社
开户的帐号:323006001000065390,是原告、被告共同经营广州市黄埔区创X气动液压机械经营部收取经营款的帐号,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夫妻双方离婚。应当对帐户内的款项进行分割。
2、20xx年8月28日被告禹美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情
节严重,龙X清增城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报警处理,该派出所的人员介入处理,并对双方作了《询问笔录》,该笔录反映了有关情况,能证明禹X华当天殴打原告龙X清的事实。
由于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据材料,但这些材料对本案的审理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特申请贵院调取上述有关证据材料。
此致
增城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愿光
20xx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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