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承包工程的合同计价方式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国际承包工程的合同计价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及其优点:
1、工程单价合同。如果承建项目规模巨大,施工复杂,招标人对工程内容、范围或经济技术指标尚不能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可以采取单价合同的形式。单价合同有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形式。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格是以工程量表为依据来计算的,合同中规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即为项目结算时的总价格。在纯单价合同中,招标人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分项的工程,但不对工程量作任何规定,由投标人对各分项工程提出报价,经竞争后确定的报价即为合同价格。
2、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格是根据工程设计***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表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一旦确定,不因物价上涨、利率变动或工程量表变化等因素而作调整。固定总价合同对招标人较为有利。招标人可在投标人充分竞争的条件下确定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 但这种合同使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故承包商索价较高。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有下列几种形式:
(1)成本加百分比酬金合同。酬金按可接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2)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酬金通常是由双方协议的估算成本为依据计算出来的一笔固定金额。
(3)成本加滑动酬金合同。酬金以可接受的工程成本为基础,参照某些滑动率而进行调整。
不论上述何种合同形式,都要编制包括薪金、保险、材料、成套设备、工具、消耗品等一切项目的支出综合一览表。这些项目的实际支出的总和,即为可接受的工程成本。酬金是指事先已商妥的承包人总公司的经营管理费。可接受的工程成本加上酬金,即为业主支付的全部费用。
国际工程的特点:
1、跨多个学科的系统工程
2、跨国的经济活动
3、严格的合同管理
4、风险与利润并存
5、发达国家垄断
6、国际工程市场总体上是一个持续稳定的市场
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指由业主和工程师挑选或指定的进行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等工作有关的分包商,这种指定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指定,或给出一些可供选择的分包商名单,总承包商要从这名单中选择某些专业或某部分工作的分包商国际工程投标:国际工程投标有时也叫报价,及承包商作为卖方,根据业主的招标文件,以报价的形式参与国际工程的项目竞争,争取拿到承包项目的过程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主要步骤:
1、现场考察
2、研究招标文件,
3、复核工程量,
4、制定总体施工方案,
5、询价计算确定工,料,机单价,
6、计算确定间接费率,
7、做分项工程单价分析确定工程量表个子项的单价,
8、填工程量表和编制投标书。
短期透支贷款:是指先从银行已透支方式借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以支付购买材料和设备等工程用款,一旦收到每月的工程付款,立即归还银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构成 :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件)
5、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
6、规范
7、***纸
8、资料表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承包工程的合同计价模式
一、固定总价模式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该模式对于发包人而言更有利于项目投资的控制并可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的费用一般由勘察设计费、工程设备费、必备的备用品备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技术服务费 、暂估价和其他费用组成。
房屋建筑工程因其不含生产设备和工艺设备,在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时,以项目投资估算或者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基础确定招标控制价,以中标价为固定合同总价,除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发包人引起的变更、不可抗力、***策性风险引起的价格调整外,总承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的特点主要有:
(1)发包人建设投资在招投标结束后便可相对固定,总承包合同允许合同价调整的情况相对较少,最终结算金额变动相对较少,工程结算审计较简单,发包人的成本管控压力小。
(2)固定总价模式下,承包人在符合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功能需要及发包人要求下进行设计优化后节约的投资由承包人享有或者与发包人共同享有,承包人设计优化和改进施工技术的积极性高。
(3)发包人风险小,管理工作相对简单。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除***策调整和不可抗力外,项目中的可调价内容少,业主不需要花大量精力处理和总承包方之间的签证联系单,大大减少的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4)固定总价包干模式下总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在报价时需考虑较多的风险费用,故合同总价相对较高。
二、固定单价模式
固定单价合同模式是指按招标时的***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工程总承包发包时往往只有项目的功能要求和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无法像传统施工招标那样采用确定的基于施工***的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一般只能根据设计方案、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清单项目和工程技术指标编制本项目的模拟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从而形成签约合同价。
EPC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依据最终审核批准的施工***重新核算实际工程量,调整清单中的缺、漏、错项费用,并进行计量、支付和结算。
对于招标过程中无法事先计算数量的工程量清单也可以仅提供项目,不提供数量,投标人根据自行设计的***纸、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投标报价书,填报数量、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该部分的合同价以中标人的深化设计***纸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基础按照投标价进行包干。
固定单价合同模式的特点主要有:
(1)避免了审计风险。结算时的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中的清单单价也是招标过程中经竞争性报价获得的,结算时的计量和计价依据和传统清单计价模式一致,有利于最终的结算审计。
(2)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处理可参考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即相同项目和相似项目可以参考合同清单价格,以减少争议。
(3)编制模拟清单工作量大,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人员水平要求高,人员素质对模拟清单编制质量影响巨大。招标文件准备时间较长,不利于项目快速推进;
(4)因清单是模拟的,不是按照施工***编制的,不可避免地存在缺、漏、错项情况,EPC项目设计在承包人职责范围内,承包人可以对设计做出调整,形成新增清单项目,争取重新确定价格,获取额外利润,这样工程造价风险中量的风险又由承包商转移回了发包人,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5)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绝对排斥发包人对项目的过多干预,适用于工程指标比较复杂的项目。但建设过程中发包人造价审核工作量大,建设成本管控存在较大压力,管理成本亦较高、结算也较复杂。
三、费率下浮模式
费率下浮模式报价模式是传统的成本加酬金模式的一种,项目招标时,以项目立项批准的投资估算或方案设计对应的项目投资估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及设计费等为基础确定招标控制价,要求投标人以下浮率报价,最终以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确定签约合同价(暂定价)。
总承包人完成施工***设计后,以通过审查的施工***为依据,采用合同约定的计价定额、费率、信息价、签证价编制施工***预算,经发包人审核后的施工***预算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合同总价。
设计费、技术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等可以按总价包干、费率包干、综合单价包干。
费率下浮模式合同的主要特点有:
(1)招标资料简单,招标前期时间短,经济标评审便捷,可快速推进招投标工作,有利于项目迅速启动且计量原则清晰,便于项目预算编制、费用审核、结算编制。
(2)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认质认价工作,价格纠纷较多,成本控制难度大。
(3)施工***预算的措施项目清单主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承包人常会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增加额外非必要措施或故意采用经济性较差的措施以增大措施费用预算获取额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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