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榆林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榆林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3)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未来榆林将逐步建立市场配置和***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榆林2014年建设公租房3360套、2015年建设公租房3005套。近期,榆林禅城区2014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与往年不同,2014年首次实行全年受理,首次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和榆林本地户籍人员分开申请,且申请条件比往年放宽不少。往年公租房的申请仅限于每年的4~5月。
榆林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府统筹,房源由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配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府指定的运营机构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
榆林公租房管理办法办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管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必须为纳入***府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管理,实施严格监督。
榆林公租房管理办法办法第四十三条:***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供应对象应放宽至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群体。
各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单位自建并自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制度及接受当地***府监督。
【拓展】最新公租房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XXX区领导:
本人XXX,男,现年XX岁,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现租住XXXX,住房条件十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XX,现就读于XXXX,儿子XX,现就读于XX,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XX岁的***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出去儿女每月生活费用,家中日常开支外,几乎剩不下什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
常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XX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府申请公租房一套,希望***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